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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酒宴记(一)

缘起

替自己保留一个秘密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其中的乐趣多么让人享受,而这有时又有很大的无法言说的好处,只是稍有不慎就会得罪人。谁要是把秘密当成个人私产,那就大错特错,正如一句俗话所说:有吃肉的人,才有了肉。谁要是真以为在享受这一乐趣时会为了不使它败露而为难,那就又错了,因为它就是他的责任。而只能回忆起零零散散的一些事更没劲,那只会促使自己的灵魂沦为收盛废料的泔脚桶。因此,如果与别人有关,就让遗忘成为遮掩前台的幕布,让回忆成为幕后守护圣火的使者。幕后的回忆总有被遗忘的,这只能证明回忆并不纯正,因为真正的回忆永远不会被遗忘。

除了确切外,回忆还必须愉快;回忆一旦封存,其佳酿中就保存了经验的鲜香。采摘葡萄的时节决定着葡萄酒的味道,而葡萄不是什么季节都能酿成葡萄酒的,同理,经验也并不是在任何季节、任何条件下都能被回忆的。

回忆和记忆没有任何关系。你模模糊糊地记住了某件事,但不一定能回忆起来。记忆只是最低条件。经验通过记忆显现自己,以接受回忆的供奉。这其中的区别很容易从青年与老年的区别中表现出来。老人如果失去了记忆,通常是先失去记的功能。但是,老人具备某种奇怪的特质。在原始先民眼中,老人是最有预言能力的,容易让人把他们和上帝联系起来。对老人来说,回忆是他最得心应手的技能,也是他最大的安慰,那奇怪的、具有远见性的特质抚慰着他。而童年是没有回忆的,有的只是极富记忆和记忆性的理解。我们可以说无法忘记童年时的东西,但老人不能这么说,因为儿童的记忆是老人的回忆。老人的镜片被磨得能看到眼前的东西,年轻人的镜片则被磨得能看见远处的东西,因为年轻人没有回忆的能量。这种力量需要的是推移,与所忆的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老人的幸福回忆和童年的快乐理解一样,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它对后者——最柔弱、最快乐的人生阶段非常偏心。正因为这样,回忆和记忆一样,往往充当了偶然事件的保管人而不自知。

回忆和记忆的区别很大,但它们还是常常被混淆。在人的一生中,这个混淆让我们有机会研究个人的本质。回忆就是想象力,因此回忆又代表着努力和责任,这是记忆这一冷漠的行动无法承载的。回忆试图保持人类生活的永恒连续性,这种连续性能确保其与尘世中的存在步调一致,在同一种呼吸里表达同一个意思。因此,他不想从早到晚让舌头忙碌于如猴子般的模仿生活内容的闲聊之中。生活需要在同一进程上进行,这是生活的根本条件。让人奇怪的是,据我所知,雅各比弗里德烈·雅各比《文集》(莱比锡,1819)第四卷,第68页:我同样也很难忍受长青的活着这一场景。认为自己不朽的事十分恐怖。有时他仿佛觉得自己若多一点这种想法,就会丧失理智。这难道是让雅各比虚弱得有点神经质的原因吗?一个强人,一个每给出一个不朽的证据就要拍一下布道坛或教授讲台、手上长满厚茧的强人,绝不会有这种担心。

对于不朽,他无所不知,因为在拉丁文里,手上起厚茧与彻底理解某物意思相同。但是,我们一旦将记忆和回忆混在一起,这种想法就没那么恐怖了。这主要是因为此时的我们已经有了勇气,有了男子气概,有了向上的力量,并且我们已经不再为这念头苦思冥想了。所以对很多人来说,写了回忆录,却找不到回忆的感觉,原因就在这里。但是,这些回忆录成了他变得永恒的资本。人们在回忆开始的时候就从永恒那里开了一张支票。永恒是富有人情味的,开一张就会兑现一张,对它来说每个人都具备偿付能力。但人如果坚持要让自己出丑,只记忆而不回忆,甚至不仅不回忆,还一直遗忘,因为记住就意味着遗忘,这样,永恒是不会负责的。而且记忆还使人们对生活漠不关心。人常常毫无感觉地度过了最为荒诞的自我变形时期;就算在耄耋之年,仍然像盲人一样踩高跷、抓阄过日子,最后却步入早已注定的轨道——尽管他无数次改变自己。然后,他死了——也就是不朽了。这样生活一场,人应该相信自己已拥有了足够多的值得回忆的材料,够他在永恒中回忆了,前提是:永恒的账簿和我们脑子里什么都记的记事本一样。

然而,永恒有它自己的算账法。我们在这里举几个例子,就当是在学校里做练习,而不是一种有益于社会的带着某种针对性的计算法。一个人每天都要在国会演讲,讲这个时代要求他讲的话,又不能像啰唆的加图(罗马政治家)那般叫人听得无趣生厌,总得幽默一点、辛辣一点,总得符合每个瞬间的要求,但又不能重复。同样的道理,他在社会中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强有力的雄辩能力一次次地出击,时而看起来是故意收敛了手腕,时而又显得宽宏大量,他连续得到观众的热烈喝彩。每个星期的日报上都有他的文章,夜里也使人(他妻子)受益;他在睡梦里仍说着时代要求他说的话,毫不含糊,慷慨激昂,就像在国会发表演讲一样;另一种人是在他说话前就已缄默了,甚至从来没有轮到自己开口说话的机会——这两个人活了相同的时间,这时,我们不禁要问:谁能回忆起更多事?

有一个人只执著于一个念头,他的一生就只围绕这一个念头展开;另一个人精通五门科学,甚至一个记者在对他的报道中说:正要改造兽医科学时,却不得不中断了这一重要活动……他们活过的年岁相当,这时,我们可否真正问一下:谁能回忆起更多事?

平心而论,只有根本之物才可以作为回忆的对象,虽然像我们刚才所说;老年人的回忆录有时也零零碎碎,同类的回忆也是这样。根本之物不仅仅在于自身的根本,它的根本之处在于它与相关的人的关系。如果谁违背了这一点,就无法切实地行动了,也就再没有力量担当起任何根本之物——除非悔改,这是唯一一种向他开放的新想象力。虽然从外在的标准来看,他做的所有事是非根本性的。与未婚妻结婚可以算是一种根本性的行动;一度涉足爱情的人抚摸额头,紧皱双眉,手搭在心口或身体的其他部位,表示他是认真的、庄重的,但这其实只会使他蠢态毕露。他的婚姻虽然轰动全国,教堂也鸣钟恭喜他,教皇被邀来亲自主持仪式,但这仍然算不上根本之物,只会使他蠢态暴露而已。外在的喧哗与实际无关,就像号角和仪仗式不能使男孩的抓阄变成切实行动直到最近,罗马还有一种抓阄仪式,由穿小白衫的唱诗班男孩伸进一只碗里抓阉。仪式由牧师主持,每周一次。,因为号角声与切实的行动八竿子打不着。但是,人总是无法忘记已经找回来的回忆,不会像对待记忆那样冷漠地对待回忆。我们或许会扔开回忆起的一切,但它是托尔(Thor)的榔头,抡锤一击,最后必定会击到自己头上。不仅如此,它还由衷地向往回忆,就像一只鸽子,不管被转手多少次,最终一定会飞回家。关于鸽子的比方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因为被回忆起的事物已被回忆孵化了;这是在完全的孤独中进行的孵育,没有受到任何玷污——如果陌生人触摸被孵的蛋儿,鸟儿就不会再孵它了。

记忆具有直接性,可以直接帮上忙,而回忆的到来必须先经过反思,因此它真是一门艺术。和米斯托克尔一样,我希望借助遗忘而抗拒记忆。但回忆与遗忘并不是对立的。回忆这门艺术博大精深、非常复杂,因为回忆在显现自己的时候总是千变万化,而记忆的范围相对较小,只徘徊在记得对与不对之间。在这里,我以乡愁为例说明。乡愁是什么?它的根源是对记住的事物的回想。很简单,只要一远离,它就会出现并生长。其中的艺术就在于,即使是在家中,你也可以产生乡愁,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娴熟地运用幻觉。生活在一种幽暗的、找不到光明的幻觉中,却又在这幻觉中反思,并且动员幻觉的全部力量来对自己施加影响,甚至不惜明知故犯。用魔法让自己回到过去并不难,难的是为了回忆而用魔法将离自己内心最近的东西移开。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艺术:用激起的回忆的浪花去催激更多的回忆的浪花。

要回忆得好,首先就要熟悉情绪,熟悉情形和环境之间的对比。比如,一场以闲适超然的乡村生活为主调的情爱场面,有时需要用剧场般的喧哗和吵嚷来衬托其主题,这样才能淋漓尽致地表现其闲适超然。直接的衬托其实并不能达到最好效果。如果将一个人当成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并不算恶劣,那么,发展新的恋情或许能为回忆某种情爱关系找到一种有利的衬托,目的只是为了回忆——这衬托能在反思中被得到彻底的实现。记忆一旦和回忆站在对立面,其反思性关系就会达到极限。两个人会出于相反的目的不愿再看到一个有共同回忆的地方,其中一个人对回忆无动于衷,他其实是害怕记忆。眼不见为净,他甚至觉得:要是真看不见就好了,就可以忘得一干二净了。另一个人向往回忆,因此他什么都不想看见。只有在受到不愉快的回忆干扰时,他才会选择记忆。无法理解这一点的人或许天生就有良好的记忆力,又或许是具备了良好的想象力,但如果听福音派所谓的减轻良心的负累的劝告,他就是个外行。他会觉得这类劝告只是一些悖论,一难受就缩回手,殊不知,最初的难受才是最珍贵的,就像最初的损失。

当记忆再三复活,就会通过各种细节来丰富灵魂,而这些细节又给回忆设置了障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悔恨就是对一个小错误的回忆。从纯粹的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觉得警察并不是真心想帮助罪犯悔过。他们不断地重复和记录罪犯的生活经历,熟练地背诵罪犯所做的任何事,其实就等于将回忆的想象力排除了。而真正的悔改,尤其是直接的悔改,是需要丰富的想象力的——虽然天性也能为拯救一个人提供帮助,并且,看似和记忆没什么牵连的拖沓的悔改其实就是最真挚、最深刻的悔改。可以回忆,这是所有创造性活动的前提条件。谁要是不愿意有创造力,只要记住那些在回忆的时候就会使自己有创造力的事物,这样,创造力要么会被阉割,要么会继续令他讨厌,恨不得早一点与之划清界限。

平心而论,包含在回忆中的一切没有任何交情可言。回忆者运用似真非真的交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一种衬托而已。有时,当两个人互诉衷肠,回忆的小灯眼眼看就要亮起来了,结果却是这吐露的衷肠遮住了某个新的反思,因为在这个反思里,回忆是为了款待反思者自己才出现的。就记忆而言,人们完全可以团结一致,互相帮助。这样看来,宴会、生日庆祝、定情礼物、珍贵纪念品都是有作用的,就像读书时折上书的页角,以便记住自己读到什么地方了。然而,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去踩回忆这个压酒器。就回忆本身而言,这根本不能算是咒罚。人总是孤零零地与回忆做伴,每个回忆都是秘密。即使有很多人关注回忆者的回忆对象,但是只有回忆者才独自与它相伴,这众人瞩目的公共性只是幻觉。

大半天的饶舌使我回想起了深藏在心里的很多思想及其产生的过程,它们曾无数次以很多种方式占据我的心灵。我这么说,是因为我这时兴致正浓,特别想和大家分享我的经历以帮助大家回忆,也特别想把自己在记忆中,甚至是在回忆的地窖里如美酒一样酝酿了很久的东西记录下来。那些被迫记住的东西无足轻重,也用不着特地记忆;但另一方面,在回忆前,我在将其定形的过程中遇到了障碍,因为这件事对亲身参与的先生们来说只是笑谈,毫不起眼,甚至是无法无天的馊主意,但对我们来说并不如此。在这件事上,我的记忆根本毫无用处,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似乎从来没有体验过它,而只是我的诗意之心臆造出来的,并不存在。

对这次我参加过却未成为参加者的酒宴,我知道自己不会很快忘记;对是不是要记下一些真正值得记录的东西,还是让它白白地从我的回忆中溜走,我犹豫不决——我极力想从情爱的角度理解回忆,另一方面却没有为记忆做好准备。回忆的情形由各种对比构成,我一直在想方设法将我回忆的对象放到一个对比强烈的环境。在灯火斑斓的宴会大厅里,梦幻般的光的海洋打造出了美轮美奂的效果。但是,回忆希望的并不是梦幻般的对比。盛装的赴宴者、节日般的喧闹,以及香槟喷出的快活的气泡,只有在某个宁静、幽远得被人遗忘的地方才能被真实地回忆。发言者慷慨激昂的长篇大论,只有在平静、安适的环境中才能被一一回忆出来。直接插手记忆,唯一的结果就是将事情变糟,也会使我受到嘲弄的带血的鞭击,为此,我选了一个能构成强烈对比的环境。

森林中的孤寂被我找来了,但不是在所谓的梦幻时刻。按理,宁静的夜晚也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它同样被梦幻之物统治着。我寻找的是大自然不带任何感情时的那种安适。所以,我挑中了落日的余晖。在夕阳下,那梦幻之物就算已经显现,灵魂也只能隐隐约约地预感到它,另一方面,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傍晚的阳光更柔美、更能使人心静了。脱离死亡的病人最爱寻求这样让人心旷神怡的清新,受难重重、精神委靡的人最喜欢这样的放松,我也同样如此。不同的是,我与他们的原因和目的正好相反。

格雷布斯森林哥本哈根北部的一片森林,是克氏爱去的地方。有个叫八道角的地方,真心寻找的人才会找到,因为地图上并没有它。这名字本身就很矛盾:八条小道相会怎么能构成一个角呢?那伸向四面八方的跋涉的出发点和孤寂的藏匿之地有何关系呢?孤独者坚避的只是一个因三条小道交会而得名的词——琐碎丹麦文中这个字的拼写以tri(三)开头。。八条小道一交会,该多么琐碎啊!但事实是:八条小道确实存在,而且每一条小道都非常幽僻。它明明是幽僻、隐匿、孤寂的,你站在那儿时却觉得离那名叫倒霉篱笆的灌木丛很近。所以,这名字中的矛盾反而增加了这地方的孤僻,矛盾向来如此。

这八条小道,这熙熙攘攘,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为思想所用的可能性。因为除了一种很小的昆虫会嘤嘤嗡嗡在这些小路上穿梭外,没有人真正涉足过那里;除了那个来去匆匆的过客外,从来没有人走过它们。他四处张望,非常紧张,并不是要寻找谁,恰恰相反,他想要躲开人。这个亡命之徒走路的速度几乎赶得上枪筒里的子弹——这正好能解释为什么雄鹿刚刚还很镇定,一会儿却变得焦躁不宁;从来没有人走过这些小道,除了那虚无缥缈的、来去无踪的轻风。即使居心叵测的幽境摆出迷阵,诱使他上当而让他被抓住,即使是踩着通向未知森林深处的脚迹的过客,也不会那样孤独,像走在人迹罕至的八条小道上的人那样孤独!这很像世界绝了种,幸存者甚至找不到一个埋葬自己的人;还像整个部落漫游到了远方,只有一只孤雁远远地跟在后面。

如果诗人说的好好藏匿,才能好好活着是真的,那我就算活得相当不错的人了,因为我挑了一个很不错的角落。当然,世间万物,只有从某一角落看才会显得更出色、更美好,不过我们要偷偷地看;同样,我们听到的或能够听到的,也只有从某一角落里偷偷地倾听才会更加大快朵颐。因此,我常常退隐到这一僻静角落。我很早就知道这地方,但现在才明白,就是不等待黑夜,我也可以与宁静相伴,因为这里总是那么宁静,到处都是美好的事物。而最美的应该就是现在,收获季节的太阳正在虔诚地祈祷着,天空的烟变成淡蓝色;万物在一整天的闷热后终于吐出一口气,麦田轻轻地吁出清凉的气息,草地的碧芽精神抖擞,森林沙沙地弹奏着清脆的音乐;太阳幻想着晚上泡在大海中冲个舒服的凉水澡,大地铺床摊被准备安眠,心里默默地祈祷着、感恩着,太阳和大地让森林变得幽暗,让小草在翠绿的温柔中相依相偎。

啊,你们这些好心肠的幽灵,感谢你们一直守护我的宁静,感谢你们让我在宁静、惬意的回忆中度过了那些时光,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隐蔽的、宁静的地方,一个被称为我的的隐蔽、宁静的地方!在那里,宁静和沉默像青草一样旺盛——是谁创造了这迷人的处方!宁静又多么让人沉醉!即便饮啜美酒的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美酒也没有迷人的宁静让他醉得更快。这宁静无时无刻不在滋长!醉人的酒杯中只有那么几滴,怎么能与我所饮的汪洋之沉默相比呢?!和我热血沸腾的心灵相比,酒的热力又有多少?可是,当听见旁人说话,这醉意又很快消失了。而又有什么能比突然被夺走醉意更让人恼怒呢?而且,比从醉意中醒来更糟的是,你已在沉默中忘记了所有语言,听到说话的声音时觉得不好意思了,说话时口吃,舌头打结,像一个突然被惊吓的女人一样虚弱,那时她肯定不会装腔作势,说谎骗人。所以,感谢你们,好心肠的精灵们,你们完全摒除了闯入者的惊动和打搅了,因为闯入者的借口解释不了这一切。我已对此经过了无数次反思。

在人声嘈杂处,无辜就意味着无罪;但孤独中的宁静是圣洁的,不管是谁,惊扰了它,就是罪孽。而且,一旦冒犯了这沉默的贞洁的伴侣,借口便毫无意义,没有一点办法,就像谦恭一受冒犯,就再听不进去任何解释一样。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无疑会深深地伤我的心;而且,此时我刚好看见有一个人站在那儿,为这美好的安宁受到惊扰而羞愧万分、自责不已!悔恨也无法测出这罪孽有多重——它和沉默一样难以言说。只有那来来回回地找寻着的孤独的人,才能侥幸撞见,比如那相爱的人们。他们甚至无法形成同一情境。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可以为爱神厄洛斯和全天下有情人做一件好事了——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样,他们就会因为对闯入者的愤怒而更加亲近,才会一不做、二不休地相爱。要是面前的一对有情人正苦苦地寻觅孤独,那么这意外的收获将会多么不合时宜,闯入者就该狠狠地诅咒自己,就像误入西奈山上帝赐予摩西十诫的地方。的走兽们受到诅咒一样。谁没有体验过这些呢?他看到了别人,别人却没看见他;谁不希望自己就像一只鸟儿轻快地掠过情人的头顶,希望自己的鸣叫能作为爱的预报;像在林中翩跹的鸟儿一样让人驻足,像大自然中的孤独一样将厄洛斯留在身边,像证实自己孤独的回声,像无人之地里回荡着的情侣们的喁喁情话。是啊,这最后的祝愿自然也是最好的祝愿,因为一听说人们要离开,我们马上就会变得孤独。

《唐·璜》中最孤独的场景是表现泽列娜的那一幕:并不是说她天生孤僻;不,是她开始变得孤独;在里面,合唱的声音消失了,随着音符在远处消失,我们听见孤独,孤独悄悄地诞生了。就像那八条小道一样,它们将身边的所有人都引开了,只带着我重新找回了自己的思绪。

那么好吧,你,快活的森林,我们即将分别,我为你们欢呼;对于你们没有被珍惜的岁月,我也要为你们欢呼。你们不像清晨,不像傍晚,不像黑夜;你们自然妥帖,你们自由自在,你们安分自足,质朴的微笑让你们满足。回忆的劳作得到了足够的报偿,再加上这份恩赐:瞧瞧,这回忆反过来又催生了新的回忆;因为,人一旦明白了回忆的真谛,就会上瘾,一辈子成为回忆的俘虏;而谁要是拥有了回忆,那他会比拥有全世界更富有;不仅仅是怀孕的女人,连这心怀回忆的男人,也处在意味无穷(怀孕)这是作者的文字游戏。在丹麦文中,意味无穷与怀孕为同一个词。的恩遇中了。

赴宴者是在七月末的一个晚上相聚的,当时大约是十点。我已记不起具体是七月几号,甚至已经忘记是哪一年;这样的事是记忆所关心的,但与回忆无关。唯一与回忆有关的事是情绪,以及由情绪生发的一切;酒过三巡酒更浓,因为里面的水分会汽化,就像回忆。记忆这一水分汽化后,回忆变得更浓醇了,但回忆并没有像浓酒一样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从人数上看,赴宴者有五位,包括约翰尼斯(绰号为勾引家)、维克多·艾里米塔、康斯坦丁·康斯坦修斯等。另两个人的名字我无幸领教。似乎这两位并没有专用的名字,因为别人说起他们时,一般都是代号。一个叫年轻人,他不到20岁,看起来很文弱,举止优雅,有一种沉静的气质。他总是带着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但比这更惹人爱怜的是他快活动人的举止,这表明他纯净的灵魂与他身上女性般的柔韧和透明十分相称。但当我们细细思量这个完全由思想哺育长大,说得更柔情就是在溺爱中长大的人,他从自己的灵魂里吸收营养,自给自足,与任何人没有关系;既不曾被这世界撩拨,也不曾被它煽动,既不曾被惊动,也不曾被搅扰。细细思量这个年轻人时,我们就会将他俊美的外表抛至脑后,或者只把它存放在记忆里;像一个梦游的人,他有自己的行为法则,并且他欢快温和的态度和别人无关,是他的性情的反映。

另一个人的绰号叫夫人们的裁缝,以裁缝为生。你很难从他身上产生完整鲜明的印象。他穿着时髦,卷发,化妆,身上有科隆香水的味道。他看起来并不缺少坚执自信的气质,但有时他的步态中带着某种欢快的舞姿和意态,就像在翩然起舞一样,只是被他壮硕的身体制约了。即使他说最恶毒的话,语气中仍不乏商店伙计般的殷勤口气,有种甜腻腻的献媚感觉。对于这一点,恐怕连他自己也不喜欢,只是满足了他的傲气。与第一次见到他翩然从马车上走下来相比,现在我更懂他了。那时,我一看到他的动作,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当然,我并没有完全理解他,还有些矛盾之处我至今没有明白。例如,他在意志的鼓动下将自己变成了一个丑角后仍然不满足,于是不断地反思。

现在想来我仍然觉得这件事很离奇,不知道这5个人为何会凑在一起。本来,如果康斯坦丁不介入,这事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在一家他们经常碰头的咖啡馆的密室里,他们谈到了这件事,但一谈到谁埋单,这事立刻发生了变化。那年轻人自称不配,夫人们的裁缝说自己没空,维克多也找出自己没用,已娶妻或刚买了一头公牛、需要核实等借口,即使他愿意破例前来,他也对埋单这一荣耀的事不感兴趣,因为他给得出……正当理由。约翰尼斯觉得这话说到了关键的地方,在他看来,只有一样东西能主持酒宴,那就是魔巾。只要说声揭开!魔巾就会自动卷起来,晚宴就出现在我们面前。急匆匆地去欣赏一个少女不太好。他说。但说到酒宴,他总是迫不及待,常常在开宴前就已经吃腻了。但如果大家真想举办一次酒宴,他就会提出一个条件——好好安排一下。这一点大家毫无异议,因为必须按照流行的式样装饰一下周围的环境,吃剩的东西应该销毁殆尽,最好是大家离席时剩下的东西就已经开始在销毁了。什么都不该留下来。必须剩得比袍子改做帽子后还要少,夫人们的裁缝说,一点儿也不留下来。约翰尼斯说:因为留下一丝伤感会叫人如此难过,如果知道某处还留着一个向人泄露真相的场景会让人非常难受。

这场谈话正要越来越热烈,维克多·艾里米塔突然站起来,在桌边摆了一个造型。他像总指挥似的做了个手势,扬起胳膊,好像端着一个高脚杯。他说:酒的芳香已让我陶醉了,它那清凉的热力已将我的血液点燃,我为你们干了这一杯,亲爱的酒友们,欢迎你们!这一杯我要祝你们宴后身体强健,我确信每个人在这酒宴后一定能真正酒足饭饱,因为好心的上帝在填饱我们的肚子前总是先喂饱了我们的眼睛,想象却正好相反。话毕,他的手伸进口袋,掏出雪茄烟盒,悠然地抽出一根点燃。

当康斯坦丁·康斯坦修斯对维克多·艾里米塔的自言自语表示抗议,怪他将酒宴弄成虚幻的泡影时,维克多说他根本不相信这酒宴真的能开起来,因为还没有开宴就这样高谈阔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凡事要美满,都得快速干脆。快速干脆是一种堪称神圣的范畴,就像拉丁语中的ex templo(刚从神殿取出或当场实现)那样被尊奉,因为它是某种神圣之物的起点,所以,不是眼下发生的事都算恶。如果别人另有所图,他也就懒得争辩了,他连屁都不想放一个。但如果别人指望他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就得让他先歇会儿,准备一次像样的发言,因为他不想轻易挑起争论,觉得这是对周围听众的敷衍。

维克多的要求得到了批准,而且,由于其他几个人一直在恳求他立即开始,他便开始了:开一场自由自在这是讥讽康德的术语。的酒宴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就算它是在穷尽才华的基础上安排的也非常不容易,因为它还得具备某种根本要素——机遇。我指的不是心急的家庭主妇们想到的东西,而是谁也无法估量的一件事:流动的情绪及与酒宴各种细节间的完美的配合,管弦弹奏的精湛、曼妙的音乐,内心的音乐,我们事先怎么也不敢对我们镇上这支乐队怀有这般期望。所以,我们一开始就在冒险,因为真的砸锅了,一定是在一开始就砸了。很可能酒宴才开始,就因为一个不足而要花大半天时间纠正并且让它继续下去。习惯和疏忽是大多数酒宴的父亲或教父,由于大家缺少辨别力,所以才没看出破绽。头一件事,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让女人出席酒宴。

顺便说一句,我从来就不喜欢夫人们’这个字眼,特别是从格兰登维格在富于格兰登维格特色的瞎扯中,很格兰登维格格兰登维格,与克氏同时代的宗教和社会改革家,文学家,尽管克氏在所有的著作中都对他加以嘲讽,他对克氏仍很大度。直至今日,他对丹麦的社会、宗教及个人生活的实际影响远比克氏大。地使用了这个词后,我更不喜欢这个字眼。当然,这是题外话。只有按照希腊方式,女人才能成为合唱队的舞者。在酒宴上,头等大事就是吃喝,女人压根儿就不该来凑热闹,她们无法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她真要是规规矩矩了,一定会伤大雅。女人一出席,这吃喝的事就不会那么酣畅了。说得好听一点,吃喝这件事就好像是带点女人味的勾当,至少是没闲着双手。尤其是在这一国度,一顿小小的美餐(它甚至可以定在非正餐时间)也会醉人不浅,如果真是这样,也得归功于女性。像英国人那样在正式豪饮之前让女性退席总不是个事儿,因为每一个计划都应该是一个整体,每一分子都与整体相连。当我参加酒宴,坐在桌边,拿起刀叉,就已经和整个计划、整个事件有了关系。所以,政治性的酒宴也是不太雅观的,原因就在于它很暧昧。你既想将酒宴的本质抹杀,又不想让人觉得发言就像敬酒一样是在你一杯我一杯地进行。这样,我们无疑已经达成共识,而我们的人数也选得刚好与那些堪称精致的法则相符:虽然比不上缪斯九女神多,但也不比掌管恩典快乐的三女神少。这时,我开始要求能想到的最丰盛的一切。即使所想的并不都能端上桌,其可能性,比亲眼见到的更诱人的可能性,也得立即来到我面前,或让它列于桌上。开宴的仪式开始了,其内容由点火柴或像荷兰人那样挨个舐一块方糖等,就表示开宴了,我要不客气地开动了。

从另一方面说,我的要求很难满足,因为这酒宴要想尽一切办法唤醒和撩拨起每一个赴宴者身上潜在的欲望。就像大地的丰收果实全归我们享用,胃口一旦打开,所有的果实都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想享用什么就享用什么。我需要丰溢甘美的佳酿,就像靡菲斯特在桌上钻孔酿成的那样。我需要那些炫目的灯火,比妖魔将高山撑在柱子上,在火海里舞蹈时更炫目的灯火。我需要最刺激感官的东西。我需要比《一千零一夜》中的神奇香料更令人思绪万千的香薰。我需要既能点燃肉欲,又能平息肉欲的清凉感。我要的是喷泉般不息的涌动。马西奈斯马西奈斯,古罗马政治家、诗人。听不见喷泉的喷涌就无法入睡,我如果听不到喷泉的喷涌就会茶饭不思。别误会,如果没有它,吃不下饭时可以将就着吃吃鱼干,但吃酒宴时绝不能这样;如果没有它,喝水也能凑合,但在酒宴上喝酒时绝不能这样。我要一大班仆从,要经过精挑细拣,相貌要端正,必须具有神的酒宴那样的派头;我要室内乐,悠扬婉转,要它无时无刻不在为我伴奏,我的一举一动都要有乐声伴奏;对于你们,我的老友,我提的要求几乎难以置信,看着吧!所有这些要求原本就有很多推翻自己的理由。我坚信,这场酒宴只是渴望奉献,因此我不想再重复那句话——这酒宴一开始就会卡壳。

唯一没真正加入这场谈话或讨伐这场酒宴的,是康斯坦丁·康斯坦修斯,但在他看来,整件事只是说说罢了。他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坚信:如果号角吹响众人一呼百应,这个想法才可能实现。过些时日,这酒宴就会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参加那场谈话的人有一天突然收到康斯坦丁邀他们赴宴的请柬。他将酒中有真理这句话定为这一行动的暗号,原因是,虽然在酒宴上发言和谈话很正常,但一定要边饮边发言,边饮边谈论真理才行,因为那时酒可以为真理辩解,真理便能为酒护短了。

开宴地点选在哥本哈根郊区的一个草木茂盛的地方。大餐厅刚刚装饰过,面目全非。被走廊和大厅隔开的那个小房间是专为乐队准备的。每个窗户上都装有百叶窗和窗帘,窗扉敞开着。康斯坦丁想让朋友们在黄昏的时候驱车来赴宴,以便在路上想象一下即将发生的事。就算他们都知道自己正在赴宴的路上,想象力却拼命地想掇弄一下这美滋滋的念头,可是自然环境给人的印象更强烈,这印象必然会更左右人的注意力。康斯坦丁就担心这一点,因为一方面,再没有什么力量能比想象力更容易美化一切,而且也没有什么能像想象力一样让人一接触现实生活就碰钉子,搅扰一切。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驱车前行并不能将想象力从那些美滋滋的念头上移除,反而适得其反。就算我们没看见、没听见,想象力仍能自发地描绘出一幅夜晚里渴盼享乐的画面。我们看见农民和村姑从田间回家,听见载着干草的马车在急急的咣当声中渐渐远去,远处的草地上传来牛的叫声,就像一种在时空里蔓延的热切的渴望。夏日的夜晚让人心旷神怡,它引发着田园牧歌式的诗情,用它的宁静来安慰憔悴的心灵精神,连最游移不定的好奇心也被引诱得规规矩矩地依顺了这乡愁,这生于脚下大地的乡愁,并且让不知餍足的心灵学会知足常乐。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人感到愉悦,因为在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里,时间是停止的,永恒会一直原地踏步。

被邀的宾客在晚间陆续到达了,康斯坦丁早些时候出门了。住在附近的维克多·艾里米格是骑马来的,其他人是坐马车来的;他们的马车刚停住,一辆德国产的赫斯坦马车就从大门口飞驰而过,车上载着四个快活的机修工。他们在休息室受到接待,他们是被请来在关键时刻清场的——就像剧场里,为了预防意外事故的出现,救火队员随时等待着去迅速扑灭剧院内的火一样。

只要你还有童心,就不会缺乏想象力,而想象力也只是让你在漆黑的房间里待一个小时,让你的灵魂翘首企盼,并且兴致勃勃地盼望。等你长大了,想象力就不会如此诱人了,也许等你还没看见圣诞树,就已经腻烦它了。时间到了,转门敞开了;炫目的灯光、清凉的气息、令人情意充沛的香料的馥郁、雅致的摆设,瞬时镇住了每一位进门的客人。乐队正在演奏芭蕾舞剧《唐·璜》的曲段,一切都太美妙了。人们都呆立在那儿,仿佛遇见了一位看不见的神灵,不小心就拜倒在其脚下了;仿佛刚被崇敬唤醒,又跪在圣明面前了。

有谁知道那幸福的瞬间?他懂得了其中的快乐,也没有增添任何恐惧,如对于微小的因素可能引起大乱的凭空的恐惧。这样的人在哪儿?有谁手执神灯,却又没有因为虚妄的快乐而发癫?有谁手里擎着召唤的魔杖传说中探水人用的魔杖。克氏写到这里时可能想到了他曾经的未婚妻贾娜,他曾将她如小鸟般捧在手心,她柔情地将他带进这个世界最快乐的地方。后来,他送她远走高飞,她仍从另一个世界里召唤着他。,却没学会让自己的手腕灵活一点,好立即将它脱手?

于是他们紧紧挨着站在一起了。只有维克多稍微站远了一点,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他打了一个寒噤,人抖抖索索的;他让自己镇静一下,开始表达自己的敬意:你,这秘密的欢庆的旋律,你将我从青春的宁静中脱离,用失落感来哄骗我。你像回忆,充满阴森的回忆,似乎艾尔维拉根本就没受唐·璜的勾引,而是送上门让他勾引的。不朽的莫扎特,让我把一切都归功于你。但是不,不,现在我还不能说把一切都归功于你;可是当我老时,或者说比现在老十多岁时,或者说当我即将死去时——我一定会说,不朽的莫扎特呀,我的一切都归功于你!我将尽情流露这一发自内心的崇拜,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崇拜,忍痛让它来屠戮我,它曾无数次这样在我的心的边沿,威胁我,现在就让它下手吧。我将整理好我的房子,然后回忆我的恋爱,表达我的爱意,就是为了证实我的一切都归功于你,然后我就不再属于你,不再属于这世界,只属于庄严的死亡了!

这时,乐队奏出了热情洋溢的邀请曲子,它淹没了艾尔维拉的感恩之谈,它直捣天庭;接着,约翰尼斯顿呼了一声:自由万岁!真理万岁!那年轻人热烈响应道。但最最重要的,康斯坦丁接着说,最最重要的是边饮边谈。他在桌边坐下,也请别人坐下来。

照这么看,举办一场酒宴实在是简单,康斯坦丁却硬说他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肯举办酒宴了。崇拜与赞叹看似简单,维克多却咬定以后再也不多费唇舌,因为酒宴引起的不堪简直比战争中的伤残更让人胆战心惊。如意棒一在手,欲望的实现看起来好像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这实现了的欲望有时比欲望本身更恐怖。

在桌边坐定后,这一小伙人立即在欢乐中的水波中越游越远了,似乎说开始就开始了。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的心思和意愿投入到了酒宴上,任灵魂自由地在快乐中遨游,这快乐极尽缠绵地抒发着自己,也让灵魂情怀洋溢了。劝酒者的功夫也可以在这时窥见一斑,他怎样使大家忙于大吃大喝,怎样有的放矢地在宾客中调节;这些都能表现出他劝酒的能力,就像训练有素的骏马在奔跃的时候健步如飞、胸有成竹一样。对付放得不开的宾客,康斯坦丁这主人再称职不过了。

他们开始用餐了。不一会儿,谈话就像编织出的艳丽的花环一样,闪动在他们头顶了。有一刻,他们似乎在谈论食物,接着又开始谈论美酒,后来是爱上了谈论本身;这一刻,它眼看着好像有个什么主题,下一刻它又变得虚无缥缈。这时,一个有趣的念头出现了,它就像一个只绽放一次的艳丽的幻念,一个才绽放又赶紧合上花瓣的羞涩的幻念;一个赴宴者大声嚷嚷这些麦蕈多好呀!然后又向主人喊道:就是这城堡太荒僻了一点!音乐有时被喧闹声淹没,有时又喁喁在耳。仆人们一会儿全体侍立着,恭候新菜上桌,或恭候宾客们点各种花样的美酒;一会儿又四处忙开了。有时音乐消失一片寂静,但是不一会儿,使人精神舒畅的音乐又开始了。这时,两个行为放肆的人冲到了交谈者们面前,于是大家一拥而上,拥戴他为首领,连吃喝都忘记了,而音乐像跟着笑呵呵的主人般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接着,杯盏的丁当声和盘碟的咣啷声响起来了,这才是真正的吃饭时间。比起刚才来,声响小多了,沉默的气氛突然而至,只有音乐在衬托,它伴随着一切,同时又催发着谈话——他们就这样吃着。

与战场上或酒宴上那些无意义却又意味深长的大交响乐相比,我们的语言显得非常无力。就算在舞台上,这千音交响的场景也无法再现,如果要表达它,我们的语言才真的显得贫乏。但是,相比于它描写现实的作用,那种倾诉心愿的语言又是多么丰富啊!

只有一次,康斯坦丁脱离了那无所不在的角色,如果不是这样,大家差不多都忘记他的存在了。一开始,他领着大家唱了一首古老的饮酒歌,使大家回忆起男女同宴时代的快乐时光。这一提议纯粹是对别人的滑稽模仿,也许这正是康斯坦丁想要的;可这一情调几乎占了上风,因为太太们的裁缝居然要大家唱等到我钻进婚床的那一天,啦啦啦……上了几道菜后,康斯坦丁提议每人在酒宴结束前发表一番演说,但他告诉发言者别太跑题,也别没完没了。他定了两个规矩:一是吃完饭后才能发言,二是每个人都要喝得晕晕乎乎,或者说已喝到了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平时不愿说的话时,才能发言——当然,这倒不是说一定要到酒嗝不停或语无伦次了才行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这是阿里斯托芬出过的洋相。。为此,每人发言前都得宣布自己已进入这样的状态。但是,确切的酒量和饱和量无法统一规定,要因人而异。约翰尼斯为此表示抗议。他永远喝不醉,喝到某一程度时反而越喝越清醒。维克多·艾里米塔认为人一旦对自己是否喝醉做试探性反思,就会妨碍他喝醉。谁如果想真正喝醉,就必须通过直接性来体验。于是,他们展开了酒对于意识的作用的谈论,其说法五花八门,尤其是提到了那些具有高度反思能力的个人时,他们的豪饮没有表现在任何奇特的冲动上,而是表现在冷静的克制上。接着,发言的内容被康斯坦丁转到爱情或男女关系上,但其中不许涉及具体的爱情经历,虽然大家的观点或许都是由过去的风流韵事引申而来。

条件被接受了。凡是主人对宾客们提出的公正合理的要求,全都得到了满足:他们吃,他们还喝,而且大口大口地喝着,这很像希伯来人写《圣经》的语气,意思就是他们净找乐子。

甜点早已上了。维克多要听喷泉喷涌的声音进宴这一要求还没有实现(幸好他讲过的事自己就已经忘了),香槟已经在冒泡了。时针指向了12点。片刻的沉默后,康斯坦丁向年轻人举杯,说:愿一切的快乐与好运都随你而来罗马人用来介绍演说者的客套话。,然后就让他第一个发言。

那年轻人起身宣布自己已经微醉,这在他的脸上完全看得出来,因为他太阳穴上的血管暴跳,外表和举止也不像刚才那般优雅了。他说:如果诗人们的话还可以相信,亲爱的伙伴们,不幸的爱情可真是最大的悲伤了。需要证据吗?听听恋人们怎么说的吧。他们说爱情死了,不管怎么样就是死了,相爱才短短两个星期他们就说这样的话;第二次,他们又说了同样的话,第三次他们仍这样说,最后,有一天,他们真的死了……死在了不幸的爱情中。他们死于爱情自然是不言而喻,爱情三次大驾光临’,终于夺走了他们的生命,整个就像牙医拔掉了臼齿一样,狠命地撬了三下,才拔下来。但是,如果不幸的爱情真的是某种意义上的死,那么,我这个从来没有爱过的人应该是最幸福的了。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死于不幸的爱情之手。但这也许可以称为不幸——照这么说,我是多么不幸啊!按理来说,爱情的内涵(我这是在跟盲人大谈色彩了)是它带来的福祉,也可以说爱情的终止就是恋人的死亡。我将它理解成一个实验,一个将生命与死亡联系起来的思想实验。可是,如果爱情只是被当成一种思想实验,那么那些在转瞬间就疯狂相爱的恋人们就太可笑了。

另一方面,如果把它当成一件真实的事,那么,现实总得证实恋人们相互诉说的话才行啊。虽然大家都听说这样的事会真的发生,可谁真的见过?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如果爱缠住一个人就会给他带来矛盾,但初涉爱情的人是否有同感,我不得而知。我认为,爱一定会将人推到一种难以置信的、莫名其妙的矛盾中去。人类的相互关系没有一种能像爱一样对想象力有这么高的要求,但人们又觉察不出这一点——只这一点就让我害怕爱情。我生怕爱情一不留神就强迫我去高谈那些自己并没有亲身体验到的狂喜,去喟叹那些我并没有亲身体验到的痛苦。我说这些,是因为我没有上过爱的战场,没有经历爱的沧桑,但是大家还热切地让我来讲爱;眼下这场合和古希腊人的会饮一样合我的胃口,所以我就冒昧发言了;如果不是这样,我才不来出丑,才不想去打搅正沉浸在快乐中的诸位呢!对于已驶进了爱情之港的人来说,我的这些想法只是一些贻误众人的傻念头而已,是一团理不清的乱麻,我无知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学会也从来没有渴望向人学习与人相爱的技巧,并且,我从来没有大胆地瞟过女人一眼。相反,我总是低头望着脚尖,在我弄清那将要主宰我的命运之前,我不会让自己在别人眼里留下什么印象。

说到这儿,康斯坦丁插话了,他义正词严地指出,像这个年轻人那样承认自己没有爱的经验,等于把自己说的话吞了回去。那年轻人却说,如果在别的什么时间、在这样的要求下,他情愿一言不发。他本来就很讨厌乱侃乱聊,可眼下,他对好不容易才有的说话权依依不舍。确切地讲,没有爱的经验恰好是某种意义上的爱的经验,坚信这一点的人最有资格谈爱神厄洛斯。可以这么说,他通过自己的思想,与女性的全体而不是某个女性的个体发生关系。于是,他继续讲下去:我的发言权既然已经被质疑,这反倒可以帮我免受你们的嘲笑。我知道,在一群大老粗中间做一个不吸烟的人一定被人当成异类,男人中间也是如此,有谁没爱过,大家就觉得他还不能当真正的男人。谁听了想嘲笑我,尽管嘲笑好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思想。莫非爱是异类,我们对别的事得事先思考,唯独对爱,要事后再去思考?如果真是这样,那万一我在做了恋人后反思时发现为时已晚,该怎么办?所以,我要在事先对爱做一番思考。不错,大多数恋人们会说他们事先就对爱做过一番思考,其实不是这样。他们总以为男人非常有必要去谈一场恋爱;但这哪里是在思考爱情,分明就是一门心思想找一个心上人。

每当我的思想拼命想把握爱的真谛,我就无可奈何地只剩下矛盾了。有时我仿佛感到自己丢掉了什么,却说不清是什么丢掉了,另一方面,我的反思在那一刻立即向我吐露了其中的矛盾。所以说,我觉得,爱情是我所能想到的最矛盾的事,同时它又最让人啼笑皆非。有这一个就必有另一个与之相匹配。这啼笑皆非的喜剧性是隐含在矛盾的范畴之中的——请原谅我在此不多加探讨。我只是要指出爱情具有喜剧性。我所说的爱情是男人与女人之间所发生的关系,我这么说时脑子里正想着希腊人所说的厄洛斯的意思。柏拉图很早就对此大加赞美在《会饮篇》第九章中,柏拉图称负责青年女子爱的女神为庸俗的阿芙罗狄特,称负责青年男子爱的女神为天仙般的阿芙罗狄特。。他对女人实在无爱可谈,轻描淡写就过了,他甚至通过歌颂对年轻男子的爱来贬低对女人的爱。我想说的是,爱情对第三者来说是喜剧性的,但这喜剧性的味道我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到头来做了第三者的是反思,所以除非我主动反思、做了第三者,否则我很难爱得起来。这对谁都是有可能的,不是吗?其实,每个人都怀疑一切克氏从不忘嘲讽一下黑格尔及其追随者,他们以为把对一切普遍的怀疑作为出发点,就是笛卡尔的追随者了。,就我而言,我只对关于爱的一切表示怀疑。但让我觉得蹊跷的是,虽然人们怀疑一切,却仍让自己相信,而对那些困难,那些桎梏着我的思想的困难却一声不吭。我真的渴望能被解放出来——注意,我是想让那些最早思考这些困难的人来解救我,这个人没有在睡梦中被暗示去怀疑什么或已经怀疑什么。恕我唠叨,这人还得这样,那就是他没有在睡梦中被暗示要去解释什么或已经解释一切。所以,还是听我往下说吧。亲爱的好伙伴们,即使你们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也千万别因为你们不想听我的解释而打断我,拼命想堵住我的嘴。如果实在不愿听,就转过身,别转脸,无论怎样,你们得听听这些不得不说,而我又不能不说的话。

第一点,我发现有一件事很有喜剧色彩,那就是即使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也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发现了爱的真正目标,但是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在爱,都想去爱。我不想给爱这个字下定义,因为一扯上这事,一切都很难说清楚了。现在,这个话题还没展开,我们就要因一个人爱的是什么’的问题而头疼。最直截了当的回答是人爱可爱的东西。因为如果我们像柏拉图说的那样,说我们应该爱善,那我们就超越了情爱的界限。也许我们可以说我们应该爱美。如果我问的是爱’是否意味着去爱一片美丽的风景或一幅美妙的绘画,你们立刻就会觉得情爱并不像物种与总类相连那样地与宇宙间一切可爱之物相连,爱自成一格。于是,想充分表达自己的爱的恋人就会这么说:我爱美丽的景色和我的拉勒姬出自奥德维的《爱经》,为有夫之妇之爱的代名词。,我爱跳舞的漂亮女郎和骏马,总之,我爱一切美好的事物。’拉勒姬就算在其他方面对他还满意,但肯定不会对他这番阿谀的话感到高兴。就算她真的美若天仙,也不会对此感到高兴。如果我们假设拉勒姬并不漂亮,虽然他仍爱她。阿里斯托芬也曾说神曾将人劈成两半,就像人们做比目鱼这道菜一样,于是,每一半都深情地渴望得到对方。假如我们将阿里斯托芬谈到的这两半与情爱问题联想起来,那我又会被一个无法把握的难题绊住——我这样向阿里斯托芬求助,在多大程度上是合理的,他说完这些话后仍想那些很深入的问题克氏总是抱怨这样的哲学家思考的太深入了。并且,由于不可能说不想就不想,我觉得上帝为了更有趣,肯定会突发奇想,将人劈成三半。我曾说过,为了更好玩’,爱让人洋相百出,假如不是在别人眼里,至少在神的眼里是这样的?但我总以为爱的潜能是深藏在男性与女性的关系中的——这又怎么样呢?假如哪一天那情人对他的拉勒姬说:我爱你,因为你是女人,我爱任何女人,要我爱奇丑的佐依也行’,美艳的拉勒姬无疑会恼羞成怒。

那么,可爱之物到底是什么呢?这是我要提的问题,但结果,谁也无法告诉我。恋人中的一方一相情愿地以为他知道答案了,但他无法让另一个人弄明白。不过,与几个恋人讲过话的人肯定会发现绝不会有两个人说出一样的意思,虽然他们谈论的是同一件事。我不用在这里多做解释了,因为这些解释非常站不住脚,到头来还会让人碰一鼻子灰,而那些所谓的解释也无非是爱的对象——心上人笋嫩般的脚丫或所爱的男子令人倾倒的胡须。即便听见恋人们在津津乐道而高深莫测地大声谈论什么,我最先听到的总是具体细节的描述,最后却听他说她的可爱天性’。等他说到得意忘形的时候,他会说我真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意思,这是多么微妙且难以言说啊’——而这一类昏话却被认为很讨娇美的拉勒姬们的欢心。但它不能讨我的欢心,我一个字也听不懂,却发现这话里包含着一个双重矛盾:一是,它以无法言说之物来敷衍了事;二是,它停止在那儿。因为谁想用说不清的事物来敷衍了事,那他最好一开始就别说,屁都不要放一个,这样做起码不会被人怀疑。假如他一开始说不清道不明,也不会多嘴,这并能不说明他无能,因为消极地来讲,这仍然是一种解释。但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拿了什么东西,最后却以说不清搪塞,那就证明他真的很无能。

是啊,我们拥有爱——爱与可爱之物相对应,而可爱之物很难具体说明。’说这话实在让人难以明白,就跟爱用无法言说的手段捕捉其猎物一样难以明白。如果谁身边经常有人突然倒地死亡,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而所有人都无法解释这一现象,他会一点都不惊诧吗?在生活中,爱情恰恰就是这样不容置疑地抢到人跟前的——只是谁也没有因它而惊慌失措,因为情人们早将它当成了莫大的幸福,我们旁人却忍不住被逗得捧腹大笑,因为这显示了喜剧性与悲剧性之间的一种有趣的关联。今天,你和这个男子汉说话还是能明白他的意思,第二天这男子汉就巧舌如簧’,还装腔作势地配上奇怪的手势——他恋爱了。

若爱的意义真的在于谁先来就先爱谁,那么也就难怪大家很难确切地说明它了。但是,爱的要义既然在于只与一个人、与大千世界中的唯一一个人相爱,在甄别和挑选之间,就得有一种包含自己理由的辩证法才行。大家可能不太想领教这种辩证法,不是因为它无法解释,而是因为它太冗长,以至于你听不过来。恋人根本无法解释。他已见过很多风姿绰约的女人,他或许已到了一定的年龄,但他一点感觉也没有,很突然地,他见到了她,那唯一的人儿,凯瑟琳!这不是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吗?爱,该去改变、美化生命的爱,竟然不起眼得连一颗芥子都不如。一颗芥子虽然往根底里看什么都不算,但以后能长成大树;他为什么挑中了她,谁都不要,偏偏要了她,这没有依据可循(比如,关于发生这一现象的具体年龄标准),而且也没有道理可讲……而且这跟亚当因为没别人可挑就挑中了夏娃’完全是两码事。要么就是恋人们选择的理由同样也令人啼笑皆非,要么它正好暴露了爱的鲜明的喜剧性。大家都说爱让人盲目,他们想用这种说法来解释那个现象。

真要有谁去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洞里取东西,我劝他提一盏灯,他却这样回答我:我要找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东西,我不想带灯去。’我完全理解他。相反,如果他把我拉到一边,很神秘地对我说他要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而且他将盲目地去找,我实在无法理解他。就算是怕他生气而忍着不笑,等他转过身,我也一定会忍不住大笑的。但爱轮不到谁去嘲笑它;那个犹太人讲完了笑话,问:没有人想笑吗?’我也或许会遭遇同样的尴尬。但是,我没有像犹太人那样忽略了笑话背后的寓意,并且虽然我也笑了,但我不想得罪任何人。与之相反,那些想象自己的爱有美好的理由,喜欢嘲笑别的恋人的傻瓜们,我鄙视他们。因为爱既然是说不清的,那么恋人阿狗和恋人阿猫一样可笑。而且,我觉得一个男人高傲地走过来,眼睛扫遍所有的姑娘,然后挑出一个他最中意的,或一个姑娘高傲地一颔首,从男人堆中挑出一个自己最喜欢的,都是最愚蠢轻狂的举动,因为这些人只会在未经解释的前提下瞎捣鼓那些狭隘偏颇的念头。我不会这样,因为是爱本身占据着我思想,正是这一点让我觉得荒唐,也因此害怕它,生怕我在神的眼里和在自己的眼里显得可笑。因为爱如果是可笑的,那我无论是得到一位公主还是得到一位女仆,结果都是一样可笑,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可爱的东西很难说得清。所以,我害怕爱情,而在这一点上我又看出了爱情具有喜剧性的证据,因为我的害怕具有悲剧性,并且是悲剧性中十分离奇的一种,它恰好成了爱情的喜剧性的佐证。

男人想推倒一堵墙,总是事先挂出一块警告牌,这样,我们便绕道而行;他们要粉刷篱笆了,就会先贴一张告示;马车夫眼看着就要碾死人了,嘴里却大喊道:当心!’霍乱开始了,士兵才被派去看守患者的大门。我的意思是,真有危险时,那危险是可以被指出来的,我们只要注意一下指示牌,就能巧妙地避开危险。我也害怕因为恋爱而变得可笑,恋爱在我看来就是危险之物——我该如何避开它,或者说,我该怎样做,才能不让女人爱上我?话虽如此,但我不是厚脸皮,把自己当成女人见了就想爱的阿多尼斯(我只是人家怎么告诉我,我就怎么说,因为我自己不明白其中的意思),请神保佑我吧!但是,我连什么东西可爱都不知道,该怎样躲避这一危险呢?而且,既然再针锋相对的部分也可以被同时成为爱的成分,既然爱的本质就是说不清的,我的处境就像杰恩·保罗讲到的那个人的处境了:当他单脚站着时猛然看见告示上写着:此处安着捉狐狸的陷阱!’——身处这样的情境,这可怜的伙计既不敢抬起站立着的脚,也不敢将凌空的那一只脚踩在地上。在弄清爱的含义前,我绝不会贸然去爱,而且想爱也爱不起来。相反,这时我已经认定爱是喜剧性的了。这就是我不愿去爱人的原因。

不幸的是,我如此小心翼翼,仍然无法逃脱厄运,因为我不知道何谓可爱,也就不知道爱将怎样向我以及与我有关的女人袭来,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避开了这危险。这可太惨了,尽管没人在乎这一切,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很惨。这是一个对思考者来说很悲惨的矛盾——有一样东西是无处不在的。可是,由于思想也无法把握住它,它甚至会趁思考者正徒然思考它时突然袭击。但这一悲剧性深深地植根于我在上面指出的悲剧性特征中。别人或许会从相反的角度来看这事,在我看出喜剧性的地方看不出喜剧性,而在我看出悲剧性的地方觉得是喜剧性。就算这样,我仍然能够证明自己是正确的,而我也必须去做一个喜剧性或悲剧性的牺牲品(假如我必须牺牲某些东西),原因很明显,即我下决心要反思我所做的一切,而不在我对最重要的问题说一声别放在心上’的前提下,强迫自己反思。

人由灵魂和肉体构成——这是最聪明、最杰出的人公认的。如果我们假设爱的潜能可以在男女关系中找到,那么,反过来讲,喜剧性也会出现,因为即使最高尚的心理感受,也是通过最感性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说话间,我想起了爱以及它象征诡秘的反常的言行,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想起了由一开始的不可理解发展而来的同病相怜。在这里,爱让人遭遇的矛盾是,这征象没有任何指示,也就是没有人能辨认出它指示的东西。两个爱着的灵魂互相发誓说他们将永远相爱,于是他们拥抱了,用吻封存这永恒的誓约。我想去问问那个思想家,问他是否考虑过这样的事。可这样的糊涂事不是每天都在爱情中发生吗?那极为崇高的心理感受,是由与它截然相反的事物表现出来的,那具象的感官的东西却表现出了最崇高的心理情感。

我恋爱了。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被爱的人应该永远属于我。我理解这些,因为从根本上来讲,我在这里谈论的是希腊式的情爱,也就是精神恋爱。因此,当被爱的人向我保证这一点后,我会深信不疑,即使还有些许疑虑,我也会尽量打消它。但结果又如何呢?因为如果我在恋爱,毫无疑问,我也会像别人那样做。在她的言辞之外,我会去寻求别的保证,显而易见,那是唯一的保证。在这里,我又碰到了一些很难说清的东西。就像拼命想赖在高处的柯卡吐奥弗斯的木偶喜剧《卡卜里修沙》里的角色。认为自己就是那只鸭子,它吞下了错别字,却刍出玛丽安娜这几个字,大家哄堂大笑。或许观众们是嘲笑柯卡吐并不爱玛丽安娜,却已经与她如此亲密。但是,如果柯卡吐真的爱玛丽安娜,那不就令人啼笑皆非了吗?在我看来,这同样很可笑,因为爱在这里是可以称量的,而且可以用这样的话来称量。虽说这样的话根本就不能称量什么,这样说也只是习惯而已,本质上什么也改变不了,因为喜剧性永远有权去包容矛盾,所以矛盾出现了。

木偶戏本身并不具有真正的喜剧性,它做出的稀奇古怪的动作中并没有包含矛盾,由于幕后的人操纵着木偶线,人一旦做了受某种无法言说的力量操纵的木偶,就要令人啼笑皆非了。这其中的矛盾之处在于,谁也看不出它有什么理由要如此表现,不知道它为什么要扯动一下这条腿,又抽动一下那条腿。当我也说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干什么时,这个问题变得毫无意义;当我在其中需要向某种力量屈服,而我又不知原因时,我就不想屈服。而如果爱是这么一类由各种截然不同的成分构成的一种力量,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谜一般的力量,那么,谁能保证它不会突然带来大混乱?但是,我并不很在乎这一点。

我在前面已经提过,有些恋人嘲笑别的恋人。我不知道他们究竟为什么嘲笑,他们的嘲笑究竟有何意味。如果爱要遵循某种自然法则,这法则就该适用于所有恋人;如果这是一条自由法则,那么,嘲笑别人的恋人们就有必要解释一下他们自己的行为,但他们做不到这些。我将恋人们常常嘲笑别的恋人,千方百计地从别人身上发现可笑的事而认为自己做的任何事都很合理这一点理解成一条普遍的法则。如果吻一个丑姑娘很可笑,那么,吻一个漂亮姑娘也很可笑。只因为别人和自己的选择不同就嘲笑别人,这只能证明自己狂妄自大,对别人不公平,会让那些势利之徒遭到别人的嘲笑——毕竟,没有人知道吻到底意味着什么。虽然,按道理说,它表示恋人们渴望永远属于对方,更让人觉得有趣的是,它原本是应该给他们承诺的。如果哪个舒舒服服坐着的男人突然将头歪到一边,或摇头,或踢腿,不自觉地做各种可笑的动作,若别人问他时就老实坦白: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不自觉地就这么做了,其他时候我不会这样,我只是身不由己而已’——哈哈,这下我就能理解他了。但万一他真的像情人们为自己的夸张言行开脱时找的理由一样,说什么这其中包含着巨大的幸福’之类的话,我怎么可能不笑?虽然这种情形的可笑不同于别的情形的可笑,无疑,它们在意义上有本质的不同,直到那人解释说他的举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这才让我止住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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