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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新《子不语》

五月初,在三角地海报栏看到一则时事社的启事,内容是说原来拟办的“时事论坛”,根据学校党委、团委、学工部(大概还有其他一系列机构,我记不清了)的指示,因为论题和时间的原因,只能予以取消,希望同学们原谅云云。那是一张蓝色的不起眼的广告纸,在周围大红大绿的广告中如汪洋中的一条船。但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那个书写启事的同学颤抖的手臂如在目前。

前一张启事公布了一批论题,我那时匆匆扫过一遍,无非是国营企业改革、民工潮之类的老掉牙的话题。没有涉及什么“禁区”,甚至没有到达“禁区”的边缘,全是“但说无妨”的话题,反正当时没有引起我的任何兴趣。

但第二张启事却留给我深刻的印象。

捷克作家史明克在九十年代初写了一篇《恢复自由》的著名社论。他在回顾五六十年代捷克人生存状态时这样写道:“我失去自由的时候年仅二十岁左右。那时候还没有等我自己醒悟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我便已经没有自由了。人家在一点儿一点儿把你自由翅膀上的毛拔掉,你却浑然不觉。直到有一天忽然发现你想飞已飞不起来了。过去我倒是常提醒自己。失去自由是很容易的,但是再得到就很难了。”同我一起看海报的,是兴高采烈的同学们。我想起史明克的这段话,觉得我的同学们的笑容太夸张了。

在一个健全的社会里,言论自由是一种“先在”。言论自由甚至不在现代意义上的“自由”理念的范畴内,因为言论自由是无须用法律去保护的、人生而有之的权利。是否人应该有言论的自由,不必进行任何论证。我所理解的现代社会的“自由”有三个层次:一、把人的潜能,即一个人的智力和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的自由;二、信仰的自由及不信仰的自由,用自己所选择的形式来表达对老弱妇孺和青壮年一切人的爱的自由;三、动员社会各界、诱导人们的社会本性,去谋求民间团体、政界、企业组织、婚姻和家庭等不同范畴的人类共同福祉的自由。言论自由是以上三大自由的基石。

在离广告栏五步之遥的地方,是一排玻璃橱窗。橱窗内是一组组专题宣传照片,有一组是“纪念李大钊烈士遇害七十周年”。照片上一大群师生在李大钊铜像前献花圈、默哀、鞠躬。那张启事跟这组照片相映成趣。李大钊先生因何而死?恐怕没有几个人去想。人们只知道,他是被张作霖所杀害的。张作霖为什么杀这位大学教授呢?李大钊又不跟他争督军、司令当。原因只有一个:李大钊追求自由。记得李大钊说过:“禁止思想自由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它们,超越它们。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断没有一点效果,你要禁止它,它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它、制抑它、绝灭它、摧残它,它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

谁有资格“纪念”李大钊先生?既然“莫谈国事”,我便冒着“腹诽”的危险思想吧。

在图书馆上自习的时候,对面有个学生扔张纸条到我面前,便匆匆而去。我一看,写满了不堪入目的辱骂的话,原来他看见我桌上的包和他丢失的“十分相似”、“甚至书包上的小洞也知道是怎么来的。”因此他便认定我是窃贼,是“露出尾巴的王八蛋”;因此他就与这张条来痛骂我,谴责我。

这是一场误会,它深深地伤害了我。被误作盗贼倒还在其次,它背后有更可怕的东西。由此我想到了很多:一是北大确实有那么多的盗贼。我理解那个“愤怒者”的心情,因为我也丢过好几次包和书,那种痛苦仅次于失恋。二是这名“怀疑者”实在太愚昧了。我很难想象他在北大里念书,他居然不懂得什么叫“科学”,不分青红皂白就大骂出“手”——在纸上写肮脏的字句,然后仓皇而逃,显然非英雄行径。他既然认定我的包是他的包,他为什么不敢对质呢?三是法制观念的薄弱。“一口咬定”是国人最擅长玩的把戏,中国之冤狱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在“人”的上面,没有“法”的存在,我认为你有罪你就有罪,法律怎么认为与我无关。中国人最喜欢干的职业便是法官了——无法可依的法官。四是猜忌席卷了校园。人人皆为鲁迅,“不惮以最大的恶意估量世人”。这座校园里的信任、爱与关怀早已荡然无存,仅仅是写在宣传标语上。他人即我之地狱,那么我不也是他人之地狱吗?

有个叫杨树达的学生跑到鲁迅那里撒野,鲁迅写了篇文章痛斥之。后来得知杨君是精神病患者,先生又撰文表示歉意。那个“袭击”我的学生显然不是精神病病人,对于这种心灵扭曲的、生活在中世纪的黑暗里的家伙,我绝不宽恕,我诅咒他下地狱。并不仅仅因为他侮辱了我,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上流露出的可怕的“暴民”精神,以一副真理在握的姿态砍砍杀杀。

轻信、独断、固执源于愚昧。北大有无数这样愚昧的家伙,这是北大的悲哀。有朋友说,北大应该担当启蒙的历史使命;但我说:北大自身尚是一处蒙昧之地,自己尚需启蒙,如何能启他人之蒙?像那个轻信、独断而固执的家伙,他能去参加启蒙?北大居然培养出这样的玩意来,北大还能不反省吗?

我想,我的一生怕是要献给与愚昧的斗争了。王小波先生是九十年代难得的一个向蒙昧主义开战的文化人,他的猝逝与其说是疾病导致的,不如说是无边的愚昧淹没了他。“愚昧是一种极大的痛苦;降低人类的智力,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然而,有多少人意识到自己的愚昧,并以之为痛苦呢?那个可怜的丢失了书包的家伙,心里恐怕溢满了报复后的快感与幸福。而报复的对象是谁,对他来说已然不重要了。

在平静的校园里,遇到怪事的机会不多。很不幸,我遇上了被当作窃贼的命运。很幸运,这件事让我作了这么多的思考。

有一段时间,三角地和几个食堂前的广告栏上都贴着一张内容相同启事,它的内容传播在好奇心极强的学生们的口耳之间。

内容大致如下:“我是一个北大学生,某日在食堂遇见一名女孩,声称她是日本驻华大使的女儿,在北大留学,忘带了饭卡,需要借我的一用,只用五块钱,并让我留上地址,半个小时后来归还,我轻信了她,把饭卡借给她,结果从此杳无音讯。饭卡上还有数百元,这样一来连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后来才知道,这个女学生是个女骗子。北大里已经有十多人受了她的骗,痛定思痛,为了避免更多的同学上当受骗,特意撰写警告,望大家引起警惕。”后面还有关于女骗子相貌的一番具体而微的描述。

我对故事本身没有什么兴趣,但对女骗子的手段很有兴趣,她的定位巧妙绝伦:日本大使的女儿。启事上说,该女相貌平平,显然难用“美人计”迷人,于是她便自我加冕,一旦成为“日本大使之女”,顿时身价百倍,畅通无阻。

我一点也没有幸灾乐祸的意思,我想说的是:这个女骗子精通心理学。她准确地把握住了国人的脉博:国人对日本艳羡不已,对日货更是五体投地。南京大屠杀的灾难忘掉吧,战争赔款也一笔勾销,我们还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大使的女儿”谁不肃然起敬?谁还会想到“日本大使的女儿”是骗子?阿Q们总是对有钱人有一种不由自主的“怕”。

不恨日本人,这是当代中国人的耻辱。当以色列特工千里万里之外追捕昔日的纳粹余党的时候,中国人却嬉皮笑脸地向日本讨贷款。我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并不把自己看作天朝国民,把日本人看作倭人,但血就是血,债就是债。这没有什么含糊的地方。日本罕有的一位有良知的学者铃木正夫先生写了《苏门答腊的郁达夫》一书,考证出杀害郁达夫的凶手是日本宪兵队的军官,这头禽兽是剑道高手,七十岁了还身体硬朗,那双扼死郁达夫的手保养得很好。战后他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也没有感到心灵的内疚,舒舒服服地活了半个世纪。

在日本,这样的畜生有几千、几万、几十万?

“日本大使的女儿”可以在北大骗十多名学生,这对北大本身就是极大的讽刺。北大之为北大,乃是有五四运动,而五四运动的契机是反对日本占我青岛。那些痛打卖国贼、火烧赵家楼的前辈们,知道他们的校友们一听到“日本大使的女儿”便像阿Q一样膝盖发软,该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八百壮士的上海、血染征袍的上海,如今成了向日本输出廉价妓女的基地,这个“玩笑”,即使是昆德拉也承受不起啊!

日本凶焰高张,又图谋我钓鱼岛。北大只有几个学生站出来起草了一份抗议书,后来便没有下文了。大部分人还是日本的“热爱者”,“有关部门”更是同别里科夫一样含叨着“千万别出什么乱子”。于是,一切作鸟兽散,连征集签名也成了空谷回音。

一个假的“日本大使的女儿”就能狐假虎威,那么真的“日本大使的女儿”驾临我校呢?我看过太多的良民们举着小旗子欢迎的镜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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