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哪有我们容身之所!”云孤喟然长叹一声:“当初投军,而且是彭城,就是看中它在乱世中无举足轻重,他势力不屑一顾,没想到,彭仲野心巨大,自己去招惹是非!”
我蓦觉身子一轻,双脚凌空,竟给云孤打横抱起,一阵惊羞,只好继续闭目装晕。凌霄低声说:“走左边。”刷拉一响,脸颊被麦穗擦过,他们已带我钻入稻田中。前面疾行的步兵,丝毫未觉队尾少了三个人。
埋头跑了一阵,云孤突然道:“凌霄,我与还秋是不得已藏匿军中,你何必跟我们一道涉险,一同埋没?”
这疑问原来他也埋藏好久了,此刻终忍不住问了起来。
凌霄诘的一笑:“你终于问出口了,我一直在好奇,你到底能忍多久呢——这个问题,很简单嘛,因为我瞧着你们两个,比瞧着彭仲、周谨那干人更有趣。”
晕,不止我晕,云孤可能也在晕,半响才说话:“你——我们两个有什么有趣的?”
凌霄道:“呵呵,纯属个人爱好,表介意!”
“……”
“前面有处凹坡,在那歇下。”
我悄悄张开眼,没看见凹坡,却刚好跟凌霄四目相对。他嘴角略弯,我脸腾地一红,飞快垂头,自己也不明白在窘什么?
到了凹坡云孤放下我,习惯性又递上水壶,我犹豫一下,反正离开军队了,接过,大喝特喝。他们两个坐在身边,想也累了,闭上眼一声不吭。
喝光水壶的水,抹把嘴,方去看他们:“现在去哪?”
史凌霄拍拍云孤的肩:“咱们不如直接降了周谨算了——树大好乘凉。”
云孤缓缓摇头:“周谨和南宫易太精明,想隐遁他军中,只怕不易,你不也不想太招摇的吗?”
史凌霄托着下巴发呆。
远处,轰隆隆雷鸣般响,一大片黑云遮天盖地而来,近些,看清是周军,密密麻麻,骑兵掩护步兵,有条不紊在平原奔驰。史凌霄坐直身子,瞪大眼:“周谨果然不放过这个乘胜追击的机会。”
云孤淡淡道:“我若是南宫易,还会预先伏军于彭城外,等彭仲败兵一回,两下夹攻,教他插翅难飞。灭了彭仲,彭城还不是囊中物?”
史凌霄摇摇头:“可惜咱的工钱——”
“走吧。”云孤起身,拍拍衣上的灰。
“去哪?”我和凌霄都睁大眼问他。
“再找个混饭吃的地方。”
“哈哈!”史凌霄纵声大笑,笑声在一群鬼魅般突然出现在我们周围的黑衣人前嘎然而止。
史凌霄霍地站了起来!
这群黑衣人,全部蒙面,个个虎背熊腰,身材颀长,最难得的是,他们一般高矮一般胖瘦,不见带任何武器,但往你跟前一站,一股迫人的压力便迎面而来。
“史凌霄,跟我们回去!”
其中一个闷声开口,含着浓重的鼻音,就象金属在彼此摩擦。
史凌霄脸色刷白:“哼!你们鼻子倒长,竟能追到这里!”右手背在身后,偷偷拔刀。云孤讶然:“凌霄,他们是谁?”
史凌霄又哼了声:“他们不是人!——待会你出手,不必手下留情。”
……貌似遇着之类场合,男角百分之八十会厉声高叫同伴快跑,怎的现实与戏剧有点出入?我汗!
云孤轻声道:“还秋,站远点。”
我连连倒退,直到背抵山脊,无处可躲。才停下来,与此同时,两人都已亮刀,大喝一声,双双疾扑那群黑衣人。黑衣人瞬间抖出一根根亮晃晃的软鞭,呼呼生风,扩展开来,竟达数丈之长,鞭梢象附着看不见的精灵,油滑如蛇,劈头盖脸抽向史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