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罗里达村附近,有一处萨缪尔的姨父约翰·夸尔斯的农庄,这是一个令萨缪尔终生难以忘怀的地方。那时候,萨缪尔每年都要在农庄里呆上几个月。农庄不仅永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还留在了他的许多作品中。
萨缪尔儿时希望亲近大自然的愿望,在姨夫家的农庄里得到了充分的满足。那是一个环境幽美、风景秀丽的庄园,浓郁的果林把逶迤的小丘装扮得葱茏苍翠,蜿蜒的小溪在碎石嶙峋的河床上潺潺地流淌,树林深处还不时地传来悦耳的鸟鸣声,草丛之中常有野生动物跳来跳去……
每到夏天,萨缪尔就兴高采烈地跑到农庄里,同白人小伙伴和黑人孩子一起游泳、捕捉响尾蛇、采集山落。
马克·吐温曾满含深情地回忆起在农庄生活的日子。夏天,在屋外阴凉的地板上吃着丰盛的食物,有油炸子鸡、烤猪肉、野火鸡、家养火鸡、鸭子、鹅,还有现宰的鹿肉、松鼠、兔子、野鸡。
此外,还有热的奶油酱饼子、养麦饼子、小麦面包、面包卷、玉米面包、煮的鲜嫩玉米。还有园子里现摘的西瓜、甜瓜、香瓜。食品真是丰富极了,都不知该从何处下口,让人口水直流。
对于挑选西瓜这个问题,萨缪尔的经验十分丰富,他知道最好的西瓜在瓜藤的下面,在太阳底下西瓜将曝晒成什么瓜色。他甚至不用敲打一番,就知道西瓜是不是熟透了。
摘下来的西瓜放在盛满水的盆里冰一冰,盆子就放在床底下。桌子摆在正屋和厨房之间的走廊上,把西瓜放在桌子上,萨缪尔和堂兄弟们就围着桌子,盯着西瓜,心里都在盘算着吃上一大块。只见一刀下去,只听见“啪”的一声,西瓜被分成两半儿,红瓤黑子,色彩鲜明,甜甜的汁水欲滴。随即,每个人迅速地抓起一块西瓜,埋头啃吃起来。只见每个孩子的嘴里都塞满了西瓜,眼睛里流露出无尽的快乐与满足。
姨父家的农舍位于大院场的中心。院场三面用栅栏围起来,后边有高高的篱笆。正对面是储藏熏肉的屋子。围篱的外边就是果园,只要你想吃,顺手摘下来,擦一擦,然后咬一口,果实的鲜美就会浸入脾胃,那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在果园外,则是黑人的住处和种烟草的地。
在院场的正前方有一个栅栏,是用锯断了的原木拦起来的,原木一根比一根高。在院场前面的一个角落里,栽着十来棵高高的胡桃树。每当收获的时节,枝头上总是挂满了鲜美的果实。
萨缪尔很喜欢吃胡桃。有一年,在一个有霜的早晨,萨缪尔又来到树林里找胡桃吃。此时,从农庄里跑来几只小猪,它们哼哼卿卿地跑进树林,在胡桃树下拱来拱去,大口嚼着胡桃。
萨缪尔一看,这可不行,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没有胡桃吃了。于是他盯着地上,心急地找着胡桃。忽然,一阵风吹过来,胡桃落在了他的头上,滑落下来,他立刻捡起来,擦了擦,随即就迫不及待地放入口中,贪婪地吃起来。
对于吃胡桃,小萨缪尔还有一套技巧,把胡桃放在熨斗上,用锤子敲打,可以让胡桃肉保持完整,这套技巧让堂兄弟们感到羡慕至极。
在树木繁茂的山坡下有一些仓房,再过去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明亮见底的河床上躺着细石和水草,水中倒映着两岸浓密的树木和葡萄藤,河水在其间欢笑着婉蜒流去。这是萨缪尔和姨妈家的八个孩子戏水玩耍的好地方。
在农庄正屋前面的栅栏外,是一条乡间大路,沿着有蛇晒太阳的大路往前,是一片还未长成的丛林。一路微微昏暗的小道,有400米长,穿过那里,走出小道,便突然展现出一片大草原,野草丛生,还星星点点地长着大草原石竹,四周都给树木围住了。
在野花盛开的时节,一清早空气特别清新,孩子们便去那里,只见草上的露珠还在闪闪的发光,树林深处传来啄木鸟啄木的声响,还有野鸡低沉的叫声。偶尔也会有野兽像是受惊了似的,在草丛间一闪而过。
置身于美丽的大自然之中,都会让人觉得自己生活在童话般美妙的世界里。清新的自然,给萨缪尔留下了美好的记忆,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给他后来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写作素材。
马克·吐温在他的两部长篇小说中,都包含着对欢快的童年生活的留恋之情。无论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还是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读者都可以感受到马克·吐温童年生活中的迷人的大自然,还有许多童年时代的趣事。
在姨父家的农庄,萨缪尔和姨父姨妈的几个孩子很喜欢在林中嬉戏,在林坡上玩秋千。秋千是用从小胡桃树上剥下来的树皮做成的。树皮一干,便会有危险。孩子们若荡到12米高,树皮往往就要断裂。因此,每年要给不少人接骨。
萨缪尔的几个堂兄弟姐妹没有一个能逃过此劫,前前后后,八个孩子骨头伤了14次。而最顽皮的萨缪尔运气倒还不错,没有荡秋千摔断骨头的记录。
姨父的农庄还是一个打猎的好地方。每当鸽子成百万只地飞到树林里,只见树林里黑压压的一片。因为鸽子实在是太多了,就把枝条给压断了。很多鸽子就会猛然间从树上掉下来,用棍子打就会收获颇多。
农庄里还经常追捕松鼠、松鸡、野火鸡。早晨,天还阴沉沉的时候,姨父他们就出动了。此时,天还非常的寒冷阴暗,萨缪尔有好几次都懊恼自己因为懒惰没有去成。
在远征中,一阵号角声,就会招来一群狗。一声令下之后,只见这些狗很快地消失在林子里,人们便一声不响地跟在它们的后面。很快,林子里就会传来了一阵阵的狗叫声,这意味着狗们一定抓到猎物了,跟在后面的人就赶紧涌上去,捕获战利品。
不久,黎明来临了,鸟儿欢快地唱起歌来,太阳升起,只见露珠在草尖上滚动,闪着亮光,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精疲力竭的人们回来时,满载着猎物,而肚子此时也唱起了歌,该是吃早饭的时候了。
当然,萨缪尔还喜欢捕猎的游戏。在光线昏暗的树林中长途远行。一只经过训练的狗大老远叫起来,向人们昭示猎物已经被赶上了树。这时,大家便都兴奋起来,接着冲过荆棘和树丛,争先恐后的跌跌撞撞的赶到现场。然后点燃起火来,把树倒下来。这时,无论是狗,还是黑人,都欣喜若狂,红红的火光映出了一片奇异的景象,每个人都玩得兴高采烈,当然,只是那个扮演猎物的黑人例外。
到了冬天,农庄卧室里更是充溢着其乐融融的气氛。马克·吐温这样写道:
那间卧室,角落里那张矮轮卧床,另一个角落里那张纺车,纺轮上下转动,发出呜呜的声音,我从边上听起来,这仿佛是最哀伤的调子,叫人触动想家的念头,精神为之沮丧,仿佛幽灵在我四周飘荡。
那个大火炉,在冬夜里,胡桃木块塞得老高,熊熊燃烧,木块里渗出甜甜的汁液,咚咚地发着响声。这汁液没有给糟蹋掉,我们刮下来,吃掉了。那只懒猫躲在炉边,几只打盹儿的狗,靠着炉壁,叉开了腿,眨着眼睛。
我姨妈在炉边织着东西,我姨父在另一边抽着苞米轴烟斗。滑溜溜的没放地毯的橡木地板,朦胧地映出了闪动着的火焰。有些木炭噼噼啪啪迸出火星!在地板上慢慢熄灭了!把地板烙出一个个凹下去的黑斑。六七个小孩子就在半明半暗处嬉戏。
萨缪尔爱到姨妈家玩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可以听黑人丹尼尔叔叔讲生动有趣的故事。约翰姨父有20名黑奴。他不认为农奴制有什么不对,不过他从不虐待黑奴,就像他永远和气、幽默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们一样。
家里的孩子们经常去黑奴们住的小木屋,找他们的好朋友丹尼尔叔叔。丹尼尔叔叔富有同情心,为人诚实、单纯,待孩子们非常好。他善于讲一些古老的故事,里面有魔鬼、女巫、僵尸等令人恐怖的东西在活动。孩子们听起来真是津津有味。
丹尼尔叔叔讲过一个《金手臂的故事》,里面有一个惊心动魄的高潮。
“我的金手臂在——哪——儿?”丹尼尔叔叔每讲到那
个地方,总要用悲伤的声调问。
“我的金手臂在——哪——儿?”他更加哀伤地大声问
道,一边用眼睛扫视身边的这些孩子们。
“在你那儿!”丹尼尔叔叔会大叫一声,冷不丁抓住孩子们中的一个。大家都吓得失声尖叫起来。孩子们知道这是闹着玩的,但每次讲到这里时,还是会使他们感到很惊悚。
马克·吐温一生热爱黑人,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在姨父的农庄,萨缪尔养成了对黑人种族的喜爱之情,并且欣赏他们身上具有的优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