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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云端之上

——司马光评樊英应朝廷征召(臣光曰44)

松下问童子。童子说,先生采药去了,就在身后的这座山里面。但山高云深,何处找人去呢?唐人贾岛的这首《寻隐者不遇》,少小时便知,儿辈们现在也在琅琅上口地读。其境真好,写隐者的餐风饮露,过得随性自在。而古时的隐者,留给世人的也便是这般形象。

隐者或称处士,是中国很奇特的一个现象。从朝廷到一般读书人,都很高看这些蜇居云端之上的人物。朝廷高看,要征召他们出来做官,是表示惜才爱才之意。士人高看,是欣羡他们的德操,有学问,又能自甘清苦。司马光便是众多士人中的一个。《通鉴》卷51写到汉顺帝征招南阳隐者樊英出来做官,司马光籍此写了一篇很长的“臣光曰”。全文约有600多字,系统表达了司马光对隐者的看法,亦可看作是古代士人“隐者观”的代表。

司马光将隐者分为三种:一是深藏不市的隐者。二是洁己安份的隐者。三是沽名钓誉的隐者。

司马光将第一种隐者归入君子类,他们有真学问,真本事,只是鉴于时局,不愿与污泥为伍,所以屈身草莱,也闲云野鹤起来。其实他们心底是很想做事的。对这类隐者,朝廷征诏他们的时候,应当诚心诚意,切不可使用手段来威逼利诱。有骨鲠之介的君子,决不会屈服于淫威。而这样征招来的,必是“贪位畏刑之人”,何足以当宝贝一样看待。司马光这里有批汉顺帝恫吓樊英之意。

第二种隐者是真正的隐者,他们未必没有第一种隐者的本事,只是心若止水,只愿呆在乡间,平安的过活。对这类“清修之吉士”,王者应当好生看待,多拨些钱给他们养老便是,不必强求。以他们的洁己安分,对世风也是一种净化。司马光举了两个例子。汉昭帝时,地方举了五位“行义者”。汉昭帝一一有赏,然后让他们回去,并不敢责以案牍,却是期望“务修孝弟以教乡里”。光武帝征来处士周党,周党不愿做官,刘秀也好生送他回去。司马光很不认可范升的做法。周党见刘秀,只行礼,不跪拜。皇帝没火,博士范升先火了,认为这些个所谓隐而不仕者,不过是浪得虚名之辈,小官不满足,一心钓大官,应以“大不敬罪”论处。刘秀说,做什么,人各有志嘛。

第三种才是最不可容忍的,皆是“南山捷径”者流,有点象现在的“行为艺术家”,屡做些反常的举动,不过是借此来包装自己,好推稍出去,混个官做。他们嘴巴上老讲要归隐要归隐,自喻云中鹤,飞来飞去,却总不离宰相屋檐。司马光说,这些人,不杀他们算是客气了,征来何用。这个观点很惊世,也说明云端之上也真假莫辨。同为“行为艺术”出身的姜子牙先生,一来齐地,就杀了两个据说是很有名气的隐者——隐在东海之上的任矞、华士。周公急电问询。姜太公说,这两个刁民,不服管教,该杀。

司马光在这篇“曰”里没有直接对当事人进行评价,至于樊英在他眼里是属于哪一类人,司马光也没明说。

樊英师学《京氏易》,精通灾异之说,隐居壶山,教了很多学生。《通鉴》里没写到这个,只是说“南阳樊英,少有学行,名著海内,隐于壶山之阳。”樊英隐居其间,奉行“三不主义”:州郡礼请,不应;公卿举荐,不行;汉安帝赐策书征之,不赴。够牛的了。永建二年(127),汉顺帝又请他,樊英推说病得要死了。汉顺帝切责地方官办事不力,才被强扭了进京。又赖在招待所不去见皇帝,强抬着去见,又没有好脸色给皇帝看。

汉顺帝这下脸面挂不住了,当下大怒,骂起来:“你这老头,算什么东西啊,我能让你活也能让你死,能把你举上天,也能把你按入地。”樊英才不吃这一套,当场跟皇帝对骂起来:我的命是上天给的,不得好死也是天意,关你屁事;我啃地瓜喝凉水,我乐意,鸡鸭鱼肉吃多了,还“三高”呢。汉顺帝没办法,只好让人扶他去太医院,免费检查一下身体,好生照看。

二年后的一个黄道吉日,汉顺帝特意为樊英造坛设席,这个礼节是非常隆重的,前面警车开道(令公车令导),后面朝廷尚书亲自引路,汉顺帝赐他几、杖,待以师傅之礼,又拜五官中郎将。但樊英对汉顺帝的多次讨教,均没能说出有什么建树的所以然来。数月后,樊英故伎重演,称又要死了,汉顺帝只好让他致仕,回老家将养去了。

樊英应征的时候,有个叫张楷的人,也与他一起入朝。不久,张楷语带讥讽地对樊英说:“做为读书人,只有二条出路,要么出仕,要么隐居,你既然答应出山了,又去惹毛皇帝;坐享奉禄,却又无益国家,这不是把自己逼得进退两难么。”司马光对张楷的指责大不以为然。由此可证,司马光是将樊英纳入隐士之第二种。汉顺帝强樊英所难,那是顺帝的错。世上还真有这号人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做官,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想做官。司马光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大隐者,隐于洛阳十五年,才有《通鉴》这部大书的问世。

关于这篇“臣光曰”,后来的研究者还研究出司马光是借机影射。影射谁?王安石。王安石在北宋也是出名的行为艺术家,老有些怪异的举动,比如不洗脸,不换衣服。最著名的一次是,宋英宗和群臣一起钓鱼,他竟然将鱼食全吃了。宋英宗由此不喜欢他,认为在作秀:误食一二粒情有可原,哪能全部吃了还不知道呢?这确实有点象司马光所指的“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司马光在熙宁三年(1070)《与介甫第三书》中还说:“当举其大而略其细,不当无大无小,尽变旧法,以为新奇也。”难怪胡三省在《新注资治通鉴序》中说:“樊英名实之说”,是司马光的“忠愤感慨”之言。近人张须也说:“名实之说,则专为荆公发也”(《通鉴学》)。

然而事实是这样的吗?司马光与王安石政见是不和,但司马光一直对王安石印象很好。他们矛盾的激发点在公元1070年,司马光屡劝他不要那么急于变法,王安石不听。司马光才火了,上书神宗,认为王安石该杀。这也为影射一说提供了口实。其实我认为,司马光既然都喊打喊杀了,也当面对王安石表示了不满,先后写了三封信去劝说,有必要借写《通鉴》来发挥么。凭司马光的为人,我认为不可能。邵雍就曾说:“司马君实,九分真人也”。所以我认为,此篇“臣光曰”,大可不必对号入座。

附:臣光曰44:古之君子,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隐非君子之所欲也。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群邪共处而害将及身,故深藏以避之。王者举逸民,扬仄陋,固为其有益于国家,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智能足以庇民,被褐怀玉,深藏不市,则王者当尽礼而致之,屈己以访之,克己以从之,然后能利泽施于四表,功烈格于上下。取其道不取其人,务其实不务其名也。

其或礼备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则姑内自循省而不敢强致其人,曰:岂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乱而不可辅乎﹖群小在朝而不敢进乎﹖诚心不至而忧其之不用乎﹖何贤者之不我从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远矣,诚心至矣,彼将扣阍而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木,无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或者人主耻不能致,乃至诱之以高位,胁之以严刑。使彼诚君子邪,则位非所贪,刑非所畏,终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贪位畏刑之人也,乌足贵哉。

若乃孝弟著于家庭,行谊隆于乡曲,利不苟取,仕不苟进,洁己安分,优游卒岁,虽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当褒优赡养,俾遂其志。若孝昭之待韩福,光武之遇周党,以励廉耻,美风俗,斯亦可矣。固不当如范升之诋毁,又不可如张楷之责望也。

至于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不食君禄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规卿相之位,名与实反,心与迹违,斯乃华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于圣之诛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通鉴》卷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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