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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流血的记忆

李光辉

半年前的那件事让我至今难以忘怀,那鲜血流淌的感觉现在却越来越强烈。疼痛虽不再是创口,心中的伤痕至今也无法愈合。

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我驾车和朋友一起从乡下返回城里,车行驶到城郊的时候,空旷的马路中间停着一辆轿车,轿车的前面倒着一辆自行车和一位年轻人。见到这一情景,我知道又出车祸了!

我急忙把车停在路旁,下来看年轻人的伤势,那人闭着眼睛,不动不说。我看他身上没有血,自行车上也没有明显的撞坏痕迹。可能是被撞昏了,我和朋友把他抬上车,准备送医院。这时,去报警的肇事司机也来了。我对他交待:保护好现场等交警来,我们先把伤者送到医院。

就在这时,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有六七个外地年轻人急呼呼地冲到现场,大概是伤者的同乡吧,一阵叽哩咕噜后,他们竟围住了我,冷不防就是一拳打在我的鼻梁上。顿时,喷涌的鲜血流出了我的鼻腔,流进了嘴里。我一抹脸,满手是血,火了,怒吼着:我是救人的!这群发疯的年轻人眼睛喷着火,像没听懂我的意思似的,七拳八脚地还向我袭来,我躲着雨点般的拳头连忙逃进驾驶室发动了车子,这时又有两个追随着汽车气势汹汹地跳了上来。待我拿出了证件,他们才安静了下来。

最后,我把伤者送进了医院,也把那两个打人者送到了--派出所。我看了医生,止了血,擦净了脸上的血迹。脸上的血虽止住了,但心里的血却无法止住;脸上的血污虽擦洗掉了,但笼罩在心里的阴影却永远也无法抹去。

听说伤者并没有大碍,医生只是检查了一下就走了。是不是一个圈套?一个陷阱?我不知道,也没追究,更没有从其他的角度去猜想。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么不讲理?不分青红皂白就用拳当口,用脚说话?见人危难,救死扶伤,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见到了这种情况都会挺身而出,难道这就是挨打的理由吗?

或许,他们把我当成了肇事司机。但肇事司机就该挨打吗?即使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也有处理的部门和规章制度,这些连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也知道。用拳头就能解决问题吗?

我很痛心,但我痛心的不仅是自己被打,而是社会风气竟败坏到如此程度,痛心的是社会道德的沦丧和精神的滑坡。这件事对我来说是偶然的,但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着类似事件。在离开雷锋的日子里,还有谁去做好事善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句话现在却无人相信。见人危难,就怕惹上麻烦,装聋作哑唯恐躲之不及;修桥铺路建凉亭,历史留下的公德善事已没有人相信,相反,一些人疯狂偷盗窨井盖,仅仅为了几元的蝇头小利,造成人家车翻人仰都无所谓;哪有落水救人先要谈妥酬金后再下水的事,而这就发生在今天的这个社会里。

我们都知道,古老的中华民族曾经以文明古国而称誉世界,炎黄子孙曾以礼仪之邦而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几千年前的古代就很重视“修身种德”,号召人民“齐之以礼”,也曾开创过“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一代文明之风。而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在物质文明相当发达的今天,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精神文明却如此的不堪一击,世风日下,怎不让人心痛。我们感叹国人素质低下,与一些先进发达的文明国家相比,更是让人汗颜。我曾看到过这样一个镜头:两个年轻的欧洲人在一条走廊上不慎撞在一起,把其中一个人怀抱的东西撞落在地,两人连忙把散落的东西拾起,一个说:对不起,是我太不小心了!一个说:对不起,是我挡了道。离开之前,两人还友好地握了握手。

我不是崇洋媚外,但我们也不能阿Q式自欺欺人。我们在这方面确实与他们存在着一定差距。经常听到那些从国外回来的同胞讲到,国外某些酒店等公共场所用汉字写的专给中国人看的“不准吐痰”、“严禁喧哗”等字条,我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我一个朋友去过欧洲的一个国家,晚上他在旅馆里喝酒抽烟,啤酒罐烟蒂花生壳等垃圾丢了一地,第二天就被旅馆逐了出来。回国后还愤愤不平,见人就讲,到处宣传,竟然以此为荣。我为他感到悲哀,就像有的人说的:穷得只有钱了!

我承认,我很倒霉,碰到了这些不讲理的人,还挨了打。但我为他们感到悲哀,悲哀他们的素质竟如此低下,悲哀他们于理于礼都不容的粗暴行为,悲哀他们那种强暴文明践踏道义的下场--终将被社会所谴责和为世人所唾弃!不知他们在派出所的几天里,是否会静下来好好想一想,自己的良知何在?道德何在?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社会道德标准是什么?如果他们不会想到这些而只会抱怨。那么,他们还会继续悲哀下去!

我是一个警察。虽然那天我没有开警车,没有穿警服,在被打之前来不及说明,甚至连反应都来不及,本来就用不着提防,因为我在救人危难,不奢望得到他们的感激,但也不至于吃拳头吧。直到两个人气势汹汹地跳上我已开动的汽车后,我才有时间亮出了警官证震慑住他们。

因此,作为一个警察,我感到更加气愤,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感到自己力量的渺小。事后,曾有人善意地劝我今后少管这类闲事。我说:对于我来说这不是闲事,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我都是警察,这是我的职责,警察不管,谁去管。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碰到这种事如果见死不救,不但丧失了一个人民警察的基本行为准则,连一个普通公民的社会道德和良知也会丧失殆尽。

所以,我虽然被打,但我没有后悔。下次如果再碰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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