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指的是,意图伤害他人的侵犯行为,其结果使受害者遭受疼痛和苦恼,并且无处可以倾吐。通常,孩童的暴力行为会持续一段时日,但有时可能只是突发状况。
唐恩 奥尔屋斯(DanOlweus)是专门研究暴力的专家,他将暴力行为定义为一名小孩“长期不断且重复受到一位或多位孩童的粗鲁行为”。此外,他也强调其中一定存在有“不平衡”的力量。所以,两位同时具有同等心理或身体力量的孩童,他们的争吵、打架或许并不属于暴力案例。通常,暴力的受害者对于发生在身上的一切是无助的,而且这些施暴者在某些方面是蓄意想伤害对方。
暴力可能是:
生理的:推、踢、殴打或任何使用生理暴行的恐吓行为。
语言的:谩骂、讥笑、散播谣言、顽皮地取笑、用可怕的文字描述某人、张贴具伤害性的字条。
情感上的:排斥、故意不友善、心理层面的折磨、种族歧视、恐吓或无理的姿态。
胁迫性的:索取金钱、物品或抄袭作业。案发当时,要求受害者或旁观者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