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约翰?格拉汉姆?布鲁克斯博士在我的班上讲演,他的演讲带出了本篇的基本观点。
两位职员离开工厂,带着空空的饭盒,回家去。两人在工厂的同一张板凳上坐着工作,所获工资也相差无几。他们都有妻儿子女,也都住在相同的街道。他们所获得的机遇大抵相同。第一个职员在酒吧的门前停下,买了几杯酒喝。第二个职员在经过商店橱窗的时候,一副小图画吸引着他的眼球。他走进商店,发现画的价格也不高,总之不比买酒的价格高。这位职员买下了,带回家。
第一个人所花的金钱对他毫无益处,反而对身体造成伤害。这不利于家庭,乃至整个社区。酒精批发商将迅速补足被这位职员喝掉的酒,这无疑是扩展了酒类贸易。
第二位职员的消费则有长久的价值,这幅画可以让整个客厅为之一亮,让整个家变得更加温馨。这样,经营者将用另一幅来替代原来的一幅,这实际上是有益于艺术的传播。
每次,我们花费一美元,不是带来好处就是带来坏处。若我们错误地使用,不仅伤害到自己,也会殃及我们居住的社区,因为我们的消费鼓励并传播了不良的事物。但若我们正确地使用,就能刺激正当的贸易,让好的事物加快流通。
只要金钱的作用只是停留在一种交易媒介之时,金钱的魔力就不能被过分渲染夸大。
金钱本身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对金钱的使用才既会产生好的结果与难以估量的罪恶。
金钱是清白无辜的。
使用金钱之人可能是恶棍;也可能是道德高尚之人,让金钱为自己与社区服务。
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本身是有害的,包括金钱与其他事物。造成的好坏的区别在于如何使用。
你花的每一分钱都可以为善,亦可为恶;让你变得更好或是更坏;有益你与别人或是造成伤害。
你不能推卸这一责任。
你所拥有的,不能肆意使用,你有责任让其为你与别人服务。若你正确地使用,你就是个好公民,若错误地使用,就是社会的一大祸患。
若因为你自己的欲望,错误地使用金钱,你就好比偷窃另外一人的钱财。
你是自己财物的掌管者,但并非其主人。最后,你还要为你所做的一切接受上帝与人类的审判。你所拥有的并非是你的,这只不过让你在使用之时,让自己与社区都可以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