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例在我国还很低,2005年全国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仅1.35万人,不足毕业生人数的0.5%。今后一个时期,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体系,把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作为开拓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引导和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1.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要在创业教材的编排、模拟创业活动的组织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2.尽快完善创业环境。
(1)进一步降低创办企业的门槛。
无论是在欧盟国家,还是在美国,中小企业均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对我国而言,学习这些国家的经验,鼓励大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组建,力争取得中小企业的大发展,才有可能在较大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也才有可能释放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热情。
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是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注册资本的要求越高,人们创办新企业的积极性越小,中小企业越难出现跨越式的发展。我国新《公司法》虽然降低了对创办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相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仍然偏高。除了注册资本,不少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规定企业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甚至要求到特定的写字楼办公,对企业员工的人数和资格也有较严格的规定,提高了创办企业的门槛。此外,金融机构对企业帐户的门槛也在提高,大大增加了小企业的运营成本。例如,在中国银行开立企业帐户需要注册资金起码100万元,工商银行、华夏很行等银行至少要50万元,招商银行规定帐面上每天必须保持5万元以上的资金,否则每月要收取50元的管理费。这些规定使得大批的微型企业被金融服务业拒之门外,显然不利于创业。
笔者认为,为了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切实清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存在的不利于创业的管理政策。
(2)加大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业行为。
实行对大学毕业生初创企业的普惠制。为鼓励大学生创业,税务部门对于初次创业的大学生,如果其企业规模较小,雇员数量低于一定标准,应在前三年免除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毕业3年内创业,可以享受5年左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政府进行一定的奖励。
对初创企业实行税收普惠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特定企业(如科技型企业)实行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在知识、智力密集型产业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政府进行一定的奖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建立面向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园,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进行集中服务,开启“绿色通道”,千方百计激发青年的创业活力。
(3)建立并完善风险投资制度,鼓励面向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创设。可以考虑由省市一级的地方政府牵头,建立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基金;当然也可以由商业银行来具体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