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债务资金筹措渠道主要有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至于租赁融资,我们将在项目融资模式中具体介绍。
一、贷款融资
按照提供贷款主体或资金提供者性质的不同,贷款融资又可具体分为商业银行贷款、银团贷款、出口信贷及外国政府贷款和多边金融机构贷款。
(一)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是项目融资中债务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由一家银行提供,也可以由几家银行联合提供。可以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也可以在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一般是有担保贷款。
1.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法律文件
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法律文件包括贷款协议、资产抵押或担保协议以及违约情况和对违约的处理。
(1)商业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10个方面:
①贷款目的。
②贷款金额。
③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表。
④贷款利率。
⑤提款程序和提款先决条件。
⑥借款人在提款时的保证,包括:A。贷款资金的正确使用;B。借款人的财务状况;C。公司资产所有权;D。无重大法律纠纷;E。无不可预见的债务责任;F。借款人具有的法律地位和签署贷款协议的授权。
⑦保证性条款,包括:A。借款人依照所在国法律从事商业活动,缴纳税款;B。保证一切项目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持项目资产保险;C。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D。定期向贷款人提供公司财务报告;E。保001项目融资证不利用借款人资产做其他抵押;F。对借款人的资产兼并、资产出售或改变公司经营方向的限制;G。对利润分配政策的限制。
⑧财务性条款,包括:A。对借款人进一步举债的限制;B。规定借款人必须保持的最低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总债务比率、流动资产/流动债务比率、债务覆盖比率等。
⑨利息预提税的责任。
⑩贷款成本、贷款建立费和贷款承诺费(针对未使用贷款额度收取的费用)。
(2)商业银行贷款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协议。商业银行贷款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协议也是项目融资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商业银行贷款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协议的形式和内容与各国法律有直接的关系,因而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项目中的文件形式会有较大的差别。
(3)违约情况和对违约的处理,包括:A。违约情况,即技术性违约、一般性违约和交叉违约;B。违约情况下的补救措施;C。在违约条件下贷款人可行使的权利。
2.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种类
(1)工程贷款。工程贷款是在项目建设阶段商业银行对建筑工程发放的不动产贷款。贷款资金按实际需要或拟定的计划分期支付。工程完工后,一般用抵押贷款的资金偿还工程贷款。这种贷款的利率一般较高。
(2)转换贷款。转换贷款又称桥梁贷款,是一种具有过渡性特点、期限不长的贷款。转换贷款是当借款人希望得到中长期资金而暂时使用的一种短期贷款类型,以满足借款人对资金的临时需求。
(3)抵押贷款。这是一种以借款人某项资产的留置权作为还款抵押的银行贷款。在项目融资中,通常以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为抵押而取得银行的长期贷款安排。
(4)运营资金贷款。它一般为短期贷款,以弥补借款人的运营资金的不足。
(5)双货币贷款。双货币贷款是指贷款利息与本金分别采取不同币种的货币进行计算和支付。一般情况下,双货币贷款选用低利率货币作为计算利息的货币,而选用相对高利率货币作为计算本金的货币。需要指出的是,货币利率的高低是一个相对、不断变化着的概念,因为一种货币利率的高低是随着货币所在国经济政策以及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6)商品关联贷款。它是指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支付与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相关的贷款。商品关联贷款主要有两种,即贷款本金商品价格参与类型的商品关联贷款和贷款利息商品价格参与类型的商品关联贷款。
贷款本金商品价格参与类型的商品关联贷款,是将贷款的本金与某一种商品价格联系在一起,而贷款的利率则低于同样条件下的商业贷款或辛迪加贷款的利率水平。具体来说。在还款日,若该种商品当时的价格低于某一个预定价格,则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本金原值;若商品价格高于这一预定价格,则需要偿还的贷款本金数额将会按照一个预定公式增加。在商品价格上升时,生产该种商品的项目经济效益也会增加,因而借款人也有能力承受较高的债务。
贷款利息商品价格参与类型的商品关联贷款,是将贷款期限内的贷款利率水平与某种商品价格在同一期限内的变化水平联系起来。如果在该时期内实际商品价格的变化与预测的商品价格的变化相吻合或者接近,则借款人可以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反之,借款人将要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
能够安排商品关联贷款的项目,一般要求其产品是国际流通性较强、具有国际统一质量标准和统一定价标准的商品,如石油、天然气、贵金属、有色金属等;同时,要求借贷双方具有抗意外风险的能力和对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商品市场有较为充分的认识。基于上述原因,商品关联贷款的实际应用范围较窄,局限在国际大型银行和金融机构与资信较好的工业公司之间。
(二)银团贷款
随着工程项目的规模加大,所需的建设资金也越来越多,出于风险控制或银行资金实力方面的考虑,一家商业银行的贷款往往无法满足项目债务资金的需求,于是出现了银团贷款,以满足大型或特大型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所谓银团贷款,亦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一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共同对一个项目提供贷款。从国际借贷实践来看,发展中国家一般超过3000万美元、工业国家一般超过1亿美元数额的债务资金必须通过银团贷款方式才能解决。视项目融资金额的不同,银团贷款的参与银行从几家到几十家不等,如英吉利海峡隧道的74亿美元银团贷款最初是由209家银行提供,后来由于成本超支、财务困难,需要投入更多资金的原因,而使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增至220家。
1.银团组成及其分工
银团成员中的基本角色有三种:安排行、代理行和参与行。三种银行的职能见第二章第一节。
2.银团贷款的操作方式
银团贷款的具体操作方式有两种: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1)直接参与。直接参与是指银团内的各个成员银行直接同项目借款人签订借贷协议,按贷款协议所规定的统一条件贷款给项目借款人,贷款的具体发放工作由借贷协议中的指定代理行统一管理。直接参与的银团贷款中,每个成员银行对其他银行的贷款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即若某家成员银行不能履行其贷款义务,项目借款人只能向该银行追究其违约责任,但不能要求银团中的其他成员银行对此负责。
(2)间接参与。间接参与是指由一家牵头银行向项目借款人贷款,然后由该银行将参加贷款权分别转让给其他参与行,参与行按照各自承担的贷款数额贷款给项目借款人,贷款工作由牵头银行负责管理。牵头银行在与项目借款人签订借贷协议后,可以采用不同的法律方式将参加贷款权授予其他参与行。在欧洲货币市场上,银团贷款最常见的方式是更新、代理、从属贷款和转让。
①更新。更新是在项目借款人同意的前提下,牵头银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参与行,原来项目借款人和牵头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终止。变为项目借款人与参与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在银团贷款中采用更新方式来授予参加贷款权的并不多见,一则因为采用更新方式的成本较高;二则因为不符合授予参加贷款权的一个主要目的,即无须通知借款人或无须让借款人参与就可把贷款权授予其他贷款人。
②代理。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承认的方式,其具体做法是:银团成员在签署借贷协议之前指定该牵头银行为代理人,由牵头银行作为银团其他成员的代理人同项目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但不向借款人披露其代理人的身份。当项目借款人发现这种代理关系后,可以要求牵头银行提供贷款,也可以直接要求参与银行提供贷款。
③从属贷款。从属贷款是指参与行直接给牵头银行贷款,再由牵头银行贷款给项目借款人。但是参与行的贷款收回,只能来自于项目借款人的还本付息,而不能来自于牵头银行的其他资金。换言之,当项目借款人破产时,牵头行不能从借款人处收回贷款,参与行向牵头行发放的贷款也不可能收回。显然,在从属贷款方式下,参与行不能取得对项目借款人的直接请求权,项目借款人是直接从牵头行取得贷款、直接向牵头行还本付息的,而不是直接从参与行取得贷款,所以亦无义务向其还本付息。
④让与。让与是指牵头行将其与项目借款人订立的借贷协议中的一部分贷款义务及其权利转让给其他参与行,通过让与方式取得参加贷款权的银行可以取得对项目借款人的直接请求权。让与的这一特点对于项目借款人来说,项目借款人是不太乐于接受的;同时,在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中,让与必须取得项目借款人的同意,从操作上看是比较麻烦的。
因此,让与这种方式在银团贷款中也不多见。
3.银团贷款的特点
(1)借款货币的选择余地大。项目借款人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现金流量的来源和货币种类,在辛迪加组织内选择最适当的借款货币结构,便于事先估计货币风险,加强工程成本核算。
(2)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通常是国际上具有一定信誉和经验的银行,具有理解和参与复杂项目融资结构并承担其中的信用风险的能力。
(3)借款的提款与还款方式都较灵活,因为它无须当地政府的批准,可根据议定的时间与工程建设的需要,随时提取资金。
(4)贷款的使用方向没有任何限制,项目借款人可通过招标向第三国购买机器设备、商品、原材料或劳务。
(5)银团贷款的成本较高。一则因为银团贷款采用的是市场浮动利率,一般每半年调整一次。在大多数的银团贷款中,利率一般都是以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础,考虑一定的加息率而计取。二则因为较高的管理费、代理费、杂费和承诺费等,这些费用年费率之和约为1.5%~2%。
(三)出口信贷及外国政府贷款
1.出口信贷
(1)出口信贷的定义及特点。出口信贷是项目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是西方国家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力,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贴补并提供信贷担保的方法,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困难,或满足外国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有效手段。
出口信贷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①贷款的使用是有限制的。一般是用来购买提供贷款国的大中型机械设备等出口资本货物,不得进口原材料和消费品等。
②贷款期限为中长期。对于发达国家的贷款期多为5年,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期多为10年。
③贷款金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商品购买合同金额的85%。
④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利率。银行提供的低利息贷款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则由出口国政府机构或官方出口信贷机构补贴。
⑤具有信贷保险。出口信贷中存在较高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私人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承保,只得由出口信贷机构或政府机构承保,这也是商业银行提供出口信贷的必要条件。出口信贷保费由借款者承担,但在具体操作中,出口商一般会把保费折入货价。
(2)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出口信贷主要有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和福费廷等。
①买方信贷。买方信贷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为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而对国外进口商(或其银行)所发放的一种贷款。从国际范围看,买方信贷使用更为广泛些,特别是把贷款发放给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再转贷给进口商的买方信贷使用得更为广泛。
②卖方信贷。卖方信贷是出口商所在地有关银行,为便于该国出口商以延期付款形式出口商品而给予本国出口商的一种贷款。出口商向银行借取卖方信贷后,其资金得以融通,便可允许进口商延期付款,具体为:进出口商签订合同后,进口商先支付10%~15%的定金;在分批交货验收和保证期满时,进口商再分期付给10%~15%的货款,其余70%~80%的货款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偿还,并付给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③福费廷。福费廷是专门的代理融资技术。一些大型资本货物,如在大型水轮机组和发电机组等设备的采购中,由于从设备的制造、安装到投产需要多年时间,进口商往往要求延期付款,按项目的建设周期分期偿还。出口商若在市场上筹集资金,一方面会遇到成本太高的困难;另一方面会遇到国家风险。福费廷,俗称“包买票据”,实际上它是指包买商(通常是出口地银行)通过向出口商买断经过承兑(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承兑)的远期票据的形式,从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一种业务品种。票据买断后,若发生票据到期而无法兑现,则买断行无权向出口商追索。其实质是出口商将因远期收汇而可能发生的风险全部转嫁给买断行,同时获得买断行的即期款。其过程通常如下:
为了鼓励设备出口,几家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专门开设了针对大型设备出口的特殊融资,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或5~6年以上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出售给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出口商提前取得现款。为了保证在进口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出口商也能获得货款。出口商要求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附有银行担保。
2.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一国政府利用国家的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政府贷款一般是两国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具有以下特点:
(1)贷款期限长、利率低。贷款期限一般10~30年,有的长达50年,利率一般在1%~3%之间,有的优惠贷款甚至是无息的。
(2)贷款专款专用。一般规定贷款必须用于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资本货物和技术装备,同时还规定贷款必须用于借款国的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农业、公共设施、福利设施和卫生等领域的大型开发项目。
(3)贷款规模不会太大。政府贷款受贷款国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支与国际收支状况的制约,其规模不会太大,而且一般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才会提供。
政府贷款发放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本国资本货物、技术和劳务的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通常将政府贷款(或赠款)与出口信贷结合起来使用,形成一种混合贷款。混合贷款的处理方式习惯上有两种:一种是借贷双方分别签署政府贷款(或赠款)和出口信贷两个贷款协议;另一种是借贷双方只签署一个贷款协议,即将一定比例的政府贷款和一定比例的出口信贷混合起来,然后计算出一个混合利率和一个组合还款期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四)多边金融机构贷款
利用多边金融机构贷款是大型工程项目筹措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的渠道。多边金融机构包括世界银行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全球性金融机构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
我国的工程项目,尤其是在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以利用世界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居多。世界银行集团主要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两个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组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为硬贷款,其贷款对象主要为会员国政府,若借款人是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则必须要有该国政府的担保,贷款期限为15~20年;国际开发协会提供的贷款为软贷款,其贷款对象为经济欠发达国家的政府,一般规定,若非特别必要,贷款不允许下放到负有实施项目责任的主体,贷款期限为20~30年;国际金融公司主要是向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私营企业提供资金,形式是贷款或参股,不需要政府担保,每笔资金不超过200万~400万美元,贷款期限5~15年,执行的是商业利率。
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对象是亚太区域发展中成员国,主要用于农业、能源、运输、通信和供水等部门。其贷款分两种:一是普通贷款,主要是提供给经济状况较好的成员国,偿还期10~25年,宽限期2~7年,实行浮动利率制,利率半年调整一次;二是优惠贷款,主要是提供给较贫穷的低收入成员国,贷款不计利息,只收1%的手续费。
二、债券融资
随着金融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债券融资也成为项目融资中不可忽视的资金来源,在项目资金构成中的比例呈逐步增加之势。
(一)债券的分类
债券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1)政府债券。政府债券亦称公债,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又叫国债,发债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经济建设或弥补国家财政预算收支差额。地方政府所筹资金一般用于当地市政建设,故而又称为市政债券。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限制,我国目前尚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但在实践中采取了某种变通方式,即成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所筹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由于政府债券是以政府税收收入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其利率比其他债券低,尤其是国债,素有“金边债券”之称。
(2)公司债券。广义的公司债券泛指所有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而狭义的公司债券仅指公司制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利率视发行主体的资信而定,但总的来说,其利率一般高于其他债券。
(3)金融债券。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但在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将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全部归并入公司债券,而无金融债券一说。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其利率一般介于上述两种债券之间。
2.附息票债券和贴现债券
按照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债券可分为附息票债券和贴现债券。
(1)附息票债券。债券上附有息票,持券人凭从债券上剪下来的息票领取利息的债券称为附息票债券。通常息票上标有各期的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及债券号码等内容。由于凭息票就可领取利息,息票因之分离出来成为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但是在息票到期之前,持票人不能要求兑付。
(2)贴现债券。其又叫无息票债券或零息票债券,是指发行时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发行价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
3.本国债券和国际债券
按照发行人和发行市场是否在一国国境内,债券可分为本国债券和国际债券。
(1)本国债券。发行人和债券发行市场在一国国境内的债券称为本国债券。
(2)国际债券。发行人和债券发行市场不在一国国境内的债券称为国际债券。按照债券标价的货币是否与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币种相同,国际债券又可进一步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①外国债券是指外国债券发行人在东道国市场,以东道国货币标价发行的债券。比如中国项目公司在纽约发行的美元债券即是外国债券,通常称为“扬基债券”(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以美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目前,项目融资中常用的外国债券还有日本的武士债券和私募债、德国的马克外国债券和瑞士外国债券,上述债券的期限通常为7~10年,甚至10年以上。2005年,我国政府批准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即熊猫债券,发行所得资金将用于境内的企业或项目融资。
②欧洲债券是指外国债券发行人在东道国使用该国以外的货币标价发行的债券,如中国项目公司在纽约发行的英镑债券即是欧洲债券。目前,项目融资中常用的欧洲债券有欧洲美元债券、欧洲日元债券、欧洲马克债券等。通过发行欧洲债券筹措资金,具有发行手续简便、发行时间短、发行数额大、发行成本较低且可筹措多种货币资金的特点。
4.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按照利率在偿还期内变动与否,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1)固定利率债券。发行时规定利率在整个偿还期内不变的债券称为固定利率债券。该种债券一般每半年或1年支付利息1次,本金在兑付日偿还。
(2)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在发行时规定债券利率可以按既定的定价公式和定价周期定期调整。通常情况下,每3~6个月调整1次,利率为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或美国财政部债券利率与一定贴水之和。
在项目融资中利用发行债券的方式筹措资金时,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和金融市场的要求确定具体的债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