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的学生素质太差了,无论如何也是教不好的1“班里面要是没有那几名后进生就好了,我也不用整天头疼了1“哎!这样的学生让我怎么教呢?”这些话语在学校里经常可以听得到,教师有意无意地会对班里的后进生发出不满的声音,经常报怨班里后进生的存在。的确,学生的素质与能力有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后进生作为特殊的教育对象,其教育难度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于学生,教师绝不应该“挑肥拣瘦”,对于后进生,绝不应该过多地抱怨,而应充分地关注。
首先,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全体学生,后进生有其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了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这是国家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这种权利是谁也无法剥夺的。教师作为实施教育的主体,当然应当熟知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当然应当明晰学生应有的教育权。后进生群体不仅具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且拥有与优等学生平等公正的受教育权。这种受教育权是掺不得任何渣滓,不打任何折扣的。教师对于学生的“挑肥拣瘦”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后进生的这种受教育权,在情感上以及行动上影响了对后进生的教育。这是对国家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后进生人格上的不尊重,是教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
其次,我们的教育应当尊重学生的差异,允许学生的个性存在。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个性迥异的生命个体,其性格特点、学习水平、素质能力是参差不齐的,其发展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尊重学生,就应当尊重学生发展的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存在。一所学校、一个班级不可能每个学生的学业水平都是一样的,必然有的学生成绩好,有的学生成绩差;有的学生学习刻苦,有的学生学习不努力。这种发展的差异造就了不同的学生,作为教育者应当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学生的差异,尊重每个学生发展的不同状况。这是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客观使然。一厢情愿地拒绝后进生,不接受后进生的存在是对教育规律的漠视,是违背教育规律的重要体现。
再次,我们的教育期待全新的教育评价机制。优生、后进生是相对而言的,现如今的教育评价机制是一种横向的比较,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比较,是通过考试的手段对学生与教师的一种评价行为。这种评价机制必然会出现后进生,后进生以一定的比例客观地存在于某一教育群体之中。这对于学生,对于教师都是一种误导。教师为了提高自己的教育效果,必然想方设法地将班级里的“后进生”驱除出境,必然对后进生一味地报怨与牢骚。因而,改变这一现状,就应当改变我们的教育评价机制,如若我们的教育评价着眼于学生的发展,由横向评价转向纵向评价的话,那么后进生也就不复存在了。相较那些优生而言,后进生也有其发展的潜力,更为教师提升与教育创造了足够的空间。以学生的发展程度评价学生与教师,也许教师对学生的“挑肥拣瘦”将随之消失。
我们的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全面教育容不得教师对学生“挑肥拣瘦”,对于后进生,教师需要转变观念,正确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