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讲述了电子商务引起的法律新问题,电子商务法的含义、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国外电子商务立法、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等内容。
(1)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业环境是一个虚拟的环境(Cyber Space),电子商务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十个方面。
(2)关于电子商务法的含义,应当从“商务”和“电子商务所包含的通讯手段”这两个子集所形成的交集,即“电子商务”标题之下可能广泛涉及的Internet、内部网和电子数据交换在贸易方面的各种用途这个角度进行考察。
(3)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商务的参加者,如买卖双方、客户与交易中心、客户与银行、客户、交易中心、银行与认证中心都将彼此发生业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4)国外的电子商务立法开展的比较早,比较重要的主要有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联合国《电子签字示范法》、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等。国外电子商务立法所取得的经验对于我国开展相关立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5)中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前期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边缘领域,立法规格不高,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立法是从2005年才开始的。目前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存在配套法规不健全的问题,我国将陆续出台后续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1.电子商务带来哪些新的法律问题?
2.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如何?
3.国际组织对电子商务有哪些立法?
4.我国对电子商务有哪些立法?
1.访问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站(www.chinaeclaw.com.cn),了解电子商务法律的最新研究动态和立法概况。
2.搜索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分析其对加强中国相关立法的借鉴意义。
3.上网搜集并整理电子商务领域最新的法律案例,分析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立法在哪些领域还需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