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孟子》
人生苦短,世事茫茫。能成大事者,贵在目标与行为的选择。如果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必然陷入忙忙碌碌之中,成为碌碌无为的人。所以,一定要舍弃一些事不做,然后才能成就大事,有所作为。子夏说:“虽小道,必有可现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正是孟子这里的意思。总起来说,儒家所说的“不为”是为了“有为”,只不过是要有所选择而为,与老庄清静“无为”的思想不是一家人。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即以“不为”作为“有为”的基础。这样的思想主张亦为“后儒”所承续发展。比较重要的如汉初陆贾作《新语》专设《无为》篇,提出“夫道莫大于无为”,认为“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要求“君子尚宽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统远民”。
儒家的“无为”主张不仅是学术思想,也用于为政实践,这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治”。《史记·吕太后本纪》有史评当时“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结果“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又如,《史记·曹相国世家》讲曹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可见中国传统“正史”二十四史之首中,就不止一次地肯定“无为”之治。到唐代,名臣魏以直谏唐太宗而为古今称道,他曾上疏要求为政者“有始有终,无为无欲,遇灾则极其忧勤,时安则不骄不逸。”(《贞观政要·慎终》)不过,有人会从“无为”的内涵去区分儒道之别,如宋代大儒朱熹。他说:“老子所谓无为,便是全不事事。圣人所谓无为者,未尝不为。”
大凡一位新上任的领导,无不想建功立业,在任期内有所作为。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实现理想,干出成绩。常见有些领导干部“眉毛胡子一把抓”,四面出击,雄心勃勃,样样都要“争一流、当先进”,本想“大有作为”,结果却事与愿违,或事倍功半,或一事无成,“扯断犁弯累死牛”,劳民伤财遗祸患。究其原因,与没有处理好“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关系不无关系。明代吕坤也认为“有所不为,为必成”。其意是说“为”与“不为”乃一对矛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方能“为必成”;反过来说,如果不分主次、轻重、缓急,不讲条件,不顾后果,单凭主观愿望,什么事都想“为”,势必“无为”又“无成”。
“有所不为”对于领导干部来讲,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思路,一种常用的工作方法,一门必备的领导艺术。“有所不为”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充满辩证法,就在于它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就在于它体现了一种无私的态度。如果把“为”与“不为”的取舍,定格在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这一价值标准上,“有所不为”亦是“有所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