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媒体帝王”
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来形容老罗斯福,再恰当不过了。
在罗斯福之前,除了杰克逊和林肯,很少有总统能够利用媒体为自己的政治理想服务。使罗斯福与众不同的,不仅是时代的进步,更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善于传播自己理念的人。
领导爱读书,真的是好事。
在美国历史上,很少有像罗斯福这样酷爱读书,并且多产的作家总统。罗斯福无所事事的时候就看书,甚至在等候客人的时候也会看书,而且他速度很快,几乎一天就能读完一本书,在这方面,没有人能与他媲美。
作为超级书虫,罗斯福一生读书多达上万册,而他的忙碌程度是后世领导人所望尘莫及的,这也足以让很多领导者脸红,因为罗斯福会告诉你:忙碌永远不是不读书的借口。
不仅如此,罗斯福还是博物学家、历史学家、演说家,是公认的美国最多才多艺的总统之一。
罗斯福读书多,思考多,著述更多。他的著作和翻译作品有二千到三千件,图书多达38种,其中《给孩子们的信》已成名著,而《在西部的胜利》、《1812年海战史》等书更是蕴含着他的许多政治理念,成为传世之作。
颇为微妙的是,由于写作能力强,罗斯福对于媒体和民众的心理要比其他人清楚得多,毕竟,写作也是一种文化传播。由于频繁地发表文章和出书,罗斯福与报业、出版业关系甚为融洽,也逐渐摸索出与媒体打交道的办法来。
所以说,有无新闻经历或者读书的爱好,对一个领导人的媒体认识很关键。
美国话语权之强有着特别的政治文化渊源,因为很多美国总统都曾有过新闻传播经历,要么像老罗斯福那样做过撰稿人,要么像肯尼迪那样出过畅销书,当然也有里根那样的,做过演员——进行的其实也是一种重要的传播活动。
懂得传播的重要性还不够,还要有传播力,在这方面,罗斯福的潜质让英国作家H.G.韦尔斯都感到酸酸的,只恨自己的国家在同时代没有出现这样能够发掘媒体潜能的政治家。
且看韦尔斯的描述:
他阅读范围之广令人吃惊;他似乎对于他那个时代的思想都有所了解,他有天才般的接受能力。
他不仅仅是接受,而且消化、重构,他思考……
他吸收当代思想,并对之开拓,对之改造。
他是最早自由表达自己的美国人。
专业就是力量。由于罗斯福对于媒体及各种传播手段非常熟悉,他十分清楚,媒体和民众需要什么“粮食”,需要看到什么事情发生。这也使得罗斯福在入主白宫之前,就已经出尽风头,并且与媒体建立起了鱼水般的关系。
著名的“耙粪运动”给了罗斯福很大的鼓舞,他敏锐地意识到,媒体正在变成一种积极地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并且已不甘心仅仅扮演曝光的角色。在观察了这一鼓舞人心的进程之后,罗斯福决心抓住时代的机遇——人们渴望出现与财力雄厚、恶贯满盈的那些家伙们斗争的“人民斗士”,渴望社会的不公正能够改变,渴望社会的动荡能够缓解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