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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附录:换一种眼光看人世(陈思和)

土地·人·动物

他,就像他所来自的那块土地:质朴、厚重,既保持了慷慨悲歌的豪爽古风,又略带一点北方农民的狡黠。他一再在他的作品中描述那块连接四省的兵家必争的土地:每一块砖石都仿佛是一部厚厚的历史,每一寸土地里都包藏着凝固了的故事。也许是因为杂居着来自各地的中国人的缘故,这块土地“聚集了所有的国粹”。正如他在一篇创作谈中所说:“在这块古老的中原土地上,充溢着金戈铁马,志在四海的雄杰之气,也游荡着鸡鸣狗盗之徒的顽贼魂灵;有世世沿袭的纯朴敦厚的民风,也有代代不绝的阴险卑微的心理;有反抗、追求、永无止境的进取精神,也有麻木、安贫、知足常乐的惰性……”总之:古老而不变的土地,古老而丰富的人性。

诚然,他迷恋的是土地,而描写的则是这块土地上的人;他描写的是人类,而着墨的又往往是与人类共处一个世界的动物。这些动物——驴、羊、鸟、狗等等,可以说是赵本夫笔下最生动也是最成熟的艺术形象。当然,这决非说赵本夫的小说里只有动物的位置而没有人的位置,他写过不少精采的短篇作品如《“狐仙”择偶记》、《羊脂玉》、《绝药》等,甚至他的长篇小说《刀客和女人》,都没有描写动物,也决非说赵本夫只擅长于写动物而不擅长于写人物,他出色地创造过许多角色,如那个既有精神创伤、又按捺不住发家欲望的农民孙三,那个把农民的爱情观念与农民的生活道德融合为一体的小寡妇黑嫂,那个装疯卖傻、故作玄虚的卖药老头崔老道等等,都是栩栩如生的大活人。但我们不能不看到,赵本夫最优秀的几个作品——《卖驴》、《绝唱》、《那原始的音符》——里,都活跃着生动的非人类的艺术主人公。这些动物在赵本夫的小说里不仅仅是一个道具,它们与作品中的人类几乎处于平等的地位,它们也是主人公,而且不可缺少。

本夫写动物,没有离开人。换句话说,他着墨于动物的世界,着眼却始终在人的世界。最近在杭州举行的“长江三角洲”作家评论家讨论会上,本夫的发言耐人咀嚼。他说,我们习惯了用人的眼光看人世,一切都顺理成章,但为什么不能换一种眼光来看人世,譬如用狗的眼睛,用蚂蚁的眼睛呢?如果动物也有思维的话,它们眼中的人世应该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提得别致而且有趣,虽然我们无法了解真正的动物思维方式,也无从表现真正的动物世界,即使本夫笔底的“狗杰”白驹,也不过是人格化了的狗。描写动物世界,归根结蒂仍然是反映人的世界。但它确实提出了一个新的角度:当作家面对着异常丰富复杂的世界时,他除了靠通常的理性思维方式来把握它以外,是否还能以其它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和把握它?世界万物之间,人事沧海之幻,除了通常我们所感知的逻辑的因果关系之外,是否还存在着其它方式的联系关系?艺术作为一种人类感知世界的象征,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构成的形象来表现自己,那么,这种表现形态在艺术家理解与把握世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什么作用?赵本夫是个农民气质颇重的作家,他似乎想到了这些问题,却不愿意作过于玄奥的繁琐探讨,他只是牢牢地把握着他生活的那块土地上所能见到摸到感觉到的两个世界:人的世界与非人的世界。他以敏锐的艺术感觉穿透了两个世界,以非人的世界为媒介,来观照人们的世界。驴、羊、鸟、狗,都是农村所常见的动物,借助这些动物,他不断地变化着自己把握观察人类世界的方式,开拓着他的探索领域。

驴——展现了的人世间

尽管《卖驴》在文坛上获得了很高的声誉,甚至被译作外文在北欧一些国家出版。但我觉得要理解赵本夫的艺术世界还须从它说起。因为这篇小说不但为赵本夫走上文学道路打响了第一炮,更重要的是它制约了本夫的创作风格的基本倾向。赵本夫是个幸运的作家。在他的《卖驴》、《“狐仙”择偶记》等最初的一批小说中就稳定地呈现出独特的艺术风格来;以农民的幽默感来表现土地般深沉与质朴的感情,以民间传说中的机智与神奇色彩来寄寓作者对生活中某些形而上领域的思索。前者表现出作者气质上的多样性的内在统一,后者则反映了作者所具备的寓抽象于具体的才能,他沟通了两个互为对立的领域,使古老的民间传闻赋有了现代的色彩。正因为他的艺术风格体现在气质上和内容上的两种互为对立因素的转化合一过程之中,动物的形象就恰到好处地成为这种转化的媒介。

《卖驴》中的驴,无疑是极其成功地完成了这一媒介作用。小说的人物世界无非是通过孙三老汉在卖驴事件上所表现的反复不定的态度,来反映部分农民对党的农村生产责任制方针由怀疑到信任的思想变化与心理变化,这样的主题在当时文学创作中也许可以说表现得比较早一些,但决不是唯一的。而且对农民这种心理状态的艺术概括,往往包含着许多历史的沉痛教训,幽默感如果失去分寸,会影响甚至损害这一主题的严肃性和深刻性。然而赵本夫却成功了,从大青驴误走火葬场到王老尚一记“神鬼鞭”治好了驴伤,通篇小说写得风趣、神奇、生机勃勃,幽默感与思想性有机地融合为一体。而这些风趣的场面不是来自于人物世界的描写,而是对动物世界的深刻刻画。

应该指出,孙三老汉作为一个艺术形象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无论是思想容量还是艺术容量都称不上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存在的意义更多的还是为了说明某一种思想主题。可是小说中还活跃着另一个不可忽视的主人公,那就是大青驴。过去有些评论家批评作者故意渲染了驴的情节,以至淹没人物的性格刻画,造成喧宾夺主的不足。我以为这对赵本夫来说是一种苛求。因为我们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小说除了人的世界以外,还描绘了一个驴的世界。

整个故事是由大青驴追求异性引起的,它痴情地追逐同族异性,阴错阳差地把大车拉进了火葬场,并规规矩矩地排入火化的死尸车行列。迷信的孙三老汉气得对大青驴狠命鞭打,偏偏大青驴为防护自己又踹了老汉一蹄,差点送了老汉的命。这件事在驴看来平平常常,它求配偶,堂堂正正,无故遭打,护卫一下也在理上,都属正常的动物生理本能。可奇怪的是这些正常行为引起了人的一系列反常行为:由听信农村政策要“收”的谣言到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怀疑,进而又迷信“富贵在天”的宿命论,活活地把老汉逼上了卖驴的绝路。这种心理活动的背后有历史的教训,有农民的局限性以及当时政治生活中尚未彻底消除的阴影。但这一切在作品里均未展开,作家笔锋一转便写到了牲口市场,于是倒霉的大青驴的命运面临考验:庄稼汉估量着它的价值与用途,驴屠夫也要打它的主意,然而终于时来运转,遇上王老尚一记“神鬼鞭”,不仅治好了驴的伤,也治好了孙三老汉的怕变思想,大青驴平安无事地活下来,继续为主人效力了。

王老尚极有民间传奇色彩,这类人物在赵本夫的作品里屡屡出现。这回他成为孙三老汉思想转变的一个媒触,其实王老尚的神鞭与庄稼汉的买牲口热情都不能针对孙三的思想问题下药,但牲口市场上的热情造成一种环境的氛围,使孙三的农民气质中原来就存在的质朴与单纯因素占了上风,使他那属于农民本能的发家热情压倒了对政策的狐疑,也使他从宿命的苦恼中摆脱出来,朝乐观的入世态度奔来。这一切,小说中又都是通过大青驴在牲口市场的遭遇来体现的。如果说,小说前半部分写大青驴的正常行为引起了人的一系列反常行为,那么后半部分则写了大青驴命运与人的殊途同归。小说精彩地写了一头驴的遭遇,而透过驴,折射出人的世界的荒诞、迷惘以及理性的恢复。

鸟——感应着的人世间

一九八三年发表《绝药》,标志着本夫创作道路上的新突破。在这以前,他的作品主要表现当代政治生活中农民的思想状况和心理活动,《绝药》则开始把探索的笔触伸向历史文化以及民族心理等领域去,更深刻地展示了人的世界。这以后,赵本夫的创作分为两类:一类是继续以写实的勇气来表现农民的遭遇与命运,如《祖先的坟》、《村鬼》、《刀客与女人》等,艺术成就参差不一;另一类作品则发展了《卖驴》中初露端倪的民间色彩,传奇性与历史文化的因素有所增强,《绝药》以及以《故道风情》为总题的一组短篇作品都显示了这种探索的成果。

《故道风情》之二《羊脂玉》以及之五《绝唱》是这组探索作品中最成功的两篇。《羊脂玉》写了一个生活中的奇事: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同居生活,这种三重奏的生活方式竟能够十几年和谐如初,与其说是人性的淫荡,倒毋宁说是一种人性的克制。何师傅从女人那儿获得了爱情的补偿,俞二狗则从女人那儿获得了温情的爱抚与生活的满足。双方均以自我克制与宽容精神来重新调整被生活揉碎了的人与人的关系。类似的题材在现代作家许地山的名著《青桃》中也描绘过,但那不过是体现一种人道原则高于世俗道德,《羊脂玉》并无这种说教因素,它似乎更接近于下层人民纯朴的处世标准与道德理想。《绝唱》进一步描写了中国文化在民间生活中的渗透,尚爷的一生就仿佛展示了一件出土文物,他文能诗词,武能拳脚,不善理家,却嗜好听戏、养鸟,还兼风流。他的重义轻利,爱朋友,讲情谊,以及那种散淡的处世哲学,如果生活在明朝,可以作为中国旧文化的代表。他与关山的友谊与交往,也正体现了这一点:对人际关系的重视超过了对个性的自尊。虽然尚爷也爱女人,但女人在他眼里只是心爱的玩物,像他养的小鸟一样,他可以为朋友义气而送人、让人,都行。个性意识的蒙昧决定了他不会尊重女性,却使他更注重社会关系,注重朋友,也算是“兄弟是手足,妻子是衣服”哲学的遗训。不过作者对这个人物超越了一般的道德判断与价值判断,他只是描写了这一种存在,来作为小说的艺术氛围。有了它,作品所展现的关山与鸟的故事才显得自然,融洽,天作之合。

关山与鸟的关系才是这个作品中最精采的片断。关山由野戏班的武生苦挣起家,终于成为一个大城市的剧团团长,这途中他牺牲了爱情,却换得了一只百灵鸟。从此鸟成为他爱情的转化和生命的寄托,又成为他事业的象征,“他不能一天不看见百灵,也不能一天不唱戏”。十年动乱,百灵摔死,关山也倒了嗓子。后来尚爷又送他一只百灵,但作为事业的象征已经完了,剩下的只是生命的寄托。当百灵叫到十五口,以生命的全部力量唱出了百灵世界的最高境界而后死时,实际上也宣告了关山的最后寄托的毁灭。鸟的绝唱回荡在两位老人的墓冢之间,它是什么?是生命的象征。

《绝唱》里的百灵鸟与《卖驴》中的大青驴不同,它的行为无法展现人世社会。在这篇小说中,百灵鸟从学竹鸡声起,由“倒口”到“回嗓”,又急转直下成为“绝唱”,自成为一个极动人的艺术境界。这个境界观照了另一个境界:关山老人的落魄与穷途。百灵的绝唱而死,与关山的猝死之间并无逻辑的因果关系,但鸟的生命与人的生命之间仿佛出现了一种交流,一种互渗,并由此产生了感应关系,就像阿城在《树王》中写到人与树之间的感应一样,赵本夫在这里写出了人与鸟之间的感应。以鸟的勇敢、拼搏和追求,暗示着英雄末路人的最后心境。

这只鸟的故事完美地体现出中国传统的人生境界与美学境界。它曾使我联想起王尔德著名的童话《夜莺与蔷薇》,那只夜莺也是用生命唱出了最美的歌,将心中的血注入蔷薇,使人间有了爱情。夜莺的歌唱是从属于一种更高境界的道德范畴——崇高的利他主义精神,它为了实现人间的爱情而献出生命,但人类却对此毫无知觉,照样依循着利己主义的处世原则行事。那虽然是一篇童话,却充满了成人理性的严肃性。而《绝唱》虽是写老人、写文化的小说,意蕴中则透彻着童稚般的天真。两个老人趴在地上提“舌头票子”的一幕中,返老还童的生趣已经漾溢文字中,有了这样的铺垫,人与鸟之间的感应才得实现。鸟的死也罢,人的死也罢,都不涉及什么道德价值,这里人与鸟浑沌成为一个世界,只有生命的歌充溢其间。“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不正是这样一种境界吗?

狗——探索中的人世间

《绝唱》是本夫自《卖驴》以后所获得的又一个艺术高峰,《卖驴》的起点本来不低,《绝唱》的成功更属不易,就像“十三口”的百灵往上学一种新口一样艰难。然而他并未陶醉在既有成就上,他还想拼搏,还想追求,成为百灵“十五口”,于是又出现了《那原始的音符》。我刚刚读完这部新出版的中篇小说,暂时还说不上对它有多少深刻的理解。我最初的印象是,它没有重复莫应丰同志在几年前发表的《麂山之谜》的艺术境界,而是努力地又向前开拓了一步。《麂山之谜》是一部好作品,它以麂的生活来说明一种人生的真理,《那原始的音符》里虽然也难免有这样的意图,但又不完全如此。作者把故事安置在一个惊心动魄的背景之中:人类在“征服大自然”中屠杀了地球上的万千生命,现在,各种生命都纷纷起而反叛,它们拒绝人类的文明,宁愿回到荒蛮中去,它们以殊死的搏斗复辟自由的荒野——现代文明中的罪恶与原始状态中的自由之间的争斗,人与畜之间的斗争。

这位来自古战场的作家似乎对原始的蛮力保持着一种偏爱。他写地,总写黄河故道;写人,爱写英雄豪杰;写男子,理想的就是钢肌铁臂。如今写狗,也是写纯种的猎狗。小说结尾写到十七条遍体鳞伤的猎狗凄厉咆哮,缓缓地、从容地走向原始大森林,这悲壮的一幕无疑是对人类的反叛,而且是对千万年来逐渐形成的狗的奴性的反叛。这种本性的自我反叛有时也是血腥的,那几万只狗自相残杀的情节,不是对人类某种弱点的讽刺,而是一个象征,象征那种敢于直面错误,并在生命的内部搏斗中根除千万年来形成的奴性,完成自我净化的新一代生命。它仿佛是涅槃中的凤凰,在焚毁了自我以后,又获得了新的生命。

更有趣的是,小说中狗是作为人类的对立面来写的,作者借助于狗的眼睛看到了人的世界中被视作正常行为的罪恶与荒诞:人在饥荒之年出卖忠诚的狗,在人眼中无可非议,从狗的眼中看到了罪恶。当人们受到一种身份不明的怪物的侵袭后产生莫大的惊恐,在人看来也属正常,而在狗的眼中却觉得可笑与荒谬。狗眼看世界,看出了人在自己的逻辑下看不出的一面,它使罩在人身上的美丽光圈破坏了,暴露出人的欺诈、自私以及怯懦。这种对人的揭露,已经超出了对黄河两岸居民的具体感受,上升为对一般的人性之恶的深刻认识了。在《卖驴》中,人物的性格是作为一种政治生活的注脚;在《绝唱》中,人性的完美性得到了和谐的体现,甚至包括它的消极部分。而在这个中篇中,作者开始对人性中的恶行又有了重新的认识,即告诉人们,人对自身过分的自信是盲目的,人的本性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无法觉察的缺点。他不去唱甜蜜蜜的人性赞歌了,而是面对着人类自身的局限沉缅到严峻的思索之中。

这种批判性的眼光反映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在日趋成熟,指出了人的恶行以及无能,决不会导致个性意识的衰退和毁灭,恰恰相反,它会引导个性对自身在世界上的位置进行更高层次的确认,对自己的行为与未来的命运都可能重新作出更符合自然规律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看,本夫的探索决不是多余的,正如他所说的:“人不能退回蒙昧去,必然会走向更高的文明层次。但如果不清醒,‘现代文明’给人类的威胁将远比黄河决口大得多。我宁愿以偏激的观点表现这种担心。”本夫这里所说的,也正是我在读《那原始的音符》中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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