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老庄生态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天人合一”是其核心思想。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实现人和自然的和合共生。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溯源于商代的占卜。《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把有意志的“神”看成是天地万物的主宰,万事求卜,凡遇征战、田猎、疾病、行止、建屋等,都要求卜于神,以测吉凶祸福。这种天人关系实际上是“神人关系”,由于殷人心目中的神的道德属性并不明显,所以殷人与神之间基本上采取绝对崇拜、盲目屈从于神的形式。
先秦时期,周人从人性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境界论述了人与天地的合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文言》),提出了“先天弗违”即不违背天道,“后天奉时”即顺应天时的“天人合一”思想观念。
春秋时期,孔子提出了宇宙论命题:“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认为,天不言不语,却操纵着自然界四时的变化和万物的生灭。孔子心目中天是有意志的天,人格化的“天”。“天”是操纵人间万物命运的主宰,而皇帝是授命于“天”管理国家的“天子”,是“天”在人间的代理人。这样,天人合一的国家政治结构就稳固地搭建起来了。
战国时期,孟子的天人观具有浓厚的主观伦理色彩,即“尽心、知性、知天”,认为“人性”是沟通天人关系的桥梁,要求人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扩充善端,来实现知天达命、天性与人性、天心与人心的统一。荀子对于天作出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认为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会因为人的好恶而改变。故而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主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天与人各司其职。
汉代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观点,认为天与人具有相同性,天人可以相互感应。这一认识既不同于原始神秘主义的神灵崇拜,也不同于自然天道观,而是融自然规律、伦理原则和神秘权威于一体的天人观。
宋明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发展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几乎为各派思想家所共识与接受。张载在中国文化史上首次提出“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正蒙 · 诚明》)学说,认为人性与天道存在着有机统一的品性——真诚。有诚故有明,但人需要通过“明”达到对“诚”之天道的把握,以实现天人合一。“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正蒙·诚明》)心学一派从道德心理的根源性和心的体用关系阐发了天人合一观。王阳明说:“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世之君子。惟务致其良知,则自能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而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传习录》)王阳明“天地万物一体”的泛爱万物的思想,通过“良知”,把天与人及世间万物统一起来,既是人性的自然表露,也是人类最高的伦理情感,是人对天地万物的一种责任意识,达到了儒家天人观的最高成就。
老庄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同于孔孟以及其他诸子百家。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人三者以“道”贯之,人生追求的目的不是认识、征服自然,而是博爱万物。庄子认为,人与天、地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与人是统一的,因而反对人为干涉自然,主张通过“坐忘”、“心斋”的忘我体验来达到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老庄思想中的天,无论是指自然而然之“道”还是指自然本身,都没有人伦的含义。老庄极力推崇的“自然无为”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究竟至极的意思。“道”是最高的原则,是自己如此,不受制于任何他物。在老庄那里,“一”既是“道”,“天人合一”是指人与天共合于“道”。与道为一则“无为”,“无为”即听任万物之自然。人能顺乎“道”,顺乎自然而然就是“无为”,而“无为”就能做到“无不为”。庄子在老子道论的基础上,更多地讲人的精神境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就是他所明确界定的一种“天人合一”境界。这里的“一”也是指“道”即自然,自然而然,人与天地万物共合于自然而然之道。一旦通达“天人合一”的境界,人与我、人与物的分别,都已经不各自存在,而已融化成一体了。“庄周梦蝶”就是人臻及“天人合一”境界的最典型、最生动的表现。庄子的“天人合一”境界比起老子的“复归于婴儿”的境界来,更多地具有审美意蕴。中国传统文化中深厚的审美意蕴主要源于庄子的“天人合一”生态审美思想。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最早的崇拜自然、敬畏自然为基础,经过了宗教化、哲学化的演变过程,最终形成追求“天人合一”审美生存的理想境界。“天人合一”既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宇宙观,又是社会法则,更是审美存在的人生理想,是中国古代先贤们对于天人关系的主流思想。老庄生态美学思想以“天人合一”作为终极旨归和最高境界,具有无限超越性。
一、审美生存的本原
老庄生态审美思想,素来就把自觉地追求天人契合、物我交融、情景互渗、意象混同的境界作为至美的境界。老庄生态美学超越了人的物欲,直接进入“无极衍化”的自然精神和“持一守中”的人的心性情怀,以体现天道和人性同构合一的审美最高境界,也即通过对宇宙自然活跃生命的传达与审美主体内宇宙奥秘的显示,以表现审美体验中所领悟到的人生哲理、历史意识和宇宙真谛,最终臻及天人合一的境界。
(一)生命存在之源
“道”是老庄生态美学的核心范畴,也是中国生态哲学审美思想的最高境界。老子认为,无极衍化、持一守中,追究其自然万物生命之本原皆来源于“道”。“道”是永恒的实在和无限的生命本体,它融化在宇宙万物的生命衍化创生的运动之中。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天地自然的生命精神,是宇宙万物生命存在的本原。“顺道”则是老子生态美学追求的最高审美境界。在老庄生态美学中,“道”是核心,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从时间上看,“道”是历时的,“道”自古以存,自本自根,它先天地生而为万物之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的历时性表现为:“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刘安《淮南子》);同时,“道”又是共时的,“道”是宇宙万物统一共存的生命本原,是天地之母、万物之宗。“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也就是“道有经纪条贯,得一之道,连千枝万叶”(刘安《淮南子》)。“道”自然而然、无为而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也即“太上之道,生万物而不有,成化象而弗宰”(刘安《淮南子 · 原道训》)。作为宇宙万物的生命本原的“道”,无形无象,不可感知,“大象无形”(《老子》通行本第41章)以潜藏的方式存在不留痕迹,“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微妙玄通,深不可识”。所以,庄子曰:“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大宗师》)北魏玄学家何晏也称:“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列子 · 道论》)“道”作为宇宙万物的生命本原,它无时不在、无所不在。因此,庄子曰:“道恶乎在?无所不在。”(《庄子·知北游》)“道”作为宇宙万物生命本原具有动态平衡的衍化法则,一切矛盾的事物都在相反对立的状态下互相依存并相互转化,周行不殆,生生不息。所以,老子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庄子也曰:“流行于万物者,道也。”(《庄子·天地》)老庄把宇宙看成一个相互联系的大生命体,它的统一性正在于它具有周行不殆、生生不息的生命力,能衍化创生出无穷无尽的万事万物。老庄生态美学“天人合一”审美境界所体现出的是禀于自然万物的自在精神。正是老庄所推崇的这种对“道”的审美体验,才使中国美学把建构审美境界的重要途径指向“人性”世界。正如宗白华说的:“求返于自己深心的心灵节奏,以体合宇宙内部的生命节奏。”总之,“道”是宇宙万物生存的本原,是老庄生态美学的核心思想。
(二)审美存在之境
在老庄看来,人与自然是同源的,是可以相通相协的,人应该遵循天道顺应自然、效法自然、融合自然,与自然万物相亲相和,和合共生,自觉地去体悟自然精神和生命韵律,并由此获得人性的自由与完美。
天道以“自然而然”为特性存在于广袤的宇宙之中,人性应顺其自然持守“无为而为”的品行,循理举事,因势利导,因性任物,给万物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使其自然衍化,生生不息。其实,人性的“无为而为”实际上是一种合乎自然规律和生命法则的有为。老子主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无为是指顺物之性而辅助之,不是一无所为。庄子将无为解释为“安时而处顺”(《庄子·大宗师》),实际上是通过依循“自然而然”规律,持守“无为而为”品行获得精神上的自由自在。《淮南子·修务训》说:“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迫而不动者。”这里的“无为”,就是“循理而举事,因而立功,推自然之势”,将“自然而然”和“无为而为”上升到按宇宙之道即“自然精神”处世举事的至高境界。
老庄生态美学思想始终视老子的“顺道”天人观的无限和永恒之境作为最高的审美追求,强调审美活动中人必须自觉地将自我的生命意识投入自然衍化的大生态之中,同时又将自然万物内在的精神渗入自身的文化脉搏,外和合于万物,内潜思于心性,臻及于“燕处超然”的审美境界——“有山有水乐在其中,无执无待游于方外。”这是一种闲情逸致——“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一岁一枯荣;去留无意,静观天边云卷云舒一时一阴晴”的超然于世俗、游心于宇宙的审美境界。在这种超然的审美境界中,人可在“道”的静穆中直接与宇宙生命的节律脉动妙然契合,与自然融合相交,随大化氤氲飘逸,以获得生命的无限性与永恒性。这种审美体验活动就是庄子视域中“游心于淡,合气于漠”(《庄子 · 应帝王》)的审美过程。人只有以恬淡的人性顺应虚无的天道,“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虚无恬淡,乃合天德”(《庄子·刻意》),才能使天地万物动静协调,阴阳平衡,自然万物才能和合共生,人类才能安身立命。
以“顺道”与“齐物”作为审美价值标准的老庄生态审美思想,在寻皈审美境界的过程中,按照“物我同源”、“物我齐一”和“物我两忘”审美体悟向度逐一开进,最终臻及“天人合一”之境。
1畅 物我同源之境
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认为,万物与人类同源于“道”,是苍天与大地在元气的中和作用下而生成的生命体。以老子宇宙生成论为基础,老庄生态美学以“物我同源”为基点开出。在老庄那里,作为生命本原的“道”,独立而空寂、周行而不殆,是蕴藉于自然万物生命内核的氤氲之气、衍化之魂、创生之根、自然之韵,人只有通过心性的审美体验才能感悟。正因为物我是同源的,所以审美创作必然是物我同化的过程,也即人的心性的观照与物态化的过程,是从人的审美心理特征出发,去感悟那些烙印着自己心性意蕴最深的东西,以发现和表现人与物相契互融的精神内涵和恰如其分的审美意趣的过程。受老庄生态美学物我同源观的影响,唐代著名画家张璪提出了“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美学命题。“外师造化”就是老子的“道法自然”,就是师法无极衍化、无为创生的自然之道;“中得心源”就是庄子的“心游”、“神交”的物的人化过程以及“持一守中”、胸有成竹的境界,表述了以物起兴,物我交融,“从容遨游于天人之际,平和栖居于物我之间”的审美体验特征。“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概括了审美创作活动中人心与物态天趣相投的过程,揭示了中国诗歌与书画的精神之魂。晚唐诗论家司空图说:“真力弥满,万象在旁。”(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在中国古代诗人、艺术家的审美体验中,自然万象是审美感兴的源头,丰富多彩的物种生命和自然景观,是一切诗歌、艺术审美创作的源泉,是中国诗、书、画、曲幽深丰富的生命情调所产生的重要条件。正如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的:“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钱穆在《现代中国学术论衡》中指出:“中国人视天地大自然为一大生命,一流动欢畅之大全体。”说的就是自然万物流转不居、气韵生动、节奏和谐的生命律动与表现形态。宇宙无极衍化的“造化”精神是中国艺术家审美境界创构的起点。诗人、书画家、音乐家躬历山川,意驰草木,遇物兴怀,触景生情,顿有“天地何处不草书”的创作灵感。大自然的万千景象撞击着诗人和艺术家的心性,从而在自然精神的观照与体验中获得心性的净化与提升,孕育出超然的诗歌和艺术作品。
老庄生态美学认为,审美意境来自于自由超然的心性感觉即人的灵感。唐代著名文学家、诗人柳宗元说:“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柳宗元《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亭记》),一切审美灵感都来自于心性的投入和折射。正如清代诗论家叶燮在《原诗·外篇上》所说的:“心如日月”,“诗如日月之光”,故而“陶潜多素心之语,李白有遗世之句,杜甫兴广厦万间之愿,苏轼师四海弟昆之首”。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艺术的审美境界为:“于静观寂照中,求返于自己深心的心灵节奏,以体合宇宙内部的生命节奏。”在宗白华看来,“自己深心”也就是“心灵”,就是人的“心性”。现代审美心理学认为自然万物是审美世界的外在部分,人的心性是审美世界的内在部分,人的心性与自然万物两个部分的际遇、沟通与相合就成了完美的审美世界,从而就产生了审美灵感。审美世界两个部分的融合是基于“物我同源”观的。清初著名画家恽寿平说:“天外之天,水中之水,笔中之笔,墨中之墨,非高人逸品,不能得之,不能知之。”(恽寿平《南田画跋》)“高人逸品”,指的就是画家所独有的审美“心性”。审美创作活动是一种心性体验,需要人以整个心性去对自然进行艺术的审美感悟。这种心性体验的过程就是“返朴归真”的过程,即让虚静空灵、自由自在的审美心性去“游心太玄”,以完美地体验自然万物所蕴藉的生命本初之美。陆游《雨后散步后园》诗云:“淡日轻云未快晴,涓涓沟水走无声。为怜一径新苔绿,别就墙阴取路行。”就是对完美地体验自然万物所蕴藉的生命本初之美的生动写照。受老庄生态美学“物我同源”思想的浸染,中国诗人、艺术家精微入神、超然灵妙和自由驰骋的审美直觉,构成了“一叶知秋”、“一瞬永恒”的审美特性。审美者不但能察悉自然物象形态的细微变化,还能体悟所蕴含的内在精神。当代著名篆刻家叶一苇先生提出“诗心造印”的命题,认为“诗心造印”是以文学构思来指导篆刻的创造,是意图探索篆刻中“法”与“趣”的关系问题,应归到博大宏深的文化中去,从大道发展篆刻艺术,所要求的就是物我合一,情景交融,心性与造化混同,诗意与印相统一的审美境界。
2畅 物我齐一之境
老子曰:“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惟道,善贷且成。”又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老子》通行本第63章)受老子思想的影响,中国美学历来具有重意轻形、贵味轻体的审美向度。老庄生态美学思想注重人的审美生存要偕道而行,物我齐一,与天地同流,与万物同化,以返皈生命之根即人审美存在的家园。老庄认为,宇宙无极衍化,万物无为创生,从而构成其往无穷、生生不息的自然精神。也就是说,生机勃勃的自然精神是万物的生命之根、衍化之源、创生之本。自然与人的关系是可以亲近、可以交流、可以“于中俯仰自得”的审美主体间性的关系。在这种“物我齐一”思想的熏陶下,中国历代诗人、艺术家向往回归于自然,全身心寄寓于自然,把自然万物作为自己的至爱亲朋,与自然互为赞赏、钟情、倾诉的对象。因而,会有李白的“两相看不厌,惟有敬亭山”、辛弃疾的“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辛弃疾《贺新郎》)的诗性生存的至高审美境界。
老庄生态美学思想认为,人与自然万物都是苍天与大地在元气的中和下所生成的,都以“气”为生命本原。“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文心雕龙·物色》),诗人、艺术家盘桓于日月星辰、自然山水之中,眷恋于竹木花草、飞禽走兽之间,把无限的自然生命元气作为自己的审美情怀和吟诗作画的创作之源。即如北宋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所写: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在范仲淹眼里,物我是齐一的,湖、楼、人、情是融为一体的,自然的一阴一晴,人的一悲一喜,两相对照,情随景生,情景交融。也就是说,山水是具有人的性情的,自然景物与“人性”是相通的,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异质同构的亲和关系。
在诗人、艺术家看来,不仅人可以代山水抒发审美情感,而且山水也同样可以为人传达审美情怀:“净几横琴晓寒,梅花落在弦间。我欲清吟几句,转烦门外青山。”(杨简《无题》,引自《鹤林玉露》)人和自然万物之间是没有界限的,物与我都具有生命和性情,因而可以互游互亲,相娱相乐。正如西晋左思诗云:“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左思《招隐》)人只要以微妙之心去体悟大自然中生生不息的生命韵律,与自然万物的生命元气交融互渗为一体,不用人间丝竹乐器,山水自有美妙清音,人同样能够领悟到自然博大宏广的情怀与精微幽深的韵律,进而使人获得精神的澡雪和生命的超越。明末清初山水画家、美术理论家唐志契在《绘事微言·山水性情》中说道:
凡画山水,最要得山水性情。得其性情,山便得环抱起伏之势,如跳如坐,如俯仰,如挂脚,自然山性即我性,山情即我情,而落笔不生软矣;水便得涛浪潆洄之势,如绮如云,如奔如怒,如鬼面,自然水性即我性,水情即我情,而落笔不呆板矣。或问,山水何性情之有?不知山性即止,而情态则面面生动;水性虽流,而情状则浪浪具形。? ?岂独山水,虽一草一木亦莫不有性情,若含蕊舒叶,若披枝行干;虽一花而或含笑、或大放、或背面、或将谢、或未谢,俱有生化之意。
唐志契所说的“山水性情说”,简而言之,就是说只有通达“山性即我性,水情即我情”的境界,才能实现气韵生动的理想。换句话说,所谓“山水性情”,就是说画家的性情与山水的性情是融会贯通的、合而为一的。这就是“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的艺术审美境界,也即老庄“物我齐一”的审美生存境界。
老庄“物我齐一”的生态审美观,对形成传统的心性观照审美体验方式和高超而细腻的生命情怀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在诗人、艺术家的眼里,一棵树、一枝竹、一朵花都会萌发无限的审美情感。丰子恺在《从梅花说到美》写道:
梅花开了!我们站在梅花前面,看到冰清玉洁的花朵的时候,心中感到一种异常的快适。这快适与收到附汇票的家信时或得到 f ull mark的分数时的快适,滋味不同;与听到下课铃时的快适,星期六晚上的快适,心情也全然各异。这是一种沉静、深刻而微妙的快适。语言不能说明,而对花的时候,个人会自然感到。这就叫做“美”。
这种审美境界中的“快适”是一种在自然中发现有着生命律动和审美韵味的眷恋之情,既体现着老庄闲情逸致的道性禅意,也体现了作为艺术家丰子恺的审美生命情怀;既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审美体验,也是“见梅生情”审美情感的流露。英国哲学家约德指出,“自我与非我相见之顷,因非我之宏远,自我之范围遂亦扩大,心因沉思之宇宙为无限,故亦享有无限之性质。”在对自然的审美体验活动中,我与自然万物息息相关,已消解截然的彼此之分,自然即吾心,吾心即自然,这就是物我齐一审美生存之境。
3畅 物我两忘之境
老庄生态美学思想的第三个审美体验层面是“物我两忘”,也即“无物无我”的空明澄澈的审美境界。这是老庄审美存在思想的至高境界,是一种完全远离尘世、超越功利、摆脱一切现实羁绊的、身心完全自由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物我两忘”之境的基本特征是自然造化与“人性”之间的无间契合。通过自然造化和人的心性相互渗透与融合,最终通达“天道”与“人性”的合一。“物我两忘”审美生存境界的理论基础,同样是老子的“顺道”观和庄子的“齐物”观、“逍遥”观。其实,老子“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强调的是顺宇宙天道衍化的基本法则;庄子“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江湖”推崇的是顺应自然而自由自在生存的超然理念。“物我两忘”是老庄审美生存观在人们心性中的观照。唐代著名僧人虚中《诗学指南》说:“心合造化,言含万象。且天地日月草木烟云,皆随我用,合我晦明。”“心合造化,言含万象”以强调审美体验是自然造化与“人性”相合之境。这里的“合”既是“我合于物”也是“物合于我”,物我没有主客之分、彼此之界,“我合即合我,合我即我合”。这是诗人、艺术家以自己的审美心性去灌注自然万物,也是自然万物以丰富多彩的生命韵律贯通人的心性,是一种通过发现自然的生命韵律以体现人的自我审美存在的过程。人的心性与自然造化相合沟通了人与自然的生命脉搏,体现了审美境界构造中心性体悟的流动过程。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赞美的:“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老子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通达“物我两忘”审美生存之境,人必须保持一种虚空宁静的心态,也即要持守“静以体道”、“虚以待物”的审美认同的心性。庄子曰:“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庄子·天道》)动归于静,实生于虚,宇宙万物作为有形的运动变化的实体,最终必然要返归到“虚静”之中。所谓“虚静”的心性就是一种虚极静笃、恬淡宁静的心性空间,这是一种包罗万象的“太虚”之境,囊括万物的“无象”之境,老子称之为“大象无形”,庄子说其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人有了这一心性空间,生活也好,艺术创作也好,就能“静以体道”、“虚以待物”,眉睫之前,咏吟之间,拥有整个自然。即而物我两忘,把自己托付于整个宇宙流行大化,让自己的生命完全消融于自然万物之中。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 ?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王国维从美学的高度,对陶渊明等诗人在审美中所展现出的“物我齐一”的美学精神作出了充分肯定。北宋诗人林和靖,长期隐居在杭州西湖的孤山,终身不仕不婚,以梅为妻,以鹤为子,遂有“梅妻鹤子”之说。这便是“物我两忘”审美生存之境的生动写照。
按照老庄生态美学宇宙观,作为宇宙万物生命本初之美的“道”,在时间上是“无限”的,在空间上是“无垠”的,并且在视觉上是“无形”的,听觉上是“无声”的,嗅觉上是“无味”的,必待“致虚守静”,通过返朴归真的心性体验才能复归其根,以感悟万物之宗、万象之奥、万美之源,超越万象罗立的外界自然物象与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融入到宇宙深邃幽远的自然精神之中,从而臻及“物我两忘”的审美生存之境。正是这种“物我两忘”的审美体验,才使中国古代美学把审美活动的焦点瞄向人的内心世界,从而才可能通达“天人合一”的终极审美之境。老子曰:“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所谓“玄同”,就是达到与“道”合一、“物我两忘”的最高审美境界。中国美学所标举的“心合造化,言含万象”的审美境界创构活动,就是追求“玄同”之境,是物我生命的契合和认同。在这种深层的认同中,开通了人的心性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生命通道,由“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的人本位存在观而转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庄子·齐物论》)的生态本位审美存在观。熊十力认为,“本心亦云性智,是吾人与万物所同具之本性”,说的就是审美活动的理想之境,也即庄子推崇的“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庄子·骈拇》),让审美的心性在人的纯真本性中徜徉,则可以从中体验到生命的真谛与审美的微旨,达到心与性合一、“心性与造化合一”,也即“天人合一”的终极审美存在之境。
二、人性化的自然精神
自然以包含人类的自由本质这一文化特性而成为老庄生态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这是由自然的多元意义和双重属性决定的。
(一)自然的多元意义与自由精神
在中国古代文献的绝大多数语境中,自然都不具有现代汉语中自然的“自然界”或“大自然”这一类义项。现代汉语中自然的“自然界”或“大自然”这一类义项在古代文献语境中由“天”、“地”、“万物”、“万象”等概念来分别承担。中国古代文献中的自然大多取老庄典籍中的自然的内涵。这一内涵,学界大多学者都解释为“自然而然”、“自己如此”、“本来如此”等。对于《老子》一书中的“自然”的意义,诸学者各抒己见,但大致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层面的自然世界,一类是精神层面的自然而然。大多数学者持第二种观点,这是一种主流观点。陈鼓应认为,《老子》书中的自然就是“自己如此”。胡适也认为:“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只是自己如此。”《庄子》多处提到“自然”,其含义和《老子》的“自然”含义是相同的,指的都是人及天地万物“自然而然”、“自己如此”、“本来如此”的意思。徐复观认为:“《老》、《庄》两书之所谓‘自然’,乃极力形容道创造万物之为而不有不宰的情形,等于是‘无为’。因而万物便等于是‘自己如此’之自造。故自然即‘自己如此’之意。”这是自然的基本意义和规定,被历代文人认同与运用。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然成为一个流行的范畴,但它的基本意义依然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宋儒讲的天理自然,李贽、戴震等人所讲的自然,也是此义。实际上,一直到明清,自然的“自然而然”、“自己如此”这一意义一直是它的最主要的义项。甚至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所说的自然,都一直沿袭着自然的这一最古老而又最基本的意义。自然作为“自然界”普遍之说,应属于受西学影响的现代汉语之语境。叶秀山指出:“在老、庄思想中,‘自然’就是‘自由’,‘自由’也就是‘自然’。‘自然’就是‘自如’,即‘自己如此’,亦即自由。‘自由’和‘自然’本是统一的,同一的。”牟宗三认为:“老庄讲的自然就是自由自在,自己如此,就是无所依靠,精神独立。精神独立才能算自然,所以是很超越的境界。”除上述两大类截然各异的观点之外,也有少数学者认为自然的“自然界”与“自由”双重意义是同在的。袁行霈认为:“陶渊明所谓‘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就应该这样理解:在樊笼里不得自然也不得自由,归园田居才复得自然复得自由。”
黑格尔指出:“自由在本质上是具体的,它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又是必然的。一说到必然性,一般人总以为只是从外面决定的意思。? ?但这只是一种外在必然性,而非真正的内在必然性,因为内在必然性就是自由。”自然是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受外在必然性力量决定、干涉的自我决定和自我发展,实际上有着“自由”的内涵。现代美学认为,当人通过实践活动达到自然而然的自由状态的时候,也即当人是一种自由的形式的时候,才产生美。李泽厚提出:“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就内容而言,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就形式而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自由是人的本质,而自由的形式则是美的本质。庄子曰:“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庄子·逍遥游》)从美学观点来看,“云气”、“飞龙”、“四海”都是作为理想状态的形而上的“自然”而不是作为实体性的形而下的“自然”使“自然”这一范畴成为美学的范畴。由于受历史条件限制,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取自由的造型力量是很有限的,在现实生活中绝对自由对于人类来说只是一种意愿的向往。于是,人类就转向精神世界,通过精神的象征活动来表达人对绝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乌托邦情怀。庄子曰:“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在中国古代的自然范畴的自由内涵中,更多的则是指通过精神性象征活动从想象世界中所获取的自由,这实际上是对审美生存家园的膜拜。因此,老庄生态美学通过精神性的象征活动以形而下的实体性的自然物(天、地、万物)来象征人类对自由的渴望。而作为形而下实体性的自然的自然物只有作为人性化自然(自由)心境的具象显现时,才能成为人的自然(自由)心境的确证和象征。
受老庄生态美学自然的“自由”观的影响,中国古代山水诗中作为自由状态的自然实际上是人心中的一种审美生存境界,是人的一种内化的精神本质。谢灵运《登池上楼》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的“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李白《与夏十二登岳阳楼》的“雁引愁心去,山衔好月来”;王维《山居秋暝》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些千古名句,形而下的实体性自然物象都是因为它们本身的自然生命节律与人类心性自由异质同构而在人类的精神象征活动中成为“人性化的自然”,即自由的象征和确证。《庄子·秋水》记载了庄子与惠子在濠梁之上关于“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与“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的对话。“庄惠对话”实际上包含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自然观:一个是庄子形而上的人性化自然观——自然的自由性;另一个是形而下的实体性自然物——自然的客观性。在庄子那里,自然包括自然万物与人一样不仅有生命还有心性,也就是说不仅具有存在价值还具有审美价值;而在惠子那里,自然包括自然万物与人完全不同,它们只有生命而没有心性,也就是说它们只有存在价值没有审美价值,甚至物的存在价值都是从人本位立场出发得以确认的。在庄子的视域中,“鱼”这一实体性的自然物象因其自然的生命律动与心性自由的异质同构而成为庄子自由逍遥心境的确证和象征,从而成为审美生存状态中的、具有灵性的、可与人对话谈心的、自由性的自然物。
老庄生态美学“自然”范畴的“自由精神”是“自然”成为美学范畴的必要条件。因此,老庄站在审美生存的立场有意识地突出“自然”范畴的“自由精神”,使“自然”更具有美学意义。相反,如果一种文化形态强调的是“自然”范畴的外在实然性,弱化“自然”范畴的“自由精神”的话,那么,这种文化形态的“自然”范畴的美学意义就会被削弱。诸如,同是中国文化的墨家、法家、兵家等文化的自然观则因其单一的外在实然性内涵而与审美无关,即便是以伦理性见长的儒家文化在“自由精神”美学范畴上也无法与道家相媲美。
(二)自然的双重属性的审美价值
在中国古代,作为理想状态的“自然”是体现自然范畴的自由内涵的自然而然、自己如此;而作为现代语境中的大自然或自然界的实体性“自然”,一般分别称为天、地、万物等,而少许也直称“自然”,如阮籍《达庄论》的“人生天地之中,体自然之形”,孙绰《游天台山赋》的“浑万象以冥观,兀同体于自然”等说的“自然”既可以解释为作为理想状态的形而上的自然,又可解释为实体性的形而下的自然。所以,在汉语语境中,“自然”具有“人性化自然”和“实体性自然”,也即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属性。前者是理想状态的“自然”,后者是物象状态的“自然”,两者既有区别也有关联。作为理想状态的“自然”的特性为自然而然、无为而为,而人们日常所能观察到的处于最自然状态的莫过于实体性的“自然”,也即自然界。因而,在老庄看来,不是人类,而是天地万物,也就是“实体性自然”,即大自然或自然界才是最“自然”的,所以老子提出要“道法自然”,庄子提出要“逍遥于天地之间”,都有在宇宙自然中自然而然地审美存在之意蕴。因此,老庄的审美存在哲学是以自然生态为理论维度和以人性自由为思维向度的。
实际上,“自然”的这种双重属性植根于先秦文化中。由于中国人固有的具象思维方式,体现人的自由本质的自然范畴刚一出现便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抽象属性,而与形而下的实体性自然范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被古人称为“三玄”之著的《周易》、《老子》、《庄子》,本来极玄远抽象的“道”的自然属性就经常以实体性的物来说明,如老子“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之说、庄子“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齐物论》)之说等。所以,李泽厚先生认为:“老庄哲学很强调‘自然’。‘自然’有两种含义:一种是自自然然即不是人为造作;另一即是自然环境、山水花鸟。这两种含义也可以统一在一起。”实际上,庄子经常以实体性的形而下的自然之物来描述理想状态的形而上的自然状态,所以他强调的物化对象,都是纯洁的实体性的形而下的自然界中的万物。对此,徐复观十分赞赏:“庄子‘物化’之物,必须是不在人间污秽之中的物。? ?于不知不觉中,便落到人间以外的自然之物上面去了。”其后,随着形而上的“自然”逐渐向形而下的“自然”的坠落,“自然”范畴开始越来越明显地包括形而下的内涵。在这一文化背景中,自魏晋以来形而下的实体自然物象逐渐成为确证、象征中国古代文人形而上自然心境的对象和符号,这有利于建立人和自然物象之间的自由的审美关系。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自然范畴变得既是形而上的、超越的,又是形而下的、感性的,这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实体性的自然界开始广泛成为诗歌描写对象的原因,也正是中国诗史能出现陶渊明、谢灵运、李白、王维的隽秀幽美的田园山水诗的原因。自然的双重属性体现着自由内涵的作为理想状态的“自然”使之成为美学范畴,而实体性的“自然”则因为是体现着人类主体自由本质的作为理想状态自然的象征和确认而成为审美的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实体性的“自然”的美学内涵植根于体现着自由内涵的作为理想状态的“自然”。正如黑格尔所说:“人必须在周围世界里自由自在,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的个性必须能与自然和一切外在关系相安,才显得是自由的。”中国古代文人以实体性的自然物象确证、象征形而上自然的心境,使他们和自然物象形成了一种自由的关系,自然物象成了他们的寄托精神的家园。这就是老庄生态美学自然观的奥妙与高超之处。
(三)人性化自然的审美意义
在中国古代生态文化研究语境中,老庄和自然之间有着一种天然的联系。可以说,“自然是老庄的代名词”。实际上,作为一种生态文化形态,老庄道学的“自然”是直接观照“人性”的,也就是说老庄生态美学中的“自然”赋予了人性化的文化倾向:赋予人性的本质自然而然、无为而为的文化特性。之所以说老庄生态美学的“自然”范畴是赋有人性特性的,是因为人的自由本质离不开人的返朴归真的体道实践活动。冯友兰在《新原人》中将人生境界划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他认为:“天地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了解于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就是庄子推崇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的超然人性之境,“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的自由人性之境。
老庄生态美学思想中的“自然无为”或“逍遥无待”是理想的审美生存境界,是一种需要人的心性返朴归真的实践才能臻及的高度自由的境界。正如牟宗三说的:“一个人能够像老庄所说的,一切言论行动好像行云流水那样自由自在,这需要很大的工夫,这是很高的境界。”因此,老庄生态美学范畴的“自然”不同于现代自然科学中的“自然界”,也有别于西方哲学中的“逻各斯”特性的自然。老庄生态美学范畴的“自然”,是人类对自然境界进行人为自觉反思的产物,它所赋予的“自然而然”、“无为而为”的内涵其实是一种审美文化价值设定,是一种审美意义上的人性的象征,实现这一审美生存价值需要人“返朴归真”的体道实践活动。因而,老庄生态美学思想并不否定所有的人为,而否定的只是有违宇宙生命法则和自然创生精神的人为。老庄推崇的“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是人类以超功利超道德的无为态度循理举事所达成的审美生存境界。处于这一境界中的人是以人的天然本能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他们不否定人类文明的价值,而是在人的生存的应然性与必然性之间开出一个适然的维度,以规范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走向,把人类引向既不远离“上帝”(自然精神)又不排斥“牛顿”(现代文明)的,既不违背万物和合共生宇宙法则又符合人类诗意栖居审美生存境域的“适然世界”——余潇枫提出的当今世界审美生存命题:“人,活在上帝与牛顿之间”。在余潇枫看来,老庄所追求的“自然而然”、“无为而为”的审美生存境界并不是一概地否定人类创造的文明,而是主张以一种“适然”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类文明,不为既定的人类文明所迷惑与束缚。审美存在的人,实然存在于现代文明之中,应然超越于现代文明之上。正如徐复观先生指出的:老庄“在现实无可奈何之中,特别从自己的性,自己的心那里,透出一个以虚静为体的精神世界,以圆成自己,以圆成众生;欲使众生的生命,从政治、教义的压迫阻害中解放出来;欲使每一个人,每一物,皆能自由地成长。一方面,他好像超脱了世俗尘埃之上;但同时又无时无刻,不沉浸于众生万物之中,以众生万物的呼吸为个人的呼吸;以众生万物的自由为个人的自由;此即他所说的‘独与天地万物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的自由平等的世界”。
在老庄那里,自然是“道”的本原,而自然同时又是“道”衍化创生万物的载体。正因为自然的这种双重身份才使自然既是意识的又是物质的,既有物象生命又有文化品性。从审美生存视域出发,自然是赋予文化特性的自然,不仅有血有肉,而且有性有情,是“人性化的自然”,是可以与人促膝谈心、互诉衷肠、同乐共忧的知音、知己。老庄生态美学“人性化自然”观点的提出,使老庄生态美学的“生态”范畴从仅限于狭义的“自然生态”扩展到包括自然生态、社会人文生态和人的心性生态全元的广义的“泛自然生态”,也即更具有审美价值和生存意义的“文化自然生态”或称“人性化自然生态”。只有从这一新的角度来透视老庄生态美学思想,才能真正领悟和把握老庄生态美学“自然而然”、“无为而为”的文化真谛,才能正确诠释和运用老庄生态美学审美生存的精神实质。只有这样,人类与“自然”才能更有认同感、亲和感和归属感,也才能从内在心性直觉自己所遵循的文化价值和准则是天然的,是符合天道精神的,是既出乎自然的又合乎自然而然的。这就是一种自然精神,一种生态情怀,一种审美生存境界,它有利于自然生态、社会人文生态和人的心性生态“三位一体”生态审美生存文化的融合、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