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她神情凝重地问:“你们确定,你们说的酒疯子,就是每天都会在酒坊门口喝酒的那个人吗?”
那妇人认真地点了点头,“就是他,三年前的时候,他不是这样的,那位公子长得可俊了,高高大大的,真是万里挑一的好模样,后来我在城里看见他的时候,险些认不出来。”
叶蔚蓝当机立断道:“你们一家是来找活干的吧?”
那妇人轻轻点了点头,“还请小姐成全!”
“我应了,你们就留下来吧,不过我有个条件!”叶蔚蓝看向这家的大儿子,眼神凌厉。“你得带我进山去找那酒疯子。”
那妇人听了一阵欢喜,赶紧扯着几个儿女给她跪下了,“谢小姐大恩!”
说起这妇人也不容易,她夫家姓杜,娘家姓徐,这三个孩子,老大叫杜希华,十三岁了,二丫头叫杜希诺,九岁,小儿子叫杜希杰,五岁。
当年,她和爹娘都是流民,后来,听说这边修万里城墙,便来了这里,找了个男人,也是修万里城墙的徭役。
这些年,她爹娘和公公、婆婆全都相继过世了,去年年底的时候,她男人也得急病死了。她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家中又没有个得力的兄弟,难免被人欺负。村子里有一个无赖泼皮,见她生得标致,便时常打她的主意,她大儿子为了保护她,前几天跟那无赖泼皮打架,还受了不轻的伤。
那无赖泼皮的祖父是村子里的里正,她因为这件事情被村子里的人指指点点的,里正娘子领着家中的女眷整日里堵着她的门骂街,她在村子里实在是住不下去了,才合计着干脆带着孩子找个出路吧,这才去牙行挂了号,打算找户人家卖身为奴,也不至于一家人被逼死。
杜希华苦着脸犹豫着道:“小姐,那个……不是我不想去,实在是,这酒疯子养了一只老虎,三年前的时候,这老虎还是幼崽,看着没什么,可是现在都三年了,那老虎已经长大了,怪吓人的,我平常捡柴禾都不敢往林子里边走的。”
“啊?”叶蔚蓝听了一愣,心中暗道,她这姨夫还真是与众不同,竟然会养只老虎当宠物,想到自己的复仇大计,她马上就将心里对老虎的恐惧给扫除了,开口问道。“那附近可有老虎伤人的事情发生?”
“呃……”杜希华摇了摇头。“这倒没有……”
叶蔚蓝放了心,“既然没有老虎伤人的事情发生,就证明这老虎已经被驯养了,不会随便咬人的。对了,你们一家都怎么称呼?”
叶蔚蓝确定了把他们一家收下,问清楚了这家人都姓什么,然后转身对随幽然和李英道:“娘,您先别哭了,就算为了弟弟,您也得保重身子,若是把奶哭没了,可怎么奶弟弟?”
随幽然知道女儿说的是这个理,便强忍着悲伤,止住了眼泪,只是还不停地抽抽搭搭的。
叶蔚蓝又劝李英,“英姨,我知道您跟了我姨妈一场,主仆情深,但是您也得替我娘考虑考虑,我娘如今还在月子里,您这哭个不停,不是又让我娘难过?”
李英听了,也不好意思再哭了。
叶蔚蓝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李凤道:“凤姨,您把杜大娘一家安置下来,我跟着希华哥进山去找找我姨夫。”
李英起身道:“我跟你一起去找大姑爷!”
叶蔚蓝笑道:“瞧您这眼睛,哭得跟灯笼似的,还是别去了,而且富贵哥晌午还要回来吃饭,您得给富贵哥做饭不是。再说了,现在咱们也不知道,那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是我姨夫,我先过去确定一下,若是真的是我姨夫,咱们再一起过去。”
如今李英情绪太激动,她怕到时候看见姨夫,李英连话都说不清楚,光知道哭,再把她姨夫给惹急了,她姨夫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
李英被她劝说得只好留了下来。
叶蔚蓝便收拾了一下,回绣房去收拾了个小包袱出来,包袱里放了她给那落魄男子做的衣裳和鞋子,又找了个小背篓,里边装上一葫芦十年的竹叶青,和两块酱牛肉,想着她姨妈或许就埋在那里,又带了个小香炉,和几样果品,并几个空盘子,让杜希华背着,这才出了门,直奔附近的那座玉罗山。
因宋恒之进城去请郎中的时候,把马车给赶走了,所以二人只好走着过去。
这一路上,叶蔚蓝已经把杜希华家中的情形问得差不多了,知道他脸上的伤是跟村子里的无赖打架打的,不禁有些无奈,心中暗道,幸好自己遇到了宋恒之一家,有宋恒之这个男人跟着,自己和娘亲才没受这种委屈。
那杜大娘只是略有姿色罢了,尚且遇到这样的事情,若是换成自己的娘亲,怕是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知道自己的姨妈可能死了,她不像母亲那样伤心,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姨妈,彼此间没什么感情。而且,这个时候,家里不能乱,需要有一个冷静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所以,她虽然心里难受,但是却没哭哭啼啼的。
杜希华伸手指着前边那间土坯房子,开口道:“就是那里,也不知道那酒疯子在这里住了多久了。”
叶蔚蓝赶忙加快了脚步,这五、六里地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但是对于她来说,这段路程走起来还是很辛苦的,她毕竟不是打小在山里长大的。
来到屋子旁边,她一眼就看见,在屋子的东边,埋着一个坟头,坟头前边戳着一块木板,上边有字,权当墓碑了,写的是——爱妻随念心之墓!
下边写着——夫洛!
这木板上那黑褐色的字不是用墨汁写的,而是用血写的,听说,当时那落魄男子便是跪在这坟前,用自己的手指头,在这块木牌上写下了这几个字,写完之后,字迹上全是鲜血。
叶蔚蓝轻轻地吁了一口气,随念心这三个字,和她娘原来的那个名字只差一个字,看样子,坟里埋的果然是她的姨妈。
而她姨妈的男人名字里应该有个“洛”字。
她确定了坟里人的身份,便让杜希华把香炉和果品都拿出来,在坟前摆好,又点了三炷香,插到香炉里,郑重其事地磕了几个头,口中念叨道:“姨妈,我是蓝儿,你的外甥女,今日前来看你,若你地下有知,莫要怪我来得太晚……”
“你们为什么在这里?”突然,一股浓郁的酒气从二人身后传来。
叶蔚蓝一转身,竟是那个落魄男子,也就是随念心的相公沈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和杜希华的身后,一双满布血丝的厉眸带着些许杀意瞪着她,她不禁悚然一惊,旋即有些激动地开口道:“我叫叶蔚蓝,有可能是你夫人的外甥女……”
她之所以这么说,也是怕认错人,万一坟里埋的那个女子和她姨妈是同名同姓,便不好了。
“外甥女?”沈洛勾了勾被络腮胡挡住的嘴角,随即冷哼了一声,收起眼中的杀意,轻蔑地瞥了她一眼,转身就向屋子走去。
他虽是整日泡在酒里,但醉的是身,不是心,他并不糊涂,他认得这丫头,也认得这丫头身边的这个小子,心儿死了以后,便是这小子和他爹帮忙埋葬的。
而这丫头,之前一直缠着他想要拜他为师,想必是在这小子的口中得知了他的事情,这才跑来冒充他的外甥女。
叶蔚蓝察觉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厌恶,知道他定是误会了什么,赶紧追在他身后大声道:“我没说谎,我娘叫随念慈,和我姨妈是双生姐妹,你若真的是我姨夫,必定听说过。”
她见到他的脚步一顿,心中暗喜,知道自己可能真的找到了姨妈和姨夫,继续道:“我外祖父曾经是辽城的守备,名叫随明杰,十三年前战死沙场,我姨妈为了替外祖父报仇离家出走,外祖母叶氏精通绣艺,我还有一个小舅舅,名叫随念恩,和姨妈失散的那年只有五岁。还有,我姨妈的左肩膀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样子像半片蝴蝶翅膀……”
她一口气地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好验证彼此的身份,果然见到那可能是她姨夫的男子停下了脚步。
但是沈洛也只是停下了脚步,片刻之后,响起他冷寂的嗓音,“你走吧,别再来了,你姨妈已经死了,我不想再看到和她有关的人!”
说完,他便进了屋,将屋门关上。
他坐到炕沿,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仿佛一只醉猫似的躺了下去,而是呆呆地坐在那里。
这间屋子,是他亲手盖的,屋子里所有的家具,都是他亲手打的。
那时的他,以为他可以和心儿,还有他们的孩子一起,幸福地过完下半辈子。
可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心儿会难产。
一尸两命!
心儿死了,他们的孩子也死了。
那一刻,他以为世界到了末日。
从心儿被埋进地里的那天起,他就像个失了魂魄的游魂,每天除了喝酒,什么都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