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森林中。
一滴树叶上垂落下来的露水滴在他的脸上,平躺在树下的眼皮微微跳动一下,随即悠悠转醒。
不知道为什么,他头疼的厉害,好象脑袋里长了无数的钢针,在四处乱刺。
他痛苦地叫了一声,抬手用力地揉了揉额头,过了好一会,他才感觉稍微强了一些。他慢慢睁看眼睛,打量周围的景物,越看眼睛睁得越大,到最后,他不知不觉地站起身,满面茫然地看着周围茂密的树林。
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明明是住在大街上,怎么突然跑到树林里来了?
搞不清楚是什么状况,凌笑天的眉头拧成个疙瘩。如果说是有人趁自己喝醉的时候把自己偷偷搬到这里的,那几乎没有可能,一是没人会这么做,其二也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即使是在睡觉的时候。
正琢磨着,树林中一阵山风吹来,令凌笑天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身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他低头一瞧,普通的脸顿时一红,原来他身子是光溜溜的,寸丝未挂,衣服竟然不翼而飞。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真是撞邪了!
凌笑天身子有些软,依靠住身旁的一颗老树,闭上眼睛,静静回忆昨晚究竟生了什么。
他在大街上喝酒,听到一首悲伤的歌曲,结果,有一道强光射进自己的眼睛,自己先是觉得无比舒爽、轻松,然后自己就没了意识,可醒过来之后,就是在这里了,而且身上的衣服也没了,这实在太诡异了。
想着,凌笑天忍不住摇头苦笑。
难道自己遇到了电视上的狗血穿越?如果是那样,应该有件衣服啊,或者有什么穿越神器、穿越奇遇。
是朋友的恶作剧?他没有朋友,就一个女朋友,刚刚分手,而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这样无聊来作弄他的。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凌笑天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真是见鬼了!”凌笑天自言自语地嘟囔一声,他转回身形,看看身后的老树,然后倒退几步,猛然间身子向前一窜,手脚并用,矫健的身躯如同狸猫一般,几下便爬到树梢上。
他奋力爬到一处高点,手搭凉棚,举目向远处观瞧。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碧绿,好个一望无际的大森林,仿佛没有尽头一般,与天连成了一线。
不看还好点,看完之后,凌笑天暗暗咧嘴,现在他可以肯定,这里一定不是北京,因为北京绝对没有如此大的原始森林。
这,是什么地方?
凌笑天咬了咬嘴唇,顺着树干,慢慢从树上滑了下来。若是换成旁人,这时候恐怕会感到绝望,身无长物,莫名其妙地来到一座巨大的森林,想生存下去,基本没有可能,而凌笑天只是吃惊而已,但心里并无畏惧。
他出生在农村,家境贫穷,从小只能靠在森林中寻觅各种兽类飞禽生存,直到后来国家政策好了,他才得以靠村民资助政府补贴上学,森林对于他来说是个无比熟悉的地方,相比较而言,他可以一个人在森林里呆上几个星期,没有尝试过一个人穿越几十里的森林的人是不会明白的,何况是这里呢?
他四处望了望,从地上拣到一根断掉的树叉,熟练地将上面的分枝掰掉,做成一根木棍,陌生的森林,危险无处不在,有根棍子,至少也算是件保命的武器。
接着他又用掰掉的小树枝编成一个环形,扣在自己的跨下,将下面遮掩住。
等都弄好了之后,他信手挥了挥棍子,咬牙说道:“劳资工作没找到就被甩,现在又被弄到这鬼地方来,如果让我知道是谁干的,我绝饶不了他!”
他根据太阳的方位判断出大致的方向,略微想了想,大步向北方走去。
他并不知道向哪个方向走能最快的离开这座森林,完全是凭感觉。
这座森林好象没有尽头,凌笑天从凌晨一直走到正午,仍是身处在森林之内,同时他也越来越迷惑,哪来的这么大片的森林,事情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有谁会费这么大的工夫把自己弄到这里来呢?他心中有太多太多的疑问。
正当他想上树再辨认一下方向时,突然,听到前方传来阵阵的嘶吼声,由于相距太遥远,声音很模糊,也很低微。
凌笑天精神为之一振,愣了片刻,用力握了握手中的木棍,甩开双腿,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飞快地跑了过去。
越向前跑,声音就越清晰,而且很杂乱,有铁器碰撞打斗的声音,有喊叫的声音,还有撕声裂肺惨叫的声音……
太多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乱得听不出个个数,这让凌笑天觉得自己象是在接近一个大型的战场。
不过想想也很可笑,谁会在森林里打仗呢?而且还是用冷兵器,如果说是打猎,那就更搞笑了,他们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打什么?
渐渐的,森林的树木越来越稀疏,大片大片的草地多了起来,感觉已接近到混乱之处的地方,凌笑天渐渐放缓度,身子也下意识地弯了下来,小心翼翼地向前接近。
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方,突然脚下一软,被个软绵绵的东西拌了一下,凌笑天站立不住,一头抢在地上,好在是草地,摔在上面并不感觉疼痛,他低声咒骂一句,从地上爬起,转回头一瞧,脸上顿时露出惊色,原来拌到他的是一个人,一个浑身是血,躺在动不动的人。
凌笑天倒吸口凉气,皱着眉头凝视着那人。
那人身上穿着黄色的长衫,胸前穿戴着被黄色颜料涂抹过的皮甲,脚下是步靴,手中紧紧握着一个沾满鲜血的剑,剑的质地似乎很好,居然寒光闪闪,腰间系有一块金牌,向头上看,带着黄金打制的头盔,单看他这一身行头,和古代的大元帅几乎没什么两样。
这是在拍电影?能够演元帅的,应该是个比较出名的明星,看他的样子,怎么没见过?凌笑天扑哧笑出声来,举目向四周望了望,耳轮中尽是拼杀之声,而摄象机却没有看到。
很明显,摄象机根本不在这边,这位演死人的演员实在太敬业了吧?
想着,他拿起棍子在那人身上捅了捅,说道:“起来吧,兄弟,你的戏结束了!”
那人躺在地上毫无反应,一动也不动,甚至连呼吸好象都没有,苍白死灰的脸色真和死人无异。
“喂,兄弟,开饭了”
凌笑天挑起眉毛,慢慢将棍子收了回来,看到棍头粘了那人身上的血迹,他用手指沾了沾,粘粘的,低头一闻,有股甜腥味。
凌笑天曾经吸过血,马上意识到这是真血,而并非假的,他瞪大眼睛,凑到那人近前,伸手摸了摸那人的脖颈,体温冰凉,静脉一点脉搏都没有。
呀!凌笑天暗吃一惊,这是真的死人,而不是假的,如此来说,这并非是演戏拍电影,而是真打起来了!
只是很奇怪,现在哪还有人穿这样的衣服。他腾的站起身形,想传过森林,到外面一看究竟,走了两步,他又顿住,低头看了看自己赤身裸体只有一圈树枝遮羞的身子,这比那死人的行头更骇世惊俗。
他叹了口气,回头的尸体,又走了回来,喃喃说道:“朋友,不好意思了,你死了就不要浪费资源,这件衣服在我身上比在你身上更能体现他的价值”
边说着话,他边将尸体的衣服脱掉,快地穿在自己身上。
只是这时的凌笑天并不知道,当他穿上这身衣服后,他的人生开始生彻底的转变。
凌笑天是中等身材,只要衣服的尺码不太特殊,他基本都能穿上。
穿上死人的衣服,虽然黏糊糊的血让他感到难受,但总比光出溜要好得多。
最后,他拿起头盔,在手中掂了掂,戴着应该不会舒服,信手扔掉,随即拾起长剑,感觉分量不是很重的,刚刚好,拎在手里,真是碰到险情,这把剑可比他刚才制作的那根棍子要管用得多。
衣服有了,武器也有了,凌笑天看了地上的尸体一眼,甩甩手中刻有‘香’字的金牌,将其塞到怀里,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嘿嘿邪笑一声,然后深吸口气,弯腰向树林外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