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秋,你让我拿你怎么办好呢?”四顾无人,云孤充分发挥未婚夫职责,伸手揽我入怀:“我知道你很在意这次受伤,可失去的毕竟回不来了,你什么时候,才能振作起来呢?我也知道这里不适合你,但以咱们目前的处境——”
他长长叹口气,陷入沉思中。
我缩缩缩,低头使劲扒饭——几天相处,我已经摸清这个人脾气。千万理他不得,要不准象唐僧念经,唠叨教育你到天荒地老,间或以他那双黑幽幽眼睛这么一瞟——
呜,男人太漂亮绝对不是好事!
别人哭教人恶心,而他眼睛一水起来,除了史凌霄谁都认为我又在欺负他!
天啦,我不要一个长得比我还漂亮的男人做老公!不——也不是这问题-0-,我要回自己世界去!
谁谁把我弄来,哪来还还哪去!
我花掉所有积蓄,连父母的,才开张不到一个月的新店啊——
这是个战火纷飞的世界。年代无考,背景无考。
我只知道:目下所处国叫苒金。自从八年前先帝薨,幼帝继位,宦官专权后,天下就开始大乱。各郡分封的诸侯,打着勤王灭奸的幌子,据地为王,你争我夺,瓜割皇家版图。其中拥飑京(首都)以北十七郡的长孙势力为首,往下依次为东刘、西章、南周三大势力,再排后就是些零星小势力。
我所在部队,属于名不见经传一个小城,城主彭仲。便这么个巴掌大势力,乱世中也不甘落后,要发兵攻邻近更小的舒县。——只可怜我们这些最底层的人民!
云孤花了半天时间督促我准备行军用品,又花了小半夜工夫,传授我打仗保命的要诀(看他说那么顺溜估计都不下百遍了),到次日军号吹响我还懵头懵脑的昏。
跌跌撞撞紧跟他两个抢早饭吃,又跌跌撞撞紧跟他两个集合整队,到处都是清一色士兵,我生怕一个错眼就被抛弃了。——这个世界本已令我害怕,还加这是陌生森严的军营。唯一安慰,头盔挡了大半个脑袋,没人再有闲情逸致发现我是谁又来指点我谈笑风生。
临出发,我才发现忘带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武器!晕,那可是保命的关键啊!
都怪云孤这死小子,光顾着帮我装一大包伤药和干粮,独漏掉这个!怎么办呢?
我四处张望,悄悄扯扯走在前排的史凌霄衣角(云孤在后排,间隔两个人,不方便),史凌霄低声问:“干吗?”
“我——刀带掉了!”
史凌霄脚勾着一块石头,前栽个趔趄。
“你——你——”想发脾气的劲头最终化为一缕轻叹,片刻,一把匕首经由他手偷偷塞过来:“将就拿着吧。”
不及巴掌大的尖刀,象支笔,我撰着怒:“靠,这能将就吗?!”
史凌霄头也不回:“反正有我们在,你也基本不用出手。”
是吗?我严重怀疑——又有点窃喜,这么说以前殷还秋也一直是在他们庇护下生活罗?难怪她一个女人也敢混军营。
但……但是……
行军真累啊!
已经走了半响午,连目的地的影都看不到。据说前面还有一百二十多里山路——吐!那相当于六万多米,换言之我得走六万多步……这是人干的事吗?我哀怨地望着身边不时逡巡弛过的军官,呜呜,为什么他们有马骑,我们没有?!
“还秋,喝口水。”云孤插队挤过来,间隔的两士兵,司空见惯心照不宣错位。
“我不渴!”
开玩笑——水喝多了我要上厕所。一条公路全是男人,你叫我躲哪方便去?军营已够不人道了,现在更不是人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