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国际的激烈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竞争,进行现代化建设急需各类人才。在2003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之策。新三中全会也首次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这个战略。因此,我们既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把人口多的压力转变为巨大的财富创造力,使人口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强国,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又要积极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既要尊重知识,鼓励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完善激励制度,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又要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作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力资源能力;既要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其它继续教育,形成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又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既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加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养,尽快改变目前高级技工普遍短缺的局面,又要确立人力资源四个第一理念: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目标、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实现富民强国的第一国策、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既要实施六大制度创新,即重构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公共治理结构、构建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健全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培育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导向制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学习型社会保障制度,又要提出十项重大举措,包括成立国家和省级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机构、实行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制、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免费制度、加快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探索、实施以能力建设为本的就业培训制度、整合现有国家科学研究体系,建立大学与科研院所一体化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国际化程度、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与人力资源跨越式发展、积极探索创建学习型社会有效途径、构建国家教育与人力资源发展指标体系平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战略上根本解决就业这个难题。
10.5解决就业问题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体现了党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它表明我们党和政府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10.5.1积极的就业政策的提出
“十五”期间,中国城镇就业状况虽然得到改善,每年新增就业人数呈递增趋势。然而,据有关部门预测,从2006年至2015年,全国城镇每年将新增550万劳动力;按年城市化速率1%,城市每年需要接纳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万人;国有和集体企业深入改革,再就业劳动力将有450万人;加上往年积累的失业劳动力,城镇每年需要解决就业的劳动力达2400万人。而根据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实际就业岗位在1000万人左右,就业人口增速快与就业岗位增速慢不相协调产生的就业难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这就决定了当前和今后相当时期,我国都将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数目。”温总理的这个“乘除法”把我国问题的症结描绘得淋漓尽致。
2003年,自我国第一次把就业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以来,各地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都把是否有利于就业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积极的就业政策由此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取向。
“积极”的就业政策是相对于“消极”而言。“消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主要是指,向失业者支付失业保险金、给失去工作的生活困难群体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主要是向失业者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对参加培训或再就业的失业人员实行鼓励和补贴措施。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是对失业者进行生活救助而不会增加就业岗位,这种政策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而且会对失业者重新就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10.5.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劳动就业是财富之源。
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劳动就业,实质上就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是任何生产过程得以实现的前提,是社会财富创造的源泉。没有就业,就意味着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失业的存在,既浪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也减少了社会财富的增加。著名经济学家奥肯曾利用美国的统计资料分析了失业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得出了著名的奥肯定律,即失业率的增加,导致GDP增长率的降低。应该说,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失业人口,千方百计地为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使他们能够创造出无尽的社会财富。
(2)充分就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就业关系到人的生存问题。现阶段就业还是谋生的手段,也是最好的保障,更是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失业率过高更是造成社会动荡的一个诱发因素。2002年,美国西海岸港口工人的大罢工,2005年法国巴黎出现的持续骚乱,都说明就业问题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目前国际贸易摩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国政府对本国就业岗位的保护。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那些鼓吹经济自由化的国家也没有能够动摇其保守态度。近来,欧美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实行“特保”和“设限”措施,其主要理由就是,中国低价的纺织品冲击了欧美市场,使本国相关企业陷入倒闭,工人失业。这也成为发达国家工会组织反对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原因。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一些地区也因职工下岗而引发了部分群众集体上访和静坐,甚至堵塞交通等。失业率的提高,已成为当今中国普通百姓一个特别关注的问题。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连续多年对我国53个城市居民进行的问卷抽样调查,在老百姓最关注的社会问题选项中,“下岗失业”几乎在1997年后每年都排名一、二位。今年上半年,中华总工会和国家统计局合作进行的一项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就业、社保、收入成为蓝领工人当前最为关注的三大问题,其中就业和工作稳定更是位居首位。
严峻的社会现实表明,经济发展不能单纯追求GDP的目标,也要保证就业目标。通过就业,不仅能满足人们维持生活和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而且还有利于社会的平等、稳定和人们的良好心态。高就业率可以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安心工作,使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得到维护。如果劳动就业安排不好,有劳动能力的人长期找不到工作,不但其物质生活受到影响,而且使人的思想发生变化,有些人意志消沉、悲观失望,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存在大量失业人员将会加重社会的抚养负担,并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失业有两种成本,一种是经济成本,它主要涉及到资源未被充分利用时的浪费以及产品和服务的损失;另一种是社会成本,它威胁着家庭的稳定。没有收入或收入的减少,户主就不能承担养家应有的责任,家庭的需求也难以得到满足,家庭关系将因此受到损害。很多国家的研究发现,高失业率常常与高离婚率以及高犯罪率联系在一起。在社会犯罪的群体中,其身份背景为“无业”的不在少数。因为“无业”,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逛,极易沉溺于不良文化,走向堕落;因为“无业”,缺少经济来源,在不良人员的诱使下,进而铤而走险,偷盗抢劫,最终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
一些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经验表明,由于失业率比通货膨胀率更容易引起社会动乱,所以更值得重视。为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也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3)促进就业是民生之本
促进就业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还关系到人的发展问题。人的生活供给必须通过就业来获取;人的聪明才智,主要通过就业来发挥;人为他人的服务,主要通过就业来达到;人为社会作贡献,也主要通过就业来实现。个人的才能只有通过在就业岗位上的劳动过程,才能充分显示并产生社会效益。同时,人们的聪明才智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增长和发展。所以,就业也是造就人才的重要条件。
实际上,人们用自己在社会就业岗位上的劳动成果换取相应数量的生活消费品。通过这种交换,人们在满足了自我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需求。就业协调了人与人之间分工和协作的关系,使每一个人为自己也为社会而劳动,从而为人们服务于社会提供了途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劳动中,逐步适应社会,完成自身的社会化过程。人们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发挥了自己具备的能力,并使能力进一步增强和形成新的能力。
总之,充分就业是对人力资源的高效使用,其结果是生产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充分就业也能使人们获得更多的收入,使其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这也有利于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再生产;就业也使人们在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使自身的能力得以维持、强化、扩大和提高,人们在就业环境中培养了健全的人格,从而有益于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促进经济社会进步的源泉。而过高的失业率则是对人力资源最大的浪费,由于人力资源具有时效性,人的劳动能力往往难以储存,随着年龄的增长,其体力会逐渐减弱,由于与社会劳动相脱离,其劳动技能也因长期闲置而变得生疏。所以,劳动力资源的闲置是最大的浪费。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要求。
10.5.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的目标、方针。
21世纪前期,中国解决就业问题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的需求,满足广大劳动者参与劳动和提高收入水平的愿望,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通过发展经济、改善结构带动大量就业岗位的开发,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带动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开发,使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合理利用;创造更加良好的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政策和制度,健全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保持就业渠道通畅;将社会失业率和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够得到平等就业机会或处于积极准备就业的状态。到2020年,就业总量达到8.4亿,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水平;大部分人有机会就业,少量失业者基本生活有保障并为就业做准备,社会总体上处于比较充分的就业状态。
中国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中国政府坚持通过发展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城乡经济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
10.5.4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思路和途径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可以概括为五项基本内容。一是以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为取向的宏观经济政策,这类政策主要是鼓励扩大就业总量、创造就业岗位。十六大报告将增加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就是很好的体现。二是以重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取向的扶持政策,这类政策主要是运用政策杠杆将所创造的岗位优先用于解决困难群体就业。三是以实现劳动力与就业需求合理匹配为取向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主要是通过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促进劳动力市场供求之间合理匹配。现在,各级政府正在抓紧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改进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四是以减少失业为取向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是规范企业减员、引导大企业分流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失业压力。最近,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有关办法刚刚出台,体现了这个精神。五是以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取向的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是安排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这五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其中尤以要坚持市场导向的机制为最重要。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这是中央确定的正确方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和再就业还是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政府不能包办,实际上也包不下来。政府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作用主要是:制定就业规划,引导和调节劳动力供求;对特殊困难对象实施就业援助;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这些都是政府需要做好的。但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主导性作用,或者说基础性作用。要把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和政府的促进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这是解决我国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正确选择。
(1)发展经济,调整结构,积极创造就业岗位