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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临走的时候,应红还是把王美琴给她的钱放在了桌子上,她收了唐秘书的,因为有了唐秘书的那一捏,那五十块钱的得来,让应红感到心安理得。有了钱,应红毕竟没有两手空空,她除了拿唐秘书送来的那些东西孝敬父母外。她还用了二十块钱为金花买了一套新衣服,紫色灯心绒的连衣裙,泡泡袖,折子很多的裙摆,金花穿在身上俨然就像一个小公主。由于有了这套漂亮衣服的“贿赂”,金花和应红很快就亲热起来了,妈妈,妈妈地叫个不停。但是,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嚷嚷着要找外婆,应红似乎早已料想到这个局面,她又神奇地拿出了一个漂亮的布娃娃在金花的眼前一闪,金花果真又和妈妈亲热了起来,应红提出条件,让她和自己睡。或许是那个漂亮的布娃娃太有诱惑力了,金花算是勉强同意了。上了床,她既不脱衣服,也不把怀里的那个布娃娃放下,最后眼睛实在盯不住了,睡了。到了半夜,金花翻了个身,就翻出问题来了,她大哭了起来,把全家的人都吵醒了,她大声叫着,要找外婆,找外婆。母亲慌忙进来,把金花抱走了。应红沮丧极了,心里空空的,几乎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晨,父亲见了应红,很小心地说,她跟你妈跟惯了,你妈没有她陪着,还睡不着觉呢。

应红知道父亲是在安慰自己,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想想父母把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自己非但没有为父母分忧,还给父母添累。想自己这个女儿做得真是够呛了。

好在还有那些东西,先是母亲穿了那套纯棉的内衣来让应红看,那衣服不仅合身,母亲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就是舒服,就是舒服。说了还用手不停地在衣服上抚过。父亲在一旁说着,只要是你姑娘买的,什么都是好的。母亲接了话说,那当然,我姑娘是研究生嘛,眼光肯定错不了。应红听着,心里却一股股泛起酸水,越发对自己不满。

除了父母的、女儿的东西,应红还给应明、应辉和应明的女朋友买了小礼物,也争足了一个做大姐的面子。

家里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母亲对应红说,现在吃是没有问题了,想吃什么就能买什么。父亲说,你想吃什么就和你妈说,让她去买。

母亲说,现在菜市场上什么都有,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当然贵是比过去贵一点了,不过收入也比过去多了。

父亲说,你妈妈现在是资本家了。“奸商”。

母亲白了父亲一眼,说,别听他瞎说。

父亲说,自古不是无商不奸吗?说完,他就哈哈笑了。

应红说,像我妈这样善良的人怎么会是奸商呢?

父亲说,这不,她就被“鹰”咬了。

应红不解,问是怎么回事?

母亲笑了,说,你爸爸还不是说我被骗的那件事呗。

应红这才知道,母亲有一次被一个外地来的烟贩子给骗了。他用的是小伎俩,在钱上做了手脚,他把一叠钱交给母亲,让她数,故意让钱不够两张,母亲将质疑提出,这个烟贩子就假装再拿回去数,接着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嘴里赔着不是,手里当着母亲的面,补了两张钱进去。等母亲拿了钱回来一数,除了后来补的那两张钱是真的外,其余的就是一些废纸。母亲整整损失了七百多。

父亲说的“鹰”就是“烟”的谐音。

母亲说,不知道他是怎么变的戏法,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的手。

父亲说,要让你这个榆木脑袋看出来,那不就没事了吗?

应红忙为母亲辩护,我妈哪榆木了,像我妈这样聪明的女人还不多呢。

父亲笑了,说,到底是女儿,总向着妈妈。

母亲也笑了,说,吃一堑长一智嘛。

父亲说,总结经验倒是有一套。

应红在一旁听着,心想,在平时长长的日子里,父亲和母亲更多的时候就是这样打发了时间的,他们在这些琐碎的贫嘴中获得了属于他们的乐趣。这样的感觉让应红的心理压力得到了一些减少。父母总是健康快乐着的就好。

这个家里还有好事:一起是应辉考取了“托福”,他已经接到了美国一所大学发来的邀请函,春节一过他就要起程去美国。再一起是应明的,他已经在玉水宾馆订下了结婚的喜宴。

应明起先是帮母亲开杂货店,后来有了一定的资金,他就彻底辞职注册了自己的贸易公司,没想到他还做得不错,在玉水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个体工商户。应明找的女朋友是《玉水报》的一个记者,大学生,模样也不错。应红回来的第一天,就见到了,应红逗应明,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看上你啊?应明贫嘴道,你难道没有看出你弟弟有点像周润发?应红问,谁是周润发啊?应明说,还亏得你在大城市里,连“发哥”都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为他发疯啊。应红问,为什么?

为什么?为他那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啊。应明说。

“哦”应红释然。

应红回家的日子里,应辉正忙于和同学朋友告别,每天几乎都不在家,母亲说他,你姐姐回来了,你也不在家好好呆一呆。应辉辩解道,老姐又不是外人。在玉水人的眼里,应家的三个孩子个个都成器,这在玉水也是不多见的,因此,认识和不认识应家的,都在传着应家教育孩子有方的佳话。

应明结婚的这一天,迎亲的小轿车共有九辆,把玉水的老城街道占了一半。接新娘子的车还专门扎了鲜花,挡风玻璃上还贴了红“NFDA2!弊帧;棺门备了一辆面包车,把后门打开,里面架了摄像机,这辆车开在最前面,专门为迎亲的车队摄像。应明说,这样的规格在昆明都是很高的。应红只是听着,昆明的婚礼是什么样的,她到底是不知道的。新娘穿了白色的婚纱,应明也像模像样的穿了他平时根本就不会动的西装。

更多的时候是应明的朋友在帮忙,有照相的,有给客人递糖点烟的,也有引领客人到座位上去的。他们的父母也在迎着自己的朋友,金花在宾馆的大厅里来来回回的跑,闲着没事的是应红这个当姐姐的,她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看着这一场婚礼一点一点地进行着。倒是新郎和新娘要不时地向来的客人介绍,这是我们的姐姐,她在省城里上研究生。然后就听得对方说,你姐姐真漂亮,真有气质。应明自是得意的,像是有点冷落新娘了。应红脸皮薄,自己没有经过这样的婚礼,就更不愿在这时出风头,急忙站得远远的,看着。每一张面孔应红都是陌生的,也有似曾见过的,她也叫不出别人的名字来。应红悲哀地感觉到,玉水也是别人的玉水,自己不过是一个玉水的过路客。她茫然了,在昆明她有一种生活在别处的感觉,到了玉水,她又有了一种身为异客的感觉。她问自己,你到底属于什么地方?什么地方能够接纳你?

在玉水的时候,应红曾经犹豫过,去不去河前?河前是一个既让她怀念,又让她伤心的地方。她如果要去怀念,必然就会伤心。怀念是吸引她的,伤心又是她要躲开的。想来想去她还是决定不去,她觉得她现在还没有直面那一段历史的勇气。

金花和应红的关系总是若即若离的,她只接受应红的物质贿赂,妈妈给好吃的、好玩的,就跟妈妈,否则就翻脸不认人。起初应红还可以领了她到人民商场去,给她买玩具,买冰棍,金花手里拿了自己心仪的玩具,嘴里吸着奶油冰棍,一下子就表现出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来,走路的时候,身子还一颠一颤的,她抢在应红的前面走,走两步转了身看看妈妈,又向前走去,迈着大步。一会儿停下来,对应红说,金花自己走,不要外婆抱。应红点头赞赏,她来了劲了,更加大步流星走了。走到大街上,金花又小大人模样,指了指马路,说,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横线。她说完了,就笑眯眯地看着应红,一副讨好卖乖的样子。或许是平时总是被大人表扬的,就很有经验地等着应红也表扬她,应红当然不会让她失望,不仅表扬了,还把她抱在怀里又亲又吻的,直到孩子使劲挣脱她的怀抱。应红也趁金花高兴的时候问她,跟妈妈去昆明,好吗?她很爽快地应道,好!应红看出了她那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低声嘟囔了一句,白眼狼!金花的耳朵尖,她看了妈妈,说,妈妈不怕,有警察打死大灰狼。应红忍不住笑了,金花看妈妈笑了,也笑着,很生硬的笑,还有声音,“嘿嘿”。应红见她那一副怪模样,又忍不住一把把她揽在怀里,又是亲又是咬的。

这样的时刻并不是长久的,金花手里的冰棍进了肚子,就要翻脸了,她大声嚷嚷着要找外婆,全然不顾是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应红抱她她就用脚使劲踢应红,应红让她自己走,她就更哭闹得厉害。应红只有说,我们到北门街去。她才算是罢了休。

北门街是母亲上班的地方,实际是母亲自己开的一个店铺,雇了一个双林的乡下女孩守着,母亲也经常带了金花到铺子上来看看,金花喜欢到铺子来,在这里她可以为所欲为,能吃的东西自不必说,她看上什么就能吃什么,常常是一块糖只含了一口就吐了。她最猖狂的是把盐搀和到白糖里,把肥皂扔进酒坛子里。她听见那个乡下女孩尖叫着向她扑来,她就一脸冷静地看着,她以此为快乐。

这些都是母亲告诉应红的,母亲说的时候,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金花也站在一边看着母亲,“嘿嘿”笑着。笑了又扭头看看应红,像是炫耀。

应红听着母亲的叙述,也跟了母亲笑了,心里还别有一番味道,她想到自己当初怀着金花的时候,看了那么多养儿育儿的书,那样的书就好像是烤红薯做成的,温馨得要命。书里头头是道地讲着你要怎么怎么教育孩子。那时,应红的脑袋里,就装了一幅幅图画,一个涂鸦的孩子,一个背诵唐诗的孩子,一个能歌善舞的孩子……现在,这一切是多么遥远。应红知道这怪不了别人,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是自己的私欲结下的恶果。

应红极力地想对这个四岁的孩子补偿着,她翻出了她在家的时候读过的唐诗,她把金花抱在自己的腿上,念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她让金花跟着她念,金花的小嘴还没有张开呢,眼睛就看到了头一天应明买回来的几个大柿子,她一挺腰板就从应红的身上跳了下来,一把抓起一个柿子,递到了应红的面前,嚷嚷着,妈妈,要吃。应红接过了柿子,再看一眼金花,那一双比玉花江的水都要干净的眼睛里,流出了一种焦渴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应红手里的那个柿子。应红的心一下子凉透了,她理想中的那个女孩像一片羽毛一样,飘得无影无踪了。应红不知道怎样来面对这个生命,这个生命充满了变数,她不是一块橡皮泥。应红想,我是没有能力来捏她的。

金花是一个让应红无奈的生命,可她的身上是流着应红的血液的,还有另一个人的。应红还在补偿着。她一对金花宣布,我们上街去。金花就高兴得手舞足蹈的,她越是兴奋,应红的心里就越是有些别扭。她悲哀地看到,她作为一个母亲,在这个女孩眼中的所有价值。

上街了上街了。金花快乐着。这一次应红是把她放在自行车后面,她睁大了眼睛,眼睛里闪着一个大问号。应红向她解释道,今天我们不坐边兜车了。过去,母女俩的每一次出行都是叫了边兜车的。边兜车是玉水的一个主要交通工具,是由自行车改造过来的,只要交两元钱,可以任意到玉水的每一个地方。应红之所以放弃了边兜车,是因为她发现自己的钱已经不多了,她必须把返回的车票钱留下。她头一天的晚上整理自己的钱包时惊奇地发现,钱包里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不能向父母伸手,她只能尽量省着用。

这一次应红是带金花到公园里去,玉水原本是没有公园的,前年政府在玉花江边围了一块地,引了玉花江的水圈成了一个湖,湖里种了莲花,还养了鱼,红色的、浅黄色的,鱼儿自由自在游弋在水里,有游人向水里投食,鱼儿就争先恐后地来抢食,引得游人开心一笑。连着水建了小石桥,桥的一头是一个五角飞檐的亭子,上有琉璃瓦,大红色的圆柱,黑色的座位,还是大红色的靠背。在公园的一角用水泥砌了一个滑梯,上了彩色的油漆,画成一个大象的摸样,大象的鼻子成了滑梯。挨着大象滑梯,还放了几个简单的可以摇摆的小狗、小鹿、大公鸡这样的小动物,都漆上了鲜艳的彩色油漆,再远一点还有一副跷跷板,或许是雨天淋了雨,一坐上去,就“咯吱”响个不停。

金花起先是兴奋的,上了滑梯又要妈妈陪她坐跷跷板,再一会儿又坐上小动物,使劲摇着,应红站在一边看着,思想不时地跑远了,远山远水的,自己都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是金花的叫声把她唤回来的,再一看,都简直认不出来了,出门时才穿上的一套粉红色的外套,现在已经改变了原来的颜色了,应红急忙扯过她来使劲地拍打着。不想金花早已对这些玩具没有兴趣了,她又哼叽起来,应红看了看周围,根本就没有一个买东西的。金花也像是发现了这一点,她开始变脸,大哭了起来。应红已经有些摸到她的脾气了,就哄了她,说是到商场买东西,金花果真不哭了,乖乖地上了车。没想到,走着走着,金花就看出了不对,她又喊了起来,说,不回家不回家!应红不理她,只管向前骑去,金花也有她的办法,她在车的后坐上使劲摇晃着身子,引得路边的人惊叫。应红无奈,只有依了她,掉转了车头,向商场骑去。

进了商场,应红小心翼翼地领了金花,买了一只五毛钱的棒棒糖,想就此打发这个女孩。金花拿了糖就用手扯了妈妈,向玩具柜台走去,应红一个劲地打岔,也没有逆转过来,应红悬了心,和金花一起走到了玩具柜台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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