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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母亲的婚姻(1)

朱兰开启画轴时,手指富有魅力地一开一合,好似雪白的睡莲。这富于韵律的节奏,使这位著名学者不由想起了一个春夜写下的一首动情的诗。他的眼睛始终没离开她。这个夜晚在他心底又留下一首新诗,把他带回到二十年前。

——《母亲的婚姻》

直到1890年,广州还是世界上最富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船只进出港口。出港的货船载走大量货物,诸如茶、丝绸、象牙、瓷器、毛皮、油类、中药,有时还有玩具、香水之类,运往世界各地销售。进港的船运来大量洋货:钟、表、铁器、西药、毛料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需品。

进出口贸易每天都在递增,生意人越来越富有。广州当时经商的有四大家族:潘、卢、伍、叶,他们几乎垄断了广州所有的大货船,每家都拥有大量地产。广东省每年收两三季水稻中国南方大多省份只收一季,少数两季,渔业资源丰富,而且盛产不同种类的水果。广东温润的气候,还适于发展养蚕。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就能靠养蚕谋生,男孩则喜欢在田间果园劳作。许多青年男子喜欢海上冒险——到南洋或“旧金山”淘金。有些人成功了。有些父母以为失去了儿子,可几年之后,他们突然看到儿子带回了沉甸甸的金块和银子。有些人甚至带回了金表和钻戒。这些成功的冒险,使广州变得更富饶了。他们往往在开始又一次冒险之前,为父母妻儿建造豪华的住宅。

四大家族闻名广州一个多世纪,每家在富人住的西关都有宫殿式的住宅。每家门前都铺饰着皇家官道,石阶两边是石狮和雕像,主门廊每侧都有一对红木亮漆的长凳,庄严的大门漆成红色或黑色,门环吊在两个大青铜狮子头上。大门打开,迎面是一堵精雕细刻的影壁墙,墙前精美的瓷盆里开满了美丽的鲜花。

花坛按不同季节种花,春天牡丹、夏日睡莲、秋时菊花,冬令梅花松枝。在广州,家家户户门前都摆放鲜花。花坛上方,通常悬挂着刻两个或四个字的匾额,这些字常由知名的书法家题写。只要看一眼门口的匾额,就能知道这家的地位。一些知名的落魄书生常靠题字为生,据说一个字的最高价足以维持一家半年的生计,因为豪门富户常为一个字花费二三百银元。在当时,有钱人大都奢侈,他们以为书法的价钱可以显示自家的门第。

四大家族常以多种方式摆阔显富。他们在各种场合,诸如婚礼、丧礼和生日宴会上,显示自家的财富和荣耀。他们建造豪华的别墅招待高朋贵客;出版书籍献给皇上或达官显贵;赞助演员、戏园子、节日演出和龙舟竞赛;建造富丽堂皇的寺庙,还为孤儿和老人造房子。冬天,为聚在门前的穷人发放大米;夏天,他们开的药店免费供药。许多街角,都有为路人准备的热茶、凉茶。无论何时,哪里发生了水灾和旱灾,政府就会利用他们的钱财,他们也总是慷慨解囊。

我妈朱兰在四大家族之一的潘家生活了十二年。她到潘家时才四岁。她不记得家里什么样,只记着到处放着祖父留下的书籍,房前有一小片高高的竹林。她相信,她被潘家收养和后来嫁给爸,都是命中注定的。

妈的家在景色秀丽的三水镇。她祖父是个学者、诗人,应试成了一名举人。他不肯离开年迈的父母,而他的许多朋友都到大城市去谋肥差了,而他却在家乡度过了一生。关于他的生平、著述,可见《广东省志》,里面记载的都是著名诗人、学者、艺术家和官员。

他死时,除了几架子书,没给儿子留下任何东西。幸运的是,他儿子同一位有钱乡绅的女儿结了婚。她照料着家和陪嫁来的几百亩稻田。她雇佣农夫在田里干活,并鼓励丈夫继续读书。她为她的公公感到骄傲。在当时,学者属于最高阶层。

她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朱兰最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一天,一位表兄送来一张请帖,请朱兰的爸去广州庆贺他父亲的80大寿。他在信里表示,希望带孩子一起去。朱兰的爸打算带她同去。

他们第二天就动身了。生日庆典过后,朱兰同父亲和几位亲戚跑到码头看灯火。那天是洋人的什么节日,街上挤满了人。朱兰的爸晚宴时酒喝多了,显得烦躁不安,对人群的嘈杂声感到恶心。到了码头,他发现女儿丢了。

在亲戚的帮助下,他在人群中寻找着女儿。找了一整夜,没有。第二天,又去找,还是没有。第三天,他就病了,被送回家里。一年之后,死于心脏病。

在人群中丢了父亲的朱兰,被一个坏女人领回家。不久,卖给了潘家。在那个时候,经常买卖小孩。长相好看的孩子能卖个好价钱。一个姑娘,若被一单身富人买走,真是幸运。没福气的,长大后则有可能成为女奴或妓女。

朱兰是幸运的。她被无儿无女的寡妇潘少奶奶买走。潘少奶奶的丈夫是潘家长子,死好几年了。他生前帮父亲经营料理所有的买卖,他的早逝对潘家是个莫大的损失。潘老先生为儿子服丧一年之后发现,这位年轻的寡妇料理生意像他儿子一样出色。她不仅有男人的头脑,更有一双男人的手。这在女人中极为罕见,尤其是在那样的年代。她读书写字比死去的丈夫还要好。她出身名门,父亲是个大学者。

潘老夫人许多年以前就死了。潘老先生的第二个妻子有个儿子,才十岁。潘老太太体质瘦弱,一卧床就是两三天。庆幸的是,潘少奶奶除了生意,还能够料理家务。她认识同潘家来往的所有人,人们也都很尊敬她。她每天很早就起来,吩咐佣人今天该干些什么。晚饭后,她陪公公一起到账房核对账目。下午,她常出面代表潘家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婚礼、丧礼、生日宴会等。

她病过一次,卧床几日。医生说是劳累过度,潘老先生心里明白,她是因为太孤独,所以才拼命地干。他打算让她收养个小姑娘,他知道她喜欢孩子。

潘少奶奶一见朱兰就喜欢上了,打算收她做养女。对大户人家来说,收养女可是件大事,得邀来亲戚,摆下酒席,当场宣布。潘老太太不太同意,潘老先生只好打圆场说,收养女的事先搁一搁。事实上,也用不着公开宣布,潘少奶奶待朱兰就像是自己的女儿。

朱兰对自己的家印象不深,四岁时,还不知父母和家乡的名字。她只记得父母、哥哥、姐姐和卧房里的书架,再有就是田庄里的鸡、猪、牛。潘少奶奶当然不会知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她只是喜欢她。朱兰一头秀发,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月亮般圆圆的脸庞,粉红的面颊。个子在她那个年龄也算高的,而且体质很好。父母大都认为这才是最理想的孩子。除了这些优点,朱兰性格活泼、爽快,总能给同她在一起的大人们带来欢乐。

潘少奶奶每天都要把朱兰精心打扮一番,然后带她到私塾先生那里读书写字。下午,她同其他孩子们一起在花园里玩。有时她还和少奶奶一起出席社交宴会或跟佣人出去买东西。

好日子很快过去了。次年,朱兰的生母突然找到潘家。她塞给门房几个钱,就被领进豪华舒适的客厅。潘少奶奶早就等在那里,她十分理解、同情这位母亲,可她实在不愿朱兰走。她对朱兰的生母讲,这儿所有人都特别喜欢朱兰,留下孩子自然对母亲不公平,因为她为寻找孩子历尽了艰辛,可违心地让朱兰离开,同样不公平。她决定让朱兰自己拿主意。

朱兰被叫进来,她差不多忘了自己的母亲。聊了一会儿,爸、哥哥、姐姐又重新回到记忆里。但她弄不明白,母亲怎么来得这么突然,而且要带她回家。她在潘家非常快活,不愿跟母亲一起回去。朱兰当时长得还不太像母亲。所以当问她是否愿意回家时,她只是天真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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