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为治”是《淮南子》从总结先秦诸子创立学说的最终目标而得出的,这同样适用于此后出现的学派,都是对社会现实问题给予了深切的关注,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古代学术的形成就是建立在治理社会的基础上,以改造自身所生存的环境为目的,“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在如何重建新的社会秩序问题上,《淮南子》吸收了诸子的有益思想,显示出道家思想的包容性。进入汉代以后,法家虽不独立成派,但其思想主张渗透到道家和儒家的治国理念之中,形成了道法结合和儒法结合的思想格局。
即使对现实政治进行无情批判的先秦道家学派亦有其推崇的理想政治原则,即无为而自治。儒家的礼治、法家的法治都有对其政治方略的理论论证。礼与法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调整和规范社会的制度,二者都具有约束性,而礼的极端化的效果不亚于法的强制性,并且起到了法所达不到的效果,因此到了汉代,汉政府在不断加强中央政权的目标下,礼法结合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走向。《淮南子》在坚持道家以道治国的前提下,面对新的形势,部分地吸取了儒法二家的合理思想,统合在道治的框架之下,构成了较为丰富的治国观念。它从道的特征得出了“无为而自治”,以道统合法与仁义,从而构成了以道治为基础的治国之道的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