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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生如贱(十)

白轩逸勉为其难,道:“嗯,那好吧,我不去逗蛐蛐了,老爹,你打算教我什么?是教我飞檐走壁,还是偷香窃玉?”

白凌云面色一苦,道:“儿子,你就不能把你脑袋用到别的身上,你爹我虽然年轻风流,可是武功好,才得已拼下这么大的山庄,占据了陕西武林盟主之位,风流正常,现在诸多文人雅士都拿风流说事,到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也不违背常理,可是你必须要学点武功。”

说着,白凌云面容肃然,道:“你爹我一身武功,主要集中在这双手,我年轻时被称之为血手修罗,空手能斗利剑,曾经九岁时,击毙过一只猛虎,十七岁时,凭借轻功,神不知鬼不觉的去过一趟大内皇宫,盗出来过国君的随身玉佩,因此去皇宫之时,正好碰到你娘,才有幸得已相识。”

白凌云说出年轻时在江湖上风雨来雨里去,颇为自豪。

九岁击毙猛虎,十七岁盗过国君的随身玉佩,足以证明,在白凌云纵横的年代,十七岁就能临近国君近前,随时可以决定国君的生死,在江湖上,白凌云这陕西武林盟主,乃是名副其实。

这话要说对白风与白雨提及,肯定会引起两个儿子的崇拜,奈何提及的这人是白轩逸。

白轩逸皱着小剑眉,撇着嘴,道:“老爷子,你可听过一句话么?”

白凌云心中好奇,问道:“什么话?”

白轩逸的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一般喜欢吹嘘的都喜欢说我当年怎么样怎么样?你去没去过皇宫,我不知道,没看见过,现在这年头招摇撞骗的太多了,根本这话就不可信。”

白凌云不说话了,也不喝茶了,怕在给喷出来。

过了半晌,白凌云才叹了一口气,道:“儿子啊,你日后肯定是你爹我遥望不可及的高度,我今日要传给你的武功,分为两种,既然你不喜欢武器,我准备传给你这一双手内的功夫,名为‘化天掌’乃是一种内力运到手中的掌法,可以化尽天下的武功,是我当年在一个高人那里所学的。”

“其二就是轻功,行走江湖,风险重重,打不过就跑,不丢人,死了才丢人,所以我这轻功,乃是缩地功,能疾跑如飞,千里之路,一日就足够了,跃起能够捉鸟,天上地上,大内皇宫,想去就去。”

白轩逸点头,道:“爹啊,有没有什么内丹之类的?一下给我几百年的功力,让我一下就全学会啊?”

白凌云无奈的点了点头,道:“有倒是有,可是没有一下凭空多出几百年的功力,你爹我才拥有两百年左右的内力,是去蓬莱岛那的一座仙山所盗取而来的内丹,二百年功力,已经是最高限度,至于你嘛,现在不能给你吃,必须等你日后出山,行走江湖之时,才能给你。”

“那好吧,那好吧,等我日后在给吧,反正也跑不了。”白轩逸倒也不强求,转而找白凌云学习起了轻功与化天掌。

…………

可以这么说,白轩逸是一个勤奋刻苦的人,前世便是如此,一直是战战兢兢的活着,付出十二分的努力,才终将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正准备发奋努力,来战大学,就被一个雷给劈死了。

有句老话说得好:“一般默默努力的人,都是闷骚的人。”

白轩逸就是这样一个人,闷骚的人,被雷给劈死了,所以白轩逸这世准备明骚,来做一个采花贼,来好好的活自己这一百三十年。

白轩逸很刻苦的按白凌云所教的方法学习轻功,在腿上绑上铅球,一边二十斤,开始跑,先在整个庭院内开跑,尔后便是沿着山庄,再之后,就是围绕飘渺山跑。

那铅球,重量每天都在往上叠加,可是奔跑的速度却并不变,一天两天,皆是如此。

尔后苦练了三年,白凌云见得白轩逸这般刻苦,不由的感到欣慰,为他准备了一口大缸,左右腿各帮百斤的铅球,让他围绕着缸边奔跑,来回的绕圈,里面先放满沙子,一天天变少,逐渐再到无,白轩逸在缸边行走如飞,虽绑有铅球,可是并未有丝毫事情,也未将缸踹倒了。

白风下山去了,数年后,江湖中出现了一位剑客,使有星月剑,锄强扶弱,江湖中事,又怎能说个清楚,反正等那白风在江湖中凭借自己的实力震出剑客之名时,才自报家门,说是飘渺山凌云山庄白凌云的长子,一时间江湖哗然。

白雨下山去了,数年后,江湖中出现了一位侠士,专门除暴安良,凭借五火七禽扇铲除了秦国内一个千人大盗团伙,一举成名,尔后自报家门,说是飘渺山凌云山庄的二子,一时间江湖都纷纷惊诧这白凌云,果真是龙生龙,凤生凤,儿子都是人中豪杰。

都知晓白凌云有第三子,一时间,纷纷在猜测这第三子出世之后,到底会如何的反转这片江湖。

白轩逸到想要出山,奈何亲爹不让,凌云山庄内,其余好商量,唯有这出山一条不能商量,必须要过了十八岁以后,才能出山,白轩逸的岁数不满,白凌云不让他出山,他倒是想偷偷的溜出去,可是白道中的高手都集结在庄内,想溜,你能溜的过暗处,明处的高手么?!

时至今日,白轩逸只能更加卖力刻苦的学习着白凌云教的轻功,那化天掌只学了几个月,就没兴趣了,哪里有这轻功来的爽,想飞哪里就飞哪里,而且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姿势特别帅。

做采花贼,必须要帅,让对方即便是反抗,也激烈不了。

白轩逸穿着一身白色劲装,这白色衣裤,早就想穿了,不但简便,而且合身,舒服,又帅,简直是不可夺得的好东西,那时的人类,都是进出长袍,行动多有不便,比如那白凌云,就是穿着一件天蓝色的长袍,一双手,隐藏在袖内。

白轩逸设计了这么一套衣服,曾经让白凌云赞叹过,简便,舒服,帅,与白轩逸的观点基本一样,穿出去也没事,七国之间,百家争鸣,乃是历来最开放的一段时期,各种各样的衣服,都没有人会奇怪的。

白轩逸穿着一身白色劲装,见得两个哥哥都已经离去,庄内没人陪着他闲聊了,不由的感到了寂寞,可是为了日后泡妞打下基础,白轩逸更加刻苦的开始练功,日日夜夜奔跑,跳跃,而且对这轻功是多有改良,只为一动一静,更加帅气,不为跑的快。

白轩逸日日夜夜的挥洒着汗水,在庄内刻苦的练功。

…………

采花贼的前段时期是寂寞的,因为还没有发育完全,而后段时期,是精彩纷呈的,因为已经发育好了,道理其实很简单。

白轩逸十八岁了。

确切的话,白轩逸成人了,到了法定的年龄,到了下山泡妞的年龄了!

在确切一点的话,白轩逸这磨练了整整前世今生总共三十五年的童子真身,终于要破了。

这一日,白轩逸过完自己的生日,早早的翻身起床,穿着白色劲装,照着镜子,见得两条剑眉,一双星目,英姿勃勃,微微一笑,嘴角抵达一个刚刚好的弧度,好一副帅气的模样。

几丝太阳的光辉透过窗户,钻了进来,正好照耀着白轩逸半边脸,气场缓缓的形成,这就是传说中无与伦比的帅者之气。

白轩逸出了房间,到达了庭院中,那一笑,果真是诱惑各式各样……清纯的……风骚的……萝莉的……御姐……美女的无赖笑容,令那在凌云山庄扫地的老太婆……大阿姨……七八岁的小丫鬟……都纷纷双目中射出星星,这不能说白轩逸不帅,只能说,因为秦灵儿的缘故,凌云山庄凡是与紫色能挂上边的女人,都被她赶出了山庄,怕又出现白凌云的绯闻之类的。

白家三少爷要出山了!

正待白轩逸的思想进入了忘我境界之时,一个身穿布衣布裤下人到来,一脸媚笑,道:“三少爷,庄主叫我传唤您过去呐。”

白轩逸被打断了思维,甚是不爽,不由的哼了一声,摆了摆手,道:“知道了!”

下人见得白轩逸脸色不好,不晓得自己犯了什么错误,本来想趁着这大方的三少爷下山高兴之时,讨点赏钱,现在倒不敢放肆了,急忙的退却了。

白轩逸走入了大厅内,笑容淡淡,见得高坐在檀木所做的椅子上的白凌云与秦灵儿,急忙的深施一礼,唱一诺,且道:“不知道老爷子与娘亲叫来我做什么?”

白凌云喝了一口茶水,笑了笑,道:“轩逸啊,你这次要出山,为爹甚是不舍,两个儿子都已经走了,你要是在走了,唉……我这庄内就没人热闹了。”

白轩逸摇头道:“爹,你别整的自己和诗人一样,整日里多愁善感的,时不时就来个无病呻吟嘛的,你就不能乐观些?想想你儿子我,日后定然会给你娶来一堆堆儿媳妇,给你多生点孙子,你就天天忙活着抱孙子吧。”

白凌云把茶放下,发誓再也不喝茶了,每一次喝茶,都被白轩逸给气的吐出来,这茶水根本没法喝了。

白凌云看着自己的小儿子,约莫半晌,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道:“儿子啊,算了,我也不跟你多说了,你这次下山,一路小心,江湖中险恶多端,用不用爹给造一下声势?就说凌云山庄的三少爷下山了,让他们好好的欢迎你,防备那些小辈们那些人惹到你啊?”

“算了算了,爹啊,我下山并没有太大的追求,不想向大哥二哥那样拼搏一番,只想做一个采花贼,逍遥一世,名声之类的,我看是不适合我的。”白轩逸拒绝道。

白凌云继续道:“好吧,那就依你吧,对了,我山庄内的奇人异士挺多了,用不用带着点百名侍卫,你这一走啊,为爹甚是担心,带着点侍卫呢,你只需要呼喝一声,他们便替你打去了,多省心啊,都不用自己动手的。”

白轩逸苦笑道:“爹啊,我不是去找人抢地盘,搞这么多人,人要吃,马要喂,还要管制他们,太麻烦了,太麻烦了,不干不干。”

“嗯,我儿爱逍遥。”秦灵儿在旁道:“既然这样,就让你爹随便给你点内丹吃吧。”

白凌云点头,从怀中拿出三颗内丹,道:“我这里有一颗内丹,第一颗,吃下去之后,是万毒不侵,世间任何毒到你体内,都可以化为无形。”

“第二颗内丹,是可以助你增长百年的功力,第三颗内丹,你要记住,这棵内丹不能随意使用,乃是救人的圣药,具有起死回生的功效,这三颗内丹,都是我千辛万苦从蓬莱岛所盗取而来的,你且要千万记得其中的珍贵之处。”

白轩逸拿着三颗内丹,吃掉了解毒丹与内功丹,将剩下的一颗救人丹留在了怀中,道:“还有什么吩咐没?”

白凌云又拿出了二百颗黑色弹丸,道:“这是霹雳门的所研制的爆炸弹,霹雳门专门负责我们凌云山庄过年的炮竹,今日研究出点威力大的,特来进献,反正都说这玩意能把方圆十丈的东西皆是炸毁,我看是无用的破玩意,你施展轻功一步能跨跃二十丈,这玩意根本炸不到你。”

白轩逸收了,道:“还有什么吩咐没?”

白凌云又道:“我这里有一件天蚕所制造的天蚕衣,能防护世间任何兵器,是你爹我当年的风流,让天下第一仙子倾心,所赠予的,今日一并赠予你吧。”

“嗯?爹还有这风流史?”白轩逸顿时大感兴趣,远远比那天蚕衣要感兴趣的多。

秦灵儿重重的咳嗽了一声,拿白眼一翻,瞪了白凌云一眼,白凌云立即哑巴了。

过了一会儿,白凌云才恢复点阳气,重新摆出父亲的威严,道:“嗯……嗯……此事休要再提吧,你拿了这天蚕衣,另外我还有些东西要给你。”

白轩逸面色一苦,肩膀一塌,道:“还有啊!”

白凌云面色肃然,郑重道:“当然,这次是宝物,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宝物,你别着急,你两位哥哥走的时候,可都是几辆马车的东西,我知道你喜欢逍遥,才给你准备的少了点的。”

白轩逸两眼放光,道:“那是什么宝物,拿出来瞧瞧?”

白凌云嘿嘿一笑,道:“你娘给你亲手缝制的十双鞋垫,十双布鞋,十双袜子,十件内衣等等……!”

白轩逸见得桌子上已经放满了娘亲所做的东西,不由的纳闷问道:“爹啊,娘亲做的有什么特殊属性没啊?比如说,穿上能够像道士那般,御剑而飞之类的?”

白凌云郑重的点了点头,道:“当然有,这里面有你娘亲缝制之时,被针所扎破流下的鲜血,有一个慈母对儿子要离走的思念之情,包含着伟大的母爱!”

白轩逸一听,不由的大为感动,急忙的跪在了地上,嘭嘭嘭的磕起了响头,道:“感谢父亲,感谢母亲养我这么大,孩子不孝,不能常伴你二老身边,是孩子的错,孩子对不起你们。”

“不过你二老尽管放心,孩子一定会为您二老在江湖上争光的,肯定会帮你们二老娶一大帮儿媳妇的,那个后山的不是有几栋对外出租的别墅么?你们就别出租了,给我留下吧,日后一定会住满儿媳妇的。”

“另外,你们要记得给我在后山空地面前,盖起几栋高楼,要那个一间是一间的,对了,就是只要卧室的那种,放心吧,肯定也会住满儿媳妇的。”

“还有,我们借给我舅舅他们家的陕西房宅,也该收了回来了,不是我说你们二老,你们也太不会做人了,我舅舅是当今宰相的儿子啊,朝中大员啊,房子有很多啊,哪里住的到咱们的房子,所以也一并收回来,给我留着,日后住满儿媳妇,还有……”

白凌云与秦灵儿二人心中一听白轩逸刚说时的话,心中微微升起了些感动,尔后越听越不是个味,俗话说,人三句话不离本行,估计这人就真离不开了,就像白轩逸,每一句话都有女人或多或少的有点挂边,确实有做采花贼的潜质,如果不做,那真是暴殄天物了。

“停……停……停。”白凌云急忙打断了白轩逸的话。

白轩逸被打断自己的人生伟大的蓝图,不由的心中不悦:“停什么?爹,你真应该读点书了,别痴迷武功,礼貌书就有一则标注的明明白白:打断别人说话,是不礼貌的行为,你知道么?再说了,爹,我这是听闻娘亲为我缝制的衣服感动的所说出的感慨,你再让我说两句。”

白凌云苦笑道:“得得,你别说了,你千万别说了,儿子,算是你老爹我服了你了,你感激走吧。”

“噢!那没问题,为了这伟大的蓝图梦想,我必须要下山开始人生中的第一件事情,找妹妹,来打破我这处子真身!”白轩逸一声吼叫,高兴的拿起犹如小山那般的包裹,兴冲冲的下山去了。

…………

白三少下山了,采花贼下山了,白轩逸下山了。

不……不……这些话根本就不全面,应该说,十恶不赦的禽兽采花贼白三少白轩逸下山了!!!

大户人家下山,哪个不是马车坐着,美妾抱着,带着大批侍卫,而白轩逸并非这般,只有孤身一人下山,用句他的话来说便是:人要吃,马要喂,太麻烦了。

其中江湖人士,起码要买匹马来骑骑不是么?可白轩逸只是步行,骑马干什么?自己的轻功老爷子说了,能够日行千里,千里良骏才赶得上,那玩意太贵了,还要精心喂养,时刻防止宵小之辈偷取,也太麻烦了。

山上的野草纵横,此时已经深秋,大片大片的菊花盛开,粉嫩嫩的一片,好似那…………好似那大姑娘的…………(无耻的隐喻两个字)

白轩逸高兴的唱着歌,道:“人生如此,逍遥来,逍遥去,不带走一片一物,及时享受才是真。”

白轩逸狼嚎着道:“美女们都等着我吧,我白三少来了,我采花贼来了。”

当采花贼必须要具备很多条件,第一,人长的要帅!第二,轻功好,才能飞来飞去,不被人捉到!第三,要有钱!第四,要懂得古诗一类的无病呻吟,学的点风雅的东西!第五,也是最主要的,必须那话要厉害。

即便没有前四的条件,也必须具备第五这个条件,俗话说:一大遮百丑!就是这般道理。

一旦具备这些条件,恭喜你,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采花贼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非常非常适合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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