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福,1980年12月出生,对计算机非常痴迷。据《IT时代周刊》报道,有时为了研究一个程序他可以连续好几天坐在电脑前,只在吃饭的时候才离开电脑,为节约时间他会飞速地奔向食堂快速解决“战斗”。经过艰苦努力,陈寿福的技术突飞猛进。在开发技术上有所收获的陈寿福发现了QQ的许多不足之处,于是,当时还是学生的陈寿福推出了珊瑚虫版QQ,他利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技术对QQ程序进行了更改:珊瑚虫版QQ在腾讯QQ的基础上增加了探索IP的功能和去除了QQ的广告。陈福寿事件掀起了轩然大波,马化腾也被推上了舆论的漩涡。有好事者把中国即时通讯软件的老大马化腾和世界即时通讯软件的老大比尔·盖茨的做法放在一起比较。MSN也有插件,这个插件的作者叫苏娟,通过MSN Shell,每月获得广告收入60万以上,年收入预计超过700万,而陈福寿与苏娟天上地下的命运,给马化腾带来了众多的质疑。
互联网资深人士方兴东认为:珊瑚虫作者一开始纯粹出于兴趣与爱好,推出了自己反商业版本的QQ,后来,在商业诱惑之下走向了商业化,也开始对商业构成损害。不能说没有过错,过错其实非常明显,关键是腾讯的行为,危及互联网发展的规则。其实,在腾讯初期,马化腾做的很多事情,与珊瑚虫作者是完全一样的。显然,珊瑚虫作者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像腾讯一样在商业化过程中及时、巧妙洗干净自己的商业模式。而对于腾讯来说,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理所当然。但是,这样的出招实在过于狠毒,走过了。这个案件将会成为腾讯永远的罪!
而一度坊间流传的,没有得到印证的说法是,自从珊瑚虫卖给265后,很多东西也就说不清楚,陈福寿之前被起诉过,赔偿腾讯公司10万,钱是265的蔡文胜出的,网上流传的支票惹火了马化腾,于是开始了第二次起诉。据说蔡文胜拜托雷军去求马化腾,但无济于事。
珊瑚虫事件过去没多久,腾讯员工集体跳槽及与彩虹QQ的东家51.com的争执,使马化腾再次陷入舆论漩涡的中心。有评论指出:马化腾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江湖强盗,当初成立腾讯时就是拿着外国人的ICQ借鸡下蛋,在QQ发展遭遇瓶颈之时,又抄袭当时最火的在线游戏平台“联众”。如今遭遇对手同样的竞争,马化腾却装出“强者受欺”的样子,故作低调。江湖险恶,他也要自己曾经的员工经历像珊瑚虫开发人员一样的牢狱之灾,所作所为难以掩饰其要成为江湖霸主的野心。对于马化腾道德层面的苛责一度甚嚣尘上,但马化腾依然低调,没有回应。
这些都不妨碍腾讯成长为中国最有希望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的十年,也就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个缩影。这十年,中国的互联网在苛责中倔强地成长着,值得骄傲的一点是:中国互联网虽然在模仿者的阴影里饱受诟病,但仍在中国本土市场上顽强地生长,并开出极为绚丽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