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发现自己突然又想起那混蛋,她忍不住轻轻啐了自己一口,脸上有些微微的红晕。
她用夜明珠照着,一番翻箱倒柜之后,她成功地找到了这一家人的户口簿。
拿到户口簿之后,她想了想,从身上拿出一块金条,放到枕头旁边,算是她对这户人家的补偿。
户口簿到手,她没做停留,收好夜明珠,转身出了这户人家,直接来到里正家,一般情况下,不出远门的人,根本就用不着开路引,所以她得现开一份路引才行。
她故技重施,在里正家的书房里找到笔墨纸砚,自己照着户口簿上的内容写了一份路引,又用了印。
路引到手,她回到包子铺,拿了行李,顺便顺了包子铺里的一匹马,给马蹄子上裹上稻草,连夜离开镇子,一路往东北方向而去。
包子铺的老板和老板娘一觉醒来,发现新招来的杂役不见了,而且还拐了自己家的马,险些气死。
……
与此同时,北郴国——
“什么?”朝堂上,北郴国的皇帝燕鹏天突然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脸色铁青地质问站在下方的一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头子,这老头子身上穿着一袭纯白色的道袍,手拿拂尘,看年纪至少也有七、八十岁了。
燕鹏天声音颤抖地说:“你刚刚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名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道头垂得极低,“臣得到消息,沧澜王朝的人从迷魂山底下起出了无数金银财宝,臣翻阅祖上留下的古籍得知,迷魂山乃是先祖为我北郴国布置下的一处风水山,埋葬的是前朝的第九任皇帝,陪葬金银财宝无数,也是一座藏宝库,为的是来日若我北郴国有一天遭受灭顶之灾时可以将财宝取出使用。”
燕鹏天只觉得心里揪疼着,呼哧呼哧直喘粗气,“你的意思是,我北郴国的祖坟让沧澜王朝的人给掘了?”
“呃……”那老道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你这钦天监是怎么当的?”燕鹏天只呵斥了老道这一句,便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百官顿时一片哗然,纷纷冲了过来,大声喊着“宣太医”。
不一会儿,太医被宣来,一番急救,燕鹏天终于清醒过来。
他的心很疼,真的很疼,但是疼的却不是祖坟被掘,而是在疼被沧澜王朝弄走的那些金银财宝。
那原本是北郴国的财产,结果却被沧澜王朝给弄走了。
“不行,得把那些金银财宝要回来……”燕鹏天半躺在龙椅上,眯着眼睛喃喃自语了一会儿,猛地坐直了身子,阴鸷狠戾的目光环视着朝堂上的官员们。“谁去?谁去沧澜王朝帮朕讨要咱们老祖宗的陪葬品?”
所有的官员全都低下了头,没有一个敢上前的。
最终,燕鹏天将目光落到了大皇子的身上,“老大,你是朕的大皇子,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
“啊?”大皇子闻言吓了一跳。“父皇,儿臣无能……”
工部尚书走了出来,不着痕迹地冲大皇子使了个眼色道:“大皇子,如今正是为君分忧之时,切莫推脱!”
大皇子只好应了一声:“儿臣遵旨!”
燕鹏天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一旁的随侍太监上来扯着公鸭嗓道:“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众大臣纷纷退出议政大殿。
大皇子特地留在后边,一把扯住工部尚书的胳膊,“舅舅,你干吗撺掇我接下这份差事?这差事可不好干啊!”
“好干的差事还能轮的着你吗?”工部尚书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道。“如今皇上最宠爱的可是被扣押在沧澜王朝的那一位,一心想把皇位传给他,日后他若登基,你还有活路吗?所以说不管此事能不能成功,你去一趟沧澜王朝,对你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
大皇子听他这么一说,神情一动,似乎明白了什么,“那舅舅你的意思是……”
工部尚书神情狠戾地抬起手来在自己的脖子处一横。
空旷的皇城内,冷风刺骨,一点雪花渐渐飘下,仿佛预示着一番不寻常的风雪的到来。
却说沈蔚蓝弄到了路引和马,一路疾驰,往北郴国的都城方向而去。
结果天刚放亮的时候,就到了包子铺的老板娘说的马鞭山的山脚下了。
马鞭山之所以叫马鞭山,是因为山上遍山遍野生长着马鞭草,这种马鞭草的形状形似马鞭子,所以才叫马鞭山。
来到马鞭山的附近,她就小心翼翼地,因为知道这里的确有马贼。
但是一道马鞭山的山脚下,她就愣了,因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几十具尸体。
这些尸体衣裳杂乱,手上的武器也不统一,让人一看便知他们就是马贼。
除此之外,还有些马贼聚集在一旁,分成了两拨,打得正热闹。
原来昨天,那几个好像行商一样的男子被包子铺的老板娘当成了“肥羊”,派出伙计来通知老大进行打劫,结果马贼打劫不成,大寨主和二寨主的脑袋都让人割去了。
剩下的这些马贼昨天被打散,今天一早跑回来,打算瞧瞧情形,见到两位寨主的尸体后,觉得群贼无首,得选个新寨主出来。
但是众人意见不统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老大的马贼也不是好马贼。
于是一番争斗之后,众人的意见分成了两拨,一边是想推举一个绰号叫“一只耳”的马贼,另一边却想推举一个绰号叫“独眼龙”的马贼。
这两个马贼也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各自率领着自己收服的马贼,也不帮前寨主收尸,只顾着抢老大的位置。
由于众人打得太聚精会神了,就连沈蔚蓝的马蹄声都没听见。
沈蔚蓝觉得,这些人打得这么热闹,刚好把路堵住,如果自己这时候冲过去,他们搞不好就不打了,万一全冲自己来了,那就不好了。
于是便下了马,躲在一棵老槐树后边看热闹,并随手把马栓在了树上。
她才不想多管闲事呢,从两边的叫嚣声中,她就听出来了,这是老大死了,手底下的人要抢着上位呢。
但是很不巧,刚好有两个马贼打着打着退到她身边,其中一个被砍翻,另一个手上持刀的忽然发现了沈蔚蓝的存在,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发出一声大吼:“兄弟们,别打了,有‘肥羊’!”
沈蔚蓝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有点不好,这样也能被发现,只好笑吟吟地站了出来,但她随即变了脸色,猛地往那马贼怀里撞去,随后手一挥,手中的短匕划过那马贼的咽喉。
她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那马贼的功夫本就稀松平常,被她一下子就割开了喉管,鲜血的血液好像喷泉似的就喷了出来,那马贼表情呆滞地往地上摔去,临死都没想明白,这么一个小子,怎么能把自己给弄死?
沈蔚蓝杀了他后弯腰将他手中的刀拾了起来,左手匕首,右手单刀,虽然身形小小的,却在瞬间震慑住了那些马贼。
正在打斗的马贼们在短暂的呆愣后,忽然不打了,纷纷举着手中的武器向她冲了过来。
沈蔚蓝深吸了一口气,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时机终于到了。
这两年,她一直都在幻想,自己可以遇到一个大开杀戒的大场面,也好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之前查宋恒之的失踪案时,她虽然也有机会动手,但那时候的对手人数很少,而且主力是宣宸他们几个,又有沈洛给掠阵。
后来本来有个机会的,却被宣宸那混蛋给暗算了,只跟宣宸他娘打了一场。
每次想到这件事,她就有气,不过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一个大开杀戒的机会!
前世,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杀人,直到那一天,由她亲手点燃的那一场大火。
她烧死了她所有的亲人,那些所谓的亲人,那些无视亲情,眼中只有利益的亲人,那些只想利用她的亲人。
她一直都不想去回想,最被她残忍对待的一个人,她的堂兄,也是曾经亲手把“胭脂红”交给她,逼她对太子下手的那个男子。
那是她第一次动手杀人,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好。
那种感觉,让她终于不再那么憋闷。
有时候,她会想,自己是不是心理变态了?才会觉得,杀人也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
她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地砍杀过去,因为之前使惯了双刀,在砍翻另一个同样使刀的马贼之后,便收了匕首,又捡起一把刀来。
武器这种东西,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所以当她左手的匕首换成刀子之后,武功施展得更加顺手。
马贼们一个个惨嚎着倒下,没倒下的人傻眼了,他们没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出手竟然会这么狠,这小家伙甚至比昨天那几个过路的行商还要厉害。
没死的纷纷转身就跑,沈蔚蓝一看他们不想打了,抬脚就追,命不好,腿慢的,被她追上之后便是尸身倒地。
当然,也有一些命好的,能跑了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