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能源合作现状
俄罗斯把中、日、韩作为本地区最主要的能源合作伙伴,在中国实施的能源安全战略中,俄罗斯远东同样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由于中国与俄罗斯开展能源合作具有便捷、安全、路程短、成本低、资源潜力大等优势,因此,与俄开展能源合作既是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符合俄罗斯的根本利益。无论从供应方还是从需求方来看,两国在能源领域进行合作均具有别国无法替代的优势。
早在1985年7月10日,中苏(俄)就已签署了一系列关于中国能源项目建设和改造的经济技术协议。1991年12月,俄远东乌苏里斯克代表到哈尔滨签署了在乌苏里斯克建热电站的协议。1994年以来,中俄就东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科维克金气田的勘探、开发和管道铺设等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1994年11月,由俄方首先提议,中俄双方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石油股份公司会谈备忘录》。1996年4月,俄联邦总统叶利钦对中国进行访问期间,中俄签署了政府间特别协议,确定了中俄在燃料和动力领域开展合作的基本方向。同时成立了中国—俄罗斯石油与天然气委员会,其宗旨是促进俄罗斯—中国管线的发展。此间,双方确定从俄罗斯向中国铺设两条天然气管道和一条石油管道,并于2003年向中国出口天然气、2005年向中国出口原油。
1996年12月,中国天然气总公司和俄罗斯燃料动力部草签了《关于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组织合作设计》协议,并于1997年正式签订。中俄同时签署备忘录,联合研究伊尔库茨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和雅库茨克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合作的可能性。
2001年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俄罗斯第二大石油公司尤科斯公司以及俄罗斯国家管道公司在圣彼得堡签署了修建一条从俄罗斯到中国的输油管道框架协议,俄罗斯能源部和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代表也在协议上签字。
2002年7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英荷皇家壳牌集团、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成为西气东输建设项目的合作伙伴。初步建设阶段已经结束,部分地区实现通气。俄中两国在核能源方面也有充分的合作,其最早的核合作可追溯到前苏联时期。1990年10月,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与前苏联的原子动力工业部签署了部门间合作协定书。1992年6月中俄核物理专家开始在中国安徽省安装核反应堆。1996年4月,两国又签署了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使双方的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得到了迅速发展。1996年12月,中俄建立了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并在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下设立了“核问题分委员会”,把双方的核合作纳入了高层渠道,改善了合作活动的有效性。迄今为止,双方已在田湾核电站、铀浓缩厂、核安全合作等项目上开展了全面的合作。
日俄能源合作现状
由于俄罗斯靠近日本、石油蕴藏量丰富,因此,铺设通往俄罗斯的石油管道对于日本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俄罗斯可以替代中东成为日本稳定的石油来源。日本为了确保自身石油资源的安全和稳定供给,十分重视参与俄东部地区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并将其视为本国进口石油战略新布局的重要一环。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俄双方就曾以补偿贸易形式合作开发雅库茨克天然气田和南雅库特煤田。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俄能源合作有了新进展,双方计划从乌连戈伊至日本沿线修纳霍德卡石油转运站用以储存凝析油,并扩建共青城炼油厂使其炼油能力增长一倍。1991年起,双方重建哈巴罗夫斯克炼油厂。1997年两国首脑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会晤并签订了有关实行经济合作的“桥本—叶利钦计划”,其焦点是开发东西伯利亚和远东的能源。同年11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俄日委员会议上,有十多个俄、日公司提出了各自的方案,最终日本方面选中了三个最感兴趣的方案并协商立即付诸实施。这些方案付诸实施使日俄能源的合作进入了新阶段。
日本是东北亚地区最早参加俄远东能源开发的国家,投入也最多,其参与的重大项目主要有:①萨哈林1号项目:日本的索迭科(Sodeco)公司和美国的埃克森、俄罗斯的萨哈林石油公司、萨哈林大陆架海上石油天然气公司共同组成了国际投资集团,参与萨哈林1号项目,日方占30%的股份,俄方两家公司占40%的股份,美方占30%的股份,开发方案总投资为150亿美元。1996年正式宣布实施,目前勘探工作已经完成。②萨哈林2号项目:日本的三菱和三井公司(各占20%和10%股份)、美国的麦克德蒙特和马拉森公司(各占30%和20%股份)、英国的壳牌石油公司(占20%股份)5家外国公司组成的萨哈林能源投资集团,参与了萨哈林2号项目,方案总投资为100亿美元。③“安纳线”石油管道项目:日本政府提议出资50亿美元,资助兴建终点为临近日本的俄罗斯港口城市纳霍德卡的输油管,另外再为开发西伯利亚油田追加20亿美元的资助,而其中的部分资金为低息贷款。这个价值70亿美元的最新资助计划,旨在说服俄罗斯放弃西伯利亚至中国东北的输油管计划——安大线(安加尔斯克到中国大庆)。
此外,俄罗斯与日本还商讨了联合核发展计划的可能性,根据此联合发展计划,可能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建造多达12座核动力堆。
韩俄能源合作现状
韩国只有3%的石油自给率,石油和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几乎是100%。为了保证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韩国也在不遗余力地四处游说。
早在1992年,韩国就对开采雅库特天然气产生了浓厚兴趣,在韩国政府支持下,韩国石油开发公司、韩国天然气公司、大宇集团油气公司组建了联合工作小组与萨哈(雅库特)自治共和国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联合制定了“萨哈天然气方案”,决定联合开发和利用雅库特天然气资源。1995年,萨哈自治共和国总统尼古拉耶夫访问韩国期间,两国达成了立即着手对此方案进行论证的协议,此后,萨哈共和国加紧实施“萨哈天然气方案”。但是由于朝鲜形势发生了变化,使得该方案的最后走向尚未确定。1996年韩国取得了对俄东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地区油气田的独家开采权。
韩国是目前世界上第4大原油进口国,也是亚洲最大的炼油中心之一,所需的原油都靠进口。因此韩国也在谋求从俄罗斯进口石油和天然气,把连接来自俄罗斯的天然气输气管线作为一项战略目标。韩国总统卢武铉在2004年先于中国总理温家宝前往俄罗斯,与俄罗斯签署了几十亿美元的贸易合同,这表明韩国也是俄罗斯在该地区扩大能源产品出口的首选目标之一。据报道,韩国、中国、俄罗斯三方将联合开发西伯利亚中部伊尔库茨克州的天然气资源,并计划建设向韩国以及中国输送天然气的管道,预计于2008年投入使用。韩国称从2008年开始的30多年内每年将从俄罗斯购买价值135亿美元的天然气,相当于100亿立方米。
中韩能源合作现状
中韩之间具有紧密的经贸关系与接近的地区安全立场,因此两国之间的能源合作有着广泛的经济政治基础。中韩两国在俄伊尔库茨克州科维克金凝析气田的开发和相应管道建设项目上具有先期合作的经验。自1994年以来,中韩两国在核能领域开展了一些交流与合作,1998年11月,两国发表联合公报表示“愿意根据《中韩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继续加强在核科技和核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1999年,两国成立了能源与环保合作小组,并于当年7月在汉城召开了小组第一次会议。1999年4月,韩国科技部向中国原子能机构提交了中韩政府部门在核能领域进行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草案,并经双方磋商达成一致后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大韩民国科技部关于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安排》,并于当年10月签署该项合作安排。2001年10月15—16日,在北京举行了中韩产业合作委员会能源与环保合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当月24—25日,中韩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联委会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专门探讨了中韩核能合作问题。2003年7月,中国与韩国重新修订了1992年缔结的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强调要加强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关系,并重新成立了共同委员会。
中日能源合作现状
中日两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一定规模的能源合作活动。秦山一期、二期的部分设备均有日本厂商参与供货。1985年,中国开始参与日本科技厅的“日本亚洲邻国科学家交流计划(STA计划)”。每年,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司都会组织有关研究单位推荐人选到日本参与合作课题的研究。两国于1993年2月签订了《中日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
中日自1996年起开始周期举行能源协商,双方就在电力供给、石油储备、消除亚洲石油溢价、节省能源、新能源与天然气利用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探讨,并在意见交换的基础上,就中国建立石油储备、石油市场情报交流方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合作。
日韩、韩朝能源合作现状
日韩两国自1986年起开始不定期举行能源协商,就石油储备政策、消除亚洲石油溢价、扩大石油市场、降低能源市场管制等方面地进行探讨。自1999年11月起,日韩两国就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进行了包括首脑会谈等各个级别的协商,有力推动了能源合作谈判及具体项目的落实。
谋求朝鲜半岛南北统一是韩国最重要的国策,韩朝能源合作是韩国能源政策和国家统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韩国设想建立韩朝一体化的能源体系,并利用半岛地理优势建设未来东北亚一体化能源体系的交易中心。韩国提出同时以两种方式大力推进韩朝能源合作,即韩朝之间的直接合作和借助多边场合的间接合作。韩国提出通过积极倡导东北亚能源合作,使韩朝合作成为未来东北亚能源合作中的关键项目,确保外国在朝鲜的能源投资为建设韩朝一体化的能源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朝俄能源合作现状
2001年8月,金正日出访俄罗斯,主要目的就是谋求与俄罗斯在能源方面进行双边合作。2002年8月,金正日又对俄罗斯远东地区进行了为期5天的访问,其中一个主要目的还是要增强同俄罗斯的经济联系,借此解决国内急迫的能源等经济问题,这也是其行程集中安排在俄远东地区的原因。另外,据时代朝鲜网2002年11月17日消息,铺设一条从俄远东地区、经中国东北、朝鲜半岛到日本的天然气管道的可行性已通过有关各方论证,欧盟、联合国开发署和世界银行都有意参与。日本和韩国这两个耗能大户也更愿意就近进口廉价的俄罗斯能源,并乐意投入资金和支付相关费用。管道一旦建成,朝鲜过境部分就成了陆上的苏伊士运河,不仅战略地位空前上升,而且每年能从过境的天然气运输中获取约1亿美元的收益。而在这条东北亚天然气管道正式建成之前,朝鲜则要求俄以优惠条件提供能源,即一部分用硬通货支付,另一部分记账并记息,以日后收取的天然气过境费用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