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由群婚制发展到偶婚之后,开始有了男婚女嫁,所以,有关婚姻的一些民风民俗,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形成了。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六礼”。六礼的内容就是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一,纳采: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二,问名:询问女方姓名和生辰八字;三,纳吉:男方根据女方生辰八字,经过占神问卜后,然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四,纳征:男方送给女家聘礼,女方决定收下聘礼,就意味着同意了这门婚事;五,请期:定结婚日期,并备礼通知女方;六,亲迎:新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从六礼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在封建礼仪下强迫和买卖婚姻的具体体现。
这种始于奴隶社会的婚姻程序,虽经几千年的发展变化,不但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而且在唐律和明律中,都有了类似的规定,使之更加规范化、模式化。一直到了我国建立起的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婚姻关系和婚俗等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其特征是:男女青年已从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中解放出来;有了自由恋爱、自我择偶的婚姻自主权。而且这一婚姻自主权还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现在的婚俗礼仪,已经出现了一些值得令人关注的现象。一是有的青年男女已非常讨厌迎亲、典礼等传统礼仪的约束,不愿被人当猴耍来耍去,从而采取了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新形式。尽管他们还不得不设宴招待亲朋,接受红包,但毕竟是对传统婚俗的一大革命性突破。也许这预示着婚俗的变革方向,值得肯定和倡导;二是奢侈之风日盛。有些青年人认为,靠自己的工资收入来实现小家庭的现代化,永远也是不可能的。只有借结婚之机,用光老子的积蓄,购买高档家具、服装、音响、相机等等,出手大方得很,毫无节俭之意。迎亲要用多辆豪华轿车、摄影、录像、重金请主持人。酒席的档次也越来越高。婚礼成了金钱、地位、权势的象征。此种现象实乃是不良社会风气的一大表现,发展下去实在令人堪忧;三是贺礼已经完成了由实物向现金的转变。金额也由几十元上升到百元、数百元。某厂已连续八个月没发工资了,可有人却不得不连续参加了十次婚礼,仅贺礼就出了一千五百多元。这绝不是个别人的遭遇,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难怪有人惊呼:此乃社会一大害也!
结婚确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举办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活动,也是无可非议的。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毕竟有着维系和增进亲情、友情的纽带作用。但是从近年来婚俗发展变化的种种现象来看,那种真挚的亲情和友情关系,正在渐渐地淡化;喜庆欢乐的文化氛围中,已在散发出一股铜臭味。婚俗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那么,这个精神文明内容,又应该怎样来建设呢?
《抚顺工人报》199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