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是指对于一切关系项目在工程施工期及工程经营期的一切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责任一概予以负责。换句话说,就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
一、工程保险的特点
工程保险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广泛而集中
传统的财产保险只承保列明的少数风险,而工程保险的许多险种都冠以“一切险”,即除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外,保险人对保险期间工程项目因一切突然和不可预料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和责任,均予赔偿。可见,工程保险的责任广泛。从工程保险的风险范围分析,由于工程项目的周期相对较长,其风险范围就不仅仅局限于工程的进行过程,还包括工程的验收期和保证期所面临的风险。同时,又由于现代工程项目大都工艺先进、设计精密并且施工方法也比较科学,所以工程项目本身就是高技术和高价值的集合体,其保险承保的风险基本上是巨额风险。
(二)涉及较多的利害关系人
在传统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是单个的法人或自然人,一般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后即成为被保险人;而在工程保险中,由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涉及多个具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方面(如工程承包者、工程订货人、技术顾问、贷款银行及其他有关利益方等),且它们对该工程项目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所以凡对于工程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者,均具备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投保的投保人资格,并且均能成为该工程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及交叉责任条款的规范和制约。
(三)工程保险的内容相互交叉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它的投资建设内容是复杂的,既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和安装工程,还包括一切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并且工程项目的各个部分是紧密相关的,因此在工程项目保险中,保险的内容也是相互交叉的。在建筑工程保险中,通常包含着安装项目,如房屋建筑中的供电、供水设备安装等,而在安装工程保险中一般又包含着建筑工程项目,如安装大型机器设备就需要进行土木建筑(如打好座基等);在船舶建造保险中,本身就是建筑、安装工程的高度融合。因此,这类业务虽存在险种差异,彼此相互独立,但内容多有交叉,经营上也有相通性。
二、工程保险的范围
工程项目保险中的商业保险种类比较多,保险的范围分别体现在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两个阶段中。
(一)建设阶段的工程保险
在建设阶段,工程项目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给项目单位带来的物质损失;(2)对项目其他资产如办公楼、汽车等造成的物质损失;(3)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4)对工人、职员及第三者造成的责任损失;(5)对环境造成的破坏;(6)保险事故造成成本增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
(二)经营阶段的工程保险
在项目经营阶段,工程项目保险主要包括:
(1)在经营过程给项目单位带来的物质损失;(2)对项目其他资产如工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造成的物质损失;(3)在项目产品销售以前的运输过程中的损失;(4)对工人、职员及第三者造成的责任损失;(5)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失;(6)商业受阻、利润下降等损失。
(三)工程保险的险种
在项目融资中,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框架不同,保险的种类有很大差别,但一般主要有以下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预期利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海洋石油开发保险、经营利润损失险和雇主责任险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工程在整个建造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专门承保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由于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造成财产的物质损失、间接费用以及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预期利润损失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是相辅相成的,本保险是对由于开工延误导致业主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指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均由被保险人赔偿。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即是以海洋石油工业从勘探到建成、生产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为承保责任,以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为保险人的一种科技工程险。
经营一切险主要指对在商业经营过程中引起的损失和损坏提供的保险。其包括经营利润损失险,即对由于经营一切险所保险的事件发生而引起的项目财务利润减少提供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即对于导致项目员工死亡或伤残而应由雇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供的保险。
三、实施工程保险的必要性
首先,由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绝大多数都是露天作业,且处于施工过程中的建筑结构的强度还没有达到设计要求,较为脆弱,极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损害,因此,工程业主和承包商面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较大。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设计和施工越来越复杂,许多大型项目,如地铁工程、摩天大楼等会在城市中心的财物和人员密集区进行施工,施工场地狭小,施工难度大,极易对工程参与方以外的第三方的财物和人员造成损坏或伤害,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或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再次,节约成本的压力下,工程项目采用的新材料或新技术越来越多,增加了施工和使用阶段的技术性风险。所以,为了更好地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必须实施工程保险。
(一)保障项目财务的稳定性
工程投资概算是根据工程建设的各项费用标准和资金运用计划预先安排的,如果因风险事故造成工程损失,就需要资金来进行工程的恢复,这样就造成了工程概算的不正常增加,会打乱投资者的整个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进度和质量等方面可能会因为资金紧张而受到影响。业主和承包商以少量的固定成本,通过投保将可保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解除自己在承保风险发生时遭受损失的经济补偿责任,可以减少影响工程概算的不确定因素,保障项目财务的稳定性,降低了融资风险,增强了业主或承包商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工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尽量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符合保险公司的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在提供工程保险时,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资信、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索赔记录等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并实行差别费率,对施工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以优惠保费接受其投保;对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差的承包商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保险公司还会增加对工程施工的防灾防损要求,在保险服务中,保险公司可以凭借自己多年的对各种工程的承保、风险管理和事故理赔经验,积极参与被保险工程的防灾减损工作,对大型工程和安装工程试运行阶段派出自己的监督管理人员监督工程的实施,提出安全管理意见,指导和促进被保险人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通过与投保人的通力合作,达到防范、控制、降低风险的目的。实际上,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对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是有利的,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加强,可以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事故赔偿额,投保人可以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减少损失金额,保证按期、保质、不超出概算地完成施工。另外,保险公司降低工程风险的目标,客观上促进了施工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建筑市场优胜劣汰系统的良性循环。
(三)改善项目融资的条件
通常,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除了工程所有人投资的自有资金部分外,大部分都是来自银行贷款。由于工程建设用期长,面临的风险较多,发生大的损失事故后往往会影响工程的按期完工和对银行贷款的本息偿还,银行为了防范借款人的还贷风险,往往将足够的保险作为工程贷款的先决条件。而对于工程项目公司来说,购买足够的工程保险可以保障还款的安全性,提高自己的信用水平,有利于获得较为优惠的贷款。
(四)减少经济纠纷
工程建设比较复杂,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较多,有些风险事故发生后,会导致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就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而发生纠纷。在投保工程保险后,工程的有关各方都是共同被保险人,那么,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就会负责赔偿,从而避免了部分工程有关各方的相互追偿,有利于减少经济纠纷。
国际工程界普遍认为,工程保险是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的各项措施总链条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能以较低的成本使被保险人获得较大的保障,能够对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