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美国国会选自该委员会调查报告第三章(1913年,第62届国会第3次会议,1593号国会报告):
集中的过程
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加强对货币和信贷的控制集中:
第一,对竞争性或有潜在竞争性的银行或信托公司进行合并,这种合并又被置于和谐的管理之下。
第二,一个实力雄厚的利益集团,可以在具有潜在竞争性的银行和信托公司中成为大股东。这是进行控制的最简单方法,因为它能利用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的资本投资,而目前已有数千万美元市值的投资,很明显都是出于这一目的。
第三,存在潜在竞争性的银行和信托公司通过设立连锁董事的方式进行结盟。
第四,可以利用一些实力更为强大,获得了对保险公司、铁路系统、生产和贸易公司以及公共事业公司管理权的银行业机构、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影响力,加强对货币和信贷的控制集中。这些公司的管理方式包括:持有股票、表决权信托、财务代理合同或董事会代理,或者通过为铁路公司、工业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提供货币支持,从而参与到其金融和商业政策的决策中来。
第五,利用一些信贷银行机构、银行和信托公司为了安全收购大型州际公司时,建立起的合伙公司及联名账户。伴随而来的是近期成长起来的、有时被称为“银行业道德”的新事物的理解——实际上这对一些银行业机构、银行和信托公司在商业以及买卖大笔有价证券的争夺战中,起到了破坏竞争的效果。
集中的经纪人
根据证据可以公正地推断出,上述的推进货币和信贷控制集中的最积极的经纪人包括:
J. P. 摩根公司;
纽约第一国民银行;
纽约花旗银行;
波士顿和纽约的李-希金森公司(Lee, Higginson & Co.);
波士顿和纽约的基德-皮博迪公司(Kidder, Peabody & Co.);
库恩-洛布公司
集团成员的相互联系
摩根公司和第一国民银行
摩根先生是纽约摩根公司的主管,费城德雷塞尔公司的总裁;第一国民银行成立后不久,贝克先生就是其主管和主导力量;自从开始做生意,两人就一直是密友,也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摩根先生曾证实过两人的关系,他说(第1034页):
问:你和贝克先生是多年的好朋友和合作伙伴,是吗?
答:是的,我们俩是多年的老友了。
问:自从你们开始做生意时,两人的关系就一直很好?
答:是的,至少从1873年。
问:在那段时间里,你的机构曾大力帮助第一国民银行,促使其发展繁荣,他们也曾给你很大的支持,是吗?
答:我想是这样的。
问:这是一个事实,是吗?
答:我想这是个事实。
问:在那段时间里,你们曾经共同购买许多证券,也承购了许多证券的发行,是吗?
答:是的,先生。
在摩根公司与第一国民银行成为搭档前,该公司两个最活跃的成员戴维森先生和拉蒙特先生是第一国民银行的副总裁,现在仍然是其董事会成员。
贝克先生之后,摩根公司是第一国民银行最大的股东,拥有14 500股;贝克先生父子和摩根公司,共持有未尝付的10万股中的大约4万股——在这一个机构中,这项共同投资的市场价值达到了4 100万美元。
摩根集团合作人中的三人——摩根先生本人、戴维森先生和拉蒙特先生——均为第一国民银行董事,摩根先生是四个执行委员会中的一员,不过,他并不很活跃,几乎很少参与其活动。
第一国民银行与摩根公司联合,控制着银行家信托公司。就像前面提到的,这个公司组建起来时,其整个股本都置于乔治·W. 珀金斯、H. P. 戴维森和丹尼尔·G. 里德这三个表决权受托人手中。珀金斯先生当时是摩根合伙人之一,戴维森先生和里德先生分别是第一国民银行的副总裁和大股东。戴维森先生一直是摩根合伙人之一,里德先生继续充当表决权受托人。公司的律师接任珀金斯先生,该人也是戴维森先生的私人顾问。摩根公司的戴维森先生和拉蒙特先生及第一国民银行总裁海因先生、副总裁诺顿先生和执行委员会成员赫伯恩先生(Hepburn)是银行家信托公司的共同董事(codiector),海因先生也是执行委员会的一员。
同样,第一国民银行和摩根公司联合控制了担保信托公司,摩根公司的贝克先生与担保信托公司的戴维森先生和波特先生共同担当表决权受托人。
在摩根公司通过银行家信托公司控制的阿斯托信托公司中,第一国民银行的主要负责人贝克先生和海因先生是董事。
在摩根公司通过银行家信托公司控制的自由国民银行(Liberty National Bank)中,海因先生也是一名董事。
自从南方铁路公司1894年组建,摩根先生和贝克先生已经共同担当表决权受托人,控制着该公司,而且摩根公司和第一担保公司(the First Security Co.)是该公司的股东;摩根公司的斯蒂尔先生和第一国民银行的乔治·F. 贝克及H. C. 法内斯多克(H. C. Fahnestock)是其董事。
摩根先生和贝克先生也共同担当表决权受托人,控制着芝加哥大西部铁路公司(Chicago Great Western Railway)。
摩根先生和贝克先生进一步联合,担当纽约中央铁路公司董事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纽约-纽黑文-哈德福铁路公司及普尔曼公司的董事。
应摩根先生要求,贝克先生成为了美国钢铁公司董事及金融委员会成员,而且一直担任着该职务。前面已经提及,摩根先生组建并一直掌控着该公司。珀金斯先生是摩根公司的一个合作伙伴,积极组建了国际收割机公司,应他要求,贝克先生成为了该公司的董事,最近才辞职。
摩根公司的斯托兹伯里(Stotesbury)先生和贝克先生共同担当表决权受托人,掌控着威联坎普船厂(William Cramp Ship & Engine Building Co.)。
1901年,贝克先生及其伙伴与摩根先生合作,将新泽西中央铁路公司的大部分股票转给雷丁公司,因此,将拥有或控制全部无烟煤矿藏63%的煤矿和煤炭公司的1/3无烟煤运输出去的铁路系统归于一人手中(贝克,报告1504、1506、1508)。
摩根公司的多名成员和第一国民银行的多名官员或董事在下面列出的其他公司中联合担任董事,这些公司包括:
纽约互助人寿保险公司;
无烟煤铁路系统,包括雷丁公司、纽黑文中央铁路公司、理海谷公司、伊利公司、纽约-萨斯奎汉纳-西部铁路公司、纽约-安大略-西部铁路公司;
北太平洋铁路公司,其中摩根公司的斯蒂尔先生、第一国民银行的贝克先生也是执行委员会委员;
亚当斯捷运公司(Adams Express Co.);
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merican Telegraph & Telephone);
鲍尔温苹果火车头厂(Baldwin Locomotive Works)。
摩根公司与第一国民银行共同购买和承购公司证券时一直进行紧密和持续的合作。自从1903年,他们已经和其他合作伙伴利用共同账户承购了30个公司70余种证券的发行,募集了大约10.8亿美元资金(证据213,报告1895;证据235,报告 2127;这篇报告的之后部分可以看到此类共同交易的完整陈述)。
因此可以看到,通过持有股份、连锁董事、伙伴交易和其他关系,摩根公司和第一国民银行以一种完全而持久的利益共同体的形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就此而言,他们的关系实际上在金融界是很寻常的事情。因此,当问到席夫先生是否知道“摩根先生和第一国民银行的紧密关系”时,他的回答是“我知道”(报告1687)。
摩根公司、第一国民银行和花旗银行
作为总裁、董事会主席和最大的股东,斯蒂尔先生很长一段时间在花旗银行中处于主导位置,就像摩根先生在他的公司和贝克先生在第一国民银行的地位一样。
多年来,当摩根公司和第一国民银行建立起紧密商业同盟时,显然,花旗银行依然保持独立。不过,最近,它也逐渐融入到这两个公司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中,这一点通过一系列重要的交易可以得到证明。
第一,在三四年内,摩根公司获得了花旗银行票面价值为150万美元的股本,按股票当前市场价值,相当于600万美元的投资,杰克·摩根(J. P. Morgan, Jr.)公司成为了一名董事(摩根,报告1036、1075、1076;戴维森,报告1879,证据134-A)。
第二,1910年,摩根先生与他的长期合作伙伴贝克先生以及花旗银行总裁斯蒂尔曼先生合作,从赖安和哈里曼先生遗产中购买了公平人寿保险协会票面价值51 000美元的股票,其投资收益甚至要低于1%的1/8——赖安原本打算为此支付5%的利息,总计约为300万美元。
这次交易并没有给出什么理由,其本身也没有什么暗示,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先生们想要控制这个公司5.04亿美元的资产,或者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这些信托公司及银行的股票。就这个问题,摩根先生接受了以下的讯问(报告1068、1069、1071):
问:摩根先生,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解释为什么你花300万美元从赖安先生和哈里曼先生购买票面价值为51 000美元的股票,这些股票每年只能收入3710美元,其利润只有1%利率的利息收入的1/8或1/9。
答:因为我认为从现状来看,这是一笔值得做的生意。
问:你这样来解释,太大而化之了,摩根先生。那些股票在赖安先生手中难道不安全吗?
答:我想是的。我认为在我和这两位先生手中情况会好得多,假如他们按照我说的去做的话。
问:你将如何改善赖安先生和哈里曼先生持有股票时的情况?
答:赖安先生不会独自拥有它。
问:是的,但你不知道赖安先生原本单独买了它,哈里曼先生坚持要了一半吗?
答:我想如果他能付出我给的价钱,我觉着这是一个公平的价格。
问:你认为这是一个好生意,是吗?
答:是的。
问:你认为购买这支一年只能获得1%利率的1/8或1/9利润的股票,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是吗?
答:我想是的。
问:你能赚到的正常利润大约是5%,对吗?
答:不,并不总是如此的。
问:我是说通常情况下。
答:我不是把它仅从钱的角度来看的。
问:通常情况下,正常的利率为4%~5%,不是吗?
答:那又如何?
问:购买一种股票只获得1%的1/9的利润,这个生意好在哪里?
答:因为我认为它会比待在其原有的地方要好得多,这就是所有的原因。
问:把它放在赖安先生手中有问题吗?
答:没有问题。
问:现在和放在他手里比起来,哪些方面会显得好一些?
答:那就是它打动我的方法。
问:关于此事,这是你所有能说的吗?
答:这是所有的。
问:你愿意对此作出其他解释吗?
答:没有其他的解释。
问: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买这个公司。
答:就是这个原因,这是件值得做的生意。
问:但那不能解释任何事情。
答:那是我能给出的唯一原因。
问:你做这件事是不是为了别人?
答:那是我可以给出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这是我能拥有的唯一理由。你知道的,我并没有隐瞒什么。
问:我明白了。换句话说,你其实并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
答:那只是你的看法。我认为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好的原因。
贝克先生被询问了以下问题(报告1466、1467、1469、1470、1535):
问:现在,谈谈公平人寿保险协会的交易。你记得摩根先生是什么时候从赖安先生和哈里曼先生那里获得了控制权的吗?
答:是的,先生。
问:什么时候?
答:我可能无法告诉你确切日期。
问:是在1910年,对不对?
答:我想如果这是你的报告中说的,那就是正确的。
问:我想那是正确的。但是你有回忆起来吗?
答:不,我记不清了。但这在那份记录中能看到。
问:你想起了什么?
答:我只记得那是两三年前的事了。我能想起来的就这么多。
问:当摩根先生获得公平人寿股份时,他和你是一块儿的吗?
答:是的,先生。
问:还有斯蒂尔曼先生吗?
答:是的。
……
问:……我想进一步问一下有关公平人寿保险协会的交易。那时,摩根先生进行了此次购买,你和斯蒂尔曼先生也愿意参与,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答:那是非正式的——
问:(打断)你也是吗?
答:是的,我想我们是这么做过。
问:在购买之前,你们讨论过,你同意参与,是吗?
答:是的。
问:那么,大约一年后,你被要求写这封信,确认那次协议,是吗?
答:是的,杰克·摩根先生给我写了一封信,我把英文缩写名字写在底部,说了一些或这或那的事情。
……
问:现在,我们再回头谈谈你和摩根先生、斯蒂尔曼先生购买公平人寿股票的那笔交易。在购买之前,摩根先生说了他为什么想要从赖安先生手里拿到那些股票吗?
答:我不记得他给出什么特殊原因,他只是认为将其掌握在他手里是件好事。
问:当他说他认为掌握在他手中而不是赖安先生手中是件好事时,你理解这话的意思吗?
答:我不明白有什么特殊的意思,我对此并不是很感兴趣。
第三,大约一年后,斯蒂尔曼先生和贝克先生依据他们和J. P. 摩根公司之间的协议,用国民商业银行的股票购买了互助人寿保险公司和公平人寿保险公司接近一半的股票,总计大约42 200股。根据协议,作为互助人寿保险公司金融委员会成员的贝克先生应该购买公平人寿大约15 250股股票,斯蒂尔曼则应购买互助保险公司的股票。根据协议,斯蒂尔曼先生把10000股转给摩根公司——它其实已经拥有7 000股了。贝克先生保留5 000股,把5 000股转交给第一证券公司,把剩余的分配给其他人;3 000股被斯蒂尔曼和贝克分给了库恩-洛布公司。
关于此次交易,贝克先生有如下证词(报告1463、1464):
问:购买那只股票是你和他及其他人之间协商的结果吗?
答:是的,先生。
问:其他人还有谁?
答:摩根集团的一些人。
问:是谁?
答:我不记得是不是摩根本人或杰克——我说的是杰克·摩根——或者其他人。我记不清了。
问:那么这次从两家公司购买的股票一共达到了大约42 200股,是不是?
答:是的。
问:你们关于股票分配的协议是什么,在摩根先生、斯蒂尔曼先生以及你本人之间如何分配?
答:我不记得有什么特殊的。我处理了我的股份,就按照我告诉你的情况处理的,这是我能记得的。我不记得更多的事情了。
问:有没有谈到那42 200股的分配?
答:可能谈到了,但我记不清了。
问:你不记得是否有谈到过吗?
答:是的,先生。
问:你也不能告诉我们摩根公司在购买股票之前允诺拿走多少吗?
答: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愿意拿。我认为摩根先生可能会从斯蒂尔曼那里拿10 000股。
问:在购买股票前,在你们这三个公司间,有没有什么协议,如果有的话,分配的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