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能源战略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前总书记胡耀邦率先提出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的设想,但是这个设想在当时没有能够成为核心的能源政策。当时中国的出口额只有800多亿美元,且贸易逆差多达300亿~400亿美元。在此种情况下,中国的石油不仅高度自给自足,而且还要肩负起出口创汇的重任。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贸易盈余持续增加,进口能力大大加强,这使其有条件、有能力实现多年来利用国际资源的设想,利用全球油气资源的战略日渐成为决策层的共识。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通过合作开发等方式,积极利用国外油气资源”。中国能源全球化的设想成为21世纪初期中国新的能源发展观,其核心是“能源贸易自由化”和“能源投资自由化”,即转变市场、促进市场、积极向全球开放市场。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的奋斗目标。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针对中国的能源形势,现阶段必须处理好以下各个方面的问题,完善新的能源战略。首先,大力倡导节约能源,构建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制。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能源消耗降低20%的目标,必须尽快改变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其次,立足国内,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战略。坚持以煤为基础,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修建大型水电站,推进核电建设,实现电力来源的多元化。同时还要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与开采的力度,稳定增加原油产量,提高天然气产量。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风能和生物质能,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6%左右。再次,改革现有政府管理机构,完善现行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制方式。一方面,中国现行能源管理机构管理分散,而且大多管理机构并没有管理职能,这样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大量浪费。另一方面,应该按照“市场取向、政府调控,统筹兼顾、配套推进,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税收、环保折价、价格管制方式改革等措施,形成各能源产品的合理的比价关系,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最后,采取综合措施在开放格局中保护中国的能源安全。一方面,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寻求与主要油气消费国和供给国的合作和对话,防止其他油气消费国的恶意竞争,建立布局多元化的海外油气供应基地,实现油气资源国际化战略。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制度和预警体系。中国的石油战略储备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美、日、英、法、德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战略储备能力相差甚远。现阶段中国应该加大对石油战略储备的投入,增强抵抗石油供给风险的能力。但是鉴于石油战略储备要占用大量的外汇和资金,中国还是应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寻求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合理的石油战略储备建设道路。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6年7月举行的八国集团与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上,首次提出了新的中国能源安全观。他说:“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我们应该树立和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为此,他还提出各国应在三个方面进行努力:加强能源开发利用的互利合作;形成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推广体系;维护能源安全稳定的良好政治环境。中国的新能源安全观是这次八国南北对话会的一个亮点,并且得到了俄罗斯、法国和其他欧盟国家、印度及美国的积极回应。新能源安全观强调“各国应该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分歧和矛盾,而不应该把能源问题政治化,更不应该动辄诉诸武力”。如果这种全新的能源安全观能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必将推动各国在能源方面的合作,成为构建“和谐世界”的强大动力。
日本的能源战略
由于日本国内资源匮乏,能源严重依赖进口,日本的能源安全战略在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和对外关系中均占有重要地位。总体上,日本的能源安全战略以国内外客观环境为依据,以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为战略出发点和归宿点,以防止供应中断、避免能源危机、减轻对外依赖、降低风险为手段,确保能源在质和量两方面的充足、稳定且价格合理的供应,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目标,其实质是探索内、外匹配的最佳结合点,建立和维持一种持久的竞争优势。1992年,日本政府在联合国环境开发会议上提出了“3E目标”战略,即以能源安全、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为目标的新能源安全战略。进入21世纪以来,中东地区局势动荡,不稳定的因素增多,日本将战略重点转移到能源安全上,根据能源安全战略制定国内、国外的能源政策。
首先,维护和完善石油储备。石油储备是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缓解短时间内的能源短缺或中断对日本的冲击。目前日本在民间和政府两个层面上进行石油储备。1975年日本制定了《石油储备法》,它规定日本所有从事石油及石油制品进口的商社和从事石油提炼、批发的企业必须储备可供90天需求的石油或石油制品。1978年修改的《日本国家石油公司法》决定由国家石油公司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从1980年建设第一家国家石油储备公司起到1996年8月止,日本已经修建成10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另从民间租借21个石油储备设施,民间储备的石油则保存在各石油加工厂和销售网点。从1993年起,日本政府调整了民间储备的目标值,使其维持在70天的使用量,同时决定将国家储备调高至5000万吨。截至2004年2月底,10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的储备能力为4000万立方米,实际储存量为3425万立方米。除石油战略储备外,日本还着手实施液化石油气储备,并于1998年成立“日本液化石油气储备公司”,专门从事国家液化石油气储备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上作。日本政府还规定民间必须有足够50天消费的液化天然气储备,政府则以2010年为目标,建立总量为150万吨的液化天然气国家储备。
其次,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努力实现能源进口地区多元化。为了保证石油进口的安区性和稳定性,日本政府采取了四大举措。第一,加强与中东国家的能源外交,确保中东地区对日本的石油供应。尽管中东地区的任何局势动荡都会威胁日本的石油进口安全,但中东地区极为丰富的石油资源仍是日本在能源进口方面的优先选择。近年来,日本正在努力同中东的石油出口大国保持良好的双边关系。日本十分重视加强与中东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医疗和环境领域的技术合作,积极帮助中东国家培养各种类型的建设人才。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日本不顾美国的反对改善与伊朗的关系。2004年,日本国家持股的国际石油公司最终赢得了伊朗阿扎德甘油田20亿美元的开发合同。这为日本在伊朗获得更多的石油份额,确保从中东国家获得稳定的石油进口创造了条件。第二,争夺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油气资源。日本经产省《2030年能源供求展望》报告指出,从现在起直到2030年,日本将大力推进建设作为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石油资源开发,以及运输基础设施的“太平洋石油管线”。在日本的努力之下,2004年年底,俄罗斯宣布修建一条新的输油管道——由俄罗斯的泰舍纳至纳霍德卡的“泰纳线”,拟于2006年7月开工,2008年11月正式交付使用,建成后每年输油量为8000万吨。“泰纳线”的开通将在未来极大地缓解日本对中东地区的石油依赖。第三,加强同非洲国家的交流,扩大从非洲国家获取石油的份额。日本在非洲苦心经营的石油战略已经获得了回报。
2005年10月,北非地区最大的石油生产国利比亚第三次发放石油开采权证,经过激烈的竞争,5家日本企业最终中标。由于西方对利比亚长期的经济封锁,利比亚未来石油开发的潜力是很大的。北非成为日本实施石油来源多元化的又一个重要地区。第四,积极参与中亚、里海地区的能源市场。中亚国家独立后,里海地区因其巨大的油气储量成为世界能源市场的新贵。据美国能源部报告,里海地区可供开采的石油储量约为2000亿桶,占世界总储量的16%。与中东地区相比,里海地区的政治局势基本稳定,因而中亚、里海地区成为日本近年来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的重点目标之一。2002年,日本前首相小泉在博鳌论坛上提出“向东看”的建议,呼吁亚洲地区强化与“丝绸之路”地区的中亚国家进行能源合作。2004年,日本外相再次访问中亚,开启了同中亚的新对话框架。此后,日本一直利用日本政府“对外开发援助(ODA)”在中亚地区扶持亲日国家,确保日本在该地区的发言权。当前,日本一直密切关注各国在里海地区的能源竞争态势,期望再次扩大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
再次,为了维护地区能源安全,日本还积极推动东亚能源安全合作。随着东亚各国经济上相互依存的不断深化,日本意识到如果在东亚地区突发能源供应短缺或者中断的紧急情况,那么东亚地区的局势就会发生动荡,不可避免地影响日本的能源安全。因此,日本政府迫切希望建立“10+3”能源安全体系。在这个体系下,日本可以有效地利用其剩余的储备基地,帮助建立东亚共同储备基地,稳定东亚的能源供给。而且日本可以利用其法律完备、技术先进的优势在其倡导的亚洲能源统一市场的建立过程中获得主导地位。
最后,在国内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并且全方位贯彻节能政策,推进环境保护。为了确保能源安全,减少对石油的依赖,日本积极开发替代能源,走能源多元化之路。第一,日本是世界上将各类能源转化为电力比率最高的国家。除大力发展火电、水电、燃油、燃气等常规能源项目外,还注重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超导能、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同时还积极开展潮汐、波浪、地热、垃圾等发电项目的研究和实验工作。第二,日本积极利用核能提高能源自给率。由于核电站事故频发,且出现过隐瞒事故的情况,2002年日本一度爆发核电站信任危机。但是,日本发展核电的决定和决心并没有受到影响。根据日本《2030能源供需长期展望》,到2030年,日本将新建8~17座核电站,届时设备容量可达5798万千瓦。第三,日本坚持可持续发展,节能与环保措施并举。1997年京都会议后,日本再次掀起了节能高潮。日本政府通过行政督导和政策法规相结合的措施,鼓励企业生产节能、高效的产品,并不断改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日本政府注重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开发高效率的能源回收和储蓄技术,极大地减轻了环境压力,有助于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实现。
2006年6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新国家能源战略》报告,对日本能源战略作了重要调整。报告对世界主要国家及周边经济体的能源概况都进行了详细的数据分析,尤其对中国特别关注,详细列举出中国进口石油来自何处、逐年变动情况等,并且报告明确指出日本要在与中国、韩国和印度的资源争夺中占据主导地位。报告同时强调,今后日本在能源、资源保障方面要更加积极,来源也要更加多元化,争取到2030年,把原油自主开发比例由目前的15%提高到40%。由于日本本土能源有限,因此要想实现原油自主开发比例40%的目标,就意味着日本必须加大海外投资油田的力度。因日本国家石油公司曾在油田开发投资上蒙受巨额损失,日本政府一度要求其暂缓投资开发速度,但目前原油价格的高涨促使政府再次转走积极路线,因此新能源战略报告也特别强调了要扶持国内大石油公司,以便于其与国外对手展开竞争。2006年4月,日本国际石油开发公司和日本帝国石油公司刚刚合并。日本媒体认为,拥有国际石油开发公司36%股权的日本经济产业省,在这两家石油开发商的“联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新能源报告的出台意味着日本将与欧美主要石油公司及新兴市场国家在能源开发方面展开更加激烈的竞争。
韩国的能源战略
国内能源短缺,国际能源竞争激烈的现实使韩国面临着严峻的能源挑战。为了适应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能源格局的变化,韩国制定了相应的能源战略。根据韩国《2010年能源政策和发展战略》,其在2010年要把原子能发展成为出口产业,出口额要达到3亿美元,技术自立度要达到95%。此外,在资源开发方面,石油的自主开发率要达到10%,天然气和有烟煤的自主开发率要达到30%。同时,2010年无烟煤的产量要降低到300万吨。该战略的重点是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能源企业,在液化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领域建立竞争机制,在电力方面建立东北亚电力合作体制。另一方面,韩国政府积极推动能源、环境技术开发,积极推广节能技术、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再生能源。2003年韩国政府投资约7266万美元,用于发展风能和太阳能,比上一年提高了21%。韩国政府希望到2011年把新能源的份额由2002年的1.4%增加到5%。韩国产业资源部将2004年定为“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元年”,推进氢气燃料电池和太阳能及风能三大新能源的技术开发项目,该项目将有现代汽车、SK、LG化学、浦项制铁、三星SDI、晓星和现代重工等50家企业,19个研究机构及29所大学共同参与。截至2008年韩国将向这三大领域投入2000亿韩元,计划将目前相当于先进国家50%~70%的技术水平提高到70%~90%。
同时,韩国政府积极开展能源外交。韩国原油进口对中东依存度很高,近80%来源于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和科威特等国。中东地区形势动荡,特别是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使韩国的石油供给风险大为增加。因而韩国前总统卢武铉的能源外交就是保证美国主导下的中东石油的稳定供给。2004年年初,在美国的撮合下,韩国成为伊拉克战后重建核心集团的成员之一。9月22日,韩国派出的约2800名官兵抵达位于伊拉克北部埃尔比勒地区的驻地,开始执行支援和平重建任务。伊拉克战争使得中东形势变得异常复杂,且出现每况愈下的趋势,韩国开始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寻找新的油气资源,以确保能源安全。2004年9月,卢武铉成功访问了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全面提升了韩—哈、韩—俄在能源问题上的合作。卢武铉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两国签订了《韩哈共同开发石油协定》和《韩哈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定》,将共同开发里海油田和位于哈西南部油田带的坦吉兹大陆油田,而且韩国石油公司还取得了坦吉兹油田60%的股份。根据《韩哈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定》,两国将加强原子能基础及应用研究,深化核电站及中小型核反应堆的研究、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处理等方面的合作。同时两国还同意互换和培训科技人员,交换信息和资料,促进设备和技术转让。在卢武铉访问俄罗斯期间,韩国石油公司同俄罗斯国家萨哈林石油公司签署了共同开发俄远东地区石油的协议,这些举措都增强了韩国在石油方面的自主性。此外俄罗斯还答应认真考虑韩国参与建设经西伯利亚向东亚国家输送俄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的请求,如果届时韩国可以加入到修建国家的行列中,韩国就又向着2010年战略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南美地区也是当今世界重要的产油区,并成为韩国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的又一个良好的选择。卢武铉于2004年11月12日开始对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进行访问,这是自1996年以后韩国总统第二次对南美国家进行巡访。据韩国《韩国经济》2004年11月18日报道,卢武铉此次访问巴西,两国就加强能源、资源、基础建设、IT等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协议。其中,韩国SK(株)有望获得巴西东海岸储量约为3.6亿桶的2处石油矿井开采权;韩国石油公社与巴西国营石油公司Petrobras签署了《油田共同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外,韩国奉行能源合作政策,积极推动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韩国的能源合作政策包括韩朝能源合作政策和东北亚能源合作政策两个方面。韩朝能源合作是韩国能源政策和国家统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韩国设想建立韩朝一体化的能源体系,并利用半岛地理优势建设未来东北亚一体化能源体系的交易中心。韩国认为,虽然现阶段东北亚能源市场和能源政策还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但是在东北亚区域还同时存在着中日韩三个对能源需求旺盛的能源消费大国和俄罗斯这个资源丰富的能源资源供给大国,所以东北亚地区有条件形成一个紧密的能源合作机制。推进东北亚能源合作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提高区域内的能源安全:第一,区域内国家可以利用地理上的优势,对石油储备进行共同投资、管理、运营,通过情报交换提高危机管理能力;第二,目前中国和日本在同俄罗斯合作开发天然气的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地区内天然气合作开发的前景并不明朗,所以促进区域内国家间的合作、避免竞争会减少区域内天然气市场开发与投资的风险;第三,区域内各国需要就能源与环境问题进行政策协商和共同研究,因此有必要在地区内确立促进政策合作的制度性基础。2003年,韩国的一些政府咨询机构、能源企业提出了“东北亚能源合作”的设想。他们主张韩国同区域内的中国和日本等石油大国联合,以实现某种形式的“东北亚能源共同体”,维护东北亚区域内各大国的能源安全。
俄罗斯的能源战略
俄罗斯是世界油气的生产大国,在俄领导人眼里,石油、天然气不仅可以出口换汇,而且还可以成为战略武器。俄罗斯可以通过把能源优势转化为政治影响力来实现大国复兴,因此,俄罗斯的能源战略从来就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考虑。
在20世纪最后的10年里,俄罗斯能源政策的基础逐渐确立,并且形成了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战略的基本构想。1992—1999年间,俄相继出台了《新的经济条件下能源政策构想基本原则》(1992.9)、《2010年前俄罗斯联邦能源政策的基本方向》(1995.5)、《俄罗斯能源政策基本原则》(1995.10)、《俄罗斯能源安全学说草案》(1996.4)、《自然垄断领域结构改革基本原则》(1997.4)和《自然垄断领域结构改革、私有化和强化措施纲要》(1997.8)等一系列的国家能源文件。但是由于当时俄罗斯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的危机,上述文件未能成为国家机构和能源经济主体实际行动的指导方针。
进入21世纪,普京开始执掌俄罗斯的政权,他深深认识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俄罗斯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弱点在于经济。要重振俄罗斯大国雄风,就必须大力发展俄民族经济,而俄罗斯得天独厚的丰富的能源储藏是其在经济领域中几乎唯一占据主动地位的方面。因此普京政府对俄罗斯的能源战略和能源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加紧了制定新能源战略的工作。2000年11月,俄罗斯政府批准编制了《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基本原则》;2001年又编制了《俄罗斯油气综合体发展构想的基本原则》;2002年年初,俄罗斯政府决定根据新形势对《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基本原则》进行修订;2002年10月俄罗斯能源战略研究所完成了《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基本原则》的修订;2003年5月,俄罗斯联邦政府正式批准了《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基本原则》(以下简称《能源战略》)。《能源战略》规划了俄罗斯今后对内对外的能源发展战略方向,成为俄罗斯保障能源安全、发展能源产业和开展对外能源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能源战略》,21世纪初俄罗斯能源安全政策的目标是:能源综合体能以可靠的质量和可接受的价格保障国内外市场对能源的需求;能源消费者节约利用能源,防止对能源的不合理消费,防止燃料能源结构失衡;能源行业拥有应对内外经济、技术与自然威胁的能力,以及将其引发的损失降至最小化的能力。《能源战略》还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对产生的能源安全威胁做出反应、对能源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应考虑制定和落实一系列长期行之有效的消除内外威胁的措施,确立能源安全支系,建立监督系统和稳定局势的机制。
《能源战略》规定要开采更多的能源。到2010年石油产量应当提高到4.45亿至4.9亿吨,到2020年应达到4.5亿至5.2亿吨。但随着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在政府大力支持下,俄能源生产已踏上了一条“快车道”,特别是石油生产。2004年已超过4亿吨,目前正朝着年产5亿吨的目标挺进,俄罗斯将要提前10多年完成《能源战略》规定的产量目标。根据《能源战略》,天然气的年产量将从2002年的5950亿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6350亿~6650亿立方米,到2020年为6800亿~7300亿立方米。由于俄罗斯政府希望减少天然气在国家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可以预期,其天然气的出口将进一步增加。同时《能源战略》在油气输送工程方面也确定了目标,要增加油气的输送能力和扩大油气管网的覆盖范围。为此,俄罗斯鼓励国内外的公司或者企业参与西部和东部方向的大型油气和电力运输项目。
《能源战略》还明确规定,积极参加国际能源市场、与国外投资者在能源开发和利用领域进行合作是俄罗斯国家能源政策的重要方向。根据《能源战略》,未来20年,俄罗斯能源外交的主要任务是:为实施俄能源战略提供外部政治保障;保护俄能源公司的海外利益;与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欧盟、美国、东北亚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开展能源对话;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者、出口者和消费者之一,俄将与能源生产及消费国开展积极对话,参加国际能源会议的工作,在国际能源机构合作宣言基础上和八国集团框架内与工业发达国家开展合作,与主要石油出口国相互配合,协调行动,保障公平的能源价格。“9·11”事件后,俄罗斯借助自身丰富的油气资源,利用国际能源地缘政治格局出现的有利形势,以“突破北美、稳定西欧、争夺里海、开拓东方、挑战欧佩克”为总体思路,全力拓展能源外交。
长期以来,俄罗斯的战略和经济重心在欧洲,因此其油气出口市场的重点也一直在欧洲。欧洲在将来仍是俄罗斯能源的主要出口市场,欧盟的扩大,独联体国家的经济增长都有利于俄罗斯扩大能源出口。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洲撒哈拉以南的石油得到加速开发。质地优良、易于加工的西非石油轻而易举地就近涌入欧洲市场,对俄罗斯在欧洲石油市场上的地位有所冲击。俄罗斯开始重新定位其能源出口战略,要为其逐年扩大的油气产量寻找新的市场出路。于是俄罗斯在稳住其传统欧洲市场的同时,把目光又投向了具有巨大潜力的亚太油气市场,俄能源和工业部长赫里斯坚科2005年曾宣布,俄今后10年内将把对亚太地区国家的能源出口量增加6倍。俄罗斯面向东西方的“双头鹰”能源出口战略日益凸显。
2006年7月,俄罗斯政府借主导八国首脑峰会之机,提出了“能源安全”新概念,推动八国首脑通过了《圣彼得堡能源安全行动计划》。其要点是:各方一致认为,为了确保全球能源市场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有必要按照输出国和消费国均能接受的价格进行长期、可靠和无损于生态环境的能源供应,更积极地推广节能计划与可替代能源,实现平衡、稳定的能源保障,八国集团和国际社会应为开发创新技术开展密切合作,以建立未来能源保障技术的基础,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圣彼得堡能源安全行动计划》的通过凸显了俄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地位,但是由于西方国家对俄借峰会推动解决全球能源安全的动机存有疑义,这项共识是否能够得以落实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