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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是夜,寂静无声,梳妆台前烛火摇曳,我看着蝶香,长叹了口气。

“你心神不宁,可是在担心什么?”

“主子为何不带我同去望仙山?”蝶香皱紧了眉头,“主子出门在外,怕是暗箭难防,更何况那江湖,处处危机。”

“不带你去,是因为我需要你留在这儿。”我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秦裳即将临盆,阿秀又是皇后留在她身边的细作,我只怕皇后会对秦裳下手。”

说罢,我取了梳子为自己梳着发。

“蝶香,我记得你好像是个药人吧。”

“是。”

“你既然是妖人,便能嗅出毒药的味道吧,毒于你,可有效用?”

“我在药谷被养了多年,早已练就百毒不侵之体,并且知道它是什么毒。”

闻言,我微微点了点头,道:“我走以后,秦裳所用所食的所有东西,你都要一一检查,确保她们母子平安。”

“蝶香,在这里,我只有你可以信任了,虽然你是萧秋华的人。”

闻言,蝶香便立马对着我跪了下去。

“蝶香并非有意欺瞒,只是主子不记得了,最初救下我的,是主子,后来我逃到贤王的辖区,是他偶然路过救了我,他知道我是你救下的之后,便让我暗中保护你。”

“从前之事,你还记得多少?”

“姑娘是想知道以前的事?”蝶香似有不解,“我是五年前到了贤王府的,对贤王之事了解并不深,只是,他对主子是真心的。”

“真心如何?假意如何?”我苦笑了一声,“如今他已娶,我已嫁,从今往后再无交集。”

“可主子,你对宁王无心,不是吗?”

“蝶香,我这样的人,是不陪拥有爱情的,你知道吗?若我现在不狠心斩断一切,往后,他们只会更痛苦。”我认命的叹了口气,“我注定做不了善人了,所以一切罪恶,便由我来背负吧。”

从前我不信天命,现在才知天命难违,也着实讽刺。

天刚亮,我便背着包袱,骑上快马出了门,走过朱雀大街,到达城东,却在要出城时被人拦了下来。我亮出萧敬天暗中给的腰牌,那个人却低下了头,随后,萧秋华便从他身后走了出来。

萧秋华一身戎装,骑着黑色骏马,我牵着马站在那里,莫名的握紧了拳头,暗中深吸了一口气。

“贤王,你想如何?”

“我要上战场了。”萧秋华眸子紧盯着我,“风延国犯我北境,阿语,我要走了。”

“刀剑无眼,你自己多加小心。”我对上了他的眸子,“贤王妃还在你府中等你,本王妃祝你凯旋。”

“韵音……”

萧秋华皱起了眉头,似是无奈。他看着我欲言又止,最终却又什么也没说。

而我听到他唤“韵音”,一时间竟愣在了那里,心中五味杂陈。他唤我韵音,竟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可这明明是纳兰韵音的名字!

“告辞。”

心里莫名的愤怒,让我忍不住翻身上马,逃一般的离开。我知道这种感觉是嫉妒,我嫉妒纳兰韵音拥有这个人的爱。虽然我现在以她的身份活着可我始终不是她,也不可能是她。

出了城一路向北,为了避免与萧秋华的军队相遇,我走的都是小路,还故意绕远了些,走了足有两个月才走到了朔阳。到了朔阳再向东走一个月左右,便能到望仙山了。

朔阳成地势偏北,是天延国北边一个极其重要的城邦,与别国的交易也多在此进行,商贾齐聚,各国人混聚在此,极其繁华,堪比京城。

我下马牵马进了城,城内人群冉冉,集市上买的东西多为玻璃器物,想来是中东西亚那边来的东西。

这个世界虽然历史上不曾存在,但也有类似“丝绸之路”的交易,世界主要地理分布也和我所认识的差不多。

朔阳城热闹得紧,我找了十几家客栈皆都住满了人,无奈之下,只能去驿馆。驿馆的条件还算不错,就是规了些,不过有萧敬天给的腰牌,到官家的钱庄提钱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此行需得隐匿身份,用纳兰韵音的名字一定是不行的,得换一个。在驿馆登记之时,我故意用左手,写下了“夜菱语”这个名字。

住我隔壁的是个有些怪异的男子,我刚要屋时曾和他见过一面,他盯着我看了许久,直到我对他微微点头,推门进屋。

我在朔阳城小住了几天,却再没见过那个男子,直到我离开朔阳城的那日,在城门口又遇见了他。

“秦非若。”

他朝着我的方向喊了一声,我回过头,却不见别人,我不仅愣了愣。

“你……你是在喊我?”

“非若,你忘了我了吗?”那男子面露苦色,“我是赵凯卿啊!”

“赵凯卿。”我冷笑了一声,“你说的是史书上记载的两百年前的前朝骠骑将军?”

“你……你喝了孟婆汤……”他顿时瞪大了眸子,“你终究是不肯原谅我,所以你喝了孟婆汤……”

看来是个没喝孟婆汤带着前世记忆出生的人了,只是他口中的“秦非若”真的是纳兰韵音的前世吗?

“你是带着前世记忆出生的人?”

我原本是试探性的开口,却不曾想他真的点了点头。

“你可是认错了人?”我试着解开误会,“你看,都过了两百年了,你或许认错了人。”

“不,我不会认错人的。”赵凯卿苦笑了一声,“前世,我为她做了一幅画,你同画里的人,长得一模一样。”

“况且……地府的人说,前世死前的伤会成为投胎后的胎记。”他伸手抚上我额前的朱砂痣,“你的这颗朱砂,是她死前,我用匕首亲自刻上去的,我绝不会认错。”

“你就是她,可是,却不再是她了。”赵凯卿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坦然一笑,“既然你已经喝了孟婆汤,便罢了罢。”

“前世我那般待你,你忘了我,也是应该。”赵凯卿尴尬的笑了笑,“你既然已经忘了我,那便就此告辞!”

“后会无期。”

“后会无期。”

和赵凯卿分别后,我心中竟有点微微的释然,可到了夜间休息的时候,我竟又做了一个梦,梦中十丈软红,随风飘扬,有一个一身黑色纱裙的女子在红帐下,跳着一支舞。

女子手执上剑,舞姿干劲有力,却是一支剑舞,舞毕,她便将剑架在脖颈上,随即用那把剑抹了脖子。在她倒下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的脸,同纳兰韵音别无二致,只是她眉间没有那点朱砂。

“非若!”冲进来的是个身着戎装的将军,他将那女子抱了起来,看着奄奄一息的她,“非诺,你坚持住。”

“你不是一直想要自由吗?只要你坚持住,我便还你自由。”

“我这一生……”非诺张了张口,声音沙哑,“……只有……只有求……求不得……”

“不,你没有,没有求不得,我还你自由,我让你去找他,你别死,别死。”说着,男子拿出了別在要间的匕首,“我听老人们说,人死前的伤口,会变为下辈子的胎记,非若,你要是死了,下辈子我也能找到你。”

语毕,男子便生生在女子眉间,刻上了一点朱砂,而女子只是眨了眨眼睛,从此便再没了气息。

男子抱着女子渐渐冷去的尸体,在十丈软红下,左了一天一夜。

半夜时间,我被惊醒,只觉心有余悸,出了一身冷汗。想来是白日受了影响,才会做这样奇怪的梦吧。

惊醒后,我便从树枝上翻身而下,第一次遇到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情况,竟也能这样睡上一晚,也算是不错,想来纳兰韵音以前经常这样做,感觉格外熟悉。

繁星当空,晓月无光,竟也是有人和我一样,夜宿深山,以天为背地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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