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是这么拥挤而繁忙,无论是行人还是建筑,都在稀缺的空间里努力争夺着一席之地。此刻,我的心里不免感到身为游客的幸运。还好,我只是一个路人甲。
我最后一次见到金子是去年九月,那是在香港九龙街边的一家咖啡馆。我是偶然走进这间咖啡馆的,是被它巨大的落地窗户和玻璃天顶,还有它和这整个城市格格不入的悠闲气息所吸引。
“小姐系来饮茶嘅咩?请跟我嚟啦。(粤语,意为“小姐是来喝茶的吗?请跟我来”。)”笑容满面的服务生将我迎入室内。
当时已经过了下午茶的时间,离晚饭却还早。咖啡馆里三三两两地散坐着些客人,他们或是轻声交谈,或是埋头阅读。我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了下来。桌椅都是木制的,摸上去很是厚重光滑,手边还摆着一盆小巧的绿植,点缀着几株叫不出名字来的小花。
我本想慢慢地喝杯咖啡、看看杂志,休息一下行动了一天的双腿,可我刚坐下,就听到了身后传来的争吵。“你每次都说没空,要你抽一个下午的时间来陪陪我真的有这么难吗?”一个女声从背后传来,声音里带着不小的恼怒。“跟你说了要开会。”一个男声不耐烦地回应。“你每次都说去开会,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回没有得到回应,女声便又提高了一个分贝,“昨晚你也说开会,但是我打电话去你公司根本就没有人。”
男声也显得恼怒了起来:“你发什么神经,打去公司干吗?”
“可你总是不回电话,我担心啊。”女声显得有些委屈。
“你是不是吃饱了饭没事做?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打去公司。我回不回电话是我的自由。我告诉过你,我最讨厌像你这种一天到晚黏人的女人了。”男声显得恼怒不已。“你以为我想啊,有本事你就不要让我管。你说,昨天你是不是去见那个什么维维安了?”女的尖利地问。
“你在说什么啊。”男的说。“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几天是不是一直在和她联系?”女的说。
“你看我手机?”男的明显火了,只听到玻璃杯敲击桌面的“啪”的一声,“谁允许你看我手机了?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还用看你手机?你每天在手机里卿卿我我的,还怕人知道?”女的说。
“我的事你管不着!”
“滚,滚得越远越好!”女的带着哭腔喊了出来。
用力甩椅子的声音过后,男的随着清脆的皮鞋脚步声越走越远。两个人的争吵如同一出晚八点档的狗血剧,引得原本安静喝咖啡的客人们纷纷侧目。
我心里好奇,但又不好意思直接回头看。思考数秒,觉得还是装作点单的样子顺便回头偷看一下比较好。没想到我刚举起手正准备招呼服务生的时候,“晚八点档”的女主角也在同时喊出声来:“Waiter(服务员)!”服务生一下子有些发愣,不知道应该先到我们哪张桌子上来。我回过头,刚好和她四目相对。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五官精致,皮肤雪白,只是眼神看着有些疲惫,精心设计的眼妆也有些花。
她看着我说:“你是……黄竞天?”
“是啊。”我有些近视,只能眯起眼睛盯着她看,“可是你是?”
“真的是你,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到。”她一下子笑了起来,看到她的笑容,我倒是觉得熟悉了起来。
“不记得了吗?是我啊,李金子。”她耳边的两只施华洛世奇水晶耳坠也随着她的笑容摇晃起来。
哦,李金子,我当然记得她。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来自小镇的女孩。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背着一个巨大的帆布包,手里拿着一只红蓝白三色条纹的塑料尼龙袋,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有些害羞地问我:“请问新生报到在哪里?”当我告诉她我也是新生的时候,她就冲我笑,我还记得她笑起来左边会露出一颗小虎牙。她说那是她第一次出远门,也是她第一次看到那么多汽车和高楼大厦。
在我记忆里的那个她,还是一个皮肤黝黑,眉眼粗糙,爱在夜市淘些地摊货的女孩。而眼前的这个她,鼻梁高挺,眉眼如画,身上从上到下都是名牌。这个她,真的是李金子吗?
“这么快就不记得我啦。”她娇嗔道。
“你真的是金子?”我惊呼了起来,“怎么变化这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
“怎么这么巧,过来和我坐吧。”金子招呼我坐过去。
“可这里不是有人吗?”我有些犹豫。
“他不会回来了,不用管他。”金子的笑容一下子有些僵硬,“真不好意思,刚才让你看笑话了。”
“没有没有,情侣吵架嘛,很正常。”我说着,拿着咖啡杯坐在了金子的对面,那个还留有些体温的位子上。
“你来香港很久了吗?现在在做什么呢?”我问她。“来了也有好多年了。”她啜了一口柠檬茶,没有回答我的第二个问题,“你呢,是来香港玩的吗?”
“是啊。这次比较匆忙,只待两天,明天一早我就走了。”我说。
“时间这么紧张?”她问,“太平山去过没有?维多利亚港夜景有没有看?”我说没有。“那怎么行呢?不看维港夜景就相当于没有来过香港啊。”她思索一会儿问我,“你接下来有事吗?”
我摇摇头。“这样吧,”她说,“接下来你就跟我走,我带你去逛一圈。”
“Waiter,买单。”她掏出一只漂亮的钱包,见我盯着看,便解释道,“这是Gucci今年的新款,上个月朋友帮我从巴黎带的。”
以前的金子,我对她的印象其实并不深刻。我们并不在一个班,也不住在同一个寝室,平日里顶多算得上是点头之交。她一直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存在,来自一个远方的小镇,平时看上去有些土气,对网络、智能手机等等新鲜事物都不甚了解。
但有一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刚升上高二的时候,某天傍晚,我在食堂里遇到了金子。当时,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前放着一碗汤和一个馒头。还记得那个时候,食堂里的汤是免费的,而馒头二角钱一个,是食堂里最便宜的食物。金子正在低头看一本杂志,完全没有注意到她面前的食物早已变得冰冷。
我在她的对面坐下:“看什么呢,看得这样入迷?”
“是你啊。”她抬起头,咧嘴露出她的小虎牙,“我刚才在门口那边的桌子上捡到一本杂志,现在正看着呢,挺有意思的。”
她说着,向我递来了杂志。我早已经忘记了杂志的名字,但我还记得在封面上,有一个叫不出名字的二流港星正在浓妆艳抹地努力放电。
金子把正在读的文章指给我看。
那是一篇不长的生活随笔,讲的是作者在香港的一家茶餐厅里,偶遇邻桌两个吃宵夜的OL(白领女性)。两个女人穿着职业装和高跟鞋,点了两杯鸳鸯奶茶,说了一整晚上司的坏话、同事的八卦。两人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一直聊到天色泛白。眼看快到上班时间了,一晚没睡的两人去洗手间补了个妆,回来的时候又是容光焕发、精神抖擞的两条“好汉”。
“有没有觉得她们很酷?”金子说,“在我家乡,晚上一过九点街上就什么商店都关门了,想要出去玩都没有地方去,大家都很早就睡了,根本没有任何夜生活。”
“你熬夜过吗?”金子问我。
“期末考试前的熬夜复习,这算吗?”我绞尽脑汁地想出了这样的一个答案。
“这当然不算啦。”金子咯咯笑着说,“我是说出去玩的那种。”
我摇摇头。
“我以为只有我们小镇没有夜生活呢,没想到你这个大城市的孩子也没有夜生活。”金子说。
“和香港比,杭州当然不算是什么大城市了。”我说,“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去了香港,大概就能体验夜生活了。”
“香港……”金子开始若有所思起来。
我的记忆到此为止,而在我的身边,金子正开着辆白色smart,带着我在香港市内兜风。“你都买车了?”我问,“精致小巧,挺漂亮的。”
“别人送的,”她笑笑说,“今年的新款,敞篷车来的。”
她按了按车顶的按钮,顶篷就慢慢地收了起来,城市稍显闷热的空气吹了进来。“男朋友送的?”我问。“男朋友……”她犹豫了一下,“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男朋友。
他从来没有承认过,我也不会这样叫他。”她接着和我讲起了她这几年的生活。
“高中毕业之后,我就没有接着念书了。反正是个女儿,家里也随我去,最好我不要多花钱。我就自己一个人到了广州。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去香港看看,去不了香港,就先去广州。第一年,我在广州打零工,在餐馆里面端盘子。那个时候收入很少,很穷。我印象很深的,我们七八个女孩挤在一件很小的房间里,就连上厕所也要去街口的公厕。
“在打了一年的工之后我发现,再这样下去我可能一辈子都要窝在这个小餐馆里,永远都去不了香港。那个时候,刚好有个小姐妹介绍了一个香港男人给我认识。他说他很喜欢我,愿意养我,要我和他在一起。当时他有家庭,但是我还是同意了做他的金丝雀。我从广州的小餐馆辞职了,之后就不再工作。他把我养在深圳,给我租了套小公寓。他周末会来看我,有时候在我这里过夜,有时候到了就马上要走。他总是告诉我说他会和老婆离婚,娶我,把我带到香港去,可是我无论怎么等,都等不到那一天。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走了,不见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个老混蛋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移民了。还说要带我去香港呢,全是放屁。不过还算他有点良心,给我留下一笔钱,钱不多不少,差不多就算是他买了我这些年的青春。他走掉那阵子我还哭呢,毕竟那个香港老男人是我第一个男人。女人嘛,第一次总是认真些的。我还认认真真地想过要嫁给他呢,很可笑吧。”金子扬了扬嘴角,熟练地在香港狭窄的单行道中间转动着方向盘。
车子开过拥挤的旺角、高楼林立的尖沙咀,金子也在不断地和我讲述着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