看来商鞅也是一个很世故的人,但世故得脱胎换骨,一尘不染,这才叫水平,用文艺理论上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商鞅洞察人性,对人世有深刻的了解,但不世故,并没有被所谓的世俗捆住手脚,也不愤世嫉俗--愤世嫉俗往往会产生清高的颓废。而是想方设法去疏导这种人性,不管这种疏导在后世看来是好的也罢,坏的也罢,总之商鞅作出了努力,往好的方向去努力,这就是商鞅之所以伟大的地方。
商鞅对两种人的归纳相当精辟,一针见血,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这样两种人,古今无别。
有一种人面对一项重大的改革,开始时他们是不会热心的,但等到卓越的成效显现出来时,他们就欢天喜地,心安理得地享受改革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这种人是大多数,可以理解的大多数。
所幸的是,这个世界上也存在另一种人:思维敏锐,见地深刻,敢做敢当,拒绝随波逐流,绝不畏首畏脚。
这种人是少数。
我们知道,真理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问题是,这个世界上还存在这样一个不二法则:少数服从多数。
这有点象第二十二条军规了,相当滑稽,也相当不可调和。那好吧,就让商鞅以他的方式来解决。
变法推行一年之后,“人也多,嘴也多”的情况出现了,政府支持率严重下挫,群众情绪很不稳定。更令人难堪的是,情绪很不稳定的群众三五成群的集结起来,胆子很大,直接冲到首府栎阳(陕西临潼县)来上访,指责新法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更为严重是,竟连太子嬴驷也出面阻挠新法的推行,以身试法。
商鞅知道,考验改革成败的关键时刻,到了。
摆在商鞅面前的只有二条路:一是前进,义无反顾;二是后退,有所假借,也就是看人下菜。
如果商鞅选择了后者,可以肯定,商鞅完全可以避免后来的悲惨结局。但作为交换条件,他的改革大业休想做得彻底。你想,说一套做一套,谁会服?不服一旦漫延,这局面谁能收拾?即使勉强维持下去,那也只是表面文章,大家打哈哈,能有实质性成效?这是商鞅所不愿意看到的。
于是商鞅选择了强硬。
商鞅对秦孝公说:“新法所以推行不下去,权贵阶层居中阻挠是关键。如果您真想富国强兵,就必须拿太子开刀。当然,太子是国家未来的继承人,不可以受到处罚,但太子的老师难辞其咎。”
结果是,公孙贾被处以黥刑--额头刺字。
商鞅这态度一亮出来,举国震惊,上访的也不再上访了,好吃懒做的也变勤快了,中央政令得到最彻底地贯彻执行。仅十年之间,秦国就出现了一幕令人惊喜的景象:
官员奉公守法,恪尽职守,无人胆敢贪赃枉法,胡作非为;城镇村落秩序井然,耕种有时;连盗贼都自动从山林里消失,变成良民,就是路中央白白躺着十块钱,也没人敢捡;民人勇于从军作战,却不敢喝酒滋事,打架斗殴。
一派清平的社会景象。
我们经常说战国之世非常糟,糟到什么程度呢?一个词:礼崩乐坏。
其实“礼”就是周朝的宪法,它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乐”大体上是周朝的教育制度,起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凝聚人心的作用。而“礼崩乐坏”则坏了,社会无序,思想混乱,民心涣散。当时的情况确实是如此。
而商鞅在秦国所推行的那一套,成效相当惊人,不但社会秩序得以重建,连极难收拾的民心也团成一团,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秦国上下俨然就是一座大兵营,好战的情绪就如当年秦简公给百姓发大砍刀一样,弥漫乡间地头。
这就是法家思想看得见的巨大功用,所以我才说,法家思想是当时那些想救世的精英士人的最佳选择。
当初那些攻击新法不便的人,调转舆论导向,起劲地唱起赞歌来。商鞅也不客气,给这些人贴上一个新标签:乱法小民。全部赶到荒远边境去做苦力。
秦国自此展露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