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蔚蓝便露出为难的神情,“老板娘,实在对不住,我的路引在爹娘那里,我同他们失散了,路引自然也不在身上,这一路行来,也没人找我要路引,所以……”
她怯怯地咬住嘴唇,露出泫然若泣的神情,“老板娘,您就通融一下吧!”
“好吧,那我就通融一下,你把名字和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回头得空了,去官府帮你办一张路引。”
“我叫孙幼梅……”沈蔚蓝随口起了个名字,说起来她也觉得自己的名字够乱的,文瑾瑜,叶蔚蓝,沈蔚蓝,如今又加了一个孙幼梅。
有时候想想,她也觉得自己的命运有够好笑。
她胡乱地编了一个生辰八字给老板娘,随后慢条斯理地把饭给吃了。
她留在了包子铺,在后院的一间空屋子里安置下来之后,便挽起袖子开始帮忙招呼客人,擦抹桌椅,手脚十分麻利。
老板娘得了个杂役,顿时就十分清闲,这镇子上一共也没有多少人会来她这铺子里吃饭,除非是家里的婆娘太懒,不会做饭的,才会时常光顾,再有就是家里没有婆娘的光棍。
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包炒葵花籽,坐在一张空桌子后边悠闲地嗑着。
熟客来了都会问一句,“新请了人了?”
“是啊,我娘家的外甥女。”老板娘笑呵呵地同人说。
刚刚在吃饭的几个汉子已经全都走了,沈蔚蓝正在擦抹桌子,听见老板娘这么说,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并没有纠正老板娘的称呼,老板娘这么称呼她,她正中下怀。
忙过中午,送走最后一波客人,她帮老板娘把碗盘都洗了,也见到了老板娘的男人,一个干瘦干瘦的中年男子,长得一脸猥琐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老板用诡异的眼神瞥了她一眼后,就和老板娘去后院嘀嘀咕咕去了。
沈蔚蓝收拾好铺子,也没和老板娘打招呼,便出去了,她知道,从老板娘嘴里听不来什么实话。
她在镇子上转了转,买了点棉布和棉花,打算再给自己做件衣裳,天越来越冷了,她身上这身衣裳可过不了冬。
顺便,她也跟镇子上的商户们打听了一下,得知这里距离北郴国的关城木城大约二百多里地,名叫高家镇,镇子上的人也不是都姓高,全是杂姓,都是战乱之后聚集在一起的。
这附近也的确有一股马贼,不过在四十里外的马鞭山上,这些马贼只收保护费,固定的日期会有人过来收,只要给足了钱,基本上不骚扰他们。
方圆几个镇子都是这样的,官府也不管,百姓们只能忍着。
趁着买东西的机会,她在镇子上见到几个年纪同她差不多的女孩子,北郴国的民风相对沧澜王朝来说相对开放一些,女孩子是可以满大街跑的。
她装成逛街的样子,跟踪着几个女孩子回到家,然后又回到包子铺。
回到包子铺的时候,才一进后院,就听见从主屋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她轻轻地撇了撇嘴角,便面无表情地进了老板娘安置自己的西厢房,心中暗道,这一对狗男女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白天的就做这种败肾的运动。
她把买到的东西包好,打算今天晚上就动手,先把路引偷到手中再说。
她想了想,去了厨房,用厨房里现成的东西做了几样简单的食物,然后又烧了一壶水,沏了一壶茶,把茶水给那两口子送了过去。
结果她一推门,这才发现,这两口子简直是不知道什么是脸面,居然连门都不插,她走了进去,就听东里间里传来老板娘的声音,“是谁?”
“是我!”沈蔚蓝站到东里间的门口,怯怯地答道。“我给老板和老板娘沏了一壶茶,就放在堂屋里,饭菜也做好了,老板和老板娘要不要现在趁热吃?”
“行,你给送屋子里来吧。”老板娘懒洋洋地下了命令,很显然十分享受沈蔚蓝的服侍。
沈蔚蓝答应了一声,将茶盘子从堂屋里的桌子上端了起来,掀开东里间的门帘子走了进去。
老板似笑非笑地瞥着沈蔚蓝道:“都放炕桌上吧!”
沈蔚蓝依言把茶壶放到炕桌上,然后转身去厨房端了饭菜进来。
“呦,看不出你娇滴滴的模样,倒是有个好手艺。”老板娘笑着道。
她沉默无语地给他们摆好碗筷便退了出去。
老板贱兮兮地瞄了眼她瘦弱的背影,开口道:“这丫头倒不错,要不咱们自己把她留下吧,我看她挺懂事的。”
“怎么?你瞧上这丫头了?”老板娘伸手捏住他的耳朵,用力一拧。
“哎呦,疼疼疼,你这婆娘都胡思乱想什么呢?有你我哪敢看上别的女人?”老板讪讪地求饶。
“哼,我谅你也不敢!”老板娘松开手,盘腿坐到炕桌旁边,拿起筷子夹了口菜吃,随后露出惊讶的表情,喃喃地说。“真是看不出来,这丫头的手艺不错。”
“是吗?我尝尝?”老板也凑了过来,吃了几口菜,不禁连连点头,随后冲老板娘抛了个媚眼。“媳妇,怎么样?不如真的把她留下当丫鬟吧。”
老板娘眯着眼睛细细地思索起来,她真的有点被沈蔚蓝的手艺给打动了,竟然开始认真考虑她男人的话。
铺子里虽然还有个伙计,不过那个伙计平常都是负责往马鞭山送信的,吃喝什么的非但伺候不了他们,还得当让他们两口子伺候,要是能有个丫头的话,他们两口子也能享享清福。
想到这里,她点了点头,“那行,就把这丫头留下吧,灶上的活她也能干一些。”
两口子盘算得挺好的,不过吃了饭菜没多久,就一起昏睡了过去。
沈蔚蓝出门的时候,除了钱以外,还带了几瓶药,都是打王廷臣那里顺来的,她甚至找到了“胭脂红”。
她当时穿了一件宽大的衣裳,把那些瓶子用布绑在了大腿上,这才带了出来。
她就知道,她来北郴国,肯定会遇到这种事情的,所以迷药这种东西是居家旅行必备用品,还特地找王廷臣多要了一瓶。
铺子里的伙计可能查出今天有“肥羊”经过,所以去了马鞭山报信,并不在铺子里,当然,就算他在也没关系,她压根不会怕一个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伙计的。
不过既然知道了有这个人的存在,她还是防着他会突然出现,所以在确定老板和老板娘被迷药迷晕了以后,特地进来把俩人塞进被窝里,将情形弄得就像是两个人只是单纯地在睡觉而已。
两口子鼾声如雷地睡着,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此时就是砧板上的肉,可以让人随意切割。
做完这一切,她也没收拾碗盘,只是去把店门给上了栓,随后回了屋子,也睡了一觉。
后半夜她还有活动呢,保持体力是必须的。
一觉醒来,刚好是子夜,她起身穿好衣裳,用帕子蒙上脸,背上双刀就出了门。
下午的时候她在镇子里溜达了一大圈,已经把地形给记在了脑子里,此时夜深人静,除了更夫,街上半个人都没有。
远远地,她就躲开了更夫,躲躲藏藏地来到之前跟踪的一个小姑娘家。
虽然偷人家路引这事有点亏心,对不起人家,毕竟人家是无辜的,但是她也没办法,路引这东西就等于是身份的证明,没有路引,哪里都别想去。
她来到这户人家门口,纵身跃进院子里,从身后拔出一把刀来,用刀片轻轻地把门闩给拨开,然后轻轻地一推门。
她觉得自己此次来北郴国报仇,简直是太顺利了,这户人家居然没用顶门杠把门顶住,只是上了栓。
她蹑手蹑脚地闪身进了屋子反手将屋门关上。
之所以会选择这户人家下手,是因为这户人家人口十分简单,只有两口子和一个女儿。
她先进了东里间,东里间的炕上睡着老两口,白天劳作了一天,晚上都累了,睡得很沉。
她将提前准备好的帕子取了出来,帕子里裹了迷药,她将帕子在这两口子的口鼻上按了一会儿,确定这两口子睡熟了,不会醒过来,又去了西里间。
西里间便是那小姑娘的屋子,小姑娘许是听见了什么动静,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
沈蔚蓝赶紧扑过去,用帕子捂住她的口鼻,她瞬间就昏睡了过去。
沈蔚蓝把她放好,然后转身回到东里间。
根据她的经验,一般的人家,重要的东西都是大人收着,不会放在孩子的屋子里。
她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荷包里是宣宸送给她的那颗夜明珠。
那家伙什么都好,她喜欢什么就舍得给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