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原敏雄氏弦外有音地一再强调:
即使最早记载钓鱼台等等的古代文书是在中国方面,钓鱼台也未必是中国人发现、中国命名的。不是中国人发现并予钓鱼列屿以命名,那么,应该是哪国人呢?
是贵国人古贺辰四郎 1884年“发现”了“尖阁列岛”吗?不像,因为这种论调太离谱,你们早已琵琶另弹了。
于是,奥原敏雄们在不少论文中,孜孜不倦地反复进行着一项非同类项的统计及对比——将自明洪武五年( 1372年)中、琉建立册封、朝贡关系开始,至清光绪五年( 1879年)日本灭琉球国、改为冲绳县的 507年期间,中国、琉球两国间往来的次数分别相加起来。由于中国方面是在琉球国王去世后新王登基时才遣使前往册封,而一个国王总得活上几十岁,中国方面当然不可能走马灯式地年年去“册封”;在琉球方面,“朝贡”却含有随贡贸易的经济意义,在与中国贸易或贩卖中国货物的交往中,获利甚丰,致当时有“唐什倍”之谚,意谓从中可获利十倍,故尔乐此不疲,趋之若鹜,从而出现明廷屡屡“定令二年一贡”、琉球却每每“复请比年一贡”的喜剧。
经过如此这般非同类项相加的滑稽运算之后,他们欣喜若狂地宣告:
在这五百年间,琉球的进贡船合计有 241次(明代 173次,清代 68次)渡海到中国;但中国方面的册封船只有 23次回航,琉球为了答谢而派遣的谢恩使船也同样是 23次。……多少琉球船都曾目击尖阁列岛,与
难道这位作者是在讲授对外贸易史吗?奥原敏雄则不仅会加法,而且还会除法,终于“图穷而匕见”了。他写道:
册封船 23次的数字,是约五百年间的总和,平均 21—25年一次,而这个平均数是按算术平均的。实际上,其中有许多是长达 30—40年的空白期间(如张学礼、林鸿年各为 30年,徐葆光、周煌各 37年,李鼎元为 40年)。陈侃之行与前使董旻之间的间隔最长,实际是 55年的空白。由此可见,闽人对于这条航路的经验,在一生中也就只有一次或两次,终究不可能对这条航路拥有正确的知识。此外,操舟行船的技术不可信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原来,“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们的目的在于证明:福建沿海船民们极少经过钓鱼列屿,有幸驾舟护送册封使者为数寥寥,充其量“一生中也就只有一次或两次”机会见过这些岛屿;这为数不多的幸运儿,尚且“航海经验缺乏”,“操舟行船的技术不可信赖”,那么,其余大量无缘追随“天使”出海的芸芸众生,也就可想而知,航海经验既不具备,操舟技术愈发低下,就遑论经过钓鱼列屿了。而“发现”并“命名”这些岛屿的神圣使命,就历史地赋予“熟知航路情况,操舟技术高明”的“琉球人”身上了!奥原敏雄们就是以上述算术游戏为论据,并抓住册封使陈侃曾向琉球长史蔡廷美等人“询诸贡者之事”这一事例,便断言当时中国航屿……
然则,决定一个国家航海水平的基本前提有哪些?当时是中国还是琉球方面具备这些条件呢?
众所周知,古代航海知识的积累,操舟技术的提高,首要的物质技术基础,约略言之,不外以下数端:铁矿的拥有,冶铁技术的精湛,造船工艺的优化,指南针(罗盘)及航行记录(针簿)的完善,等等,它们之间又是紧密相关的。兹结合明代中、琉两国的历史实际略加叙述。
第一,铁矿及冶铁技术。航海必先造船,古代制造帆船必备的两种原料,一是木材,二是铁钉、铁环和沉重的铁锚。木材两国俱有,自不待言。而在当时制造“册封宝船”的记载中,虽然“造舟时用[铁]钉少”,但“前后竖五桅,大者长七丈二尺,围六尺五寸”——“盖大桅以五小木攒之,束以铁环”;“大铁(猫)[锚]四,约重五千斤”。
因之,铁矿的有无,是起码的前提。根据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黄启臣教授的研究,永乐初年即 15世纪伊始,官营铁冶的生铁产量,已达9237吨;宣德九年( 1434年),仅民营铁冶的生铁产量,亦达 13831吨,明嘉靖以后增至 45000吨。而根据世界历史资料的记载, 17世纪7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尚缺乏生铁产量的统计。直至 1670年,俄罗斯生铁产量最多,亦仅有 2400吨;英国 1740年仅 20000吨。可见当时中国生铁产量高居榜首,冶炼技术高度发展。
琉球所在系火山性的地层,向不产铁,每次对中国的贡物,主要是马和硫磺。洪武年间“贡马十六匹,硫黄千斤”;其后改定为“马四匹,硫黄一万斤”。崇祯七年( 1634年)琉球国王尚丰咨称:
制增马六匹,共十匹;硫磺增一万斤,共成二万斤;螺壳三千个是[尚]丰祖先之定制,微效芹曝之愚忠者也。琉球的硫磺主要产自硫磺岛,硫磺是从硫化铁提炼而来,所剩铁渣没有炼铁价值。故尔琉球自古缺乏铁砂,以致连用熟铁制造日用品亦感困难——这也是史载硫球“惟贵”“铁釜”、“喜铁器及匙筯”并仰赖明朝“赍赐”的由来,冶铁技术也就无从谈起了。
第二,造船技术。前引《殊域周咨录》对陈侃所乘“天使封舟”,有一段生动的描绘:
舶之制与江河间所谓坐船者不同。……此〔海舟〕则窗口与舰面平,高不过二尺,深至舰底,上下以梯,艰于出入,窗虽启,小牖亦如穴阵——盖以海中风潮甚巨,舰高则冲,低则避也。舱外前、后俱护以遮波板,高四尺许,虽不雅于观美,实可以济险。长一十五丈,阔二丈六尺,深一丈三尺,分为二十三舱。前后树五桅,大者长七丈二尺,围六尺五寸,余以次而短。舶后作黄屋二层,上安诏敕,供天妃。舶中之器具无不备。舵设四具,用其一而置其三,以防不虞。橹三十六枝……大铁(猫)[锚]四,约重五千斤。……水四十柜……更多储刀枪弓箭之属,佛郎机(西洋大炮)二架。驾舟水手一百四十余人,护送军百余人……各色工匠亦复百余人。
浩浩荡荡,威武壮观。但陈侃封舟并非当时中国最高水准,早在永乐三年( 1405年)至宣德八年( 1433年)期间,著名的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所率领的东方无匹舰队,拥有大小船只六十余艘,其中最大
倍余;中等的船长 37丈,阔 15丈;每船 8橹,挂 12帆,最大排水达14000吨,载重达 7000吨,是当时我国制船水平的最好说明。
至于琉球,由于缺乏铁砂、熟铁及其制品铁钉、铁环,尤其是重达五千斤的铁锚,自然不能侈望制造巨型海船了。当时琉球航海事业尚属幼稚的史实,可从以下记载中找到蛛丝马迹:
其一,明洪武五年( 1372年),中山王察度所遣首任朝贡使,是随明朝册封使返国时同行的:“五年正月,[太祖]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国,其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 ”其二,洪武七年( 1374年),明朝要向琉球买马,还须派出大员亲往琉球收购:“七年冬……命刑部侍郎李浩赍赐文绮、陶铁器,且以陶器七万、铁器千就其国市马。 ”“[洪武九年]夏四月壬申朔。刑部侍郎李浩还自琉球,市马四十匹,硫黄五千斤。国王察度遣其弟泰期从浩来朝。 ”
其三,洪武十五年( 1382年),“中山来贡,遣内官送其使还国。 ”其四,洪武十八年( 1385年),明廷赐给中山王、山南王的物品中,竟有硕大的海船:“十八年又贡。[帝]赐山北王镀金、银印如二王,而赐二王海舟各一。 ”
朝贡使出航来中国,要附册封使骥尾而行;返航归琉球,要由明朝宦官护送;明朝采购马匹、硫磺,还需刑部侍郎即司法副部长亲自出马;中山、山南王获得的最佳礼品,是航行必备的豪华海船……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值 14世纪下半叶琉球通明伊始之际,中国冶铁、造船、航海技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而琉球的航海事业,还处于混
“海舟”与会造海舟的“舟工”及“善操舟者”。于是,“三十六姓”移居琉球的壮举应运而生。
第三,闽中“三十六姓”移民对开发琉球航海事业的卓越贡献。
洪武二十五年( 1392年),是中、琉文化交流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代。史籍记载: “[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遣子侄及其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 ”按上引文末二语,《明史》作“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当以《明书》所记为是。徐葆光转引谢杰己卯使录称:“万历中[七年,即 1579年],副使谢行人杰记云:‘洪[武]、永[乐]二次,各遣十八姓,多闽之河口人,合之凡三十六姓,今所存者仅七姓’。《中山世鉴》云:‘今存者仅蔡、郑、林、梁、金五姓。 ’”谢杰之后二十七年,即万历三十四年( 1606年),册封使“夏子阳曰:余闻诸琉球昔遣陪臣之子进监者,率皆三十六姓;今诸姓凋谢,仅存蔡、郑、林、程、梁、金六家,而族不蕃”。
台湾中华学术院琉球研究所所长杨仲揆氏赞之为“三十六姓移民之壮举”,并非溢美之词。他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
三十六姓来琉最初之目的,为助琉球办理海上航运。但是,可能其中有不少其他人才,如木工、瓦匠、教师、裁缝、道士等人。除助理航运外,实际上,成为琉球文明之先驱。前章引述《琉球事始记》所载由中华传入之风俗事物七十余件,至少有四五十件,系由三十六姓琉球城市、田、驿、墓、楼阁、衣、饰、饮、食、动物、植物、财器、典制、文教、方伎、制作等等,文明及文化事件之起始年代及其来源。经考所列一百七十四( ?)事中,其由琉前期,
球自己创始者,计五十七件,由日本输入者三十九件,而自中华输入者七十五件,其余二十三件不明来历一件来自朝鲜。其中学自中国者几及一半可见中国人开化琉球之功绩。 ”
三十六姓后裔,继续并深造教育,其文化水准较乃祖尤高,在琉球政府中,多任通事、都通事、汉文教席、医师、长史、正议大夫或紫金大夫,有高至三司甚至国相者。三十六姓后裔,数百年间,成为琉球文明的种子或文化先锋。正是闽中“三十六姓”移民,把中华文化的火种传播到了琉球,使琉球各方面突飞猛进,迈入古代琉球历史上的黄金时代( 1372—1609年)。以海外贸易为例,“从前琉球纯为孤岛,过其原始生活。自通中国后,中国赐予海船、水手及通译人才(当时各国采中文为通译用语,一如今日之英语),初以便其进贡。其后琉球即充分利用此种人力与设备,大举发展中国贸易,扩大为对整个东亚及东南亚之海外贸易。 ”
令人忍俊不禁的是,奥原敏雄氏却将中国人民帮助琉球开化后的业绩,颠倒过来用以否定明代航海水平,并进而作为抹杀中国方面首先发现、命名钓鱼列屿的口实!他洋洋自得地声称“到陈侃时为止,琉球船已经有 281次到过中国;此外,与安南(今越南)、暹罗(今泰国)等国的贸易船,开到南洋各地的次数,仅据现存记载来看即达 98次之多,这些琉球船在返回时也要通过尖阁列岛,这大致是没错的”,云云,言外之意在于强调,钓鱼列屿之发现者非琉人莫属。上段文中的引语,是杨仲揆先生对中国促进琉球海外贸易事业所作概括,倘若奥原氏以为缺乏直接证据,那么,就请看看昔者中、琉双方老祖宗们是如何议论的吧!
于史学并非所长的奥原敏雄氏,竟然反讥博雅严谨的井上清教授为孤陋寡闻,说“井上氏对于《历代宝案》《球阳》《明实录》等等所记载琉球与中国的古代文献以及有关琉球交通史的研究论著都视而不见”。其实,这些判语恰是奥原氏的自我写照!对于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五年九月初九重阳节日( 1607年 10月 29日)条记载道:
琉球国中山王尚宁,以洪[武]、永[乐]间为例,初赐闽人三十六姓: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习海者授通事、总管,为指南之备。今世久人湮,文字音语、海(内)[路]更针常至违错,乞依往例,更选旧衔。事下礼部,寝之。这段文字,显然是对原件的转述,文义有欠明晰。幸好琉球《历代宝案》卷八,保存了尚宁这道奏疏的原貌:
……琉球自开国之初,钦蒙圣祖恩拨三十六姓入琉球国。稽查旧例,原有兴贩朝鲜、交趾(安南,今越南)、暹罗、柬甫寨(今柬埔寨),缘是卑国陆续得以资藉。迄今三十六姓世久人湮,夷酋不谙指南车路,由是断贩各港,计今六十多年,它无利入,日铄月销,贫而若洗;况又地窄人稀,赋税所入,略偿所出……表入,太常少卿夏、光禄寺丞王等奏称:国初圣祖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为该国入贡航路风涛叵测,彼三十六姓之能悉操舟者以为引导耳,岂为兴贩而设邪?综观以上两段文字,可以清楚地看出:第一,琉球国王尚宁表文、太常少卿夏[子阳]及光禄寺丞王所记更为贴切;
第二,三十六姓之移居琉球,主要是为了解决明初琉球“入贡航路风涛叵测”、缺乏“悉操舟者以为引导”的老大难问题,印证了本文前引明初琉球航海尚属幼稚的结论,并非空穴来风;第三,三十六姓移民及其后裔,导致琉球航海技术的提高、外贸活动的频繁,社会经济欣欣向荣,国计民生“陆续得以资藉”,业绩卓著,功不可没;
第四,由于“世久人湮”,诸姓凋谢,琉球土著(“夷酋”)依然“不谙指南车路”,“文字音语、海路更针常至违错”,海上贸易陷于低谷,严重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之吁请明朝继续支援航海人员。
尚宁上表时为 1607年,表文中言及“断贩各港,计今六十多年”。
1607年溯六十多年,正值陈侃 1534年(嘉靖十三年)受命册封琉球之际,尚属琉球海上贸易繁荣时期。陈侃之向长史蔡廷美等人殷殷垂询,只能表明他对此行的重视和审慎,而绝不说明当时中国航海水准逊于琉球。因为,他所询问的主要人物蔡廷美,其人也是三十六姓移民的后裔,是琉球所派第 15批第 40名留学生,时在嘉靖五年( 1526年),他的航海知识,同样直接或间接地源出于中国,此其一;其二,他们及其他琉球航海人员,当然知道钓鱼列屿的名称及位置,同样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所以每每出现望见古米山时“夷人歌舞于舟”的热闹场面。
还应指出的是,即使“三十六姓”及其后裔给琉球带来了精湛的造船及航海技术,但与中国相比,琉球方面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其表现为:
造船技术不能完全自立,还须仰赖在福建造船或接受赐船。如:
宣德三年( 1428年),中山王尚巴志遣郑义才“谢赐皮弁、海舟”;九年,“又遣使谢赐衣服、海舟”,甚至到了成化二十年( 1484年),国王见杨仲揆:《中国 ·琉球 ·钓鱼台》第 175页,《琉球国留华官生一览表》。
尚真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奏永乐间所赐船破坏,止存其三,乞自备工料,于福建补造;部议许造其一”。
就是在陈侃这次出使航行途中,实践证明“夷舟(指琉球船)帆小,不能相及,相失在后”。究其原因,除了“帆小”之外,还与航行者的经验及掌握指南针的准确程度有关。对此,可举清康熙二十二年(1682年)册封使汪楫目睹的一桩典型事例为证。他叙述说:
海行以[指南]针为路,针盘即伙长主之。臣惧其偶忽也,亦手一盘,针少移则呼而警之。出洋后,主用辰针,考之《图说》亦然;而琉球人为响导者,自以为历年归国皆用辰乙针 ,争之甚力。不得已,参用辰乙针。顾接封之船倏已瞠乎其后,因悟乙针之钝;仍用辰针,占上风也。可见琉球方面航海经验不足由来已久,狃于故习,改进殊非易事,甚至稍后的琉球著名学者程顺则,也还多少有些误差。徐葆光曾经指出:
臣葆光按,琉球针路,其大夫所主者,皆本于《指南广义》,其失在用卯针太多,每有落北之患……至于先岛群岛(八重山、宫古群岛)的土著,则航海水平尤为低下,直到 19世纪,仍然是使用一种名为“沙巴尼”(サバニ)的极为原始的独木船,奥原敏雄氏也承认:
他们渡海或移居[尖阁]列岛失败的原因,固然在于忽视了渡海的时间、季风和自然环境等等,但最大的原因在于他们缺乏资金,只得试图使用大舢板和冲绳叫做“沙巴尼”的独木船前往列岛。
“三十六姓”来到琉球之前很久,这些岛屿就为中国所有——其时琉球航海事业尚在襁褓阶段,琉球人鲜言这些岛屿也就不足为奇;迨到“三十六姓”及其后裔帮助琉球发展海上贸易、使琉人得知这些岛屿之后,由于耳濡目染、世代相传,都对钓鱼列屿属中国所有一事习以为常,因而也就把古米山视为琉球理所当然的边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