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506500000002

第2章 梦想的起源地(1)

记得1997年有一首非常流行的歌曲叫做《好男儿当兵去》。为了弥补父亲的遗憾,为了实现我的理想,年轻的我打起背包参了军。在当义务兵期间,风餐露宿不敢说,但爬冰卧雪是经常的事,我没有什么突出优点和特长,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毅力、能吃苦,凭借这点,我发出了向特战部队进军的口号。现在回想一下,能够最终成功的关键在于,我那时根本没拿这个身体当做自己的。如愿以偿地当了兵,到了部队才发现这并不是我最后的目的地,部队里面有很多行业面临着很多种选择,想出名去文工团,想学技术去运输队,想豪情万丈去特种部队。我没有嘹亮歌喉不想让自己的军旅生涯碌碌无为的话,我只有虐待自己的身体冲击特战队。然而当我真正努力去实现时才发现,特战之路崎岖坎坷,不仅仅是用身体就能拼出来的――作者注。

①好男儿当兵去

我的家乡是一个小县城,美丽但不富饶,章 麦当劳。1985年的夏天,我出生于此。

我的爸爸在家自己做小生意,有两个儿子,我是老二,爸爸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只是心中有个抹不去的遗憾,年少时因为他姥爷成分不好没能去参军,为了弥补这缺憾,于是父亲把自己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叔叔送到装甲部队,同一年双喜临门,我的哥哥也呱呱坠地,父亲大喜,认为这是老天对他这终身遗憾的一个弥补,于是他给哥哥取名叫做兵。几年后我恰又与叔叔同一天生日降生了,父亲以为这是天意,因为全家只有叔叔当过兵,于是他也想让我的名字与部队有缘,在家冥想数日,取名一箩筐:吴军,吴陆空等等,后来灵光一闪,最终定为:吴克。为战无不胜攻无不取之意,于是这个名字一直陪伴我到现在。

哥哥“不争气”,白叫“兵”章 军舰什么的全都沾不上边,即使这样父亲也高兴得像个小孩子,在我临行前悄悄对我说:“儿啊,去部队争口气!学学你叔叔,带个军功章回家!”带着这句嘱托,我一头扎进新兵连。由此开始了我的军旅生涯。

我从小很胖,上初中时一米七三,体重一百八十斤,这副身板确实是校痞们的好沙袋,为了改变这老挨打的命运,初三暑假我傻傻地去体校蹭武,那时什么都不懂,认为只要跟着金庸老师书中教的那样,找个师傅认真学习即可。我确实那样做了。教练叫刘传道,早年性格暴烈狂傲,山东省连续三届散打冠军,这辈子成也在拳败也在拳,因为比赛打的太多伤了身体,年老之后参了禅信了佛,我要早去几年说不定他不会理睬,但那时我去的正是时候,善良的刘教练看我单纯,收留了我,教我散打。几年后,我就是带着这些散打功夫来到部队的。

新兵连的生活很苦,每天清晨收完操班长准时叫响:“吴克!把被子给我拿到地下重叠!”这句话陪伴了我整整三个月的新兵生涯,因为“被子事件”,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但到了末期练擒敌拳时刘传道教练教的功夫派上了用场。

“吴克,刚才是你踢的腿?”班长不知道是没看清还是不敢相信。

“报告班长!是我!”

“你出列!踢一遍给我看看!”

“是!”我跑步出去站稳,拉开架势,鞭腿、侧踹、正踹、后摆,一口气行云流水般踢完,最后还潇洒地完成一腿高难度的旋风踢――说实话,这些只是花架子,踹踹狗还可以,真要踹人,那要看对方让不让我了。但周围战友没有人练过此番精深武术,所以自己瞬间成为我们新训中队的高手,以后“高手”在地上叠被子时再也没人敢取笑了。新兵连结束后,我滥竽充数地混进了支队防暴小分队。

下连那天,老连队鼓乐齐鸣地欢迎新兵到来。部队的鼓声很朴素但透着奔放与热情,好像印第安鼓或安塞鼓一样,我就是被这鼓声喧进连队的,老同志们像百姓迎接红军般替拿行李,打洗脸水铺床铺打饭嘘寒问暖,中队为欢迎新兵到来,晚上特地放了场电影。老连队的环境,设施,生活条件都要比新兵连好的多,而且大哥哥也多。我认为苦日子已经结束,但对防暴小分队的训练项目还不清楚,于是我就问坐在前面的一个士官:“班长,咱们都训练啥?”

“没啥,非常简单。”那名士官眼盯着电影没回头。

“早操都训什么?”

“就跑三圈。”

“就跑三圈啊?”

“嗯,就三圈,不多。”

我的老连队后面一望无垠是农场,小院外面是不大的篮球场兼做操场,假如早操在里面跑三圈撑死也就一百米。我的心放下了,早操这么简单看来全天训练也多不到哪儿去。晚上点完名洗漱完就睡觉了,静等老连队明天第一次早操的来临。这儿以前是农场,后与地方上搞共建,应地方领导邀请由我们中队负责街道武装巡逻任务。我的班长叫李峰,一位资深老战士,精通中华传统武术,他的主要任务是训练队伍和观察我们这些新来的兵,以便随时在表现好的新兵中选拔正式队员。小分队不担负任何勤务,平时只管训练和军事比武而且单独支配训练时间,一般是清晨五点就出操。四月份的兰州郊区清晨一般有雾,小分队就是在雾中集合整队出发,出了小院我望着那一百米的三圈随着队伍拐了弯出了大门。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明白了昨天那个王老兵讲的三圈概念――围着驻地周围的一座监狱跑三圈!一圈一千六百八十米,三圈下来五公里拐个弯!跑完之后是压腿踢腿,俯卧撑,仰卧起坐,这些完毕后又在监狱门口“蛙跳鸭子步”走八百米左右回营房。一清晨下来所有新兵都懵了。上午训练应急棍与擒敌拳,下午练习倒功,一天下来我们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都想黑夜尽快到来能抓紧时间睡觉。殊不知晚上更是班长老兵们发挥的好时光。一队新兵在班内排开,俯卧撑做到汗珠摔在地下成人形后方可起立,端腹――坐在小铁凳上双腿笔直水平抬高,头要与脚取齐,双手抱在胸前,完全靠腹肌支撑全身,老兵一对一拿腰带坐在前面,腿若弯便会在第一时间内挨上皮鞭,做俯卧撑要跟着节奏来,数到一下去,数二起来,期间身体完全不能着地。这样折腾到十二点,十个新兵成为了十具木乃伊。我连转动脑子的劲都没了,一动不动躺在地上等死。关键时候还是老同志们觉悟高,半夜顾不得休息,仍是一对一帮新兵按摩,一边按一边告诉他们揉这里是放松胳膊,这里是放松腿,我感动得直掉泪,这些大哥哥实在太好了,能在他们手底下训练苦些累些那都无所谓。当晚我们这批新兵纯粹是爬上的床。

小分队里面的训练虽然很苦,但付出多少收获多少,所以这支精锐队伍可以称得起是一些部队尖端战斗力的代表,武器装备比普通中队先进。狙击步,自动步,五四手枪,防暴枪,阻车钉,再加上身上的防弹衣,弹袋,防毒面具等等足可以让普通中队的士兵看得两眼通红。小分队制度严格,考核不及格的立马淘汰,也就意味着要与这身惹眼的装具无缘。为了能穿两年这样的衣服,我一次次咬牙从床上爬起来训练,就这么一直到六月份。小分队在当时士兵眼中是非常神圣威武,非常的向往。但其实到后来我经过六年特战生涯之后,我才体会到,当时小分队里面所积蕴的战斗技巧和文化气氛大都是纸上谈兵和夜郎自大,他们没经历过实战而且编制级别低,没有专家进行量身指导,有些模拟实战演练甚至和电影情节一模一样。二是训练经费少,钱少直接导致没有专业训练场,没有外出培训交流的费用和先进武器装备。军事行业有句俗话:“什么装备打什么仗。”三是战士文化素质低,更重要的是小分队以比武为主,处突作战为辅,不讲究实战,反恐演练也是天马行空的臆想。匍匐前进还要把头高高抬起,显得特有精神,生怕浪费敌人一颗子弹,形式化考核太严重,而且生存空间狭小,视野不够宽,周围又全是崇拜目光,分队里的战士自我膨胀严重,目中无人,都感觉先有盘古后有天,我们还在两者前。普通士兵站在他们面前只能看到两个鼻孔在出气,当然我非圣人,当时也陷入这恶俗中。整体讲,小分队一直处在一种自我满足状态,且没有人意识到。这也是部队内部体制所产生的一种亚健康状态。这一点的好处便是单兵素质个顶个强,基本军事技能过硬,但要真的名副其实,真的要生成战斗力,它太需要打破种种桎梏,太需要一场实战来反省了。

小分队装备不全,训练思路空想化导致它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一样偏激,动不动晚上紧急集合拉到监狱周边空地中,凭空展开作战。我们深受其苦,白天身体散了架不说,晚上还要挣扎起来折腾。当时自己里面穿的是衬衣,下衣摆很长,套上防弹衣后衣摆像女孩的短裙,这令李峰班长大为恼火,摸起钢盔直接冲头上砸,砸得我夜晚能在屋内看到满天星星,一旦拉出去到了空地中才发现星星没有刚才见到的多。此后就开始上演香港警匪大片,只见老兵李震轻轻向前走几步,猛地趴下,表演之逼真足让新兵知道这是敌人回头看了,只见他又抬头看两眼慢慢起立,猫着腰再走几步,抱住想象中敌人的脖子一扭,然后又冲后面战友招招手,他大脚踹门,战友们一拥而进大声喊道:“不许动,再动开枪了!”这句话一出就意味着可以结束回去睡觉了。第二天依旧如此循环,没几个月新兵们就对这件事厌倦失望了,纷纷要求退出,结果被班长上纲上线一顿教育,都不再敢提退出之事,只好豁出命去装病,任你怎么打怎么骂,就是腿疼,就是韧带伤,就是没法训练!但幸运的是我没有病,因为我知道要想进入特战队,必须要在小分队打好基础,对于我这种理想,小分队队长陈旭中尉曾这样鼓励过我:“无论多么艰难的今天,终究是记忆与过去。”加之我有父母等种种精神因素支持,我一直咬牙坚持着,就这么一坚持,自己的素质突飞猛进,大有后浪拍死前浪的势头。

日子总是固执地重复着,今晚继续是体能训练。我趴在地上做着俯卧撑,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这几个月的晚上都是趴在这做俯卧撑。禁不住为逝去的这段时光感到悲哀,其实战友们都在悲哀,只是感伤点不一样。只听得一位新兵说:“下面又没有人这么使劲干嘛!”刚说完老兵“啪”一鞭子抽在后背:“要有人你还会有耐力?”这情景使我想到臧克家的一首诗:

总得叫大车装个够,

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它把头沉重的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

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里飘来一道鞭影,

同类推荐
  • 只想听到你的声音

    只想听到你的声音

    《只想听到你的声音》中所选作品或构思奇妙,或清新怡人,或曲折动人,或新颖独特,或意味深长,让你在掩卷之际,忍不住回味咀嚼,感受其中绵绵无尽的弦外之音,开阔文学视野,提高审美意识,陶冶思想情操,提升人生品位。
  • 秦风(2)

    秦风(2)

    爱情在历史的这一页太过沉重,无法轻松翻过:草长鸢飞,战马荒漠,爱恨情愁化作秦风,歌唱着绝望的牧歌。本书是宫廷言情小说中出类拔萃的作品,文风绚烂,语言清新,笔触细腻。作者的历史文化底蕴相当深厚,情节设置高潮叠起,紧紧扣住读者的心,让人有一气读完的冲动。
  • 人兽

    人兽

    一具诡异尸体,引出外逃贪官黄哲踪迹。中国警官循迹辑拿,意外发现R国热带原始丛书深处,有一个专门以猎杀“人兽”设赌谋财、名为JHC的秘密营地;黄哲及其秘书已沦为“人兽”,在国际刑警组织和R国警方的协助下,警官郑长城设法打入JHC,历经艰难险阻九死一生,与中国追逃小组和R国警方里应外合,捣毁杀人魔窟,解救众多“人兽”,并成功辑拿黄哲回国受审。小说以生动传神之笔,表现了中国警官的大智大勇、大情大义、在爱大恨、大悲大喜,而大起大落、大开大阖、跌宕起伏、千徊百转的事情节,幽秘诡谲的丛林险境,神奇智慧的侦破手段,摇曳多姿的异国社会生活画面,均构成这部小说巨大的阅读欣赏魅力、情感冲击力量和智性张力。
  • 金沙古卷:虫咒 尸降 噬魂灯

    金沙古卷:虫咒 尸降 噬魂灯

    十几年前,四川深山里一座普通村子莫名的出现一起诡异的自然事件,深山里的数十万虫子诡异齐聚某户人家,想要吞噬一个普通的12岁男孩。经过此事后,男孩杜小康发现自己眼中的世界从此有些不同:自己总能见到历史上曾发生过的场景在眼前重现。成年后,杜小康卷入一起诡异的灵异伤人案,并震惊的发现凶手是现实世界意想不到的存在。奇诡事件越来越多,杜小康发现事情的关键直指十几年前的‘万虫吞噬’事件,但离奇的事,这段重要回忆的关键部分,却被人为的给封印起来了……
  • 水浒传(上)

    水浒传(上)

    北宋宣和年间(1119~1121年前后)宋江等聚众起义的故事。此事在《宋史》、宋人笔记、宋元话本和杂剧里都有反映,施耐庵把宋元以来史书、传说、话本和杂剧等“水浒”故事加以汇集、选择、加工、创作,写成了《水浒传》。
热门推荐
  • 查理九世之恶魔旅馆

    查理九世之恶魔旅馆

    多多的最后冒险,期待期待,期待,期待,期待。
  • 绝宠妖妃:太子夫君太撩人

    绝宠妖妃:太子夫君太撩人

    初见,便知他是高岭之花,可仰望却不可亵渎,白衣飘然不染一丝尘埃,如山间的清风,潭中皎月,风过无痕只留下一个幻影,潭中明月不可触碰激起阵阵涟漪,相传太子是个误入凡尘的谪仙,遗世而独立,,不食人间烟火却不想如此仙人居然被一个低俗的小妖精勾走了,而小娘娘也不辞辛劳的对太子一系列的熏陶,此后太子走到哪儿小娘娘便跟到哪儿,仙人也沾染了世俗,最后这一对妖艳夫妻怎么回事?祁国之大哀啊!
  • 晨之寰宇

    晨之寰宇

    本是地球上平凡之人,却因意外重生到异界那里,他将面重重机遇和挑战,天身废柴?不!!绝不甘心!!…家人,朋友,一个都不想失去…不疯不成魔!!绝不低头!!他会承接所有苦难,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让蔑视他的人永沉睡!!
  • 慈禧全传1

    慈禧全传1

    叶赫那拉氏乃是满洲的古老氏族之一。其祖先可以追溯至贝勒杨吉砮。杨吉砮的女儿于1588年嫁给努尔哈赤,即满族统治的真正奠基者,也是大清皇帝的直系祖先。杨吉砮屡屡率部侵袭明朝的统治区域,但1583年他不幸于奉天战亡。
  • 命天之者

    命天之者

    此界,名为玄元。玄元界公共分五州,上至中州,下至东州。故事,就从东州开始
  • 诱婚之楚少太凶残

    诱婚之楚少太凶残

    楚离笙不明白,自己订婚前一夜还远在美国的人,现在为何会出现在自己卧室的床上。而自己也不过是在婚宴前回来换个衣服,就被那笑得一脸阴翳的男人按在床上剥皮抽骨,吃得渣都不剩。最后还要接受‘他其实是受害者’这种理由,迫不得已的签下一纸婚书,在幕后做了隐身的‘楚夫人’。说好的挂名夫妻,井水不犯河水。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磋磨之后,楚离笙终于明白,什么叫男人的话信不得!......她是低调内敛的CIN首席设计师,也是海城楚家唯一的血脉。他原是被她从街上带回家的小乞丐,后来却摇身一变,成了美国联邦银行的执行总裁。......楚默从前总以为,身边那老是围着他转的小娃娃会一直守在他身后,乖巧的做他的小尾巴,只是不想某一天却忽然收到了她就要订婚的消息——呵,开什么玩笑!他瞬间失控化身成魔,不远千里赶去将她吞吃入腹,只为将她锁在身边。“楚离笙,现在除了我,你还能嫁给谁?”
  • 姗姗来迟四小姐:跪下给姐唱征服

    姗姗来迟四小姐:跪下给姐唱征服

    她本是杀手界的传奇,穿成楚家天赋绝顶的红瞳废物一枚,一双血眸嗜血狂妄“跟着姐混,带你装逼带你飞,带你遨游修仙界。。”某男委屈的说道:“最近你这桃花开的挺旺盛的啊。”“谁让姐那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
  • 王血之殇

    王血之殇

    血统赋予我们力量,同时又剥夺我们的友情。我们在太阳的眼睛里拯救世界,又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舔舐伤口!我们不敢相信任何普通人,普通人也不会信任我们!我们因为身份相同而结伴,在寂寞中依靠彼此的温度取暖!血统!注定了我们生活的不平凡,也注定了我们不能普通的生活下去!这就是血之哀!也是血之殇!但是这只是最肤浅的认知,血之哀是深刻的,它牢牢的锁在人的血统里,血统的等级不同,程度也不同。当人类和龙王的身份混杂在一起,路明非很痛苦,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其实并不是第一个这么痛苦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他其实,有同类!
  • 这不是我想要的异世界

    这不是我想要的异世界

    无聊的人生,偶然的突变。一个魔法与科技,力量与智慧的世界。广阔的大陆,无边的汪洋。被命运选择的男主将开启一段奇幻的旅程。
  • 高冷帝尊:纨绔邪妃太会撩

    高冷帝尊:纨绔邪妃太会撩

    堂堂二十一世纪第一杀手,穿越到了一个男扮女装的废柴身上?开什么国际玩笑,她再睁眼,已不是当时的渣,挥手可差遣天下!左手神器右手神兽,丹药阵法不过小菜一碟。斗渣男,斗恶女,斗白莲花,打得你们连亲妈都不认识!命中注定有男神,嗯,你懂的。她误打误撞撩了帝尊,结果一撩定终身。“娘子,我们来聊聊人生吧。聊聊老二的终身性福。”“滚,老子不和你聊!”“滚?在哪里滚?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