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出台的“为贫困地区培养教育硕士,以扶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身为大学教师和报刊评论作家的李隼先生对此也十分关注,在《羊城晚报》发表了首席评论《“扶贫免试免费读研”的政策需要改进》(《羊城晚报》2006年4月22日时评版),对此政策提出他的忧虑和改进建议。文中对被推荐的大学生服务年限过长和重点高校的学生要“屈驾”到广州大学就读的忧虑,可以说浸透着李先生对学生的怜惜和对所在大学名分的爱护。此情此心,在当前的学者群体中,实在值得颂扬。
但是,细读其文,掩卷深思,却觉其中的观点有些偏颇,忧虑之情中含有浓厚的功利色彩和门户之见。在此,我们不妨从李隼先生在文中所阐述的其中两方面试作分析。
其一,关于“服务年限过长”的问题。广东省出台的政策要求到农村去任教的大学生至少要服务满四年,对此,李先生在文中指出:“这样的规定,实质上是在要求年轻的毕业生要为自己未来至少五年可能的艰难生活作一个更加艰难的决定。对少数大学生的长达五年以上的榨干式使用,不一定比更多志愿者两年一期的‘轮换制’更为合理有效。”李先生的这一忧虑可以说基本上是以学生的个人得失为立足点,这与此项政策出台的指向就存在明显的背离。很明显,该措施推出的根本目的在于“扶贫”,也就是教育厅文件中明确指出的“为切实解决农村教师匮乏、结构性失衡和整体素质偏低问题,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其终极指向还是要为农村教育服务,而免费攻读教育硕士只是一种激励手段。为此,在认定了这一服务方向后,怎能把大学生“扶贫支教”的义举放在服务年限与免试免费读研是否等值的天平上去衡量呢?不知李先生所说的“服务年限”到底是指大学生到农村任教的年限还是指与免试免费读硕的价值相称的年限?不管所指在哪方面,笔者认为都是与扶贫支教这一带有奉献性的义举很不相称的。按李先生的观点,“感动中国”的徐本禹就不应留在大山深处了。
而最令笔者惊讶的是,李先生在评论中竟然用了“榨干式使用”的字眼。对大学生到农村服务五年的措施称为是对大学生的“榨干式使用”,笔者对此实在不敢苟同。这好像是过去奴隶主雇用奴隶时采取的手段。作为一项倡导大学生服务农村教育的激励政策,怎能让李先生作出这样的判断呢?难道我们的大学生就不应在农村待上五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如果按照李先生的观点,四年的服务时间要大大缩短,那么掐头去尾算下来,他们真正在农村服务的时间能有多少,以此举来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失衡问题的初衷又从何谈起呢?
其二,关于研究生培养的资格问题。李先生对免试免费读研资格的吸引力表示了质疑,因为,“拥有推荐资格的这四所高校,都是重点大学。其中,只有华南师范大学的推荐生可以回母校就读,其余包括中山大学在内的推荐生全部由非重点的广州大学来培养”。为此,他强调,“众所周知,广州大学并不能和以上四所学校中的任何一所并驾齐驱,名校的本科生通过‘扶贫支教’被‘奖励’到了一般院校免试免费读研,如果这样的心理逻辑得到贯通,激励或吸引的有效性势必大大地降低”。尽管李先生在阐述这一观点前,先交代“此处并非对广州大学的教育质量有任何非议”,但其中所表现出来的门户之见不言而喻。按照李先生的观点,重点大学的本科生只有到与其地位相称的大学读研才能体现其价值,或才算符合人们的心理逻辑,而广州大学这样的“一般高校”就只能负责培养非重点大学的学生。但据笔者所知,现在广州大学通过全国统考招收的研究生中也有不少来自重点大学的学生,而他们都是自愿考取的,难道他们的选择就不合人们的心理逻辑?
况且,所谓术业有专攻,不管哪一层次的大学都各有其长处。像土木工程学科,广州大学的师资和研究水平在广东省就不亚于一些重点大学。而像这次负责招收的教育硕士,全省只有广州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具有这一培养资格。据悉,去年广东省高校中申报教育硕士培养资格的不只广州大学一家,但教育部最终只批准了广州大学,这正说明广州大学在这方面拥有的实力和优势。从这一角度看,广州大学培养教育硕士的水平不亚于其他重点大学。而对于攻读学位的选择,教育硕士当然是中小学教师的必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是不适用于基础教育的。这一点相信即使不是专家学者的人都能意识到。
至于李先生在评论中所提及的关于推荐生的户籍档案转至任教单位和学生服务时间的分段安排问题,限于篇幅,笔者在此就不再一一辨析了。纵观全文,李先生立论的功利色彩之浓是显而易见的。这一点,让经常在报刊上拜读其批判文章的笔者来说,实在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2006-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