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警察的身体心理素质简介
身体心理素质是警察素质的保障。它包括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两个方面,尤其是后者。具备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警察就有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可靠保障。
1.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人在体质、精神活动和魄力方面的基本条件,是警察工作、生活、学习的基础,是人民警察从事职业活动的前提条件和有效发展其他素质的基础保障。没有这个坚定的基础,一切其他的素质都会受到负面的影响。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对人民警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公安工作异常复杂、紧张和艰苦,需要有良好体质包括耐受力、适应力和应变力等。公安工作的突发性、紧急性、敏捷性、对抗性和艰巨性都要求人民警察必须有一个健康的体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公安工作的危险性、对抗性在增加,对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抓捕、查缉,还是连续作战、长距离作战等,无不以强健的体魄为条件,健康的体魄是素质诸要素中的物质基础。公安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人民警察工作的无规律性。往往为了侦破一个案件,几天几夜连续蹲坑守候,风餐露宿,几星期回不了家是常事,方便面作为主食也是常有的事情,昼夜兼程出差在外也不是新鲜事。因此,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还应具备一定的防身技能。当前,一些重、特大犯罪逐步升级,犯罪分子穷凶极恶,给与犯罪分子直接打交道的人民警察造成很大的危险,具备了防身的技能,就可以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中减少牺牲。
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主要指下面几方面:
第一,健康强壮的体魄。警察是一支半军事化的、有纪律的队伍,健康强壮的体魄是确保警察队伍整体性、统一性、形象性的基本条件。强健的体质是人民警察身体素质的基础。它既是身体素质水平的表现形式,又可以反映人体机能的完善程度,反映人民警察的形象特征和精神风貌。例如:强壮的体格、威严的姿态和诚挚的面容,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感、安全感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
第二,持久耐抗的体能。警察的体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公安工作具有很强的对抗性,有时会有危险的搏斗,有时需要快速地奔跑,这些无疑都是对警察体能的严峻考验。特殊的体能与一般的生产、生活活动相比较,人民警察的职业特性具有工作对象的多样性、复杂性、危险性和工作强度的繁重性、艰苦性、持续性,这就要求其必须具备超过常人的特殊体能。掌握各项业务技术和临战技能,特别是擒拿格斗、警械使用、实弹射击、查缉战术等有关身体运动战术,是人民警察在临战处置中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综合机体能力的反映。体能对于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具有主导作用,是人民警察身体素质提高的核心。体能的发展与提高,有利于人民警察形成强健的体质,保持充沛的精力和增强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对疾病的抵抗力。
第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疾病抵抗能力。人民警察的工作特性决定了人民警察户外活动多,环境复杂,工作条件艰苦,工作量大,易产生疲劳和易受外界不良环境侵袭,与疾病源接触机会多,自身机体调节易受忽视。因此,要求人民警察通过人体自身的调节功能,不断调节机体内的活动规律结构,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通过对细菌侵袭和人体机能失调而易引发疾病的自我防御,达到对人体的免疫功能和自身内部器官的主动调节。人民警察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饮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和疾病预防,强化对环境的适应力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人的心理活动过程的客观反映,是人通过自身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发展的基本特质,这是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决定性因素。人民警察的心理素质,是指通过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气质、性格、能力等个性心理特征,反映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带有警察职业特点的心理发展和整体心理健康水平。选拔、训练和造就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民警察,是提高公安工作整体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心理素质包括:
(1)认识素质。人民警察的认识素质,包括与警察职业有关的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象、思维等。它是为了了解客观事物性质和规律而产生的心理活动,是人民警察认识能力的具体体现。
(2)情感素质。人民警察的情感素质,包括与警察职业相关的情绪、情感、意志等特征和品质。人民警察应当具有调适自身情绪的能力。在处理问题时临阵不乱,临危不惧;保持良好的心境,克服激情、冲动;在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运用多样性的语言技巧和表达方式,用表情、手势、状态等非语言交际技巧,去影响、感召、说服群众,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要有顽强的意志力,临危不惧的胆识和行为,坚忍不拔的耐力和实现目标的坚定信念,意志、品质的要求是自觉、果断、坚韧、自律。
(3)性格素质。个性是一个人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人们在心理上相互区别的主要依据。人的个性结构主要包括个性意志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性格、气质、能力等)两个方面。个性意识倾向性表现在对认识和活动对象的趋势和选择上,主要有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人民警察的需要与动机应反映在集体主义的心理倾向上,表现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反对利己主义的动机;人民警察的兴趣是对公安管理目标的积极追求和能动性的发挥,是保持良好、认同、满意的情绪以及支持、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开展的状态。公安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还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沉着而不急躁;要坚强而不脆弱;要果断而不犹豫;要信心充足而不恐惧;要坚忍不拔而不半途而废。
警察的所有活动都会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犯罪形势的发展变化,越来越要求把警察心理素质列入警察必备的素质当中,并且把它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首先,警察工作任务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警察由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打击犯罪为主,逐渐转变为为民服务与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打击犯罪并重,并且为民服务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警察在相当多的时间内要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警民关系是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每一名警察在具备其他素质的同时,也应当具备合格的心理素质,否则,将无法完成自己的工作。其次,犯罪内容和手段不断翻新变化,要求警察不断提高各个方面的素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犯罪类型相对较少。改革开放以后,原来没有的犯罪类型相继出现了,例如,走私贩私、吸毒贩毒、有组织犯罪、计算机犯罪、职务犯罪等就相继出现了,而且犯罪手段智能化突出,发案数量逐渐增加。这就要求警察必须提高包括心理素质在内的各项素质。
人民警察心理素质的主要方面:
第一,健康良好的心态。警察面对激烈的斗争,狡猾的犯罪分子,各种各样的工作对象,有考验、有抵抗、有埋怨、有委屈,没有一种健康良好的心态,就很难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第二,稳定有益的情感。公安工作既要依法管理社会,又要热情服务社会,具有很强的情感性。对待违法犯罪分子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对待人民群众要热情服务,不厌其烦,和蔼可亲,细致周到。稳定有益的情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有利保障。
第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公安工作是异常艰苦、复杂繁重的,经常要加班加点,有时要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无论条件多艰苦、环境多恶劣,都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就很难适应和胜任公安工作。充沛精力的基础是健康的体质和体能。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要善于调适精神活动,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坚定的信念和意志,注重营养和休息,使自身保持精神振作、反应敏捷、判断准确、动作果断有力,能够适应非正常性的生活环境和工作规律,增强体能的耐受力,使精神与体力有机协调统一,避免拼精力、拼体力的短期工作效应,达到爱护身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力所能及的协调统一。
(二)中国近现代史告诉我们:“东亚病夫”
1.“东亚病夫”的来历及含义
对“东亚病夫”一词,许多人的理解是:清末中国人吸鸦片,导致身体瘦弱,所以遭洋人轻视;其意思,近似于老百姓所说的“鸦片烟鬼”。
“东亚病夫”一词,最先叫“东方病夫”,出自上海《字西林报》(英国人办的英文报纸)于1896年10月17日登载的一篇文章,作者是英国人。按照梁启超的翻译是:“夫中国——东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
此后,在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在柏林举行。中国申报了近三十个参赛项目,派出了140余人的代表团。在所有的参赛项目中除撑杆跳高选手进入复赛外,其他人都在初赛中即遭淘汰,最终全军覆没。中国代表团回国途经新加坡时,当地报刊上发表了一幅外国漫画讽刺中国人:在奥运五环旗下,一群头蓄长辫、长袍马褂、形容枯瘦的中国人,用担架扛着一个大鸭蛋,题为“东亚病夫”。从此,“东亚病夫”就成了外国人对中华儿女的蔑称。
讽刺漫画中的“东亚病夫”,跟身体不强壮有很大关系。但“东亚病夫”一词的含义,身体不健康只占一小部分,更多的则是思想和精神的残缺。
第一,思想意识上。满清之所以夺得天下,根本优势在于满人的尚武精神和进取之心。他们入关当皇帝后,前期还保留了点自己的东西,比如“围猎”与骑射,但越到后来越差劲。自康熙皇帝开始,治理天下的思想逐渐全盘汉化,其国策,跟之前被它灭掉的朝代并无二致。王权思想与儒家学说,仍然是清代统治者的灵魂。与之相比,西方国家在冲破中世纪的蒙昧后,思想家一个接着一个诞生,而新的思想和观念,正推动着社会向更高层次迈进。
第二,国家制度上。受宋代程朱理学改造过的儒家思想的影响,清代的国家制度在将近300年内一直是原地踏步。我们的邻邦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较为彻底地摆脱了源于中国的封建思想的束缚。西方诸国,经过一波又一波的思想解放,迅速从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到较为完备的资本主义制度。相对于大清而言,问题的严重性在于:统治者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制度性差距,反而将国门一关,自夸是全世界最好的。
基于以上两点,清代的落后与挨打是注定难以逃脱的。而生活在清代的国民,其实跟生活在宋代或者明代的国民并无二致。这就是被称“东亚病夫”的根本原因。
2.中国人的奥运梦及“东亚病夫”帽子的甩掉1896年第1届现代奥运会召开前夕,法国人顾拜旦致函清政府,邀请中国参加将在希腊雅典举行的奥运会。中国第一个接到奥运会邀请书的是清朝光绪皇帝,后因慈禧太后及其幕僚不懂得“田径”一词的含义而未能派队参加。
1904年,第3届奥运会在美国圣路易举行,中国的一些报刊曾刊载了这届奥运会的消息。由于这届奥运会的规模较小,再加上当时中国民众对现代体育了解甚少,这些报道只在有限的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907年,一些基督教青年会和教会学校的人士开始在社会上宣传奥林匹克运动。同年10月24日,著名教育家、体育家张伯苓先生在天津青年会第5届学校运动会的演说中指出:此次运动会的成功,使我对吾国选手在不久的将来参加奥运会充满了希望。虽然许多欧洲国家奥运选手获奖希望甚微,但他们仍然派出选手参加奥运会。他建议中国加紧准备,筹建奥运会代表队,争取早日参加奥运会。
1908年,一些报刊介绍了即将召开的第4届奥运会的情况:再过几星期,伦敦将举行一次盛大的奥运会,世界上没有一个运动会能与奥运会相比。有的报刊还建议要积极争取奥运会在中国举行。
1908年10月,在天津青年会第6届学校运动会的颁奖仪式上,用幻灯放映了奥运会的盛况,天津青年会的美籍体育干事饶柏森还在演讲中阐述了中国参加奥运会的前景,激起了同学们对奥运会的极大兴趣。
1908年,《天津青年》发表文章,向国人提出了三个问题:中国何时才能派一位选手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才能派一支队伍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才能举办奥运会?举办奥运会,是中国人民一个世纪以来的梦想。
1928年,第9届奥运会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举行,一位中国人悄悄地走上了奥运赛场的观众席,他就是中国第一位参观奥运会的正式代表、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干事宋如海。这是中国首次派人出席国际奥委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归国后,他撰写了《世界运动会丛录》一书。
1931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得到国际奥委会承认。从此,中国与奥委会有了更紧密的联系,并积极参与了国际奥委会的一些重大比赛活动。1932年,当时的中国政府本不拟选派运动员参加洛杉矶第10届奥运会,后因日本企图以所谓的“满洲国”来取代中国出席奥运会,才不得不同意体育界派出一个仅有几人组成的代表团。代表团中只有刘长春一名运动员,由于准备不足,仓促上阵,刘长春在100米和200米预赛中即告落选;同时,还因旅途劳顿、体力不支,他放弃了400米比赛。这次出征虽然成绩不佳,但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存在。在刘长春当时留下的老照片中,他抱歉地看着后人,目光无奈,身影单薄——身后没有强大国家支持的中国运动员,只能在奥运竞技场上徒唤奈何!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在德国柏林举行,中国选派了69名运动员前往参赛,并派遣了一个34人组成的体育考察团一同前往。除符保卢一人进入撑杆跳高的复赛外,其他运动员都在预赛中被淘汰,但中国代表团的武术表演引起各国体育界人士的极大兴趣。当其他国家的运动员捧着鲜花,戴着奖牌,神采奕奕地回国时,中国运动员又一次黯然伤神地踏上归途。途经新加坡时,一幅外国漫画这样嘲讽中国人:在奥运五环旗下,一群头蓄长辫,身着长袍马褂,形如枯草的中国人,用担架扛着一个硕大无比的鸭蛋,画题为“东亚病夫”,许多外国人都讥笑中国队为“鸭蛋队”。体育的落后是当时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