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云孤和史凌霄就能起床了。
第三天他们可以下地拄着拐杖到处走了。
第四天,他们已经粉有闲心围着我转悠了。
第五天,他们归队了。
第六天……555……我还躺在行军床上,而且,睡了五天零一夜的觉,每每醒来发现自己还是置身于这个荒诞不经的噩梦中。对于梦醒,基本绝了望,我必须得面对成为残废并陷身陌生环境四面楚歌的自己。
第七天,云孤和史凌霄又来看我时,我向他们开口拐弯抹角打听自己目前的身世以及周边的情况。
对我禁声六天耿耿于怀的云孤,我终于肯说话令他激动欣喜不已,不等我套问,就竹筒倒豆子般在唠唠叨叨中交了底——
我全名殷还秋,竟然是云孤未过门的妻子。
我们两家世代书香,父亲都曾是前朝的大官。三年前云孤的父亲被奸臣陷害,遭灭门之祸。“我”父亲挺身力保,也受株连,两家就我两人逃得性命。为避追兵,云孤带我背井离乡,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隐姓埋名,弃笔从戎。一来舍不下我,二来委实无我去处,所以女扮男装,冒险随他投军。
至于史凌霄,原本是军中要好的伙伴,无意中撞破还秋的女儿身,在云孤的哀求下,答应帮我们保守秘密。我为什么会被那死三八误认为淫贼惨遭毒手,他们也匪夷所思。
在床上又赖了两天,伤口大部分结痂,连军医也不容我继续偷懒躺下去了,开点消炎药,一脚把我踹出医馆大门,让我随云孤回去报到。
一路上,碰到的士兵都对我包扎白布的地方行注目礼,窃笑指点,连带云孤,脸色都极不好看。
哭也哭累了,骂也骂过了,我已经有气没力,他们爱咋说咋说吧,面无表情进帐。这里规矩是十个普通士兵睡一个帐篷,云孤和史凌霄混得还不错,属于小头目级别,所以我沾他们光,三个人一个小帐篷。我的铺位在最里,云孤居中,史凌霄靠门。
我盯着那一溜通铺,暗想以前的殷还秋是怎么熬过来的?身为现代人的我都觉尴尬,她一个古代女人。——对了,她是把云孤当自己的丈夫,亲人,可我,算什么呀!
拨出刀照照自己朦胧的影,漂不漂亮看不清,不过可以肯定一点,我不是殷还秋。
直呆呆站在帐中半天,再一次端着午饭进来的云孤终于觉出异样了:“还秋,你怎么了?”
他有些担心,以为我还在悲悼自己耳朵。
“能吃你就多吃点吧,”史凌霄掀门帘进来:“陈将军接到命令,我们这支分队,明天得开赴浚洲,作为先头部队攻打舒县。”
他们四目望我,一脸阴郁。
我对着一碗小米饭外加一盘据说是肉丁却半点油腥也不见的东西,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这里有没有后门?”
我不想再丢另外一只耳朵。
史凌霄眼瞪我,瞪了半天,牙缝挤出话:“还秋,你越来越不象自己了!”
云孤伸手摸了下我头发,自然流畅之动作,没来由让我心毛毛的,他眼圈有点红:“还秋,曾经那么大的伤害都击不到你,为何这次——以前那个爱笑爱说,活泼开朗的你上哪去了?”
“……我不是殷还秋!”
我努力,再次承说事实。
史凌霄面色铁青:“你!你真是自甘堕落!”
一摔帘出去了,跟前剩个云孤,又是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我我我我靠!
我说实话而已,那啥跟啥,就成自甘堕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