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和边疆就业,不但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更应该成为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政策。尽管共青团中央和不少省市都推出了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和边疆地区就业的项目和政策,如共青团中央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省市的“大学生进村、进社区计划”,“三支一扶”(支农、支边、支医和扶贫)计划。但由于这些计划解决的就业岗位十分有限,例如,2003年以来实施的西部计划每年仅招募6000名左右的毕业生,仅占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0.15%,解决的就业岗位显然是杯水车薪。为了进一步促进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笔者提出以下设想:
首先,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就业促进项目的投入,并明确公共财政的支助范围,努力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和落后地区就业。笔者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市场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失灵的,要使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渠道通畅,大规模地促进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府应在公共财政上给予有力支持,较大幅度增加社工岗位。对于享受公共财政支持的工作岗位要给予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例如,毕业生在教师短缺的落后地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在艰苦地区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公益性服务机构工作,可以享受公共财政在减免贷款、补偿工资等方面的支助。
第二,国家应制定综合性的激励措施,并推出多种优惠方案,各种优惠方案以“套餐”形式供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自由选择。在户口与档案是否迁移、是否减免助学贷款及减免比例、生活补贴、升学与转岗、服务期限等方面,给予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的权力,减少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后在日常生活和个人发展方面的后顾之忧。
第三,大学生到基层、西部和边疆就业,应主要采取定期、定向服务的方式,给予就业者足够的自主权,除非大学毕业生愿意延长服务时间,或愿意永久性迁移,否则不应任意更改其服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