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顺利,最不希望看到的,恐怕就是事故了。但是,事故仍时常在我们身边发生,为什么呢?仔细分析起来,正是由于某些部门和个人工作不到位,使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出现了,并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甚至灾难。
王家岭矿“ 3·28王家岭矿难”中, 9名工程技术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乡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起透水事故在发生前就出现了种种征兆,但 9名相关责任人员并没有对此给予足够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最终造成 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 5000万元的透水事故。(《山西日报》 2010年 5月 19日报道)“3.28山西王家岭矿难”虽然创造了井下生存人数最多和救援最成功两大矿难史上的奇迹,但灾难性的后果,仍然清晰地指向了矿难背后的执行不到位现象。
后经调查分析,王家岭矿建设施工中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违章行为,主要表现在 7个方面:
一是水文地质资料未查清,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规定,井田内老窑积水情况未查清,就进行回采工作面巷道施工,没有按要求配备探放水钻机,未采取打钻探水措施;二是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抢工期、赶进度,井下安排 15个掘进面同时作业,当班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且不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三是现场管理不到位,单纯追求产值、速度,忽视安全生产;四是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停止作业、立即撤人等果断有效措施;五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别是 3月份以来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顶板淋水,但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六是施工组织不合理,违反施工组织程序,在矿井一、二期工程没有全面完成、主要排水系统没有建成的情况下,就强行施工三期工程;七是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新到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假如施工企业能够将要求执行到位,每个作业人员将安全制度执行到位,各级部门和执行人员将安全问题一抓到底,这样的事故,难道不可以避免吗?
正如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 2009年 11月底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指出的:“剖析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严密,隐患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彻底,企业安全基础不牢固,政府和部门执法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 ”如果执行不到位,所有的文件、制度、规章都将成为一张废纸。
作为企业战略的执行者,更是要有执行到位的思想,并将心沉下来,认真、严格执行到位。
我们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执行中的一点偏差不会引起那么严重的后果,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任何行业、任何工作,只要执行不到位,随时都有引起事故的可能。
因此,企业、组织、部门、个人,都应把“执行到位”作为重要的准则,在工作中作为重点,反复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