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说起齐缙……哦不,是牧缙。他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的话?那就莫过于……
“本大爷就不该叫你们几个蠢货去大琰!”
这人气极了,周身都开始阴风嗖嗖,一脸横肉的老六是直接给吓趴,只差双目飙泪了。抱着他家主子的腿,就干嚎道:“公子恕罪啊!是您说的要逼真嘛,我才敢下了重手的,只是没料到下太重了……”
说到后半段,他是自觉的开始消音了,求救的看向站在一旁的洪武。他委实怨啊,若非牧缙说要演的逼真些,他又哪敢拿那么大块的石头砸他头。
牧缙是气的差点跳脚,天知道他一身伤养好后,只留下额头上一道疤,他那杀人的欲望有多强烈!他那张帅到惨无人道的脸啊,终于被天老爷给嫉妒了!
也亏他自己当时过于兴奋了,掳到了宁璇,整个人都忘形了,以至于把那敲头的重大任务交给了老六。向来都是下手没轻重的莽夫,果断就给他整毁容了!
人太帅,可能也是一种伤害。
“你便去南塞放羊吧。”对于这个曾说要卖他去倌楼的手下,他算是开恩了一回。
闻言,老六就傻了,那南塞沙地哪有什么羊放,千里狂风尘暴,人去就是送死啊!
“公子啊!老六上有八十老母!媳妇还刚坐完月子呢!不能去啊……嗷嗷!”
终归是自家兄弟,见那惨状,洪武还是抖着小胡子大胆上了前,同牧缙求情道:“公子正当用人之际,老六纵是有个罪,不若等大业成就后,再罚不迟。现下,就先让他去二公子府卧卧底吧,以抵罪过。”
牧缙一脚踹开了强壮的老六,抚了抚额间的淡痕,思量了下洪武的话,也不觉不可。便应了下来,对老六说道:“那便去公子术的府上吧,期待你的表现哦。”
甩袖走人。
老六先是一愣,接着就真哭了,红着眼就起身想掐死洪武,一边嗷嗷着:“公子你回来!我要去南塞!我要去南塞!”
这盛国人,谁不知国君二公子牧术是个好男色的老玻璃!惨死他手下的男人,不是成千也有百啊,更变态的是,二公子特别喜欢那种强壮的男人!
走出大厅的牧缙置之不闻身后的惨叫,没来由的心情就好太多。
“公子,宫里来人了,国君召您入宫用膳。”
“知道了。”
盛国国君,他的父皇,一个英明又神武的男人。奈何在遇上他的母妃后,整个人都不好了,以至于当年闹出那样的丑事来。
一个男人在留不住一个女人的心时,难免就会用上最残酷的手段,可就是这样的手段,往往就将女人推入了火坑。
然后,大家一起万劫不复。
回想那一年……
这是牧缙,哦不,是齐缙。初初卧底到大琰国的第二十二天,日子过的一如往常的无聊,再次无视院外不断尖叫的女音。即使他才十五岁,他也知道自己长的太帅了,帅到……
“缙哥哥!我是阿花啊,昨天给你送过蘑菇的!”
让他回忆下,昨天似乎真有个小姑娘送了他一朵蘑菇,只是那姑娘的长相,实在是不敢恭维啊,壮如母牛,吐气如雷!难怪能在众多人群里脱颖而出,还真是白瞎了阿花这名字了。
“齐大哥!我是隔壁村的小燕啊!昨天给你送甜柑的小燕啊!”
一说甜柑,齐缙就想起了人来,甚甜柑?这柑橘都没到熟的月份,她便摘来送给他吃,害他以为是大琰的果物于盛国不同季,才吃了一口,两槽牙都酸掉了!
这是齐缙卧底大琰国第五十八天,在读完他父皇的亲笔来信后,他很专业的在大白天点燃了白烛,将羊皮卷打算烧成渣渣。
“公子,国君说,您若是觉着无聊了,便回国去吧。”
“回国更无聊。”
这是齐缙卧底大琰国的第一百二十一天,在他吃完母妃让暗卫捎来的家乡特产后,感觉精神倍儿爽。思着上外边走走去,记得前些日子遇见个叫婧娘的姑娘,似乎还不错。
“公子,还是不要去外面了吧。”唯一的侍从很是不放心的劝到。
齐缙不以为然,拍拍胸脯:“我身子骨已经好很多了。”
“我是怕外面那群如狼似虎的姑娘啊……”
齐缙:“…………”
这是齐缙卧底大琰国第三百九十九天,在他换上周家婧娘送来的棉袍后,整个人是愈显英姿了。今天的他,决定该为父皇做些事情了,来了大琰快一年了,他却什么有利信息都没传回去,真是愧对盛国父老啊。
今天,无论说什么,他都要亲自出去探下地界!然后,传回地图给父皇。
“婧娘,瞧着今天天气还不错,不若我们出去走走吧。”看着面前那个笑的腼腆的姑娘,他阴笑着勾搭了。
婧娘抬起头,激动的说道:“原来齐大哥也喜欢雪天啊!”
雪天?齐缙纳闷的一推开门窗,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已然大雪封山了。小院里都是白雪堆积,那刺眼的白色让他很是不愉。
“那今天就不出去了。”
这是齐缙卧底大琰国的第四百八十九天,他那高深的学问深深折服了老庄保。于是,他成功的打入了西山村的教研内部,成为了一名教书育人的年轻夫子。
最近他很不快乐,他惦记上了庄保家的芳娘,那小姑娘虽然腿瘸了,可也是明眸皓齿的好看,在一众野花里显的是格外耀眼。可是,却听闻庄里最近来了个丑男人,才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治好了她的腿,自此小姑娘就一心扑到了丑男的身上去了。
他好几次刻意晃荡,都没引起姑娘的注意力,真叫他恨煞了那个丑男人。
于是,他决定去会会那个丑男人。可是,只一眼,他只看了那个丑男人一眼,就吓尿了。这世间竟有长成这般的男人,就这幅尊容还如何有勇气活下去!
算了,他还是找芳娘进山玩去吧,大发慈悲给那丑男人留条活路。
这是齐缙卧底大琰国的第六百七十九天,刚同隔壁村的春花滚完了苞米地,走起路来都是虎虎生风。等回了小院,才发现家中不知何时来了几位不速之客啊。
“缙表兄,我是你表弟。”
还是个攀亲戚的不速之客。
“我怎么不记得何时多了个表弟呢?还是这么大的表弟……”看着面前那个帅的能与他一比的少年,他便没好气。
“缙表兄不记得子成也是对的,料想苏姨母也该是不曾告诉过你。不过,我们真的是表兄弟哦。”
后来齐缙打听了下,才知道这个半夜冒出的小少年,还真是他的表弟。齐缙的母妃叫齐苏,而他母妃还有个亲姐姐叫齐淳。姐妹俩原是甯洲国人,后来齐苏相识了年轻风流的盛国国君,便带着妹妹嫁到了盛国,自己成了一国皇妃,霸宠后宫。
至于齐淳,则是在民间居住,机缘巧合认识了一个来自大琰的富商,干柴烈火了两个月。那富商走的时候一句话都没留下,倒是齐淳的肚子却大了,十月怀胎生了个儿子。过了七八年,那富商才找来,接了他们母子离去。
而这个期间,同样还是幼年的齐缙是被盛国国君养在身边的,所以也就没机会见识母妃的亲姐姐和自己的表弟。
以至于他拿着扫帚把这个半夜乱认亲的小帅哥给打了出去,在后来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他是理亏的赔礼又道歉,送了小表弟一大堆好东西。
“表兄送子成这么多宝物,子成也当回赠一份大礼。”
隔日,他家门口就凭空多出了一头乖巧的小毛驴。
这是齐缙卧底大琰西山庄第一千二百一十一天,自幼体弱的他,再十五岁之后,首度生病了。说来这事也怪他自己,大半夜的没事走甚夜路啊!
竟然被隔壁村的牛阿花拦了道,生说要与他化水鸳鸯,他本是一身正气的拒绝了。奈何那阿花姑娘经过几年的成长,变得甚是小家碧玉,瞧着那淡白小肚兜都顺水飘走了,他也就一时没把持住。
在水中颠鸾倒凤了大半宿,以至于这会就瘫榻上起不来了,浑身烧的跟一块碳似的。
迷迷糊糊的,他听见老庄保说要请大夫来,他才安心睡着,梦里又梦见自己跟小花花一起啪,很是愉悦。迷迷糊糊的他感觉自己就要去了,半眯着眼嘟着嘴就要亲亲。可是,他却看见一张丑爆天的脸,一脸脓疮暗疹,半边还带大面积的烧伤,皱巴巴的肉缩在一团。
顿时便三魂七魄都吓飞了,小弟弟也趴下了……
从那以后,齐缙再也没找过沈阿丑治病。
这是齐缙卧底西山庄的第六个年头,吃过午饭闲来无事的他,正要出门去散步,看看能不能碰上最近乡亲们口中的那个天仙儿。人还没走出去,就收到了神秘来信,是表弟给他传来的。
赶忙躲回屋里,摊开了纸张,赫然便见上面写着:大业,成就你我;你我,成就大业。
“……”好吧,这是表弟近来的特殊爱好,喜欢在信纸背面加上酷炫的座右铭。
翻过面来,这才赫然看清楚上面的字。
郡主宁璇逃婚至西山。
他记起一件事情来,就是——他的表弟姓元名湛,字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