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正》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历书。其中记载了“夏历”的方法,即把一年分为12个月,对每个月的天文、气象、物候、农事、田猎、政事等都有记载。由于《夏小正》的历法是与农业生产密切联系的,为农事活动的安排提供了依据,所以人们也将“夏历”叫做“农历”,成为中国古代常用的历法形式,一直沿用至今。流传下来的《夏小正》内容已有部分残缺和错乱。它是否是夏代的作品还有待考证。
《周易》
《周易》也称《易》、《易经》,《周易》是占卜之书,其外层神秘,而内蕴的哲理至深至弘,列儒家经典之首。作者应是筮官,经多人完成。内容广泛记录了西周社会各方面,包含史料价值、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周易》包括《经》和《传》两部分。《经》文由六十四卦卦象及相应的卦名、卦辞、爻名、爻辞等组成。《传》一共七种十篇,有《彖》上下篇,《象》上下篇,《文言》、《系辞》上下篇,《说卦》,《杂卦》和《序卦》。
万年历
万年历,是记录一定时间范围内具体阳历与阴历日期的年历,是为了方便有需要的人查询使用。“万年”只是一种象征,表示时间跨度大。相传,西周时期有位叫做万年的樵夫,非常爱观察和思考,除了做工之外就是思索怎样精确确定时间。他最开始是根据太阳在一天中的移动变化设计了一个“日晷仪”,刚开始日晷仪确实能方便计时,但是一到阴雨天,日晷仪就失去了作用。经过长期的观察和研究,后来万年终于利用滴水的方法成功实现每天计时。以后万年更细心地研究节令变化,经过了数十个寒暑,终于归纳出节令变化的规律并命名为“太阳历”。当万年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呈给皇帝祖乙时,他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祖乙深受感动,就把太阳历改为“万年历”,并封万年为“日月寿星”。这就是“万年历”的由来。
政体
奴隶社会
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产生,氏族部落内部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有的氏族贵族成为最早的奴隶主,奴役和贫民逐渐沦为奴隶,人类进入奴隶社会。通常认为,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社会,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开始。根据马克思提出的奴隶社会基本特征,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并没有经历奴隶社会。夏商周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劳动者是平民而非奴隶,因此可以说中国直接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
世袭制
世袭制是中国帝王承袭长期的方式,即王位按血统关系世代相传,可传承的有名号、爵位以及财产等。禹死后,本应由部落推举的伯夷继承首领之位。夏启在父亲的栽培下羽翼丰满,他杀死了与他争夺王位的伯夷,自己为王。从此开创了中国“家天下”的世袭制,一直延续到清末代皇帝,都是采取这种方式继承王位。
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由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相传夏朝少康封幼子曲列于缯,其后裔在商周时期一直列为诸侯。周灭商及评定叛乱后,在全国实行大分封,以封地联通居民赏赐给同姓及开国功臣。被分封的诸侯在封国内拥有世袭统治权,但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役、力役等遗物。战国时,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权和军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秦灭六国后,虽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但在20等军功爵中的“列侯”、“伦侯”等仍有食邑的特权,这也是分封制的痕迹。项羽曾经恢复分封制。汉初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只是封国的权利更少。晋武帝曾大肆分封,造成八王之乱。后世虽保存了分封制,但实权日趋缩小,分封制名存实亡。
宗法制度的形成
宗法制起源于商,完成于西周,是中国古代社会影响极广的家族组织制度。规定,一个父亲所有的儿子中,嫡长子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家族的财产和统治权及爵位,历代照此相传,叫做直系,是该家族的大宗;其他儿子是旁系小宗,每宗又按照此法分为大宗和小宗。这样时代延续下去,构成一个多级的宗族组织系统。今天人们常说同姓之人500年前是一家的说法就基于此。
宗法制
宗法制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缘关系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实为我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原则,目的是维护贵族世袭的统治。宗法制包括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庭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物的家法,其核心是嫡,即正妻所生的儿子、长子继承制。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形成一套系统而完整的制度。
人祭、人殉
人祭、人殉是一种起源于奴隶社会殉葬制度,在中国以商代最为典型。据殷商甲骨文和金文记载,商朝有贵族、平民和奴隶三个阶层构成。贵族不仅无偿占有奴隶,而且可以随意杀戮奴隶,杀人祭祀(人祭)和活人殉葬(人殉)就是最典型的奴隶杀戮活动。殷墟王陵区的公共祭祀场所曾发现1500左右个祭祀坑,2000千多个殉葬之人。这些数字充分说明殉葬制度在商代的盛行。
商代占卜
商代时候,人们已经有了宗教意识。他们崇拜上帝(非基督教中的“上帝”,而是天上的王)、崇拜山川风云等自然力量,认为世间到处都有鬼魂的存在。基于对这些神秘力量的恐惧,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时候,诸事必定占卜以定吉凶。占卜时,人们先灼烧甲骨,根据甲骨上裂纹的走向和排列结构来断定事情的成败吉凶。最后还将吉凶的情况刻写在甲骨上,以备日后查看是否应验之用。商人总结出很多占卜的知识,《周易》就是较著名的占筮书。
诸侯
诸侯是古代中央政权所分封的各国国君的统称。周代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各诸侯名义上需服从王室的政令,周向王室朝贡、述职、服役,以及出兵勤王等。周初的诸侯由中央统一控制。春秋时,诸侯强大,周王室衰微,诸侯脱离了周天子的控制并出现割据纷争的局面。汉朝分诸王、列侯二等,诸侯国由皇帝派相或长吏治理,王、侯仅食赋税。
夏商官制
夏商因历史久远,后人无从知道当时的详细情况,只能从甲骨文及远古史书中窥见一二。夏朝最高统治者是“王”,其下设有各种职官。商沿袭前朝,最高首领也称“王”。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设有百官,称为百辟。内服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事务官、武职官等几类。政务官又有有尹、冢宰等之分。宗教官有占、卜、多卜、亚、祝、史、作册等。史官为记录王事活动的官,与作册职掌相近。事务官是负责某种具体事务的官。武职官有亚、多亚、马、多马、射、戍、卫、犬、多犬等,商王和奴隶主贵族是军队统帅。内服以外的诸候统治区域称为外服,包括商王亲属的受封地和被征服部落的臣服地区。候、甸、男、卫、邦伯等是外服的重要统治者。
西周官制
西周在中央确立了师、保的中枢队员地位。周王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它们辅佐周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西周官制沿袭商朝内、外服制度,更加细致和完善。内服官中,朝廷的官员分为公、卿两个等级。公一级的有太师、太保、太史。卿次于公,他们是公下面依照分工处理朝廷政务的官员,主要有司徒(金文作司土)、司马、司空(金文作司工)、司寇、司士、太宰、公族等。司徒主管农田图籍及人民户口等,兼管军事和卜事。司马掌管军队和军赋。司空掌管百工执事及土木营建。司寇主管刑狱治安。司士,主管贵族的刑罚及版籍爵禄。太宰本是周王的家务总管,掌管王的饮食起居、车驾仪仗、王家财产、王后命令等。因与周王接近,成为周王亲信,所以他的权力和地位也较高。公族是掌管公族内部画事务的官。西周内服官的爵位分为公和伯、候两等。太师、太保、太史皆为“公”爵;凡由王畿内贵族入朝为卿的称“伯”爵,四方诸候入朝为卿的称“侯”爵。
周文王有亡荒阅
“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左传?昭公七年》)。所谓“有亡荒阅”,就是周文王针对奴隶逃亡现象制定的法律。规定,谁的奴隶归谁所有,不许藏匿,这项清查奴隶逃亡的制度受到奴隶主贵族的拥护,为巩固周朝的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监
武王伐纣之后,周武王采取“以殷治殷”的政策统治商朝救民。纣王之子被封于殷,继续统治殷民。同时,武王还派遣自己的兄弟在殷都附近监视武庚。殷都东建立有卫国,由管叔监之;其西建立鄘国,由蔡叔监之;其北建立邶国,由霍叔监之。这三人并称“三监”。
周宣王不籍千亩
“籍”是实施井田制时在公田里举行各种耕种的典礼,“千亩”就是公田。“籍千亩”是惟有天子具备举行大礼资格的神圣行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平民已不再满足耕种公田,而对私田的收获越来越关心。在这种局势下,周宣王决定废除“籍礼”,取消公田,改为将公田租给农民耕种,按一定的数额征收田租和田税,这就是“不籍千亩”。“不籍千亩”的改革是井田制崩溃的标志,此后劳役地租变为实物地租,封建性的租佃关系发展起来。
料民太原
《国语?周语上》说周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料”就是数量的意思。料民太原就是西周政府调查户口落实税负的历史事件。西周后期,因连年对外用兵,周王室财政日趋紧张,国势衰竭。为了调查核实居民户口,以便征收军赋、田赋和兵役,以扩充兵员和充实财力,这就有了“料民于太原”的事迹。这件事充分说明了周人已认识到人口调查与税收负担的辩证关系。
西周最高的长官
太师、太保与掌管册命、记事、历法的太史并称“三公”,是西周最高的长官。西周初期的长官只有太师和太保,这些官职的名称起源于氏族社会中的长老。太师和太保的职责就是引导和监护嗣位的首领,一般来说,太师偏重武事,而太保则偏重于文教。不管太师还是太保,同是王室的辅佐,出征时都可作为军队统帅。西周初年的姜太公、周公曾为太师,召公曾为太保。
圜土、囹圄
夏、商、周的监狱通称为“圜土”。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地上围起圆形的土墙,以防止罪犯逃跑。圜土是我国最早的监狱,《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启以后的第七位夏王)三十六年作圜土”。囹圄也是监狱的代称,“囹圄,周之狱名也。”(《说文》)。成语身陷囹圄由此而来。
刑鼎
刑鼎是铸有刑法条文的鼎。《左传?昭公六年》载:“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鼎在古代的作用就是记载重大历史事件,晋国最先将刑律铸在铁鼎上,这是我国有史记载的最早将法律上升为国家大事的史事,可惜遭到以德服人的孔夫子否定。
九锡
九锡是车马、衣服、乐、朱户、纳陛、虎贲、斧钺、弓矢、鬯九种礼器,是天子赐给诸侯、功臣之物,是最高礼遇的表示。王莽、曹操、司马昭、孙权、桓玄、刘裕、李渊等都是接受过九锡的历史名人。“车”是金车大辂(车辕上用来挽车的横木),“马”是黄马八匹,德行较高的人可赐以车马。“衣服”指衮冕之服,能安百姓者方能受赐。“乐”为定音、校音的器具,能使民和乐者可赐。“朱户”指红漆大门,民众多者赐之。“纳陛”有两种说法,一是登殿时特凿的陛级,贵宾专用通道;二是阶高较矮的木阶梯,能进善者赐之。“虎贲”是守门的卫士或卫士的兵器,能退敌者赐之。“宫矢”是特制的红、黑色的专用弓箭,能征讨不义之人者,赐之。“斧钺”,能诛有罪者赐之。“鬯”是供祭礼用的香酒,孝、道兼备者赐之。
太监发展史
殷商的甲骨文中有“凸刀”字,意思是阉,可见当时已有阉割之人。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中的寺人、內竖、閽人等职就是。但是数量不多且地位地下,只负责杂役,传令等工作。秦朝时,受宫刑的人多起来,使用閹人的机构亦增多,閹人当政开始出现。汉代,侍候皇帝的人统一被叫作“宦者”、“宦官”,东汉明确规定宦官要全部用阉人,大规模宦官当政的局面出现。唐末再次出现大规模的宦官当政。明代是太监在中国历史上最活跃的时期,号称l0万宦官,遍布政府各部门,以太监充任的特务分布全国。清朝时对太监控制得十分严格,设定了等级极为严格的太监制度,除了清末有一两个受宠的太监外,宦官弄权的情况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