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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节 命运

秋风送爽,鸟儿啁啾。

清晨的高级别墅区内,完颜初戴着一顶鸭舌帽,穿着白T恤、牛仔裤,骑着脚踏车在柏油路上飞快穿梭着,而绿化良好,排列整齐的花草树木们便纷纷向他的身后掠去了。

古代随处可见的美丽景色,在这个时代里成了奢侈的代名词,所以,完颜初知道了,在这个钢筋混凝土搭叠出来的城市,像这种花园式别墅区里的地皮简直高得惊人,而他也在穿越到这个时空之后,才终于尝到了身为一个平民老百姓的艰辛。

转过一座假山,完颜初从车前的口袋里抽出晨报,放缓车速到报箱前,无需停车,便将报纸准确无误地投入其中——是的,现在的他,在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普通的送报员。

但是,他不只有这一项工作,早上送过报之后,他会回到阿伦父亲开的汽车修配厂当学徒……虽然有的时候工作很累,但是他觉得很充实,每学到一样东西,每理解一样东西,就好像与他心爱的女孩儿又更近了一分似的。

他告诉自己,再见到箫箫时,他要让她知道,他已经成功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二十一世纪人,他不再是个老古董。

但是,箫箫,你在哪里?我该怎样才能够找到你?在这里,如果没有了你,我所有的努力便失去了意义。

每一次的**梦回,这些念头都会在完颜初的脑海中回响,于是,想念白箫箫的心,便在这时毫无章法地痛起来。

“小姐,老板特别交待的,让属下送您去学校。”一个焦急的男声远远地传来,而随着这声呼喊,前方一扇黑色雕花铁艺大门也缓缓开启了。

完颜初正好行到此处,由于这家的报箱在大门的另一边,所以只好停下来,一脚支地地等待那由大门里出来的两辆车通过。

“小姐,您把电动车放一边,进车里来吧,现在正是上班上学的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如果有什么闪失,属下可怎么和老板交待啊。”坐在那黑色高档轿车内的四十岁左右的司机,对着车窗外仍固执的骑着电动车,穿着校服的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苦口婆心的劝着。

显然那女孩子的忍耐力已经到了临界点,出了门后,她停下来,却没有下车,而是将手伸进了书包里,同时说道:

“老张,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请不要叫我‘小姐’,OK?还有,同学们都在我背后说我是富家女,所以我才不要你送,我要像其他同学一样,自己去学校。如果老爸再禁止我骑电动车,那么我就挤公交车去。”说完,女孩子发动车子继续向前走,而手上却多了一包东西。

“我不叫你小姐要叫什么呢?快别为难老张了吧。”老张继续游说。

女孩子加快速度的同时大喊:“我有名字,我叫乔琦。”接着,她将那包东西向后方一撒……

待老张看清散落在一地的东西为何物时,轿车顿时戛然而止——爆胎了。

看到这一幕,老张也不免有些生气,可是就在他边抱怨边下车审视的时候,乔琦已经骑出好远了,而那清脆地得意地笑声便与树上的鸟鸣一起散落在了这静谥的早晨。

完颜初摇摇头,又是一个不知饥苦为何物的孩子,她可知道,这两个车胎要多少钱?暴殄天物。

完颜初绕过那一地的长钉和泄了气的车,以及涨满了气的老张,来到大门的另一边,将报纸塞入报箱,满意的向门里习惯的张望了下,绿地上,两只身强体壮的杜宾犬正畏惧的盯着他,却又不敢吠叫出声。完颜初笑笑,想着他第一次来这儿送报时的情景,这两只杜宾犬在听到门外有声音时,几乎要挣脱铁链般的冲他乱吠,而他只摆出了一个凶狠的眼神直直地盯了它们五秒钟,它们便败下阵来,乖乖趴在原地不敢逞威风了。呵呵,他可是在草原上猎过狼,掏过狼崽的,还会怕了它们两个外来的小畜牲不成?

傍晚,汽车修配厂里,完颜初从一辆白色尼桑小轿车的底部钻出来,边脱掉手套,边写着记录,等待师父回来检查作业。

完颜初就住在这汽车修配厂的楼上,与阿伦上下铺的挤一间狭小的房间,因为当他在这个时代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阿伦,一个十八岁的大男孩儿,与阿伦一起的,还有一个叫程轩的赛车手。

每个人都问他是谁,家在哪?

他却除了能够告诉他们他的名字外,无法说出别的什么,因为如果他说他是一千年前大金国的六王爷,他们一定会以为他疯了吧,所以他只好来个一概不知。于是,他们说他失忆了,于是,在派出所报过案查失踪人口仍无果的情况下,他便在阿伦家留了下来。

放下卷帘门后,完颜初钻进旁边的小超市,因为阿伦说晚上要和朋友去看电影,而师父又去打牌了,不知几点会回来,所以,无心做饭的他打算买个方便面来解决晚餐。

但是,当他买了方便面出来,眼角余光却瞥到对面街角的暗处有两个畏畏缩缩地身影在晃动,紧接着便是一个女孩子短暂的呼救声,仿佛一根砰然拉断的弦——“救—”,“命”字还未出口却再无声息。

完颜初立即奔过去,那两个人见有人来,迅速将女孩儿抱上早已停在一旁的面包车,可是,他们绝对想不到完颜初的速度有多快,只一瞬间,他们刚将女孩儿放上车,自己还没上车的时候,完颜初已到了他们面前,在他们还没来得急反映之前,两拳将他们打倒在地,好半天爬不起来。

然后,完颜初将女孩儿扶出车,拿掉她嘴上塞着的布,这才认出,原来她就是早上他送报时遇到的那个女孩儿,乔琦。

乔琦张大眼睛怔怔地看着完颜初,好一会儿没反应,完颜初认为她可能是被吓傻了,便安慰地道:

“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你安全了。”

“哇~~”乔琦终于哭出了声音,同时也一下子抱住了完颜初。

完颜初一愣,想要立即将他推开,可是,这小丫头却像溺水的人抓住根浮木般怎么也不肯放手,他又不能太用力,毕竟她才受了惊吓,全身正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

“琦琦—”一声喊终于将完颜初由这种困境中救出。

完颜初与乔琦同时转头看向声源,只见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从一辆限量版豪华宝马车里走出来,神色焦急而凝重。

“爸爸~~”乔琦放开完颜初急走两步后,又扑进老爸的怀里。

在弄清楚了所发生的一切,警察带走了那两个绑架未遂者后,**非虽然心疼女儿,但也不免责备地道:

“怎么不等老张去接你放学呢?还好我今天早回家,又听老张说没有接到你,我便让司机走这条路看能不能碰到你,幸亏有这个小伙子,要不然……我真的不能想像了。”

……

**非见完颜初人品正直又有身手,便极力邀请完颜初作乔琦的保镖,负责接她上下学,其余时间自便。完颜初考虑了一下,觉得工作轻松又可以拿不少的薪水,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自己利用,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便同意了。

——

姚秀薇从拐角处的病房里出来,边做着记录边径直走向住院处的中厅,因为她知道,在那里,她可以找到菊。

果然,长椅上,菊正张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墙上挂着的液晶电视屏幕,他的身旁,吊在半空中的点滴瓶里,透明的液体正有规律地串起一珠珠地气泡。

露出一丝浅笑,姚秀薇想着,菊第一次对待那静点瓶时的情景——拔掉针头后,将整个瓶子抛出好远,像看着什么怪物似的……而现在,他已经习惯有那瓶子的陪伴了,即使每次护士为他注射的时候,他还是会很不情愿地皱起眉头。

“菊,到午饭时间了,我去餐厅为你打饭,好不好?告诉我,你想吃什么?”姚秀薇站定在菊的面前,轻声问着。

菊的视线从电视屏幕上调回,看向姚秀薇,姚秀薇的心跳瞬间加快了半拍儿,这是无法控制地,除非她可以忍住不去看他的眼睛。

是的,他活过来了,从ICU转到普通病房,两个星期以来,她亲眼目睹他与死神擦肩而过,而她,也终于如愿以偿地看到了他张开的眼睛,比她所能想像的,更加晶亮,更加澄澈,更加纯粹,宛如山谷中的第一眼清泉……而她的心跳,每次在面对这双眼睛时,便变得难以自制了。

“姚大夫。”菊的视线只在姚秀薇的身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又转到电视屏幕上,开口唤道。

“是,你说。”姚秀薇应着,心里难免失望。自从他醒来后,他几乎拿这里所有的人当空气,而他如今愿意与她说话,她已经不能再奢求什么了。

“在你们这里,如果要找一个人,有什么最好的途径吗?”

姚秀薇的心一震,他是要找那个叫“箫箫”的人吗?看他在昏迷时叫着这个名字的模样,“箫箫”应该是他心爱的女孩子吧。什么样的女孩子能够让他如此惦念?她真的很好奇,但比好奇更深刻的,却是嫉妒,她甚至希望他永远也不要找到那个女孩子,而这项认知,也让她自己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又是何等的卑劣。

“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或是报纸刊登寻人启示,你要找什么人吗?”虽然心中有些不情愿,但姚秀薇想了想后,还是如此说道。

菊想了想,指着电视问:“你是说,可以利用这个?”

“对。”姚秀薇点头。她一直都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与众不同的,虽然他极力的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她还是看得出来,菊对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充满了好奇与恐惧,像是从未见过般……有很多时候,他像是一个被人无情丢弃的找不到家的孩子——抱着双臂缩在角落里,眼睛定定地盯着某处,很长时间都不动一下,仿佛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

直到有一天,姚秀薇带菊走出病房散步——那时中厅里的这台电视机正在放一首张韶涵的MV——《隐形的翅膀》——

菊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他瞪大眼睛,紧盯着电视屏幕……

自那以后,菊像是从恐惧与绝望中走了出来,重新找到了目标似地,积极地配合治疗,也愿意与身边的人做一些简单的言语沟通了,也是从那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他叫菊,十八岁,但再问他别的什么,他却只有沉默以对了。

姚秀薇和许多医护人员都有猜测,觉得菊可能是在受伤的时候有过脑震荡的情况,导致他有些记忆的丧失,但是经过拍片却显示毫无这方面的怔状。

“你能帮我一个忙吗?”菊再问。

“你说,只要我办得到。”姚秀薇道。

菊从怀里取出一把小巧玲珑的匕首递给姚秀薇,道:

“这是我身上仅有的值钱的东西,请你帮我将它卖了吧,刀鞘上面的宝石是真的,应该能够卖个好价钱,然后请用那笔钱帮我交一下治疗费用。”

“为什么?对于你这种无亲无故的病人,我们医院是可以免费收治的,卖匕首的钱你可以……”

“我不是乞丐。”菊厉声打断姚秀薇的话。

姚秀薇顿住了,她终于知道,这是个多么骄傲的男孩儿。

点点头,姚秀薇将匕首拿在手中,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会找一个好买家的。”

这时,一声呼唤传来——“秀薇!”

姚秀薇回头,远处,电梯门前,一个高瘦的身影正奋力的向她挥着手,并伴随着大步奔来的壮举——

“秀薇,我可找到你了。”

姚秀薇睁大眼睛,直到那个人站定在自己面前,才相信所发生的一切是真的似的,有些呆呆地问:“哥,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啊,我的支援西部大开发的小志愿者。”姚可威放下手中的行李后两手搭住妹妹的双肩,同时感觉妹妹又清瘦了几分,不免有些心疼的道:

“又瘦了呢,这里的东西是不是吃不惯啊?要不然咱们俩换一换吧,我来这儿开发,你回家去保养身体。”

“你来这儿开发?”姚秀薇嗤之以鼻,“你不来这儿当个破坏者就很不错了。”

“你这丫头,有事没事就知道糗你老哥我。”姚可威刮刮妹妹的小鼻尖儿,宠溺的道。

放开妹妹,姚可威下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四周,而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妹妹身边坐着的人,但这个人为什么用这么惊恐、愕然、不敢置信地眼光对他行注目礼?

这个男孩儿简直是太漂亮了吧,根本不像是凡间的产物嘛,姚可威张大眼睛,毫不避讳地看回去,而且,为什么他的心里会有一丝异样的感觉划过呢?好奇怪,既熟悉又陌生。

“你好,我叫姚可威。”姚可威虽然对于菊的注视有些莫明其妙,但还是觉得应该先打声招呼,于是边自我介绍着,边伸出手去——

“达鲁古克宁?你是达鲁古克宁!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认得你……你走开,走开。”菊跳了起来,边大吼着边向后拼命地退去,慌乱中带翻了静点瓶,震得整栋住院部的大楼里都有回音,他却如魂然未觉般,拔掉手上的针管逃得无影无踪。

姚可威完全石化,眼瞅着菊从他面前消失不见,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对着一旁同样石化的妹妹问:

“他在咕噜咕噜些什么东西?”

姚秀薇转头,露出看怪物才有的眼神,颇鄙视地问:

“哥,你又做了什么好事?”

“哎!”姚可威跳脚,“我是无辜的,冤枉啊,我根本不认识他啊。”

姚秀薇却撇撇嘴角,不再理他的自动走人,显然是完全不信……

——

自从白箫箫回到她阔别已久的城市,铺天盖地地流言也随之而来——

“明明已经失踪一年多的人,怎么突然又出现了?好奇怪呀。”邻居三姑说。

“就是说,没准儿是被人贩子卖到哪个山沟沟里去做了穷光棍汉的老婆,最近才被解救出来。”街道六婆回应着。

“我猜也是这样,当初白家丢了女儿,满世界的找,现在女儿找回来了,却又说是从国外刚留学回来,根本就是自相矛盾嘛。”三姑再说。

“前几天我还看到有一对可怜的中年夫妻跑到白家去要女儿,可能他们的女儿也被人贩子卖了吧……”

即使家人将白箫箫保护得很好,但有时她还是会或多或少地听到某些外界对她的突然归来的诸多猜测,虽然很多时候她都能够选择一笑了之,但想到其余几个好同学如今仍是下落不明,而她又失去了这一年来的所有记忆,完全帮不上忙,她又会时时处于气馁和懊恼之中。

白箫箫没有再回学校,因为怕那些好奇的同学们会有更多的猜测,让她无力招架。还有一个更离谱的猜测是——

“我妈妈说,不听话的孩子会像姐姐一样被外星人绑架哦,姐姐,外星人什么样?是不是像电影里演的ET?”对门王婶家的小儿子的肥嫩嫩地小手扯着白箫箫的衣角一脸希冀地问着,满脸的求知欲,而白箫箫却只觉得面部的某根神经在抽筋。

这些无稽之谈白箫箫都还可以忍受,但最让她无法承受的却是——几年前的马加爵事件的后遗怔:有人猜测说,根本就是白箫箫将那四个同学,一个汽车兵逐一杀害了,虽然白箫箫失忆,虽然白箫箫因为失忆对找人一事帮不上忙而时时愧疚着,但是,她知道,她绝不会杀人。而且那辆车也同时不见了,难道她连那辆车也一同谋杀了吗?

但是,就算是这种毫无根据地说法,也有人愿意选择相信。艾羽的父母就找到了白家,不见了独生女儿一年多的妇人老泪纵横地跪下来求白箫箫,说就算女儿死了,她也要见到女儿的尸骨,因为他们在女儿艾羽的日记中发现爱女一直喜欢着白箫箫的男朋友关之焰,所以她认为她猜到了白箫箫杀害爱女的理由,艾羽的父亲虽然比母亲要理智一些,但是他也对于这种猜测半信半疑着,希望白箫箫能够说个明白。

在白箫箫极力否认后,那个绝望到几近疯狂的母亲又立即从地上爬了起来,拽住白箫箫开始胡乱地厮打,口中喃喃地念着为女儿报仇,目眦欲裂而面目狰狞,在白亦鹏夫妇与其夫的合力制止下,白箫箫才得以脱身……

这一幕也令白箫箫的精神几近崩溃的边缘,为什么她要失忆,为什么?

于是,白箫箫开始用各种方法,试着恢复记忆,她甚至还试过请专家采用催眠疗法,但是仍一无所获,家人看着白箫箫被如此折腾,逐渐消瘦下去,精神也越来越差,心疼极了。于是,白亦鹏主动向单位领导提出调动工作,而后,白箫箫随父举家迁到了另一座城市,才又逐渐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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