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法官身穿法袍、庄严肃穆,正在朗读一份刑事判决书。
冗长的判决书读了几十分钟,终于读到了最后的判决部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余江省余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余中法刑初字第419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沈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李军
“审判员:陈晴卿
“人民陪审员:卢莲花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张玉安”
在被告人席上,一名中年男子流出两行清泪,低声抽泣。
他叫沈渊,是这场判决的主角。他被控杀害了自己的结发妻子,历经两年的审判,终于在今天得到了终审判决。
旁听席上,一个六七岁的少年猛然站起,怒吼道:“冤案!爸爸是被冤枉的!他不可能杀妈妈!你们都被人骗了!这是诬陷!”
中年男子回头看着自己的儿子,说道:“命啊,这就是命……蔡裕良,请您照顾好我儿子,谢谢你了……”
旁听席,一名头发斑白的中年男子点了点头,伸手抓住激动的少年:“沈心命,别闹了,不管怎么样,你爸爸留下了一条命,判了死缓,就死不掉了。”
“爸爸没有杀妈妈!没有!没有!……”这个叫做沈心命的少年越喊声音越轻,到了最后,几乎已经哭出声来。
两名法警走上前来,铐住了沈渊,带着他走出了法庭。
这名父亲对儿子喊了最后一句话:
“心命,我没有杀你妈妈,你一定要相信这一点!”
可是他的儿子,究竟要相信父亲,还是相信法律?幼小如他,在情理法之间,他能如何抉择,又要如何决断?
这年幼的孩子没有办法抉择,也没有办法决断。
从这一天起,他疯了。
但一个传奇,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