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视康复
康复原意是复原,指减轻或消除伤病者和残疾者躯体或精神上的功能缺陷,使其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活和工作能力。从各种疾病致残率来看,中风造成的致残率属于单一病因最高者。
中风的康复治疗可以分为急性期和恢复期两个阶段。急性期康复的原则是对症治疗原发病,控制危险因素,注意预防各种感染,保持肢体处于功能位置,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加强肢体的被动运动,以预防关节挛缩与变形。
恢复期康复的原则是对语言功能和肢体功能的康复训练,以及日常生活的训练,目的是使病人基本上能达到生活自理,可能的话还可继续工作,使病人感到是社会的一员,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近年来,康复的作用与疗效已得到科学证明并被世界各国学者所公认。有资料报道,中风病人经康复后,第一年约60%可达到日常生活自理,20%只有在复杂活动时需要帮助,15%需要较多帮助,只有5%需要全部帮助。经过康复,中风病人的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可以回归社会,重返幸福生活,有的还能继续工作,为社会做贡献。
2.综合康复
中风后遗症属难治症,综合康复治疗被认为是当前最佳方案。所谓综合康复措施不是把各种治疗方法同时应用,而是在医生的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康复治疗的确能改善功能,尤其在穿衣、大小便和活动能力等方面,可以肯定,接受康复治疗者比未接受康复治疗者的功能恢复要显著很多。
中风病人进行康复治疗的目的是通过以运动疗法为主的综合治疗措施,防止并发症,减少后遗症,促进患者功能恢复,充分发挥残余功能,调整心理状态,学习使用辅助器具,指导家庭生活,争取病人能够生活自理、回归社会。
中风病人的康复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理疗:包括电疗、光疗、水疗、蜡疗,以及中西医结合的电针、超声治疗、穴位磁疗、中药或西药的直流电透入等。
(2)作业疗法:包括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基本动作、职业劳动动作及工艺劳动动作等的训练,目的是让病人逐渐适应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种种需求。
(3)医疗体育:是康复医疗的主要方法之一。常用的现代医疗体操及中医传统疗法,如气功、按摩等。
(4)语言训练:对失语病人施行语言训练,尽可能恢复其说话能力。
(5)心理康复:研究病人的心理状态及智力状况,运用心理疗法使患者在功能及精神上均能早日康复。
(6)休闲娱乐:休闲娱乐不但有助于身体的功能改善,还可振奋中风病人的精神和情绪,避免产生孤独寂寞感。如听音乐,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做奏乐、缝纫、绘画等有益的休闲娱乐活动锻炼。
(7)天然药物康复治疗:对半身不遂者,在软瘫期多使用有益气活血通络作用的补阳还五汤加减;在硬瘫期多用有养血平肝熄风活络作用的四物汤合天麻钩藤饮加减;对语言障碍者常用有祛风化痰作用的解语丹加减;肾虚者合用左归饮加减。
3.康复训练应尽早开始
中风病人的康复训练应尽早开始。脑血栓形成的病人在发病后1周,神志清楚的病人在发病后2日起;脑出血病人在发病后3周,即急性期过后,神志清楚,病情稳定就可开始功能训练。及早进行康复训练不仅可以促进运动功能的恢复,缩短恢复期,还可以避免一些并发症的发生。
早期开始做按摩、瘫痪肢体的被动运动,可以伸展处于缩短状态的瘫痪肌肉,降低肌张力及兴奋性,松弛关节周围各种纤维组织,防止关节挛缩畸形的发生。早期活动可改善血液及淋巴循环,刺激神经营养功能,从而防止或减轻肌肉、骨骼、皮肤的废用性萎缩。当然,也不能忽略病人健肢的主动运动,因为健肢的主动运动是提高中枢神经系统紧张度,活跃各系统器官生理功能,预防并发症和改善全身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此外,健侧肢体运动也可影响到患肢的生理状态。
一般情况下,中风病人的恢复常在发病后数天开始,1-3个月内达到最大限度。3个月后因挛缩形成,使恢复过程变慢。因此,在病情稳定的条件下及早开始康复治疗,能获得更为满意的效果。
4.影响康复的因素
(1)原发病灶:脑组织、脑血管损伤的原因、部位和程度是决定运动功能康复的主要因素。例如,内囊出血的中风患者死亡率高,功能恢复较差;内囊的前肢、膝部及后肢前部损伤者,多表现为较轻的麻痹症状,容易恢复;内囊的后肢后部,特别是后1/3部位损伤的,恢复情况较差;皮质损伤比深部损伤容易恢复;大脑后动脉损伤比大脑前动脉损伤容易恢复;脑出血的患者比脑梗死的患者恢复情况好。
(2)康复训练开始的时间:中风患者的康复训练应尽可能早地进行。因为中风患者运动的恢复,从发病数日开始,1-3个月内进步明显,6个月后仍有进步的可能性,但其恢复的速度和程度就不如头3个月理想。因此,康复治疗在可能情况下开始得越早,恢复好转率就越高。
(3)年龄与体质:年龄对中风患者运动功能的恢复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一般说来,年龄较大的中风患者的运动功能恢复情况较差。年龄因素对步行功能的恢复影响显著,而对上肢和手功能恢复的影响较小。中风患者平素的身体素质和营养状况对其运动功能的恢复也有一定的影响,体质和营养状况良好者恢复得相对较好。
(4)患者心理状况:中风后遗症患者既要对恢复健康充满信心,也不能过于急切。切忌出现沮丧、失望、愤怒等不良情绪。在康复治疗中,患者要正确认识功能训练的重要意义,并积极配合医师的指导,自觉地进行学习和训练。在康复治疗中,有些患者本身具有恢复独立生活的可能性,但由于缺乏恢复的信心,不积极参与功能学习和训练,延误了治疗时机,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5)既往病史:既往有类风湿关节炎、关节畸形等神经肌肉病变或有中风病史的患者,其运动功能恢复情况相对较差。例如,复发中风患者的运动功能恢复率明显低于初发病例;两侧复发偏瘫形成的四肢瘫痪比同侧再发的偏瘫预后更差。
(6)合并症:伴有失语症的中风患者由于不能与医护人员进行思想交流,无法理解和执行医师的指导,难以配合康复治疗,直接影响功能的恢复。视野缺损、失认症、失用症与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能力的恢复密切相关,有这些合并症的患者,其康复治疗的效果往往不理想。另外,伴有高血压、冠心病、合并感染的中风患者,因合并症阻塞了康复训练的正常进行,恢复情况也较差。
5.树立康复的信心
中风病人除具有一般病人的心理变化外,还有因脑功能损伤而产生的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它直接影响病人的整个恢复过程。多数中风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给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造成很大的不便,也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这些沉重的压力给病人的康复带来了新的困难。因此,医护人员及家属从一开始就要注意这一点,以便使病人的心理康复从疾病的开始就进行。
疾病初期,病人常有侥幸心理,对自己的疾病抱有否定态度。一旦肯定后,立即失望甚至绝望。此时医护人员应使病人面对现实,承认疾病的后果,使病人设法从失望中解脱出来,从而积极配合治疗。这一时间越快越短,病人进行恢复的时间也就越快。康复训练时由被动逐渐过渡到主动,逐渐脱离完全依赖他人照顾的过程。练习用患手提物、放下,逐步提放较大和较小的物件,如皮球、筷子、笔、纸等,用梳子自己梳头、刷牙,学会单手穿衣服,并逐渐用患手协助扣扣子。治疗中,在情感上给予病人支持同情,分担病人的痛苦和忧愁,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但也不能无原则地迁就,无休止地安慰。当病人恢复到一定程度时,可适当地选择一些有意义的家务活让病人独立完成。一方面加强肢体、思维的恢复,在活动中也会产生新的刺激恢复语言;另一方面病人也会感到独立性,有助于整体全面康复。如用患肢拾起掉在地上的短袜,双手穿上它;用双手结鞋带;抹桌子、扫地等。总之,只要能用双手做的事情一定不要用单手做。如有条件可以养养花、鱼、鸟,适当地进行户外活动,生活起居规律化,但要避免过劳。这些简单的家务活动的完成,对病人可起到很大的鼓舞作用,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6.康复训练强度应适中
中风的康复治疗越早越好,训练可先被动,后主动。一般认为病情稳定后48小时就可以开始。而神经功能的恢复可持续很长的时间,许多患者在中风1年后仍有明显的功能进步。代偿功能在1年后仍有发展。每天的练习可分上下午进行。上午练上肢1小时,下午练下肢1小时,其余时间做一些家庭理疗、气功、按摩或语言训练,这样坚持下去至少1年,将使难免恢复的功能达到最大限度,并使已恢复的功能达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全身性运动的强度以运动后的疲劳感、发汗、心率等来表示。中等强度以稍微感到疲劳和发汗为度。小强度以不感到发汗及疲劳为度。局部运动的强度以疲劳、疼痛、发硬等为指标。运动疗法中,特别是发病初期的运动疗法,要明确运动强度及时间较为困难。所以只能大体上提供大、中、小程度。然后根据病人的全身状态、自觉症状及客观表现等随时调整。
由于不同的病人对于运动的耐受量不一样,所以每位病人的最合适运动量可相差较大,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要在病人体力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进行康复训练。因为相当部分病人有精神、情绪、智能的障碍,尚须注意病人的配合及心理接受,因此决定运动量时必须结合下面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1)初次运动量应限制在最小限度:运动量的制定应依据病人年龄,发病的时间以及症状的改善、稳定程度与病人的体力、情绪、精力等各方面情况而定。
(2)观察运动以后和第二天的反应:主要观察疲劳程度、疼痛、心率、全身状态等,以运动后虽有疼感或疲劳感,但第二天即可消失为其准。并根据自觉症状进行调节。
(3)增加运动量时应循序渐进。
(4)与隔日长时间运动相比,每日短时间的运动较为有效。这是因为长期规律性刺激可促进重新建立脑的功能联系,有利于建立新的反射活动。
(5)尽管是相同的运动时间,短时间间歇休息的间歇性锻炼负担较小。
(6)最好的运动锻炼应是以病人的全面状况为基础决定其适当的运动强度、运动量。以病人锻炼后的反应适当调整运动的强度、间隔,规律性地进行运动锻炼,并配合有效的药物治疗。只有这样,才有望使病人达到最大程度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