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是过渡时期的过渡性办法。国家想通过这种办法,为下岗职工转岗再就业提供一个适应期。由于经济体制转换所引起的职工下岗分流,其主要责任和后果不能都让职工本人承担,而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定的市场化规则共同努力,共度难关。1998年6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十分具体地规定:“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3年期满仍未再就业的,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或社会救济。”这是政府责任的一种体现,是对下岗职工的一种补偿,同时也是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规范。有的再就业服务中心没有与下岗职工签订符合上述规定的合同,有的下岗职工对于进入这样的再就业服务中心还有一定的畏难和抵触情绪,这些都是劳动力市场管理不规范、劳动者市场观念落后的表现。由此可见,下岗制度向失业制度转换难度不小,但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事情,必须有条不紊地推行下去。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到位,下岗现象将逐渐消失,最终与国际惯例接轨,直接转化为裁员和失业。
10.6.2工资政策
工资政策应该说是大就业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工资和就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传统经济体制时期是“低工资、高就业”,现在失业率上升过快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劳动力成本上升过高。一些研究成果发现劳动力成本上升与失业率上呈明显的正相关。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通过对1978-1997年历年有关数据的回归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每增长1%,城镇从业人员减少0.76%,非农产业从业人员人员减少1.32%。1998年,出口增长速度出现大滑坡,固然有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劳动力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也是出口优势丧失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直接影响到经济和就业的增长。
就业与收入分配息息相关。分配的公平不仅牵涉到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公平,而且牵涉到就业者和失业者之间的公平,因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就业形势非常严峻的时期,甚至可以考虑采取暂时控制工资增长的办法,促使企业能够使用更多的劳动力,这在国外是屡见不鲜的。
当前,一些专家建议用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的办法启动居民消费,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们认为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的主要办法不能只是简单地提高工资,而应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社会政策帮助城镇登记失业者和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通过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加大农村扶贫工作力度,将一部分高收入者的收入向低收入家庭转移。
10.6.3所有制结构政策
所有制政策是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内容。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经济比重很高,必然导致国家负担的就业责任重大。现在鼓励非国有经济发展,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就业容量,从而相应减轻国家承受的就业压力。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专家BankimChadha和FabrizioCoricelli(1997)的研究,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和流动。转轨前,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口比重很高,而非国有经济比重很低,总体失业率也很低;在转轨过程中,出现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占总人口就业比重迅速下降,非国有经济比重开始上升,但还无法吸纳从国有经济中分离出来的全部失业人口,因而公开失业人口激增,总体失业率明显上升;随着非国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吸纳国有经济失业人口能力将不断扩大,预期总体失业率将呈下降的趋势。
从所有制角度看,近年来我国95%以上的新增就业机会主要靠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997年,城镇私营及个体企业雇佣人数已增长到2670万人,1992-1997年增长率为23.29%;城市私营部门雇佣员工增长到750万人,1992-1997年增长率为49.8%;城市个体企业人数达1700万人,1992-1997年增长率为18.53%。今后我们要在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和提高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控制力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和下岗无业人员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伙经济、股份制经济或从事个体劳动。要为不同所有制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开业和经营更加容易,从而激发企业家的潜能和潜在企业家的能动性。政府要为市场松绑,要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一个公开的竞争平台,通过逐步放松产业管制,扩大由企业家拓展分工的产业空间。如对邮政、电讯、电话、银行、保险、民航、教育等产业实行对内开放,打破垄断,一方面可以降低服务价格,另一方面可以刺激需求,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10.6.4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是为了保持一种均衡发展的态势,缩小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造成的地区就业不公平,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一种和谐的气氛。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特别是以资源开发为主且资源趋于枯竭的老工业基地等困难地区的就业问题要采取特殊措施帮助解决。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中央政府、省级政府的职责,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支持力度。第一,提高在困难地区的投资比重,扩大公共投资规模,尽快实施就地产业转移(如森工行业向造林、环保及现代农业转移)或地域性整体转移(如煤炭行业的老矿向新矿区实施人力、物力等生产能力转移),全部或部分解决投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增加项目贷款额度和放宽贷款及其他融资条件,帮助困难地区发展经济。第二,放宽困难地区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条件,因地制宜使之更具灵活性。第三,发达地区通过联合协作等多种形式帮助困难地区摆脱困境。第四,建立全国性的地区协调发展基金和再就业基金,支持困难地区发展经济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对一些难以通过培训进入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的特殊困难群体,如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又长期在国有企业工作的老职工,可采取建立生产自救基地或以工代赈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区域性失业问题应成为最重要的政策指向。我国就业形势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分布不均衡,国民经济整体与个别区域间的失业状况存在明显差异,局部区域存在着就业矛盾激化的可能。我国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集中区域主要是主导产业单一、大型国有企业集中的基地型城市。由于区域经济主要依托的资源趋近枯竭或主导产业面临缩减,我国东北和中西部一些城市的实际失业率已经超过10%的危机临界点,局部性社会矛盾趋于激化。从短期形势看,仅仅依靠发育劳动力市场、转变就业观念、组织再就业服务中心等一般性措施不够。这类特殊困难区域迫切需要特殊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有所作为。具体说,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在导入新产业、扶困、建立和完善社会基本保障制度、国有企业职工体制身份转换、社会培训成本、就业工资补贴等方面给予有力的资金支持。
10.6.5人口政策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人口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人口增长是导致劳动力增长的直接原因,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过于迅速。
新中国在人口政策上曾经走过一段众所周知的弯路。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人口过快增长所造成的劳动年龄人口大量膨胀,给今天和明天带来了巨大的失业源。中国的失业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力绝对过剩的失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遭遇的情况完全不同。其中,明显包括建国初期“错批一个人,多生三亿人”带来的后遗症。历史上政府在人口政策方面的决策失误给中国的就业问题埋下了隐患。根据人口模型分析,人口作为一种慢变量,在50、60年代出生的“激增人口”要到2030年以后才能逐步消化。我们应该永远牢记这个需要将近70年才能纠正的巨大失误,力求今后不再重犯。
中国从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机开始进行控制人口的实践。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起步难度较大,一方面来自国内传统观念的阻碍,另一方面来自国外舆论的压力。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目前计划生育由行政推动开始逐步转变为一个自觉行为,这一点在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尤其明显。计划生育政策在80年代以后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据专家分析,我国自1971至1998年因计划生育因素所减少的出生人口数达3.38亿,占同期因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因素共同作用所减少的出生人口总数的54%。如果我国不实行计划生育,单纯依靠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那么1999年全国的总人口就不是12亿多,而是15亿多;现在我国每年新增人口就不是1千多万,而是3千多万;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不是1亿,而是3亿以上。由此可见,计划生育政策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是巨大的。
江泽民总书记在1999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人口、资源、环境三者关系中,人口是关键。”在21世纪初,计划生育这个利国利民的基本国策必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下去,我们要继续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国提供优秀高效的劳动力,为中国的就业缓解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10.6.6统筹城乡就业政策
城乡政策是一项十分关键的制度,这个制度设计的好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就业局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农民进城是一个无法阻挡的发展规律。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30%,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5%。正因为我们长期抑制这种冲动,使得中国城市化脚步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脚步很不协调。
分析结果显示:1978-1997年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产值增长48.42%,其结构份额相对提高0.725个百分点。城市化不仅是现代化的要求,而且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农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以后,行为环境和行为方式发生了变化,劳动力参与率将呈下降的趋势。由于城镇的生育控制严于农村,城市化速度的提高还可以强化计划生育的效果,减缓人口增长速度。因此,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应该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争取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45%以上。
城市化的发展可以促进相关产业增长和就业增长。我国城市化不仅水平不高,而且城市质量低下,主要表现为城市基础设施落后,这其中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他测算,如果中国城市化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话,就至少要使将近3亿农村人口成为城市人口,由此产生的电力消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环境保护投资,相关公用设施投资,以及居民住宅投资都具有持久性增长的潜力。
即使到了2010年我国也仍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民住宅建设以及农村2500万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都会形成新的国内需求,尽管目前城市耐用消费品已达到饱和阶段和更新换代阶段,但是,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例如电冰箱普及率只有8.5%,录像机只有1.8%,彩电为27%,洗衣机为21.9%,还处于家用电器普及阶段。这说明如何提高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起动、开拓和活跃农村市场是扩大农村人口消费需求、增加就业机会的关键所在。
10.6.7人力资源开发政策
经过对国情的认真反思,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中国确实是“人口众多”,但并非真正的“地大物博”。因为根据1997年的数据计算,我们拥有占全世界22%的人口和占全世界27%的劳动力,而耕地仅占全世界的7%、煤炭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11.97%,石油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2.34%。因此,人力资源开发对于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发展来说十分关键。
教育政策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而且非义务教育与就业在时间上存在一种替代关系,因此越来越受到经济学家的青睐。发展非义务教育是缓解当前就业矛盾的一把双刃剑,并且能够很好地兼顾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从供给的角度来看,它可以显著降低青年劳动力特别是16-25岁劳动力的参与率,部分缓解眼前的劳动力供给压力。非义务教育的发展将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它不仅可以提升青年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增加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及消费,还可以吸纳更多的大学及大学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师资队伍,为这些人才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实践证明:劳动者素质低是制约劳动力主动创业能力和适应市场就业能力的关键因素,这一点在困难地区尤为突出。1997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而贵州省为6.5%、陕西省为6.4%、甘肃省为5.2%、青海省为7.4%、宁夏自治区为4.8%,均高于全国登记失业率50%以上。在这些省、自治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均为60%左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对提高劳动力素质、降低失业率水平意义深远。
就中国目前的情形而言,发展非义务教育深得人心。我国历来就有重视学历教育的传统,望子成龙的古训使得父母愿意资助、子女愿意就学。现在中高等教育资源供不应求是传统狭义的教育发展思路造成的,只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使非义务教育产业化,这个瓶颈很快就可以打通。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可以使国家增加税收、青年劳动力提高素质、就业压力得到缓解,是一项不可多得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