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
在本篇中,韩非怀着势孤之感和愤慨之情阐述了推行法治的人和掌握大权的人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因此题名取“孤愤”三字。文中特别揭示了当道掌权者蒙蔽君王,而修智之士不得为国效力的根本原因,在于重臣个人私利与国家利益的冲突。
“原文”
智术之士①,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②;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③。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途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注释”
①智术:通晓某种手段、技巧。 ②烛:名词用于动词,照见的意思。 ③矫奸:纠正犯法。
“译文”
通晓治国技巧的人,一定要有远见而明察,没有明察就不能洞察隐情;能推行法治的人,一定要坚毅果断而刚劲正直,不刚劲正直,就不能纠正犯法行为。做臣子的要遵循君令治理政事,按照法度履行职责,这不是说的权重的人。权重的人,无视国家法令而擅自胆大妄为,破坏国家法制来谋取私利,损耗国家财富来便利私家,他们的势力能控制君王,这就是所说的权重的人。通晓治国技巧的人处世明察,他们的主张被君王采纳,自己被君王任用,将会洞察权重的人的隐情;能推行法治的人刚直不阿,他们的言论被君王听从,自身受到任用,将能矫正权重的人的奸邪行为。因此这两种人被任用,权重的大臣一定不会为法律所容许了。这样,通晓治国技巧的人、能推行法治的人与当道掌权的人,就是势不两立的仇敌。
“原文”
当途之人擅①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②;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③,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注释”
①擅:独断专行。 ②讼:此同“颂”,称颂。 ③四助:指以上诸侯、百官、郎中、学士四种帮助“重人”的人。
“译文”
当道掌权的人独揽国家的政事,那么国外的诸侯、国内的百官都被他利用了。因此诸侯若不依靠他,那办事就不能得到答复,所以势力相当的诸侯都称颂他;国内百官若不依靠他,那功业就不能进献到国君那里,所以群臣都替他办事;君王身边的警卫官郎中若不依靠他,那就不能让其接近君王,所以君王左右的人都替他隐瞒私情;读书之人学士若不依靠他,那就收入微薄、礼遇低下,所以饱学之士都为他吹嘘。以上这四种人当道,是掌权人的帮凶,都是奸臣用来粉饰自己的工具。权重的人不能忠于君王而推举他们的仇敌,君王不能越过上述四种帮凶去洞察他的阴谋,所以,君王越来越受蒙蔽,而重臣的权势却越来越大。
“原文”
凡当途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固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①,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数而又不得见②;当途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③,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弊主、言曲以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不”《集解》脱,据乾道本补)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注释”
①爵:古代表示地位等级的称号。 ②以岁数:按年计算。 ③戮:杀。
“译文”
所有当政掌权的人对于君王来说,很少不被信任的,而且又与君王亲昵熟悉。至于迎合君王的心意,投合君王的好恶,本来就是他们使自己得到进用的手段。他们高官厚禄,党羽众多,全国上下都为他们歌功颂德。那么提倡法治的人,若要想求取君王,不但没有受信任的喜爱、亲昵熟悉的恩惠,而且又要用法治的主张,来纠正君王邪恶的念头,这就与君王的意愿背道而驰了。提倡法治的人处于低下贫贱的地位,没有党羽,势单力薄,孤立无援。若要以君王疏远的人去与君王亲近宠信的人相争,按常理是不能取胜的;若以新来的外人与亲近的熟人相争,按常理是不能取胜的;若以违反君王的旨意与迎合君王的心意相争,按常理是不能取胜的;若以地位低下的人与地位高贵的人相争,按常理是不能取胜的;若以法治人的一张嘴与操纵全国人的掌权人相争,按常理是不能取胜的。推行法治的人处于以上五种不能取胜的情势中,又因年资较浅长年得不到君王的接见;大权在握之重臣凭借上述五种有利条件,而且早晚可向君王进说。所以推行法治的人从哪里能得到提拔,而君王又到什么时候才能够醒悟呢?因此在条件上,推行法治的人不可能取胜;在情势上,治法之人与权重之人又势不两立,推行法治的人怎能不危险呢?而且对他们可以用罪名来诬陷的,就用国法来杀害他;对那些不能强加罪名的人,就私自派遣刺客来杀害他。这样,宣扬推行法治而违反君王心意的人,即使不死于官吏的刑杀,就必定死在私家刺客的刀下。那些结成党羽,相互勾结来蒙蔽君王,那些歪曲事实来使私门得利的人,就一定会被大权在握的重臣信任。因此他们中可以用功劳为借口的,就用官爵来赏赐他们;不可以用好名声作为借口的,就以诸侯的颂扬使他们声价增高。因此蒙蔽君王而投靠私门的人,不是在官爵方面显贵起来,就是必然被诸侯的势力重用。现在,君王不进行实际考察就执行诛杀,不等看到功绩就赐予爵禄。那么,推行法治的人怎么能冒着死亡的危险来进说他们的主张?奸邪之臣又怎么肯据有着利益的时机而自动引退呢?所以,君王的威望越来越低,私门的地位却越来越显贵。
“原文”
夫越虽(赵用贤本“虽”字下有“国”字)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刺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主(孙诒让曰“主”字衍)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①;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②。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注释”
①吕氏:齐国为周初周武王之臣吕尚的封地,所以国君姓吕。 ②姬氏:晋国为周初周武王次子的封地,所以国君姓姬。六卿:指晋国的六家显赫的贵族:范、中行、智、韩、魏、赵六氏。
“译文”
越国虽然国富兵强,但中原各诸侯国的君王都知道对自己没有什么益处,说:“这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国家。”现在拥有国家的诸侯虽然土地广大、人民众多,但是君王受蒙蔽,大臣专权,这样他们的国家就像越国一样了,只知道自己的国家和越国不一样,而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国家已不像以前的国家,这是因为不能审察事实的类似性。人们之所以讲齐国灭亡,不是指国土与城池丧失了,而是指吕氏不能控制政权而被田氏取代了;人们之所以讲晋国灭亡,也不是指国土与城池丧失了,而是指姬氏不能控制政权而被六家掌权贵族把持了。现在大臣执政,独断专行,而君王不知道收回权柄,这就是国君不英明。和死人害相同病症的人,是不能活下去的;和灭亡国家一样情况的国家,是不能继续存在的。今天仍沿着齐国、晋国的老路走,而还想要国家安然存在,这是不可能的。
“原文”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①,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②,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乱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而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注释”
①修士:古代注重自身品德修养的人。 ②伯夷:商朝末年周朝初年的隐士,中国历史传说中的清高廉洁的典范。
“译文”
纵观提倡法治之士的主张难以推行,不仅在有万乘兵车那样的大国家,有千乘兵车那样的国家也是一样。君王左右的人,不一定都是有才智的人,君王认为某人有才智,而听取他的意见,并且与左右的近卫来讨论这意见,那就是与愚蠢的人一起讨论有才智的人;君王的左右,不一定都是有德行的人,君王认为某人有德行,而礼貌地对待他,并且与左右近卫讨论他的德行,这就是与缺少德行的人讨论有德行的人。有才能的人的计谋由愚蠢的人来判断,有德行的人靠无德的人来评判。那样,有德行有才能的人会感到耻辱,而君王得出的论断也必定是荒谬的。人臣中想要得到官爵的人,是品德上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将会以对国事的专注和行为廉洁来约束自身;是有才智的人,将会以办理政事得体来奉献功业,作为品德上严格要求自己和有才智的人,不会用财物去贿赂去侍奉别人,而是依靠着自己的专精廉洁,更不可能违反法律去进行治理。因此修智之士不会去讨好君王左右的人,也不会去理会私人的请求拜托。君王的左右之人,行为不像伯夷,要求索取而得不到,财物贿赂没有跟上,任你修智之士有清廉、善辩之功也要被湮没,而诽谤诬陷的言论就会多起来了。办好政事的功业被君王左右的亲信所制约,廉洁的行为被诽谤裁决,那么修智一类的官吏必遭斥退,而君王的明察之见也就被阻塞了。不按照功业劳绩来裁决智慧和德行,不以反复验证来审察罪过,而是听信左右亲信的片言只语,这样,就会造成没有才能之辈充斥朝廷,而愚蠢腐败之人窃居官位。
“原文”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①,而相室剖符②。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故当世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必不从重臣矣。是当途者之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于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注释”
①蕃臣:被封以适当土地的臣子。 ②剖符:古代用金属或竹木做成“符”,一剖为二,君臣各执一半,君王下达命令给臣子,就以剖符为凭证。 ③变势:这里指君权的变更。
“译文”
万乘兵车的国家所害怕的祸患,在于大臣的权势太重,千乘兵车的国家所害怕的祸患,在于对左右的人太信任,这是所有的君王共同的祸患。况且人臣有大的罪行,君王就有大的过失。臣子与君王的利益是相互对立的。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君王的利益在于选拔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臣子的利益在于没有才能也可以得到职务;君王的利益在于建有功业就赏赐爵禄,臣子的利益在于没有功劳也可以得到富贵;君王的利益在于对豪杰重用他的才能,臣子的利益在于依靠党羽图谋私利。这样以来,国家的土地被削弱,家族私人就富有;君王的权势更为卑低,大臣的权势日益扩大。所以说,君王失去权势,臣子却独揽了权柄,君王改变地位而称为蕃臣,而大臣首相却用节杖发号君令。这就是臣子欺诈君王、以便谋取私利的原因。所以,当世的重臣,君王换代转变以后,还能保持受宠依旧的,也就只有十之二、三了。这是什么原因呢?那就是这些人臣的罪过太大了。人臣最大的罪过就是欺骗君王,这罪当处以死刑。智慧之士富有远见而又畏惧无辜死亡,必然不会追随重臣的;贤能之士美好廉洁是耻与奸臣一起欺骗君王的,必然不会追随重臣的,因此,当道掌权者的追随者,不是愚蠢而不知道灾祸的人,就必然是腐败而不回避奸邪的人,重臣带领着愚蠢腐败的人,对上欺诈君王,对下搜括钱财、侵害掠夺、结党营私、众口一辞,迷惑君王,败坏法纪,在官员和百姓中造成混乱,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使君王名声受辱而烦恼,这是最大的罪行啊!臣子犯如此大罪,而君王竟不加以禁止,这是最大的过失。假如一个国家上有君王犯如此之大过失,下有重臣犯如此之大过失,要想求得这个国家不灭亡,那是不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