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目的”学习视力测定的方法,了解其检查的临床意义。
“实验原理”
通常以分辨两点的最小视角(a’)来衡量视力(视敏度)。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测定的视力,可用小数记录(V)或5分记录(L)。V=1/a’=d/D;L=5-loga’。d为受检者辨认某字形视标的最远距离(视力表设计为5m),D为正常视力辨认该字形视标的最远距离(即设计距离,数值上D=5a’)。
视力表每行字旁边的L、V数值,表示d=5m处能辨认该字形的视力。如受检者在5m处能辨认第11行字时,a’=1’,那么L=5-log1=5;V=1/1=5/5=1.0.同理只能辨认第1行字时,a’=10’,L=5-log10=4;V=1/10=5/50=0.1.余类推。
“实验对象”人
“实验用品”标准对数视力表、指示棒、米尺、遮眼板。
“实验准备和步骤”
1.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照明均匀的墙上,表上第11行字与受检者眼睛在同一水平高度。受检者站或坐在距视力表前5m处,用遮眼板遮一侧眼后,测试另一侧眼的视力。一般先测试右眼,后测试左眼。
2.检查者用指示棒从上往下逐行指示表上符号,每指一符号,令受检者说出表上“E”或“C”缺口的方向,直至不能辨认为止。受检者能分辨的最后一行符号的表旁数值,即代表受检者该侧眼的视力。
3.用同法检查另一眼的视力。
“注意事项”
遮眼板的遮眼范围及与眼的距离要适宜。
“思考题”
影响人视力的因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